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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中的有效循证:何谓、为何与如何

作者:康玥媛,郑国强,王光明
阅读数:3

来源:《教育理论与实践》2025年第10期



摘 要:在教育“科学化”进程中,理性主义引领的循证理念异化为证据至上并反向裹胁教育,导致了价值缺位。立足词源学和哲学根基创生“有效循证”的内涵,能够突出价值理性回归,实现对“循证”的改良与完善。教育政策拟定与修订呼唤有效循证,是基于实践的决策科学化结果;教育实践合乎政策吁求有效循证,是基于决策的实践规范化要求。有效循证的实现要以证据驱动的“决策—研究—实践”循环为逻辑起点,倡导循证归旨的实证研究,强化服务决策与实践的有效证据产出;兼顾多元理性证据,凸显实践需要的政策调整的潜在方向;综合研究证据与教师经验智慧,构建符合政策的改进型教育实践。

关键词:循证教育;有效循证;教育政策;教育实践;实证研究;多元理性;综合研究


受自然科学理性主义思潮的影响,社会科学历经三次“科学化”进程:基础研究转向实证、应用研究“技术化”以及20世纪末实践领域聚焦循证。“循证(Evidence-based)”概念最早出现在临床医学,强调基于客观证据作出判断而非仅凭个人经验,后发展成为一门新学科—“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 Medicine)”。伴随着20世纪90年代循证实践运动的兴起,循证理念进入教育等社会科学领域。1999年,Davies正式界定了“循证教育(Evidence-based Education)”的内涵,即一种将教与学的专业知识与外部系统研究最佳证据相结合的教育研究与实践范式,服务于制定有据可循的教育决策,开展合理有效的教育实践。相对而言,教育实践“科学化”进程滞后,由此以循证为归旨的教育研究应运而生,即循证教育研究意在生成能“直接应用于实践”的最佳证据,这一主张逐渐向下渗透到学科教育领域——教育的实践场域。对于数学、物理等自然学科,抽象化、程式化、形式逻辑推理使得学习成效受到教师教学风格与教学策略的极大影响,以干预手段开发教学指导性资源成为业界的重要关注议题,这与循证理念不谋而合。目前,包括学科教育在内的教育领域不再局限于扩展证据的横向边界,同时向纵深探寻高质量证据的产出,关注“什么有效”,更加突出证据对政策制定和实践改进的强有力支撑。但是,循证教育研究为追求“有效”而设定的标准化框架会不可避免地催生惰性,从而产生路径依赖现象,导致教育利益相关方被各种证据捆绑,忽视审查证据的内涵价值性和形式必要性。本质上,循证教育中证据定位的偏离导致“循证无效”是出现此困境的症结所在。突破循证教育研究限度,亟需厘清证据在循证教育中的价值定位以实现“有效循证”。

一、何谓:有效循证的内涵创生

从词源学视角看,《说文解字》将“循”解释为“行顺也”,即沿着、顺着,与行走有关,体现为一个动态过程。“循”在《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中的定义是“遵守;依照;沿袭”,“证”即“证据”—“能够证明某事物真实性的有关事实或材料”。因此,循证的本义为“依照能证明事物真实性的事实或材料来处理某事项”,简言之,即“一种基于证据的范式”。“有效”指“能实现预期目的;有效果”,“有效循证”则可以界定为“依照能证明事物真实性的事实或材料来处理某事项以实现预期目的”。教育环境下的循证特指对教育判断的证实过程,既定目标通常为教育现实价值需要,包括教育政策、教育实践的拟定与优化。综合观之,教育中的“有效循证”指向立足教育现实价值需要的基准点,创生对应的教育判断,依照有效证据证实判断的真实性的过程。基于此定义,要进一步诠释其蕴涵特征,揭示底层的哲学基础,以说明概念界定的合理性。

(一)有效循证的蕴含分析

其一,证据是有效循证的直接作用客体,教育现实价值需要才是目标客体。证据源于客观事实、原始数据和信息,但它们本身不能说明问题,只有通过目的性组织和加工处理后,才可变成有用证据,并能进一步发展转化成知识与智慧,真实性和有效性是证据的主要特征。证据的这两大特点使得制证至关重要,这关系到以既有证据为基础生成新证据的质量,过程控制不精准会产生负向连锁反应,影响证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特质。因此,制证成为有效循证的关键所在,亦是其直接作用的目标。在生成证据、检验教育判断真实性的基础上,侧重于评估并反思教育现实价值需要能否得以实现,是有效循证的最终目标客体。

