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多民族互嵌式社区作为各族居民交流互动的基层单元,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重要实践场域。在社会互动理论下,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本质上是社区各主体在社会规则的规范作用下,通过扮演相应角色、协商符号意义、交换互惠资源,进而实现相互理解、相互交流和相互作用的过程。为此,需要通过以党建引领深化行动自觉、以文化沁润培育情感认同、以动机激活驱动互惠实践、以规则优化构筑机制保障,以此生成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四个发力点,从而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的走深走实。
关键词: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社会互动理论
多民族互嵌式社区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基本单元,以其民族多样性、空间共享性、文化多元性和情感共融性,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设了有利条件,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实践场域。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不断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此,我国政府应紧抓多民族互嵌式社区这一关键阵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社区教育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各族居民守望相助、手足相亲的共同体意识,夯实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坚实根基。
目前,关于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界从经济建设、文化传承、社会保障、心理认同等方面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有效切入点。然而,当前研究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现有研究成果多聚焦于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缺乏坚实的理论支撑,难以形成大规模可推广的教育实践模式;另一方面,研究较少从社会治理的视角出发,系统讨论社区各要素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内在运行机理,难以形成协同教育机制,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成效。
社会互动理论立足于微观社会学,探讨人与人、人与群体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在相互作用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行动模式和行为规律。它强调个体在互动中以符号为中介,不断调适角色行为、协商符号意义,遵循互惠原则进行利益的寻求及报酬的交换,并在社会规范的调节作用下确保群体共同价值观的确立,最终使个体认可自己的群体成员身份并生成相应的角色行为。这些核心观点与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本质高度契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核心在于通过文化沁润与教育引导,使中华民族各成员牢固树立共同体意识,并将其转化为社会实践中的自觉行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作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场所,居民之间的日 常交往即是一种持续的互动过程。因此,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本质上是社区各主体通过持续互动,不断调适角色行为规范、内化共同体理念、深化共同体身份认同,最终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个体内化与社会外化相统一的过程。可见,社会互动理论能够有力地阐释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互动机理,并为其提供新的研究视角与启示。
社会互动的发生依赖于互动主体、互动符号、互动动机以及互动规则这四个核心要素,它们相互关联、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了人际互动的基础框架,也为深入理解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践机理提供了全新的分析路径。具体而言,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中,互动主体作为互动的积极参与者,包含了社区党组织、各族居民及其他社会组织,是形成社区互动关系网络、驱动共同体意识生成的核心建构者;互动符号作为传递信息、情感与态度的媒介,体现为社区内共享的语言文字、节日习俗等中华文化符号,是促进各族居民共同体意识生成的重要载体;互动动机源于各族居民对美好生活及社区发展的共同期望,是促使其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教育活动的内在动力;互动规则作为维护互动秩序的必要条件,既包括村规民约等成文规则,也包括传统美德等隐性惯例,为社区教育的顺利进行提供制度保障。为此,本研究立足社会互动发生的四个核心要素,通过将其深度融入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践路径,以党建引领深化行动自觉、以文化沁润培育情感认同、以动机激发驱动互惠实践、以规则优化构筑机制保障,以此生成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发力点,为其提供理论框架和实践指导(见图1)(图1略)。
一、角色调适与责任共担:以党建引领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行动自觉
互动主体所扮演的社会角色,是与人们的某种特定社会地位及身份相适配的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的集合,也是构成社会关系的动态要素。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中,社区基层党组织、各族居民及社会组织等互动主体应通过“角色认同——角色领悟——角色实践”的递进过程,不断重塑角色认知、体悟角色意义、践行角色行为,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角色调适与责任共担。
