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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共体”助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作者:李丽,张苗妙
阅读数:1

来源:《人民教育》2023年第18期


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浙江省宁波市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简称“教共体”)建设。“教共体”是义务教育阶段城区或镇区优质学校与乡村或镇区学校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从而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的学校发展模式。近年来,宁波全市603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与“教共体”建设,覆盖率达100%。同时,宁波市江北区获评全国首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海曙区、余姚市经验入选浙江省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区域典型案例。通过不懈实践,宁波市探索出“教共体”的三种模式和五大策略,形成了一批学段打通、师资流通、技术沟通、治理融通的“教共体”,城乡间、区域间、学校间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态势基本形成。

一、“教共体”的三种模式

(一)融合型“教共体”

融合型“教共体”是由1所城镇学校与1—2所乡村学校在人、财、物、事上全面重组,统一法人,形成“一校二区”或“一校多区”,实现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集团化办学就是融合型“教共体”的一种样式。例如,鄞州区探索出“强校+普通校”“名校+民办校+新校”“城市学校+农村学校”等多种融合型办学方式,设立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累计投入专项资金1040万元,实现由强校、名校、城市学校向普通学校、民办学校、农村学校输入优质教育资源。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品牌集团化覆盖率达到50%,优质义务教育覆盖率超过80%。

(二)共建型“教共体”

共建型“教共体”主要在县域内推行,包含两种类型。一是将乡村学校委托给城镇学校管理;二是若干所城乡学校结为紧密型教育集团,由一所城镇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各成员校虽然保持法人独立、财务独立,但整体工作由核心校统管。例如,宁海县共有49对“教共体”学校,其中共建型“教共体”学校43对,占比达到87%。共建型“教共体”帮助成员校跨越时空制约,共享核心校优质教学资源,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品质。

(三)协作型“教共体”

协作型“教共体”是一所城镇学校与一所或若干所乡村学校在不打破各自原有的人事、管理体制下结对联盟,主要在省内跨地或跨省对口协作帮扶地推行。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项目协作,核心校对成员校在学校建设顶层设计、教师交流培养、课堂教学研讨、集体备课、校本教研等方面提供引领、指导和帮扶。宁波市先后与贵州省黔西南州、吉林省延边州和四川省凉山州开展东西部协作,新疆库车市、西藏比如县、重庆万州区、青海天峻县等地承担对口支援任务。此外,宁波市10个区县(市)教育局相继与省内温州、衢州、舟山、丽水四地的10个县(区)教育局结对帮扶,推动乡村学校的教育质量提升。

二、“教共体”的五大策略

(一)健全治理体系,创新运行管理

1.实施综合改革。2023年宁波市获批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将“教共体”建设作为改革的攻坚任务,并提出教研共建、活动共融、资源共享、文化共生的“四共”目标,建立健全“教共体”运行章程和制度。

2.完善保障机制。一是人事保障制度。宁波市教育局与市人社、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协商,建立和完善与“教共体”相适应的编制、人事管理机制,在职称评聘上认同到“教共体”内乡镇学校任教为农村学校任教经历,评优评先和激励表扬比例向“教共体”核心校适当倾斜,核定绩效工资总额时对“教共体”核心校适当增量,对推进集团化办学有贡献的教师和干部,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二是经费保障制度。对集团化办学的学校适当给予经费倾斜;设置集团化办学发展及结对帮扶专项经费账户,并将其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且经费随工作开展逐年同比递增;制定经费保障办法和中小学帮扶办学考核奖励分配办法。

3.实现治理创新。市教育局鼓励各地学校创新机制,大胆“尝新”。余姚市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区优乡镇弱、布局不够合理、校际优质均衡差异凸显、外来务工子女学校较多等问题,设立6个片区长学校(龙头学校),探索片区学校共同体建设。

(二)强化师资共享,优化流动机制

1.同步教师研训。宁波市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优势,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教师教研培训活动。线上,各成员校按照“执教教师独立备课—执教教师网络交流—两校教研团队同步研讨”三部曲实现同步教研。线下,开展教师发展共同体建设,核心校优秀教师组队分批进入成员校驻点送教,“教共体”间教师培训同步进行,宁波“教共体”内各种类型的教师共享达到2万余人次,并连续6年根据“东西协作”和“山海协作”地区培训需求定制开展远程培训,累计超过25万人次参训听课,实现深层次协作互助。

2.深化双向流动。“输入”与“输出”相结合的师资双向流动机制能够有效推进结对学校间的师资交流,确保城区优质校至少有1名教师到乡镇校任教,促进教师由“学校人”向“集团人”转变。近两年,宁波市共对凉山州开展远程和送教培训44批次,培训当地教师3.26万余人,凉山州4批次共输送106名教师到宁波市跟岗学习。通过普通教师、骨干教师和学校领导的有序参与,宁波市“教共体”学校交流实现了优质资源多频次的共享和互补。

3.做优骨干辐射。为推进“教共体”学校间师徒结对,充分发挥核心校教师传帮带作用,宁波市设立名师骨干带徒项目、名师联片指导项目和工作室成员、学员访名校项目。近三年,依托“教共体”等结对帮扶项目,宁波市城镇和优质学校教师到农村及薄弱学校三年期以上支教累计达1500余人,其中校长(副校长)、骨干教师有800余人。优秀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十分显著。2022年,宁波奉化区居敬小学教师江世林在凉山州甘洛县附城小学建立起“曼陀罗心育工作室”,面向该校2500余名学生开展心理评估和干预活动,受到央广网、《中国教育报》和《浙江教育报》等多家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三)聚焦课堂核心,提升教学质量