其二,充分且必要的有效证据生成是有效循证需遵循的基本原则。在实际循证过程中,一方面,教育利益相关者等循证主体可能会热衷于某种价值理念而忽视对论证的不利要素,或者囿于客观隐蔽性而被动地略过一些重要因素,导致生成的证据不充分,无法有效支持具有普遍意义的教育现实价值需要,即证据只在特定的环境中起作用。另一方面,循证主体在创生教育判断的过程中,未能精准把握实现教育现实价值需要的主次要素,致使对证据的生成“吹毛求疵”,以繁琐、过多的证据证实一个毫无思想价值的判断,表现出生成了不必要的证据。因此,“充分且必要”是有效循证生成证据的基本要求,充分性保障论证力度,必要性则减少冗余、加快循证的效率,以便开启新一轮有效循证。

其三,有效循证是教育理性判断创生及证实的动态循环过程。从教育社会属性和环境属性的视角来看,人类无法创生出完全反映当前教育现实价值需要的教育判断,只能在不断完善和优化的循环中逐渐逼近前者,进而在有效循证中出现“判断创生—证据证实”的循环过程是极有可能的。首先,教育利益相关者包括教育专家学者、教育政策制定者以及教师等,对教育现实的认知都具有时代印记,建构的教育理性判断很难避免其与价值需要之间的偏差,所以时常需整合多方智慧和多元路径,对判断的界定作动态的合理调试,且不论教育现实价值需要会因社会人的观念改变而改变。其次,教育现实的内在结构因掺杂了环境变量而往往具有或然性,使得对教育判断的证实过程也充满了探索性和相应的验证性。最后,我国既有国情决定了当前教育追求规模化效应的实然结果,不同层面的教育决策和实践大部分均主要面向一般学生群体,教育判断基本上“抓大放小”。综合来看,在考虑教育决策和实践制定紧迫性的基础上,单轮“判断—论证”可能无法提供所需支撑强度的证据,即只能生成某种意义上的最优证据而难以生成充分的证据,因此,一轮又一轮迭代式的动态证实过程尤为必要,这是有效循证为实现教育现实价值需要的必然结果。

(二)有效循证的哲学观照

近些年来,国内外一些研究立足哲学视角批判性地审视了教育循证的利弊等问题。针对当前所面临的困境,“有效循证”是对“循证”的改良与完善,具有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层面的哲学根基。

一是本体论层面,证据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对立统一关系赋予了有效循证以合理辩护。教育循证的内核是证据,它以技术理性的实证主义哲学为基础,以简化教育情境为前提假设,通过标准化技术框架,寻求“最佳证据”。然而,教育环境的复杂与多变使得生成的证据有时会“失效”,或忽略个体差异和多样性。鉴于此,对教育证据的认识要从“什么是证据”转向“什么是有效证据”“什么环境下是有效证据”以及“什么环境下面向谁是有效证据”,但这种逐渐聚焦证据特殊性的取向催生了新的困境,即证据的普遍性无法得到保障,相似的研究重复出现以生成适用于不同教育环境的证据。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矛盾关系使得“证据本位”的循证陷入两难境地。诚然如此,转向“价值本位”的有效循证关注教育现实需求,以解决教育问题为导向,即针对微观问题生成特定证据,针对宏观问题生成一般性证据,转换思维、跨越“证据本位”的边界,实现困境破冰。二是认识论层面,教育现实的不确定性和可认知性的辩证关系与有效循证的动态性特质相契合。首先,教育充满不确定性。教育环境会随着科技、经济和文化发展而改变,教育利益相关者是主观能动的生命个体,其行为会受观念、环境等的影响。因此,这种或然性会衍生出不可预测和复杂的教育生态。其次,作为一种认识现象,教育发展有其内在逻辑和相对独立性,故能够通过剥离现象本身而发现内在规律与逻辑基础,体现出可认知特征。但是,教育循证往往忽视教育的不确定性,过分突出可认知性,且以证据为中心的“唯科学主义”追求“确定”和量化评估,并异化为“将手段变成目的”、用方法遮蔽问题。事实上,被誉为“黄金标准”的实验研究的有效因果解释取决于依托的假设是否成立,其结论是在标准化“实验室”中得出的,严格控制了无关变量,精确描述了变量间的作用机制。Rowlandson对此区分了“实验室实验(Laboratory Experiment)”和“实地实验(Field Experiment)”,前者形成的证据在应用于教育实践时容易“贬值”,后者则存在因果解释的困难。考虑到这些挑战,有效循证或许是一条可行的纾解路径,它是以动词形式存在的“寻证”过程,“寻”蕴含着不确定,“证”即证据,折射出教育现象可认知,这与以上论述的教育二元属性相一致,且动态的多轮论证突破了不同情境的隔阂,通过不断反馈、调整与再循证,找到共通的、更具普遍意义的内在逻辑,进而解决现实问题,满足教育价值需求。

