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民族报》2016年8月1日 作者:王鉴 安富海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民族教育的发展,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制定了大量的、切实可行的民族教育政策。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民族教育政策逐步发展、不断完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民族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民族教育也发生了许多变化,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新时期,我们需要怎样的民族教育政策来保障和促进民族教育的持续发展?对此,学者们进行了积极的探讨,提出了许多新的、有价值的见解。
优惠政策在民族教育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优惠性政策在西方国家大都称为“补偿政策”,是在充分考虑了少数民族教育发展中特殊的自然、历史、社会等原因之基础上,所采取的一种倾斜发展政策或优先发展政策。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直都对少数民族采取特殊的优惠的发展政策。这种政策的理论基础主要是公平理论、均衡理论、和谐理论。这种政策如果以学校发展作为参照物的话,它重点在学校之外,即注重学校与社会、自然、宗教经济等因素之间的关系,这种政策关注的重心主要集中在三类民族教育发展中的外部制约因素。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民族歧视政策,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采取了许多优惠政策。其中影响较大、效果明显的重大政策和措施有:双语教育政策,高考加分及普通高校民族班、预科班政策,在内地开办西藏班(校)、新疆班,对口支援,义务教育过程“两免一补”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师资队伍建设等。这些政策和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民族教育的发展,缩小了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教育发展的差距。
民族教育政策应该从“优惠性”向“特殊性”转移。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制定的这些优惠政策促进了民族教育的发展,培养了大批的少数民族人才,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但随着社会的进步、文化的变迀,民族教育的优惠政策也要发生一定程度的转型,以适应其存在的外部环境的变化。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会长韦钰在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第一次学术研讨会上指出,要加强民族教育的特殊政策研究,进一步探索民族教育特殊政策提出的科学依据,构建我国民族教育发展中的特殊政策体系。采取特殊的民族教育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扶持力度,缩小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举措,是维护政治稳定和国家统一的主要保障。
特殊性政策是在充分考虑民族教育发展中的特殊因素,特别是语言与文化方面的特殊性的基础上,就民族教育内在的教育目标、价值、内容、方法、评价等问题所采取的特殊政策。如果以学校发展作为参照物的话,它重点在学校之内,即注重学校教育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其特殊性。
如果我们在探索民族教育内部的发展模式上先行一步,不仅对民族教育理论研究,而且对于民族教育政策的制定与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事实上,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民族教育政策在不断强化发展民族教育优惠政策的同时,将民族教育政策的重心开始向特殊政策方面转变。即一方面加大力度解决民族地区的校舍改造、办学条件改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教师队伍数量提升、现代化远程教育工程等方面遗留的问题;另一方面在教师队伍培训、双语教学、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开发等方面开始出台涉及民族语言与文化传承的特殊性政策。并且随着前者的不断解决,后者将逐渐成为我国民族教育政策支持的重点领域。因为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不可否认,民族教育的多元文化性也就毋庸置疑。如果我们不正视这一问题,而是采取回避的态度,既不是明智的选择,也不是科学的方法。明智而科学的选择是调整我们的民族教育政策,在学校教育之外的问题逐渐解决的基础上,及早将政策的重心转向学校内部的问题。民族地区学校教育内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双语教学问题与民族文化课程问题。
另外,当前我国民族教育发展中还存在着辍学率高;教育教学质量不高;办学经费短缺;师资队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优质教育资源严重不足;课程与教材不适应少数民族学生的发展;双语教学实施困难等问题。因此,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必须实行特殊的教育政策。如采取特殊措施,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师资队伍的建设;开发反映少数民族文化和适合民族地区实际的课程与教材;为少数民族学生或民族地区提供免费而实用的职业教育;在高等学校设立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或双语授课的学科专业。不仅应该实行特殊政策促进民族教育发展,而且还应将民族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民族教育优先发展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把民族教育事业作为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优先发展;二是把民族教育作为民族地区的各项事业的重点,优先发展。这是由民族教育的特殊使命及其民族地区的特殊地理位置和特殊的历史所决定的。
责任编辑:李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