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础教育课课程》2019年第3期 作者:卓晴君
摘 要:本文记述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包括其名称、教学目的、内容教和学的方式保障机制以及在整个国家教育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的变迁与展望。
关键词:历史时期;教育方针;培养目标;劳动教育课程;课程发展
劳动教育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以贯之的中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实施渠道是开设劳动教育课程,并辅之以课外劳动、与有关学科教学的结合。劳动教育课程的设置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历程,这个发展历程与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等的发展紧密相关。今天,我们研究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的变迁与展望,为的是汲取历史上的宝贵经验,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小学教育建设得更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三个历史时期中的重要节点来分述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的变迁与展望。
一、第一个历史时期(1949年10月至1976年10月):创建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幵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教育道路的时期
这一历史时期,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来记述。
(一)第一阶段: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6年初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初步建立阶段
在这个阶段,根据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党和政府明确了建设新中国教育采用“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用苏联经验”的路径,执行教育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和培养社会主义全面发展新人的方针,通过改造旧教育、改革学制、建设规程和培养、提髙教师队伍等方面的工作,为建立新中国中小学教育制度奠定了初步基础。
由于新中国的教育事业是在1949年旧中国80%的人口是文盲的基础上建设起来的,尽管发展很快,1953年与1949年相比,小学生增加了1倍,中学生增加了185%以上[1],但仍然不能满足初中和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学的需求。在执行上述路径和方针的初期,学生中普遍存在着鄙视体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的错误思想,不能升学的学生不愿意参加生产劳动。1954年5月,中共中央批转了教育部党组《关于解决髙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指出“中、小学教育的指导思想上忽视劳动教育的偏向”“是中、小学教育方针上一个带原则性的错误”[2]
1955年全国文教会议决定在中小学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以更完整地体现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解决教育与生产劳动脱节、学生劳动观点薄弱问题,使培养出来的学生不仅具有文化科学知识,同时还具有现代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毕业后不论升学深造或参加劳动生产都有必要的准备。同年9月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教学计划及说明等文件。中规定,小学一至六年级开设手工劳动课,每周1课时。教学目的是:使学生获得一些基本的生产知识,学会使用一些简单的生产工具,发展创造才能,并养成正确的劳动态度。主要内容有:选用各种易加工材料,像纸、厚纸、布、黏土、木料、软铁片、铁丝等,给予制作自然、地理、语文、算术等科教具,以及体育、游戏的用具和玩具;并可利用学校园地、盆、台,开展花木、作物的栽培活动。按工种分类,有纸工、泥工、编织工、竹木工等。同时,强调劳动课的教学要与有关学科的教学密切联系起来;还规定了课外活动中每周应以小组形式开展劳动活动一次或两次。[3]
1956年3月教育部颁布的《1956-1957学年度中学授课时数表》规定:初中三年级开设工农业基础知识课,每周2小时。初、高中各年级增设实习课,每周时数除初中三年级为1小时外,其他各年级均为2小时。初中进行教学工厂和试验园地两种实习,髙中进行农业实习、机器学实习和电工实习。
以上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对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的开设做出的规定。
(二)第二阶段:1956年至1966年,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全面建设和曲折发展阶段
在这个阶段,毛主席发表了《论十大关系》,提出对苏联在建设中暴露的问题“要引以为戒”,走自己的路,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这期间,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教育方针。1957年,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毛主席在一次讲话中指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劳动人民要知识化,知识分子要劳动化。”[4]后来把上述两个表述的主要部分合起来成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即:“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从此,劳动教育成为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1958年,教育战线随国民经济“大跃进”开展了三年“教育革命”。除了大办教育事业、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试验以外,学校还大办工厂、农场,师生大量参加生产劳动。在教育部颁布的《1958—1959学年度中学教学计划》中提出了一项新规定,即在初髙中各年级都开设生产劳动课,每周2课时。此外还规定:各年级每学年均有14—28天的体力劳动时间;增加有关学科劳动教育的内容,密切结合生产劳动并加强实验、实习;要参加家务劳动、自我服务劳动和公益劳动。生产劳动课的内容,包括初中的手工劳动和农业基础知识,高中农业实习和机械实习。开设的目的是以工、农业生产的基础知识和初步技能武装学生,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点和良好的劳动习惯。使所学文化科学知识能够运用于实践,促进智力和体力的全面发展,并为参加生产劳动准备更好的条件。[5]“教育革命”虽然也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左”倾错误的影响,造成教育比例失调、师生参加劳动过多、教育质量下降等严重失误。