三是价值论层面,有效循证观照价值理性的主体回归。教育方针、政策规定了教育实践的方向、内容和方式,是国家意志的教育投射,教育的自为性天然地赋予了循证主体不可或缺的价值理性,但在实证主义的引领下,教育循证突出关注证据和“技术”,以多样方法生成证据成为主要目标,对工具理性的过度张扬导致价值理性在循证中“失语”,出现了本末倒置的现象。这种所谓的“实践”缺乏人文关怀,且支撑的证据往往不充分,容易忽略教师与教育智者的经验智慧等其他理性事实,最终工具理性束缚了教育及其发展。相反,研究提出的有效循证是主张教育现实价值需要理性回归的应然结果。一方面,强化教育利益相关者在循证中的主导作用,发挥教育专家利用其专业智慧,在统整知识和事实的基础上,对教育现实作出理性判断的作用,有效刻画教育实践。另一方面,有效循证不以制证为最终目标,而仅将其定位成辅助解决教育现实问题的过程性产品,以教育现实价值需要为中心的“闭环”才是循证“有效性”的深刻体现,也是价值理性的主体复位。

总之,有效循证突出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二元平衡与协同,以动态循证应对教育的不确定性,以充分且必要的证据生成加持对教育判断的证实,进而有效实现教育现实价值需要,发挥循证理念赋能教育改进与发展的应然作用。

二、为何:有效循证的价值意蕴

教育循证是以证据为线索,对教育“决策—理论—实践”一致性的循证。技术中心的循证异化为“研究证据至上”,而价值理性回归的有效循证是对循证异化的校正,是构建教育决策和教育实践直接互动的桥梁。循证研究是教育改进科学(Improvement Science)、解决现实问题的方法论基础,其本质就是有效循证。21世纪之初创建的教育改进学,以万物都有发展空间为哲学假设,关注教育改进的方向、强度、广度、速率和可持续性。在此背景下,追求教育“改而进之”而非“改而革之”的改进主义,成为教育发展的理念遵循和基本动力。教育改进往往依照“宏观决策—微观实践”的双向路径展开,二者是指引与反馈的关系,中间连接的便是有效循证。基于实践调研而形成的有力证据能够更好地指导和引领政策制定,进而确保政策理念在教育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

(一)基于实践的决策科学化:教育政策拟定与修订呼唤有效循证

愈加关注教育效果的向好态势是国际教育政策的重要转向,目标导向模式凭借客观标准等显著优点成为教育政策评估的重要模式,但也存在“目标是否合理也需被评估”等缺憾。有效循证从政策目标设定的源头出发解决此问题,把握教育实践价值需要,立足有效证据拟定与修订的政策最终能用以优化、引领教育实践,这是教育领域“政策改而实践进之”的有效保障。一是有效循证立足实践问题需要,为政策拟定与修订找到关键点。教育实践价值需要是教育政策创新发展的源泉,有效循证是实践需要转化为政策需求的工具。为根治“无序”,需以探寻和解决“真问题”为旨向,对问题归因和内在机制作描述性和探索性研究,生成有效证据,以真正触及表里、突显核心,只有据此制定的政策才能优化实践以治本,避免因无根据的主观僭越而浪费资源甚至衍生出新问题。