(一)角色认同:以组织引领重塑角色认知,强化角色责任
角色认同作为角色扮演的起始阶段,是个体对自我角色定位的清晰认知,也是互动形成必不可少的条件。在集体中,个体不能随心所欲地扮演角色,需要在长期的社会互动中感知他人对自己的角色期望,从而获得“镜中我”的角色认知,确定自身角色,并表现出与之相匹配的“被期望”行为,使其所扮演的角色与实际的身份地位相统一。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中,各族居民与社区组织不断感知他人对自己的角色期待,确定并扮演着符合自身身份地位的社会角色,维系着社区的良好运行与和谐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区党组织是党联系基层群众的神经末梢,要在社区中发挥领导作用。社区党组织建好建强了,社区工作就有了主心骨。”因此,多民族互嵌式社区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帮助各族居民及社会组织明确角色定位、强化角色认同,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首先,以宣传教育明晰角色定位。社区党组织应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社区活动中心等载体,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相关知识进行宣传讲解,引导各族居民及社会组织识别并确认自身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中的角色定位。其次,以协商共治夯实角色认同。社区党组织应激发各族居民及社会组织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热情,引导他们立足自身的角色定位,积极参与社区主题党日、居民议事会、社区事务管理等实践活动,在协商共治中夯实角色认同。最后,以多元互动明晰角色责任。社区党组织应与各族居民及社会组织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使其在多元互动中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责任共担,明确自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责任与义务,知其可为与不可为,强化角色责任,破解角色认知不清、职责不明的困境。
(二)角色领悟:以学习培训体悟角色意义,规范角色行为
角色领悟作为角色互动的核心机制,不仅要求个体认清社会、群体、他人及个体自身对其所担当角色的不同期待,还要求明确扮演这一角色的意义与效能,从而有效缩短个体与社会角色之间的距离,使其成功扮演某一社会角色。“角色领悟的程度越深,与社会期望的差距就越小,角色扮演的效果就越好。”因此,社区党组织应通过系统化的学习培训,使各族居民及社会组织不断体悟角色意义,加强角色领悟,规范角色行为。首先,以系统培训强化角色期待,提升社区各族居民及社会组织的角色领悟能力。社区党组织应定期在社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学习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使各族居民及社会组织在加强知识学习的同时,明晰党和国家对其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中的角色期待,以及恰当扮演自身角色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角色学习和角色领悟的能力,规范自身的角色行为。其次,依托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各族居民及社会组织的角色学习能力。“角色是人们之间的交互影响、交互作用的中介。有参照个体或参照群体作为角色学习的榜样和楷模,就能更好地学习角色的权利、义务和规范以及角色的情感、态度和行为方式。”通过构建“党员干部+各族居民”“党员干部+社会组织”等角色示范传导模式,使党员干部的参照性角色行为,成为影响各族居民及社会组织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中进行角色扮演的有力标杆,促使各主体更好习得角色的权利、义务、情感、态度与规范。
(三)角色实践:以价值引导激活角色创造,深化角色合作
角色实践作为角色领悟的进一步发展,是个体将角色认知转化为角色创造,并将其付诸实践的过程。它不仅是角色扮演的关键阶段,更是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落地的重要环节。在这一过程中,个体既要研究他人所创造的稳固的角色,也要主动暗示自身应扮演的角色。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中,部分居民受语言障碍、生活习惯、教育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意识相对薄弱、行为较为被动,角色实践的能力不足。因此,社区应通过价值引导激活各族居民角色创造的潜力,实现角色间的深度合作。首先,阐明价值意蕴,引导各族居民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时代价值与深远意义。社区应通过多种教育方式向各族居民生动诠释他们的日常行为实践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紧密关系,使其深刻认识到自身不仅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受益者,更能通过自觉的行为实践,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积极参与者与贡献者,通过角色创造,在与其他居民的互动合作中构筑起更为牢固的共同体意识。其次,强化价值引导,鼓励各族居民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角色实践。社区应充分尊重各族居民在社区教育及社区治理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他们在学习他人恰当角色行为的同时,结合自身的实际能力和社区教育的需求,在交流合作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角色实践。最后,建立健全角色激励机制,引导各族居民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转化为可操作、具身性的角色实践。社区可通过设立“石榴籽先锋岗”“民族团结模范”等荣誉奖项,对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中表现卓越的居民进行表彰宣传,并将其纳入优秀居民的考评体系之中,并与社区福利相挂钩,使他们深刻感受到践行共同体理念所获得的荣誉感和成就感,以此激励更多的居民以自身的实际行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符号解码与意义共建:以文化沁润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情感认同