1961年以后,通过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髙”的方针,不仅国民经济出现了全面好转的局面,教育事业也走上了全面建设和健康发展的道路。特别是在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十多年来尤其是三年“教育革命”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教育部在中央指示下制定了《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小学《条例》”)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中学《条例》”),使学校明确了办学方向,建立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髙了教育质量。两个《条例》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中小学学校管理方面的第一个法规性文件,其制定和实施,是在探索我国社会主义教育走自己发展道路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成果,具有长远的普遍指导意义。
1963年3月,经中央批准的小学《条例》规定:小学生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小学一、二、三年级不设劳动课程。四年级以上学生全年参加劳动时间为半个月。“主要目的是从小养成劳动习惯,培养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爱护劳动成果的思想感情。教育学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照料自己的生活,保持环境的整洁,帮助家庭劳动,积极参加学校所组织的种植、手工、饲养等劳动和绿化等社会公益劳动。有条件的小学可以建立简易的手工劳动的场所,利用校园或者附近的空地开辟种植园地。在劳动中,要注意教育学生爱护工具,节约材料,保护庄稼,遵守劳动纪律;要使学生学到一些简易的生产常识和技能。”根据小学《条例》,当年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新教学计划中规定:小学一、二、三年级设手工课,每周1课时;六年级设生产常识课,每周2课时;四年级以上学生全年劳动时间半个月,可安排在上课时间以内。
上述中学《条例》规定:中学设生产知识课、劳动课;学生全年参加一个月的劳动。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的主要目的是:养成劳动习惯,培养劳动观点,向工农群众学习,克服轻视体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的观点;同时在劳动过程中学习一定的生产知识和技能,扩大知识领域。学生参加劳动的渠道有:校内劳动,同工厂、农村公社挂钩;校外劳动,回生产队参加劳动;学校建立简单的车间或农业实验园地;参加一些家务劳动和社会公益劳动;组织学生到工厂、农村去参观。根据中学《条例》,当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学新教学计划中规定:初中三年级设生产知识课,每周2课时;髙中三年级设农业科学技术知识选修课;中学生每年劳动时间一个月,可安排在上课时间以内。与1958年相比,两个《条例》明显减少了劳动教育课程的授课时数。
(三)第三阶段: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严重挫折的特殊历史阶段
“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小学停课“闹革命”;复课后,搞斗、批、改,即所谓的“教育革命”,学制、课程、教材大变动,正常的课程设置被打乱,中学只设5门课(毛泽东思想教育课、农业基础课、革命文艺课、军事体育课、劳动课),以及在农业基础课中只讲“三机一泵”(拖拉机、柴油机、电动机、水泵)的做法,在全国影响极深。由于长期动乱,全国中小学教育事业受到严重破坏。1976年10月6日,“文化大革命”结束,迎来了历史性转变时期。
综上所述,在第一个历史时期,初期,教育行政部门曾一度忽视劳动教育,在纠正忽视劳动教育错误的基础上首次明确了劳动教育课程的开设。在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方针以后,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列为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此也就是把劳动教育列为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后汲取学生一度参加劳动过多的教训,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劳动教育课程设置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作用。这一时期,劳动教育课程的设置有以下一些特点:一是课程内容基本是为当时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服务的。二是劳动实践更多强调体力劳动。三是劳动功能更多强调德育功能。四是课程的教学目的,除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外,还力求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使不能进—步升学深造的大量髙小、初中、髙中毕业生通过劳动教育获得一定的为工农业生产服务的思想情感和生产知识及技能,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后备力量。总之,第一个历史时期的劳动教育课程设置为创建社会主义教育制度、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教育道路奠定了不可或缺的基础。
二、第二个历史时期(1976年10月至2012年10月):初步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基本框架的时期
这一历史时期,同样可分为三个阶段来记述。
(一)第一阶段:1976年10月至1982年8月,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历史转折阶段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教育领域虽进行了拨乱反正,但一度出现了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从根本上结束了上述局面,实现了我国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历史转折,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