二是有效循证检验干预策略,为政策制定与修订提供依据。宏观层面,教育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基于经验智慧和既有证据,对教育现实“真问题”的应然之策作出了多元理性判断“,孰是孰非”的价值评估需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统整各类有效证据,形成强有力的证据链条来证实,有效之策便可纳入政策拟定与修订的范围。微观层面,参照循证医学的成功经验,探索性研究和验证性研究至关重要,前者产生的证据检验干预策略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后者保障干预策略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着眼于此,改进策略及其背后的理念上升为政策与行动计划,即能优化教育实践。

三是有效循证回应应然价值需求,为政策拟定与修订描摹方向。作为公共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教育政策导向宏观视角、全局统筹的顶层规划和设计,不仅旨在解决现有问题以优化教育实践,还具有特定社会环境下的前瞻性和引领作用。经济、人口、政治和价值因素尤其是人们对教育“使人向善”的培养目标和理念的期望,折射出社会理性的应然价值追求,决定性地影响教育政策调整。有效循证的价值理性诱发其构成制策的事实前提和寻策的有效且充分之证据,为政策引领性“迈出多大步子”提供程度判定上的支撑。以此为基础制定前瞻型决策,可划定出教育“最近发展区”——“够得着”的潜在目标,能够实现从实然状态走向应然状态。

(二)基于决策的实践规范化:教育实践合乎政策吁求有效循证

新时代背景下,“价值决策—动员执行”模式是中国教育政策的过程逻辑,教育实践及其评估如何充分执行政策、践行决策理念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共生的有效循证是可行纾解路径之一,为符合教育政策价值需要的实践改进提供了理念遵循和方法论指导。

教育教学实践层面,有效循证注重以有效证据反馈教育成效,反思政策理念的执行情况。学校教育系统内、班级群体内及班级间均存在差异,教育政策价值需要具象化,制定适合大多数且尽可能兼顾少数的教学决策极具挑战性,有效循证便成为提供支撑的可行脚手架。源自随机对照试验等因果研究的量化数据,通常着眼于诠释整体层面的问题和机制,再辅以质性数据说明,形成的综合性有效证据同时反映整体与个体情况,是检验并确保教学决策对学生群体有用的“最佳”手段。具体而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收集指向性的有效数据,通过对学生的作业完成情况与课堂积极性等过程性表现、学业进步等增值性表现、学业成就等终结性表现的系统分析,可以更准确地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存在的不足,并与学科政策的价值要求与标准展开对比,有针对性地进行学情诊断、教学设计和教学改进,这一动态循环过程有助于教育政策的落地见效。

教育评价与评估实践层面,首先,有效循证推动政策导向的建立,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如“评模范教师”,评判的标准不能仅局限于扎实的专业能力,还应指向较高的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建立在“‘四有’好老师”“新时代大先生”“四个引路人”的目标基础之上,以充分且必要的多元客观证据作为评价依据,由此树立的典范反向带动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向政策描摹的应然方向发展。其次,有效循证是教育督导中评估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客观途径。实际上,教育督导的任务是“对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的的实现”。在区域教育系统内,同一地域的学校具有相同的人文环境,教师及学校之间频繁交流、协同联动,政策与实践实施的壁垒较为薄弱。教育问责与督导的应然之势是秉持循证理念、发展数据思维、走向区域化,并以全数据理念、混杂性和相关性思维收集多维数据形成充分的证据链条,以评估教育成效以及政策价值需要的贯彻落实。

三、如何:有效循证的实现路径

有效循证是弥合教育实践与决策差距而搭建的有效沟通桥梁,即教育实践与教育决策双向互动。有效证据驱动的“决策—研究—实践”循环,以支撑政策制定、实践优化为目的,助推教育改革。为实现此过程,产出循证归旨的有效实证证据、兼顾多元理性证据、综合研究证据与教师经验智慧是开展有效循证的基本路向。

