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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族团结教育的价值、属性及其实践路径

作者:西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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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南大学

来源:《民族教育研究》2019年第3期: 作者:欧阳常青

摘 要:促进国家、学校和学生的共同发展,是民族团结教育应有的价值追求。民族团结教育是一种融文化性、综合性和常态性于一体的实践活动,它以民族文化为切入点,以民族文化的交融为主线,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各个方位以及课外丰富的实践活动中,也体现于校外同样具有育人功能的丰富的民族团结教育资源中。对民族团结教育文化性、综合性和常态性属性的理解愈是深刻,愈有利于实现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在价值。民族团结教育的课程整合、师资整合、资源整合以及方法整合,是实现民族团结教育价值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民族团结教育;价值;属性;实践路径

人是一种目的性存在,也是一种价值性存在。人的任何有理性的实践活动,都是一种有目的性、指向性的价值活动,都是人们追求价值、实现价值和体验价值的过程。我国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是一种主要由民族团结教育政策主导和推动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实践活动,一些研究者积极关注并围绕诸如民族团结教育价值意义、内容资源、方法路径等主题,开展了深入研究且形成了许多富有启发的研究成果,如阿布都之“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国家稳定、实现民族内和与外防渗透”[1]的民族团结教育价值与意义的理论描述,韦兰明之“综合性、文化性和专项性”[2]的民族团结教育属性探索,青觉之“基于新媒体”[3]以及李资源之“理论宣传与实践活动结合、政策教育与督促检查结合、重点教育与普通教育结合、正面教育和批判错误教育结合”[4]的民族团结教育路径分析,以及苏德“以双语促交流、以文化促团结、以认同聚人心”[5]的民族团结教育综合探究,等等。上述学者的观点与构想,是对民族团结教育理论或实践的富有建设性的理性回应。但是,这些回应不应该被理解或确定为关于民族团结教育研究与实践的全部答案,因为民族团结教育远没有开启自我终结的程序,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层面,民族团结教育都有不少先哲未尽的“熟地”或前贤未及的“生地”,等待着人们去发现、去关注、去挖掘、去耕种。比如,民族团结教育的价值与意义仅仅指向国家吗?民族团结教育的综合性属性仅仅意指教育形式上的综合吗?新媒体技术路径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适用吗?基于双语以促进交流的策略适用于一般普通学校吗?上述诸多的追问实质上都隐藏着这样一种判断:民族团结教育研究远没有达到功成而身退的局面。正是基于这种背景,笔者结合民族团结教育的价值、属性及实践路径,试图做一番“锦上添花”式的学理深究,以期更好地推进民族团结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促进共同发展:洞察民族团结教育的价值

一事物是否有价值、在多大范围内有价值以及有多大的价值?这决定了该事物的存续及其发展。民族团结教育的价值问题是民族团结教育最基础、最核心的问题。阿布都之“国家和民族视角的民族团结教育意义”[1]立论,是一种颇具“普遍性意义”的理解与判断,后续关于民族团结教育价值的研究多是在此基础之上的进一步阐释或不同话语的再表达。这些立论、观点是正确的,但同时也是不充分、不全面的,其导致的消极影响就是:难以“把握民族团结教育规律”,[6]“让自觉践行民族团结成为新常态”[7]的民族团结教育理想悬置、孤置,成为空论。

(一)体现“个体化”特征的民族团结教育价值思辨“人是教育的对象”。[8]让人发生积极的改变,包括道德水平的提升,思维品质的优化,情感内涵的丰富,技能技巧的娴熟以及身体素质的健壮等,是教育亘古以来不变的追求。学校场域中的民族团结教育如同语言教育、历史教育等其他类型的学校教育一样,都旨在追求人的积极改变,因而都需要首先回答“人的发展”这一根本性问题。民族团结教育中“人的发展”至少包括三个层次,即民族团结教育之于国家的发展、学校的发展以及学生的发展。