由于髙度重视教育的邓小平的复出,在他亲自关怀和指导下,教育领域的拨乱反正和恢复、调整、整顿工作早于其他战线开展起来并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邓小平在1978年4月亲自建议召开,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迫切要求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发表了许多重要指示和论断:要充分估计到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教育学生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必须认真研究在新的条件下,如何更好地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现代经济技术的迅速发展,要求教育质量和教育效率的迅速提髙,要求我们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的内容上、方法上不断有新的发展”;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更重要的是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6]这些指示和著名论断,深刻揭示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实质,反映了现代经济、科技与现代教育的关系,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地位、作用及其重要意义提到了从未有过的历史髙度。
为贯彻邓小平在上述会议上的讲话精神,1981年3月,教育部颁发《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规定:一、二、三年级学生可在课外时间,适当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性劳动。小学四、五年级开设劳动课,每周1课时,另外,每周劳动1小时,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或简易劳动。农村学生可以结合农忙假安排。目的是从小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和劳动习惯,培养其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六年制小学参照上述计划安排。
1981年4月,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全曰制五年制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在两个草案中规定:中学开设劳动技术课,进行劳动技术教育。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劳动习惯,使学生初步学会一些劳动技能,既能动脑又能动手,为培养人才的全面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为毕业后就业准备一定的条件。劳动技术教育内容,包括工农业生产、服务型劳动的一些基本技术和职业技术教育,以及公益劳动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内容,一般应为适应面广一些的共同基础技术;具体内容根据当地需要、学校条件和学生志愿确定。初中教学时间40周,其中劳动技术教育2周;髙中教学时间40周,其中劳动技术教育4周。在这两个草案中,有三个提法为顺应经济、科技、社会等发展的趋势而改变,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第一次在中学劳动课程名称中加入“技术”两字;第一次把服务性劳动与工农业生产劳动并列为学生的劳动教育内容;第一次把职业技术教育内容列入普通中学的劳动教育内容中。1982年10月,教育部发布《关于普通中学开设劳动技术教育课的试行意见》,对开设的目的、意义,遵循的原则,内容和要求,时间和組织安排,成绩考核,培训提高师资,大纲和教材,劳动场地,加强领导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意见。
(二)第二阶段:1982年9月至1991年,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建设阶段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征程。面对国内改革开放、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以及面临世界新技术革命对教育提出的要求,党和国家前所未有地、极大地提髙了教育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党的十二大把教育“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1985年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必须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进一步把教育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出战略位置”。随后,党和国家出台了多项战略措施,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在中小学教育领域有:教育体制改革,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改进和加强德育工作,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开展农村和城市教育综合改革等,开创了中小学教育的新局面。
1985年国家教委组成后,历任国家教委主任都十分重视劳动教育,明确提出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多次在工作会议上重申:“教育战线必须努力做到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学生的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环节,引导广大师生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这是克服学校教育中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工农、脱离劳动、脱离实际、脱离国情的现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措施。”[7]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第一次提出把“劳”字与德、智、体、美并列为五育的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
为了确保中小学上好劳动课和劳动技术课,保证劳动教育落到实处,国家教委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1.颁发中小学劳动课和劳动技术课教学大纲
(1)1987年3月,国家教委中学司印发《全日制普通中学劳动技术课教学大纲(试行稿)》
在中学大纲中,首先指出了劳动技术教育的重要性,它“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需要,是中学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劳动技术课是实施劳动技术教育的主要途径,是普通中学的一门必修课程。普通中学开设劳动技术课,对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对于提髙全民族的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将劳动技术课的教学目的规定为:“在于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劳动习惯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使学生初步掌握一些生产劳动或通用的职业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对教学的要求是:“通过劳动技术课的教学,使学生树立‘人民群众是生产劳动的主体,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的观点,养成艰苦朴素、遵守纪律、关心集体、爱护劳动工具、珍惜劳动成果的优良品质。使初中学生初步掌握一些从事服务型劳动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会一些工农业的基础知识,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具有生活自理的能力和一定的动手能力。使髙中学生学会一些现代工农业生产的基础知识;掌握某些使用、保养、维修生活和生产用具的基本技能,了解一些工农业生产科学管理知识。”