(一)倡导循证归旨的实证研究,强化服务决策与实践的有效证据产出

教育是非纯粹的科学,受科学理性主义的影响,其效仿并追求研究内容的数据化处理,但仍无法摆脱特定的环境属性,研究结论往往并不适用于多种情境,并且研究集中在揭示变量关系的现状层面,探索因果机制的实验或准实验研究比较匮乏,这会导致服务于政策发展与实践改进的有效证据供不应求,有效循证处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遇,高质量、以循证为归旨的实证证据是基础性需要。

首先,以科学规范的循证方法生成高质量的有效证据。对于初始研究,收集多类型、大范围的数据是产出有效证据的关键。研究表明,不存在单一最佳证据,如果要满足教育知识需求,就应该且必须采用多元方法生成证据。可推广性的大规模量化证据与微观诠释的代表性质性证据相互补充,有利于彼此印证且更加立体、全面而深刻地反映实况。另外,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可重复性研究,能弥补实验的有限概括能力、样本志愿者偏差等不足。对于二次研究,系统评价需遵循特定的数据处理程序。文献检索与筛选应着眼于全面性、相关性、统一性要求,将同一主题的所有原始研究纳入考虑范围,设定统一准入标准,严格审查文献、把控质量,剔除数据方法不明确、设计存在问题的研究,减少环境带来的差异性影响,以获得有关干预措施的综合信息。在此基础上,经历“纳入研究偏倚风险评价、信息提取、数据分析、异质性分析、发表偏倚”等步骤,提取有价值的“最佳证据”。

其次,依托数智化技术提高有效证据生成的精准度和效率。一方面,教育实证研究结论通常是某种情境与教育内隐地交织作用所产生的“混合物”,其推广性存疑,且传统研究时空的限制使得大规模数据收集“遥不可及”。然而,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出现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可能。其一,数智化技术的可复制与突破时空壁垒的特性,能减少开展大样本研究的物理障碍,助推区域性或全国性样本面向更多研究人员开放使用,其流通性快的特点可提高研究数据的收集效率。其二,数智化技术可将收集证据的工具软件化、程序化,如精准记录师生课堂视频和音频、细致捕捉学生学习的过程、自动转录话语等,从而可视化课程中的任何相关元素,为开展循证归旨的教育研究提供了丰富数据和素材。另一方面,教育实证研究产出的质性证据或量化证据都只是反映了教与学的外在行为特征,是基于显性的可观表现推测出内在的思维过程,但师生头脑中具体如何思考不得而知。鉴于此,一些国际组织、国家政府等机构开始关注教育神经科学中的神经影像技术,其在一定程度上剥离了外部环境的影响,聚焦更具共性的思维层面,为教育循证提供了隐性的思维数据,这种技术能帮助教师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水平的教学策略。

总之,依托大数据和智能化调研所生成的证据能有效服务于制定“对症下药”的决策并改进实践,减少非理性的主观干涉,甚至教育部门可推广那些触及人脑思维过程的证据、经有效循证开发的优质实践资源和方法,从而提高我国整体教育质量,加速教育发展进程,助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现代化教育体系。

(二)兼顾多元理性证据,凸显实践需要的政策调整的潜在方向

教育政策包括宏观教育政策和学科教育政策,制定过程复杂且并非自上而下的线性聚焦。教育政策通常是宏观向度的顶层设计,辐射范围大、影响深远、成效延时,科学、合理、可行是改进科学导向下教育政策的必然追求,故需要全面的证据作支撑。

一方面,虽然实证证据尽可能地抽离了主观要素,但教育是一项关于人的社会事业,考虑教育专家探索应然政策的理性建议是必不可少的。聚焦纯粹观念道理的学理性证据是把教育当作教育、从教育的本质规定性上进行决策的内在要求,是对隶属于事理性证据的实证研究证据无法言明或证实道理的关键补充。内源性、超验的学理性证据是构建前瞻型教育政策的源泉,与外源性的事理性证据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另一方面,以“局内—局外”双重视阈综合窥探多元证据,避免视野窄化、观念束缚,去除文化差异导致的不同结果,立足正确政治站位和国内实际需要,以国际视野服务于挖掘适用本土的教育决策潜在方向。总之,唯有“兼听则明”,才能探索出实践需要的教育政策调整的可能发力点。