符号作为承载中华民族历史记忆与价值共识的意义载体,其解码与重构形塑着共同体成员的情感认同。基于社会互动理论,多民族互嵌式社区的文化沁润实践,实则是各族居民在语言、文字、服饰、节日等多元载体所构建的中华文化符号场域中,经由“符号解码——意义协商——自我形塑”的符号互动过程,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从文化感知到意义共建再到情感共振的深层内化。
(一)符号解码:以符号解读唤醒情感记忆
符号互动理论认为,人类制造和使用符号,并通过符号进行互动。符号及其意义产生于人与人在互动中所形成的共同约定,人们可凭借他们在语言和身体姿态上获得一致意义,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符号解码作为意义协商共建的重要环节,旨在对符号系统进行识别和诠释。多民族互嵌式社区较之于传统社区,其民族构成的多样性更强,携带着不同文化记忆系统的各族居民交错共居,易使同一象征符号因不同文化背景而产生多重意义解读,进而形成阻碍各民族间交往互动的隐性壁垒。符号解码旨在突破这种互动壁垒,对多民族互嵌式社区中的语言文字、传统节日、象征图案等中华文化符号进行深层诠释,使各族居民得以跨越文化藩篱,在互嵌共生中建立起共同的话语体系,达成对中华文化符号的统一解读,唤醒各族居民的集体情感记忆。为实现这一目标,其一,物化社区共享文化符号,构筑情感记忆空间。社区应充分利用文化广场、居民服务中心等公共空间,将象征中华民族疆域、历史、文化及伟大民族精神的中华文化符号通过雕塑、壁画、墙绘等载体加以呈现,为各族居民构筑可视化的记忆空间。其二,激活社区历史文化符号,唤醒共同体意识情感记忆。在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多民族互嵌式社区孕育了丰富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符号。社区应寻访社区中的长者及贤达,由他们担任讲解员,对这些具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意义的符号进行解读,使其在社区内可听可说可传授,在代际传递中激发各族居民内心深处的共同体意识情感记忆。其三,拓宽符号解码渠道,实现共同体意识情感的深层交互。社区应针对各族居民在共同生产生活中形成的符号感知基础,通过社区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对社区共享文化符号的起源、发展、内涵和象征意义等进行全面诠释,鼓励各族居民踊跃发表自己对符号意义的深层理解和独到看法,使其在多维的互动交流中深刻认识到,祖国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各民族共同缔造的、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伟大的民族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在对文化符号的共享中不断唤醒民族团结奋进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意义协商:以情境创设共建符号意义
意义协商强调符号的意义是群体成员在稳定的共同行动中经由持续的对话和实践,在动态的调适过程中所达成的对符号的群体性认识。布鲁默强调,“符号互动是能动的和可改变的过程……在人与事物接触的过程中,人通过对事物的解释过程而驾驭并修正这些事物的意义。”人们定义情境,赋予其意义,再根据意义采取行动。情境的创设为各族居民修正符号意义边界、实现符号意义协商提供了前提。“就多民族互嵌式村落共同体建设而言,文化具有灵魂导向意义,文化重构是激发维系其社会秩序内生性动力的重要方式,文化交融是其价值追求。”由各民族所共同创造的,蕴含着共同历史记忆、文化认知和情感认同的共享文化符号,其意义协商不仅能跨越民族交往的边界,更能通过深层的情感交互,成为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内生动力。因此,社区应创设多元化的情境,使各族居民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过程中逐步达成对中华民族共享文化符号的意义协商与情感共建。首先,构建以语言符号为核心的语义情境。“语言符号是人类最重要的符号系统,也是教育系统中的主要符号系统。”社区应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充分发挥语言符号的桥梁作用,为各族居民创设良好的语言情境,使其在共通的语义空间中实现对彼此话语的一致性理解,为符号的协商共建创设条件。其次,激活非语言符号的具身情境。“在某些情境下,非语言符号对教育效果的影响是语言符号的4.3倍。”社区应立足于各族居民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共生地缘空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如民族团结歌舞比赛、民族美食节、民族艺术节等,鼓励社区各族居民共唱一首歌、共跳一支舞、共过一个节,使其在多感官的互动体验中将抽象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转化为可感知的情感体验,在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中实现符号意义的协商与共建,凝聚各民族亲如一家的思想与情感共识。最后,延伸共享符号的跨时空情境。社区应借助博物馆、纪念馆AI、AR、VR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向各族居民生动形象地讲述事件、文物及英雄人物背后所蕴含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使他们在情境再现中实现共享文化符号意义的代际传递,进一步拓展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共生意义空间。
(三)自我形塑:以自我反思生成情感认同
自我是对社会客观现实的内化和主观解释,形成于复杂的社会互动之中。它既是个体对自身存在状态的深刻认知,也是个体通过与他人的交往,领会和把握自己的过程。米德将自我区分为主我(I)和客我(me),二者相互作用,辩证统一。主我代表了主体非反思的、自生的、冲动的一面,是对情境刺激的直接响应;客我则将自身视为客体,从他人的视角审视评价自身的行为,并进行反思,这一过程包含了法律、道德以及社区的组织规范及期望。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中,个体的自我形塑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紧密相连,它既是个体内化的过程,也是社会规范化的过程。“健全的‘自我’不仅是社会互动的产物,而且是‘主我’与‘客我’在互动中不断展开的过程。可见,个体的社会化需要经过‘社会教化’和‘个体内化’的相互作用来完成。”社区内相互交织的中华文化,不仅使个体在共享文化的学习理解中形塑具有共同体意识的自我,也使他们站在“概化他人”的角度评价自己,即依据群体的整体期待来评价自己,不断调整并完善自身角色行为, 在行动自觉与教育深化中生成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认同。首先,社区应鼓励各族居民进行自我反思和自我教育,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个体内化。