民族团结教育之于学生的发展是人们比较熟悉但又未完全洞悉全貌的话题。言之熟悉,是因为现行的民族团结教育政策明确规定,要通过民族团结教育“增进(学生)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的历史、文化以及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知识的了解、理解与把握;增强各族学生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换言之,政策使然的结果让人们熟悉了民族团结教育对学生的要求与规定。显然,上述要求与规定是从国家这一由无数个体(包括学生)组成的实体的发展出发,要求其国民忠诚于、服务于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国家。因此,这里所言民族团结教育之于学生的发展,实质上可以等意理解为之于国家的发展。国家的这种要求与规定即价值追求,正当、合理,是必须,是必然,世上每个国家都从宪法的角度对其国民忠诚、奉献于祖国做了“法”的规定。张康之等“家”的暗喻极具启迪:“人生于某个‘家’中,也就获得了属于这个‘家’的身份,身份浓于人的个性,规定了他在社会中的地位与活动的界限,决定了他的生活范围与生活内容,他的举手投足之间被要求与身份相符。”[9]言之未窥其全貌,是因为人们多基于国家价值取向的视角而要求学生成为“他之所是”(即成为国家想要成为的人),而少从学生本身的价值追求考虑学生如何成为“己之所是”(成为自己和家庭想要成为的人)。所以,现实生活中,尽管人人深知民族团结教育的要义,不少学生和家长却以“影响学生学业成绩”为由,不积极、不主动参与民族团结教育,甚至退隐、遁藏于民族团结教育帷幕之后。必须要在国家价值追求实现的基础之上,并及思量学生之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独立性和自主性个体的存在意义。换言之,在民族团结教育的价值追求中,除了人们熟知的体现于学生身上的、着眼于“大家”的国家发展追求之外,还应关注和顾及民族团结教育之于学生的、立足于“小我”的本己发展追求。比如,促进学生良好人际关系的建构、积极情感态度的养成、健康行为习惯的塑造等。

民族团结教育之于学校的价值追求经常不被人们特别是学校老师所了解、所深知。从现有政策文献看,政策文本几乎没有明确地标识民族团结教育之于学校发展的意蕴,比如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办学声誉或社会影响力等。囿于视野以及思维定势等原因,中小学校特别是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学校,难以快速解读出政策执行或政策实践在不远的将来能够给学校带来“可视的”价值。当学校不能“看见”政策所带来的价值效应,或认为价值较低,或认为价值虽然较高但处于远端时,学校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弱化、虚化等消极现象在所难免,把民族团结教育视为“临时的任务”“额外的工作”或“沉重的负担”也成为必然。2018年10月,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大调研后得到结论,即“民族地区学校、民族学校、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以及举办内地民族班的学校,更为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对上述现象的一种反证。

(二)彰显“共同发展”特质的民族团结教育价值追求

国家、学校、学生都是具有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的不同场域。这些不同的场域有其自身的逻辑、规则和常规,试图用某一场域的逻辑、规则和常规化约成支配其他场域的运作的逻辑、规则和常规,必然会导致其他场域的混乱。除了相对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不同场域间存在着的交集和互动,是场域研究不可忽视的另一特征。比如,每个场域都在不断寻求发展、都与其他场域有信息和资源交流——正是不同场域间存在的交集和互动,使得不同场域能够实现和谐相处和共生共长共荣。回到民族团结教育这个话题上,民族团结教育需要清晰回答民族团结教育之促进学生、学校和国家的发展这一合理诉求。从国家视角看,期待通过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各族学生对伟大祖国的忠诚与热爱,包括对祖国优秀传统文化、政治政策制度、生产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以及主权领土、领海、领空之中的山川河流、物产资源等的积极情感与自信;从学校层面看,希冀通过民族团结教育提升学校的办学效益和社会声誉,并通过师生们喜欢并愿意在学校学习生活、获得最好的成长等客观指标给予表征;从学生层次看,期望通过民族团结教育帮助学生获得日后立足社会或继续深造的、更好的知识以及情感、意志、动机、态度等的积极心理品质,并通过高质量学业成就指标得到确证。

黑格尔在谈到“发展”这一概念时揭示了某种现象。“发展是一个熟知的概念。但哲学的特点,就在于研究一般平时所自以为很熟悉的东西。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不知不觉间曾经运用并应用来帮助他生活的东西,恰好是他所不真知的,如果他没有哲学的修养的话”。[10]在民族团结教育中,不少人也存在类似的“熟悉效应”,认为民族团结教育应该只谈国家的要求、规范或价值,而不应该谈学校(含老师)和学生的价值与追求——因为“教育”之作为一个上位概念已涵盖了这些表达。这些异见是值得斟酌甚至是需要警惕的:事物要想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一个重要的前提在于,该事物的发展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同时包含或眷顾了环绕在其周围的他者的发展。民族团结教育必须同时关注国家、学校和学生三者的发展与价值追求。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三种价值追求是相互关联统一而非彼此外在的,它符合也具体化了习近平总书记“人类命运共同体”立论的要旨。