1.共建同步课堂。围绕缩小城乡差距,宁波市出台区域同步课堂技术指南,搭建区域同步课堂网络平台,实现“教共体”区域内学校在线听课、在线互动、资源分享等功能,将城区优秀教师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推广到结对学校。2022年,全市参与跨地区“教共体”民生实事项目的51所学校共开设同步课堂500余节,将优秀示范课堂精准推送到山区和海岛的偏远学校。

2.优化作业管理。“教共体”学校整体设计课内外作业,以学科组、年级组为单位加强作业统筹力度,合理调整作业结构,严格控制作业时长,以少而精的高质量作业取代简单、机械、重复性的大量作业,达到“减负增效”的目的,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余姚市姚江区“教共体”分层作业设计在省作业改革现场会上被选作典型案例,宁波全域入选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改革实验区。

(四)跨校互动共育,学生融合培养

1.地域文化互通。各“教共体”打破城乡教育二元壁垒,实现“教共体”双方学校文化共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发共赢,定期安排城乡学生集体交流,常态化开展劳动实践、体艺竞赛、实践成果展示,促进学生共同成长。例如,乡村学校鄞州区塘溪镇第二中心小学将地方文化竹编工艺输出到城区学校江东实验小学,实现了文化的交融与互补,丰富了城乡学生的精神世界。

2.校际短期留学。组织学生参与不定期、短周期的校际“小留学”活动,在课程、德育、教学、文化、交际等方面深入体验交流校教学常态。学生回到原学校后分享学习体会,同时接收校对活动进行总结回顾,达到“出去一个,带动一批”“引进一个,影响一批”的效果,破解学生培养模式局部化问题。

3.品牌特色研学。“教共体”学校组建特色研学体验班,拓展学生学习平台,让城区学生“下乡”、乡村学生“进城”,在课程、德育、教学、文化、交际等方面深入交流。例如,海曙区镇明中心小学成立少先队队长学校,组织成员到结对校章水镇中心小学所在地的四明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红色教育,同时开设主题丰富的少先队队课,邀请结对学校学生参与体验。

4.创设新型“教共体”。建设学区全学段“教共体”,打造学区内高中、初中、小学跨学段“教共体”。充分利用特色学校资源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时间,实现学区内教育资源共融共享。例如,宁波市鄞江中学是知名美术特色学校,市教育局划拨50万元转型经费,以该校为中心向附近的初中、小学进行特色教育辐射,推动各校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特色人才培养,形成区域教育特色与文化特色。

(五)实行捆绑考核,学校共生共进

对“教共体”和名校集团实施“捆绑式”一体化考核,以受援校(校区)的进步发展情况作为核心校的考核得分依据,将“教共体”考核得分按比例计入学校发展性评价总分,形成共同进步的良好导向。加强对名校教育集团、“教共体”的发展性评估和年度考核评比工作,对结对帮扶成员校的教学科研、学生素养、教师成长、师生交流和共同目标达成等方面逐步实现“捆绑式”考核评价。例如,对于管理2个校区或班级规模在36个及以上的总校长,鄞州区的绩效考核系数可放大1.2倍,对于3个校区或班级规模在48个及以上的则可放大1.5倍;分校区的执行校长经一定考核程序可享受普通校长的职级和考核待遇;同一教育集团或“教共体”的教师根据“捆绑式”考核结果享受统一的绩效考核系数;评优评先对名校教育集团和“教共体”核心校的名额给予适当比例的提高。

三、“教共体”的未来工作展望

未来,宁波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出台宁波市义务教育“教共体”建设2.0行动方案,做大做强“教共体”品牌特色。

一是提升共建共享深度。在课程、师资、教研、课题、校园文化等方面综合发力,促进结对学校共建、共推、共生。系统化开展专业资源建设,共同开展科研课题研究,实现精品课程、微课程、获奖教学成果等资源共享。

二是实现提质扩优广度。宁波市将以义务教育“教共体”建设为基点,向学前和高中阶段延伸。学前阶段将以“行为课程”品牌建设为抓手,到2023年底建成111所品牌实践园。高中阶段将出台特色多样办学行动计划,形成学术高中—特色高中—综合高中“橄榄型”布局结构,让每一所学校在师资成长、课程建设、特色创建方面有优势、有亮点,实现高水平优质均衡。

三是扩展品牌宣传广度。深入挖掘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增强资源辐射力和影响力,在学校管理、教学研讨、课程建设等方面开展系列活动。多途径增进协作区对口校的交往、交流、交融,加大对先进典型人物和经验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教共体”的社会美誉度。

四是强化评价考核力度。对“教共体”内核心校和成员校办学业绩指标的差异性进行考核,并以差异性考核结果作为“教共体”建设评价的关键要素,比如办学条件、学生作业质量、课后服务质量、教师获奖情况等,确保办学关键指标差异进一步缩小。


初审:王远琦

复审:孙振东

终审:蒋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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