各族居民在与其他居民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应善于观察他人行为、倾听他人的意见、站在他人角度审视和评价自身的行为实践,自觉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主要内容转化为自身在社区生活中的价值追求与行动指南,实现自我教育、自我反思与自我提升的有机结合。其次,社区应重视树立各族居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定信念与行为意向,推动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的有机统一。社区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过程中,应充分激活各族居民自我教育的能动性,在多样化的教育实践中对各族居民的互动行为予以及时的反馈,使其精确体察并明晰社区对他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态度与行为期望,进而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转化为自身在社区中应遵循的道德情操、行为理念以及价值追求,实现社会教育与自我教育的相互统一。
三、需求挖掘与资源交换:以动机激活驱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互惠实践
动机是需求的外在表现形式,当人们产生特定的交换需求时,就会形成相应的行为动机,互惠原则植根于交换过程之中。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中,各族居民基于文化认同、社会支持、情感归属、教育公平等方面的差异化需求,构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互惠动力基础。基于此,社区可通过“信任构建——动机激发——资源互惠”这一过程,将各族居民的个性化教育需求通过社区治理上升为共同的价值追求,有效延伸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从而形成利益相关、情感相通的教育实践共同体。
(一)信任构建:以平等协商提升教育实效
社会交换是当别人作出报答性反应就发生、当别人不作出报答性行为就停止的行动。因此,社会交换关系具有不确定性。信任作为社会交换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交换关系得以持续进行的前提,只有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资源互惠才能形成真正的交换行为。互嵌型社区旨在构建一个平等、团结、包容、互助、和谐共生的社区,任何失衡的互动都将阻碍各族居民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中的积极参与、平等协商和有效交流,唯有基于相互信任的互动,才能使交换双方实现资源的高效交换和教育成效的实质提升。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应使社区工作人员和各族居民从多种途径出发构建坚实的信任关系。首先,尊重彼此权益,牢固信任基础。社区工作人员和各族居民都应在明确各自利益需求的基础上尊重彼此的权益与利益,实现信任关系的构建与维系。社区工作人员应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为各族居民提供优质均衡的教育服务;各族居民则应积极主动地配合社区教育工作,对社区工作人员予以应有的尊重与信任,通过这种双向理解信任的教育过程,促进双方达成对共同体理念的理解、认同和内化,提升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践成效。其次,加强沟通协商,夯实信任基石。社区工作人员和各族居民应定期进行沟通协商,使双方的信任关系不仅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还聚焦于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之中。为此,社区工作人员应加强与各族居民的沟通交流,针对其教育需求设定明确的目标与计划,并通过实际的教育行动加以落实,增强各族居民对其教育能力的信任,为教育效能的进一步提升奠定信任基础。
(二)动机激发:以需求表达增强内生动力
布劳认为,追求报酬的交换是人类生活中最基本的动机,也是社会得以形成的基础,人们越是认为某一行动易于成功地得到报酬,就越会从事这种行动。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中,多元的共生关系使得各族居民为满足生产生活需求而进行着广泛的交换行为。这种交换除了金钱、服务等外在物质需求以外,还包括认可、尊重、顺从、情感等内在的心理需求。因此,多民族互嵌式社区应充分考虑各族居民基于经济、文化、心理、习俗等方面所产生的交换需求差异,构建多种需求表达渠道,充分挖掘各族居民的内外交换需求,以此激发各族居民的交换动机,不断增强其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内生动力。一是要搭建多元化的需求表达平台。社区应依托“党群议事会”“邻里圆桌会”“社情民意接待日”“居民信箱”等平台,鼓励各族居民与社区工作人员踊跃表达自身的教育需求,明确他们在教育实践中的显性物质需求和隐性心理需求,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开展能够精确对接双方的教育需求,实现社区治理与社区教育的紧密结合,从根本上增强各族居民及社区工作人员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内生动力。二是要对各方的教育需求予以积极回应。社区应积极回应各族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诉求,既要倾听各族居民在拓宽交往空间、增进文化认同、实现心理认同、共享社区发展成果等方面的需求,也要重视社区工作人员在教育过程中渴望得到居民的理解与尊重,获得更多认同感与成就感的诉求,使双方的教育需求真正被听见、被满足,强化其参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意愿和内生动力。
(三)资源供给:以利益交换强化互惠实践