首先,任何一国的公民,生活在这一国度之中,就意味着与这个国家建立了一种“相互离不开”的双向度关系或契约。一方面,国家给予人民支持和庇护,满足他们的生理、安全、尊重、自我实现等概而言之对美好生活的价值追求;另一方面,人民贡献自己的智慧、力量、爱,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并将之视为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以回报满足了他各种需要的祖国。唯有在彼此支持与互助的双向关系中,国家才能实现其伟大复兴和繁荣发展的愿景,而国民也才能实现自己对美好生活的持续追求,即相互满足和实现了对价值的追求。

其次,学校作为延伸国家精神的组织,它必然地要代表国家发出声音,讲述国家的故事,传承国家的旨意,但是,作为相对独立的组织,学校也必然期待能实现自身的发展,体现自身的价值——这种发展和价值体现是国家的发展,也是国家精神得以延伸的循环表征——并通过成功的人才培养即能进入到更高、更好的学校或机构深造的优秀学生的不断涌现以及广泛的社会赞许而体现出来。张康之在论述人的行动的共生共在特征时有一个形象的隐喻:“历史的脚步正在加速前行,载着我们向未来飞奔。在这趟列车上,我们能够想象到的只有一点,即前进的路上的哪怕极小的一块石子都可能引发这趟列车的倾覆。我们踏上这趟列车之后,不可能指望换乘其他列车——这是唯一的一趟列车。我们既不能让这趟列车停顿下来,又不能陷入惊恐之中,更不能假装无知无觉,而是需要小心谨慎把住方向盘,在每一个障碍物出现时,及时做出快速反应。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行动起来,对这趟列车的安全负责,我们已经腾不出手去相互试图把对方推下列车而让自己占有和享用头等座位,我们也不可能在把他人推出车窗而不同时被拉下列车。我们的行动必然是合作行动,是为了人的共生共在的行动”。[11]回过头来反思,民族团结教育这趟列车何尝又不是如此?

简言之,民族团结教育涉及国家、学校与学生及其发展。民族团结教育理论研究或实践探索中,必须要统筹兼顾各方面的诉求,有意或无意的偏袒、忽视、遗忘等导致的顾此失彼,都会给民族—84—团结教育带来伤害。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也不能少。在民族团结教育的价值追求过程中,也应如此,一个都不能少。

二、厘定事物殊相:把握民族团结教育的属性

“每个对象都有其一定数量的属性,既不能更多也不更少”。[12]民族团结教育作为一种现实的存在,它必然具有自身的属性。事实上,一些研究者已有所关注并有所思考,如韦兰明“民族团结教育具有综合性、文化性和专项性”[2]的见地,徐天兰基于共青团工作认为“以往的民族团结教育是一种策略性工作,难以从根本上改善民族团结教育的效果。应该把民族团结教育当作一项具有整体性、人文性和长远性思维特质的事业来考虑”[13]的新论。认识世界是为了更好地改造世界,而改造世界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类的需要,即创造价值和体验价值。对民族团结教育属性的了解愈全面、愈深刻,愈能有效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实践,也愈能彰显民族团结教育内在的价值。