(三)综合研究证据与教师经验智慧,构建符合政策的改进型教育实践

教育实践必须合乎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需建立在“什么证据有效”“什么环境下证据对谁有效”的认识基础之上。实证研究的目的不仅是揭示教育现象和本质,而且是寻求政策引领下改进教育实践的有效证据或路径,如以更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学习需求的方式优化教学设计,从而使政策理念落地等。为方便教师使用证据,世界各国建立了一些大型循证教育数据库,如“坎贝尔协作网(Campbell Collaboration)”“有效教学策略网(What Works Clearinghouse)”等。

诚然如此,研究证据只是影响教育实践的重要因素之一,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取代一切,或者教育实践只需受研究证据所驱动。因此,需要通过研究证据与教师经验智慧相结合,消除二元对立的极端语境,把握“什么情况下面向何人、何时以及如何应用何种证据”,在研究证据、教师判断、具体环境三者的融合交汇点上,实现将探索性干预措施统整成现实行动,构建基于新脚手架的最佳实践,这也为许多教育学者所倡议。具体而言,践行路径需从教育政策理念出发,到创生教育判断,生成和收集相关研究证据,根据个人经验甄别可行性,判断何时何地面向何人如何用证,再到构建并实行教学实践,最后评估反馈结果、总结经验,以开启下一轮循证教学周期。其顺利实施离不开过程控制,也可能需要来自“实施科学(Implementation Science)”理念的助力和加持。总而言之,教师在践行政策理念引领下的教育实践时,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将经验智慧运用到有效循证的过程中,以批判性眼光和丰富实践经验洞察教育主张的实施时机,这是解决教育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关键所在。

鉴于此,我国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推动建立国家型或区域型综合证据库,前者为统筹全国教育发展服务,后者为突显地方教育特色提供支持,藉以打破经验边界之束缚。内容深度层面,汇集具有普遍意义的教育事理与学理研究、国家意志定位的政策文本、包含优秀实践案例在内的教师经验智慧等各类数据于一体,保障支撑教育实践的证据可靠;内容广度层面,融合各级各类教育的阶段性证据,打破教育体系内部壁垒,提高贯通性,为解决大中小学的衔接性问题创生证据支撑的有效方案。在“科学化”进程中,“证据本位”的循证理念无形之中制约着教育的人文属性,催生了价值缺失的困境。

基于此,本研究构建了“有效循证”概念,以其作为双向中介桥梁,直接联结教育现实价值需要的两个核心要素,即教育决策和教育实践,并从证据产出、政策调整和实践改进三个方面构建了有效循证的实现路径。立足社会人的价值需求的有效循证,是认识与把握教育主客体哲学定位的基本遵循,也是教育自为性的充分彰显,一定程度上为教育研究“纠偏”了方向,助推教育改革与实践深化发展。展望未来,我国应大力开展有效循证引领下的教育研究,以“价值理性—工具理性”双轨并行驱动循证实践和循证决策,为教育内涵式、自为性、现代化、本土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文参考文献略)


Effective Evidence-Based Practice in Education: What, Why and How

KangYueyuan ZhengGuoqiang WangGuangming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scientization” of education, the rationalism-led concept of evidence-based education has been alienated to the supremacy of evidence and coerced education in the opposite direction, resulting in a lack of value. By creating the connotation of “effective evidence-based” practice based on etymology and philosophy, the return of value and rationality will be highlighted, and the improvement and perfection of “evidence-based” practice will be realized. The formulation and revision of educational policies calls for effective evidence-based practices as a result of scientific decision-making, and educational practice in line with policies calls for effective evidence-based practice as a result of standardized practice of decision-making. The effective evidence-based practices should take the cycle of evidence-driven “decision making-research-practice” as the logical starting point, stick to the evidence-based empirical research. and strengthen the output of effective evidence serving decision-making and practice. It should also take into account the evidence of pluralistic rationality and highlight the potential direction of policy adjustments required by practice, and combine research evidence and teachers’ experience wisdom to construct the improved educational practice in line with policies.

Key words: evidence-based education; effective evidence-based practice; educational policy; educational practice; empirical research; pluralistic rationality; comprehensive research


初审:王悦桦

复审:孙振东

终审:蒋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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