资源是交换的动机所在,互惠是交换的固有特性,人们从事交换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得所需的利益报酬。在交换过程中,当个体表明自己拥有对方所需求的资源,暗示他人也必须遵从互惠原则提供相应的资源或报酬时,就实现了资源的双向流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也应遵循互惠原则,以各族居民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通过物质资源交换及心理资源交换,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机融入社区经济、文化、心理建设等各个领域,使各族居民在获得物质利益需求的同时,实现共同体身份认同、民族信任关系建构等精神需求的深度交融互嵌,构筑起利益相关、情感相连的互惠实践共同体。首先,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作为各族居民的物质报酬。“公共服务关系到居民的生产与发展需求,是在个体层面唤起‘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条件。”社区应坚持以各族居民为本,围绕服务居民、凝聚人心、维护稳定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统筹多方教育力量,为各族居民提供劳动就业、子女教育支持、医疗卫生保障等便民服务,以优质的公共服务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物质报酬,满足居民在优化居住空间、共享发展成果上的利益诉求,强化其参与社区教育的情感态度和行为倾向,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物质基础。其次,推动物质报酬向心理报酬的积极转换。“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本质上是意识的形成与培育,属于特殊心理资源。”社区应兼顾各族居民的心理需求,充分调动各族居民的能动性,鼓励他们以主人翁的身份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在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中达成对彼此尊重、认可、信任与理解,实现心理资源的交换,进一步强化他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行为倾向,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的走深走实。
四、规则嵌入与习惯形塑:以制度优化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机制保障
社会规则作为社会环境的重要支撑,既包括外在的成文规则,也涵盖内在的隐性惯例。它不仅为社会成员提供明确的互动框架与行为引导,更使其在规范有序的互动环境中不断实现交换诉求。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应构建“制度规约——道德内化——内外贯通”的教育规则体系,以居民公约为行为准绳,以传统美德为重要补充,共同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保障机制。
(一)制度规约:以居民公约夯实教育准则
制度通过规范压力与普遍性约束,对互动主体间的复杂行动进行价值形塑,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社会互动理论指出,“制度对个人和各类集体单位施加外在压力,使交换过程服从规定和禁令。因而制度提出一套相对稳定和普遍的规范来调整不同社会单位之间的各种间接和复杂的关系模型。”居民公约是各族居民为平等参与社区治理事务,经由民主协商、按照一定程序、为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所共同制定并遵守的自治章程,在强化各族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维护社区秩序、促进人际交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制定并实施居民公约,旨在发挥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治理机制,夯实各族居民的行为准则,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的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首先,将“五个认同”教育贯穿居民公约制定与实施的全过程。社区应将“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这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任务全面具体地纳入居民公约之中,使各族居民在公约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下不断增强对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潜移默化中实现从制度规约到自觉践行的深刻转变。其次,实现从“民意”向“公约”的实质性转化。社区应发扬民主精神,集民意、聚民心,充分聆听各族居民在共商共建共享中所形成的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等共识性建议和诉求,在此基础上制定既贴近各族居民实际生活需求,又能为各族居民发自内心地自觉遵守的居民公约,以规范各族居民的日常行为实践。最后,推动居民公约与社区精细化治理的有机结合。社区应充分发挥“划小单元、责任到人、精细管理”的网格化治理模式,以社区网格为基本单元,组建由网格员、居民代表等所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对居民公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开展及社区文明建设的行为进行规劝,带动各族居民自觉履行公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教育与治理格局,使居民公约切实成为规范各族居民行为准则的实践载体。
(二)道德内化:以传统美德维系教育秩序
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这一人情社会中,民族文化、传统习俗等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构成了各族居民相互信任的内在社会秩序。社会交换理论认为,群体间的交换以共享价值观为媒介,为个体成员间复杂的交换链条提供了共同的标准。中华传统美德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道德基础与精神特质,承载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所共享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维系着各民族多元共生的和谐秩序。因此,多民族互嵌式社区应发挥中华传统美德的感召功能,使各族居民摆脱狭隘私人利益的束缚,形成公共的共同体意识,巩固血脉相通、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紧密关系,构建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和谐秩序。为实现这一目标,其一,依托各族居民共享的中华传统美德,生成规范有序的教育秩序。“承载在民族文化、习俗和道德规范之上的隐性教育活动更具有阐释力和说服力,也更接近社区各族群众的话语体系。”社区应加大对中华传统美德的宣传与培育力度,将其渗透到社区教育的全过程,依托各族居民所普遍认可的中华传统美德和道德生活经验,构建超越民族属性的社区价值规范,推动他们达成对公共事件与问题的共同理解,以此增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规范秩序的认同。其二,借助社区贤达等权威人物的影响力,维系社区有序的教育秩序。新乡贤作为德治的重要主体,具有引领乡风文明、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功能。“他们以自己的‘道德魅力’,引导带动农民形成良好的道德氛围,通过他们的道德示范达到协同治理的良好效果。”为此,社区要借助新乡贤在社区教育中的声誉、诚信和德治力量,传播乡风文明,构建道德约束机制,强化各族居民间的情感认同和秩序认同,将各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渗透到社区教育的各个环节。