(一)民族团结教育的文化性“一种文化犹如一个大型组织,它给每个成员分配一席之地,使这些成员按照整体精神工作”。[14]民族团结教育的文化属性逻辑来源于《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8)中将民族团结教育视为通过“地方课程而实施”的这一关键性描述,即“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自然资源,从学生所在地域的实际生活中捕捉有教育意义的内容。通过地域性民族特点的介绍,使学生知道家乡的民族特色、风俗文化、关心本地区民族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化,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显然,这里所指的地方课程是根据地方民族文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而由当地开发并在当地实施的课程。基于此,可以判定民族团结教育具有文化性特征,即“以民族文化教育为基础内容的民族团结教育具有文化性”,[2]而且这种文化性特征更多地表现为地方性或区域性文化——它们也是中华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民族团结教育的文化性属性,标识了民族团结教育“从哪里开始”的问题——民族团结教育要以文化教育为其实践的逻辑起点。换言之,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不管是通过课堂教学,还是课外实践,或是校外参观访问、研学旅行,必须要紧紧抓住文化(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生态文化)这个“纲”,使民族团结教育走在“文化大道”上,使民族团结教育自然成为践行和强化“文化自信”的重要路径。现实地看,诸如北京海淀区的学校特别是中关村三小等,在民族团结教育实践中之所以能得到时任国家总理温家宝的肯定,与这些学校努力挖掘传统文化资源,将蕴于各民族的文学、历史、建筑、节日、科技、艺术、手工艺、体育、饮食等中的文化,系统整理并有机契合于民族团结教育校本课程之中,从而多角度、多形式彰显中华文化的自信等,有着莫大的关系,[15]而一些研究者强调要“基于文化认知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16]的构想,也无不是意识到民族团结教育中“文化涉入”极其重要的结果。除此之外,民族团结教育的文化性属性所蕴含的深意还在于:它使得民族团结教育能够摆脱以往内涵狭隘的民族团结教育的边界,从而构建起外延更宽阔、内涵更丰富的新的民族团结教育范畴,赋予民族团结教育更高层次的价值追求,即“重视保护中华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与重视增强中华民族文化的共同性”[17]的有机统一。例如,学校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宣讲或知识比赛活动,或者由学校举行让学生们乐于其中的“三月三”“古尔邦”“那达慕”“哈节”等民族传统节日,以及人们以往局限于视为语言教育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和双语教育等,都体现了对国家的时代精神、对祖国的安全稳定、对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认同与践行等,因而都是民族团结教育的范畴。而且,还可以大胆地预言甚至是坚信,随着人们对民族教育概念内涵的重新认知与理解,民族教育也必定会更多地关联到民族团结教育。

(二)民族团结教育的综合性民族团结教育的综合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教育形式上的综合性。这一点韦兰明已有所见,即民族团结教育不仅仅是指一种课程教育或通过课程实施的教育类型,它还包括参观、访问、竞赛、表演以及校园文化的潜移默化等诸多能实现民族团结教育价值的其他实践活动。[2]换言之,民族团结教育应该被理解为一种广义的影响人的教育活动,可以而且应当融入校内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各个方位、各个时(阶)段以及校外的各种育人场域之中,通过校内外不同的“教育者”或“教育力量”的合力作用,实现民族团结教育之校内与校外、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与榜样示范影响的有机整合,促进民族团结教育效应的最大化。二是教育影响的综合性。民族团结教育的影响不仅指帮助学生习得了民族团结的知识、理论以及政策观点,即让受教育者符合了国家和社会的价值期望,还包括促进学生在情感、态度、动机、意志力、人际交往以及学业成就等方面的个人价值追求的积极改变,以及促进社区与学校关系的学校价值和社区价值的积极改变。概言之,民族团结教育内隐着良好的价值生态效应,不仅意指促进学生在民族团结知识、情感、意志、行为等国家要求和个人发展上的实现,还着眼于促进学校与社区和家庭积极的和谐关系的建立。

民族团结教育的综合性,无论是教育形式的综合性抑或是教育效应的综合性,都是由民族团结教育的文化性引申而来。比如,学校举办的壮族“三月三”传统节日活动,其活动形式多样,有知识竞赛、体育活动、实践体验以及师生互动等。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中,师生们促进了彼此间的交往、交流和交融,了解了壮族的文化历史和现代发展成就,从而树立了民族自豪感,坚定了民族自信,周边社区群众也因积极地参与而强化了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区之间的互动关系,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综合性意义也由此得到生成。

(三)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性民族团结教育不是《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颁布实施之后的“最近”的事物,而是一个有着悠久的“已在”并拥有当下的“现在”以及未来无限的“将在”的常态性的事物或实践活动。可以认为,学校教育产生之际,内涵更为丰富的民族团结教育就随之产生了。秦代之“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等对每个个体的国家认同要求与规制,表面上看是“法”的旨意,实质上也是民族团结教育的另一种表达。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的语言,之成为官方用语、教学语言和科学用语的语言规划与语言政策,也皆体现了语言之作为交际工具所具有的“促进社会融合、民族团结以及国家统一”的功能。在“已在—现在—将在”的时间绵延中,每个国家都以不同的形式、载体、路径,针对其国民开展“经常的、不间断的”民族团结教育,以形塑国人的政治忠诚,维护国家的社会稳定。我国通过顶层政策制度将民族团结教育规定为“专项教育且是学校教育组成部分”,是对民族团结教育“专门的”有意规定,这种规定仍然内在于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性范畴之中。当前一些学者提出要“建立科学的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18]的建议与呼唤,实质是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民族团结教育常态性的必然。一些学校包括一些老师对民族团结教育专属“某地区、某学校、某学科、某对象”的认知、理解与判断,是对民族团结教育价值和存续时间“窄化”的理解——要么是对民族团结教育的表征形式、丰富的内涵与巨大功能认识的“窄化”,要么是对民族团结教育时空认识的“窄化”,或是二者兼具——都是忽视了民族团结教育的绵延与广延,只是从中截取某个片断并以此来概括、断定民族团结教育整体属性的做法,不可避免地落入“以偏概全、以局部说明整体”的圈套或窠臼之中,甚至“将民族团结教育视为德育组成部分而具有专项性”[2]的见解,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狭隘的认识。必须要明确:民族团结教育是一个没有凝固点的、永远在路上的过程。它是一个回望过去、立足现在又展望未来的连续不断的绵延过程,不但过去已重视,现在正重视,未来也必重视;它是一个囊括所有地理边界、所有学校类型、所有师生的以及几乎所有课程教学的广延过程,不但民族地区、民族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和民族团结教育教师要重视,其他地区、其他学校、其他学生、其他教师以及其他课程教学也要重视。

对民族团结教育之文化性、综合性、常态性属性的理解和把握,不能分而论之,必须系统地关联性考量,即应将民族团结教育理解成为一种融文化性、综合性和常态性于一体的实践活动,它以民族文化为切入点,以民族文化的交融为主线,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各个方位以及课外丰富的实践活动中,也体现于校外同样具有育人功能的丰富的民族团结教育资源中。唯有如此,民族团结教育的价值才是一种持续生成并持续引领学生、学校和国家发展的存在。

三、重视路径探索:构建民族团结教育价值实现的通道

“脱离全局的各种主要特征去孤立地考虑在这个全局中推行的任何实际措施都没有多大用处”。[19]对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内在价值、属性特征系统地关联性思考,仅仅从思想上奠定了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化、可持续的理论框架,在实践中将民族团结教育落到实处,实现民族团结教育的应有价值,仍需要系统建构民族团结教育的实践路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实践路径的系统建构,要遵循教育实践的内在规律,即围绕教育活动的基本构成要素(教师、内容、方法和资源),整合生成民族团结教育的实践路径。

(一)课程整合:生成“国家—地方”一体化的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体系

民族团结教育中,重视以国家课程为主、自上而下的路径选择是必然的,但这并不是问题答案的全部。结合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思维发展规律和认知发展特点,实施以“自下而上”的路径,即“从学生身边熟悉的文化”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是实现民族团结教育价值的不可或缺的补充。换言之,学校在选择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时,要兼顾国家宏观知识与地方性知识,以建构起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有机统一的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体系,前者“是宏观层面的,内容主要体现国家推动民族团结教育的意志”,[20]以保证民族团结教育的方向;后者“是微观层面的,内容主要体现地方和学校的特点,强调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开展民族团结教育”,[20]以保证民族团结教育的活力。比如,在国家课程的基础上,围绕“民族文化交融”主线,有机结合中华民族文化和地域民族文化的特点,优化民族团结教育的课程内容,整生成融中华民族文化和地域民族文化特点的民族团结教育“国家—地方”一体化的课程体系。

(二)资源整合:生成“校内—校外”有机结合的民族团结教育资源体系

任何事物都内隐或承载着教育意义,缺乏的只是发现教育意义的眼睛。校园内的一碑一亭、一室一廊、一草一木等,都潜在地孕育着民族团结的精神和价值。只要“人”赋值以民族团结的经典人物、故事或文化,原本静立的“山就不是那个山,水也不是那个水”,而是一位能和中国好声音的“歌者”,能言中华好故事的“语者”,能传中国正能量的“师者”。除了充分释放校内民族团结教育资源的育人功能之外,校园外的民族博物馆、英雄或名人纪念馆、文物古迹、民族文化馆以及具有特殊意义的地理位置或标志等,也都时时刻刻在言说中华各族人民和睦相亲、团结互助的传奇故事,它们本身就是现成的民族团结教育资源,极具民族团结教育的张力,是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学校场域与社会场域“合龙”不可或缺的“焊锡条”。学校要在上级部门的联系或自身的努力下,以共建共享为原则,将之整合建设成为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在充分释放其民族团结教育功能的同时,实现其作为社会公共资源的价值的增值。如此,整生成校内、校外民族团结教育资源体系,就能为民族团结教育的持续、有效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师资整合:生成“专职—兼职”有机结合的民族团结教育