(三)内外贯通:以规则融合共筑教育生境
社会交换理论认为,制度化的核心目标是生成既指涉各种交换关系,又兼具稳定性的普遍规范,以调节复杂的交换关系模式。这要求制度的实现必须明确体现于形式化的程序之中,并使其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得到社会成员的强烈认同,实现共同价值观的代际传递。因此,外在的成文规则和内在的隐性惯例作为社会规则的双重维度,不仅能为社会成员间的交往提供行动依据,更能通过二者间的贯通融合,发挥制度在维系交换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教育生境的营造不仅体现在静态的内外行为规范和约束,还体现在动态的社区治理和服务之中。”只有将静态的规章准则和道德规范转化为动态的社区治理和教育服务,才能构筑适宜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生境,使规则和道德成为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养料,规范并引导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深入开展。为此,一是要推动居民公约与传统美德的深度协同。以居民公约为载体,将新时代党的民族政策具象化为各族居民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并发挥其在解决居民邻里纠纷、规范社区公共事务上的显著作用,打牢社区教育的秩序根基;以传统美德为精神纽带,传递并践行其所蕴含的共享价值观,奠定社区教育的精神支撑,使二者共同为社区构筑内外贯通的教育生境。二是要建立公约执行与美德践行的治理与教育体系。社区应将刚性的治理约束与柔性的教育服务相结合,既要以居民公约作为社区治理的有效遵循,也要发挥传统美德在社区服务中的教育引导与感召作用,以刚性的制度保障和柔性的价值引导,不断促进社区教育生境的优化。
多民族互嵌式社区作为新时代党开展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具有凝聚人心、培育共识的积极作用。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既是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抓手和应有之义。立足社会互动理论,以行动自觉为基础、以情感认同为纽带、以互惠实践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构筑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发力点,旨在使各族居民在深层的互动交融中牢固树立共同体理念,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意义共建与价值传递,为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提供有益的路径探索。
(本文参考文献略)
Strategic Focuses of Education on Forging a Strong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 in Multi-ethnic Inter-embedded Community: Based on Social Interaction Theory
FengLi ZhangManyu YuHaibo
Abstract: As a grassroots unit for communication and interaction among residents of different ethnic groups, the multi-ethnic inter-embedded community serves as an important practical arena for education aimed at forging a strong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interaction theory, such education in multi-ethnic inter-embedded communities is essentially a process in which various community actors, under the normative influence of social rules, attain mutual understanding, communication, and interaction through performing corresponding roles, negotiating symbolic meanings, and exchanging reciprocal resources. Accordingly, it is necessary to deepen action consciousness through Party-building guidance, cultivate emotional identification through cultural nourishment, stimulate reciprocal practice through motivational activation, and establish institutional guarantees through rule optimization. In this way, four key focal points for education aimed at forging a strong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 in multi-ethnic inter-embedded communities can be identified, thus promoting the in-depth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such education in these communities.
Key words: Multi-ethnic inter-embedded community; education on forging a strong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 social interaction theory
初审:普清筠
复审:孙振东
终审:蒋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