教师队伍单纯依靠学校教师难以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功能的最大化,要着眼前于校内专(兼)职教师与校外有机力量的整生,生成“专职—兼职”有机结合的民族团结教育教师队伍,从而为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化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一方面,着眼于学校内部现有的师资队伍,通过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民族文化知识、民族理论与政策等培训,丰富他们的民族团结知识素养,为他们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课堂教育教学和民族团结教育的课外实践活动奠定知识基础。另一方面,着眼于在民族文化艺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闻道在先、术业专攻”的校外民族文化艺术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等,聘请他们为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兼职教师,充分用好他们丰富的民族文化知识以及真实而具体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经历、体验与个案,为学校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有机缓解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师资不足的问题,同时,又带动学校与社会兼职教师所占据的“社会生态场域”及要素间的深层互动。如此,通过整合校内、校外力量,打造专职与兼职结合、校内与校外融通、稳定的民族团结教育师资队伍,解决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的师资缺乏问题。

(四)方法整合:生成聚焦合力效应的民族团结教育方法体系

人类在漫长的成长和发展过程中,发展了许多有效的教育方法,但是,每一种方法都有其使用边界。如果教育教学的重点是要求学生理解、掌握系统的民族理论政策或民族文化知识,讲授法是最恰当的。相反,如果教育教学的重点在于唤醒学生内心对国家、对社会的热爱或忠诚等积极情感,走出校园、直面社会的实地观察、互动体验等,更能给学生以心灵的洗涤与震撼。换言之,民族团结教育实践中,若是仅仅依赖或局限于某一种方法,则难以给予学生以最大可能的民族团结启示、教诲与体认,难以最大程度地增进学生的“四种意识”“四个自信”“五个认同”。因此,要整合民族团结教育的各种方法,生成具有统整功能的民族团结教育方法体系,使得置身于这一体系中的每种方法都能因其他方法的存在与应用而在彼此交互作用中释放出最大的育人价值,进而促进民族团结教育效应的最大化。比如,围绕课程教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专项教学与学科渗透教学。同时,结合大课间、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团队会、校园文化艺术展演、民族体育运动会、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校(墙)报民族文化展览等校园活动,开展实践活动教学,让学生在“多元参与”的过程中,感知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习得中华文化知识、形成爱国主义情感和民族团结意识;另外,结合校外参观文物遗迹、纪念馆、博物苑以及访问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与革命模范等“研学旅行”活动,科学设计参观、访问的目标和要求,让学生在参观、访问、互动中获得民族团结知识,形成民族团结意识,强化民族团结情感。如此,由多种方法相互配合、补充和支持整生的民族团结教育方法体系,就能够较好地避免民族团结教育实践中因单一使用某种方法而造成的育人边际效应递减现象。系统中的要素,不能仅仅被视为以“要素”的身份而出现的存在,还应看到要素以“系统(次级系统)”的名义而现身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关注要素的“系统”秉性,能更好激发要素自身的活力,从而能更好实现要素之作为(上级)系统之构件的“支撑”价值。民族团结教育系统中,民族团结教育课程、资源、师资、方法是这一系统的有机组成要素,与此同时,这些要素本身也自成系统。因此,对民族团结教育中课程、资源、师资、方法等要素的探索,除了需要“要素”的视角外,也需要将之视为一种系统并进行关联性考量。比如,分析民族团结教育的资源,就不能仅仅聚焦于校内,还应着眼于校外,甚至遥远的他国所发生的某些事件,皆可成为资源进而助力民族团结教育。“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在民族团结教育这个“大花园”中,课程、资源、师资、方法等,是构成“春意盎然的大花园”所不可或缺的各种“小花”,也是自成“世界”的“小花园”。当这些“小花”皆生机盎然、绽露芬芳,“大花园”才会香溢四处且芬芳长存。

四、结语

民族团结教育作为一种存在着的“事”,它有其自身的属性特征,也有其自身的功能和价值,并有着对应于此的实践路径。然而,“人的观念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改变”,[11]曾经喧嚣一时的“物理学的终结”以及由此泛起衍生的“X的终结”,最终都被证明是谵语,因此,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理论研究及其实践研究,必然会是一个没有凝固点的永远在路上的过程。民族团结教育的属性、价值,必然会随着时代精神的发展变化而被赋予新的理解与判断,进而导致新的民族团结教育实践路径的生成或再生成,但是,不管如何变化,将民族团结教育置于关系的思域,运用关系思维并在关系中定义、认知、判断民族团结教育的价值、属性及实践路径,是应然,也是实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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