对课时的安排是:初中每学年2周,每天按4课时安排,3年共计144课时;髙中每学年4周,每天按6课时安排,3年共计432课时。
1988年9月,国家教委印发《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劳动技术科在内的24个学科教学大纲(初审稿)以后,初中劳动技术课即按初审稿执行。与上述中学大纲比,其中的一点变化是,要求初中学生学习一点初步的职业技术知识和技能。1990年3月,国家教委印发《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以后,高中的劳动技术课即按此意见执行。与上述中学大纲比,其中的变化是:可将2周的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在劳动技术课、课外活动或学科教学活动实践内进行;另可开设职业技术选修课。
(2)1987年10月,国家教委颁发《全日制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试行草案)》
1988年9月,国家教委印发《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劳动技术科在内的24个学科教学大纲(初审稿)以后,小学劳动课即按初审稿执行。初审稿中规定的小学劳动课的教学目的要求是:通过自我服务劳动、一般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的生产劳动,促进学生手脑并用,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和劳动习惯。
2.印发中小学劳动课和劳动技术课器材配备目录
1989年1月,国家教委印发了《全日制小学劳动课教学器材配备目录(试行)》和《普通中学劳动技术课教学器材配备目录(试行)》。
3.规范勤工俭学活动
勤工俭学活动是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劳动观点和劳动习惯培养以及劳动技能训练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进一步开展好这项活动,1983年2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请示》和《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国务院在批示中指出,勤工俭学是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的重要途径之一,必须长期坚持。随后在1989年1月,又批转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中小学勤工俭学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前述的文件做了补充。随着勤工俭学活动的规范开展,到1990年底,多数中小学校建立起比较稳定的生产劳动基地,全国共计有学农基地45.2万个,工厂7.7万个,第三产业9万个[8],较好地解决了中小学劳动课的基地问题。
(三)第三阶段:1992年至2011年,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建设阶段
在这一阶段,邓小平发表南巡重要谈话,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党的十五大强调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党的十六大强调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党的十七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全面部署。教育战线在上述指导思想的指引下,提出了跨世纪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蓝图和总体规划(《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基本框架;同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法制建设,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不断促进教育发展,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在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不仅提出了到20世纪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面向21世纪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的目标,以及21世纪的教育战略、指导方针和重大政策措施,尤其重要的是,《纲要》重新明确了教育方针,即:“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后来对这个方针的表述经过文字上修改完善后被列入1995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中,其表述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拿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自20世纪50年代提出教育方针后,我国在实施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第一次提出的教育方针,也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次被作为法律内容的教育方针,其教育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部分的表述与20世纪50年代不同,体现了时代的新特点。此后,在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加入“美”字的培养目标(“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001年5月,在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使用了“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表述。
根据上述1993年《纲要》精神,1994年7月,国家教委印发了《实行新工时制对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和《实行新工时制对高中教学今后进行调整的意见》,做了如下规定:小学在三、四、五、六年级开设劳动课,每周1课时,共136课时。初中各年级开设劳动技术课,每周2课时,共220课时。髙中各年级开设劳动技术课,每学年4周,共12周,另设社会实践活动课,每学年2周,在劳动技术课、课外活动或学科教学活动的时间内安排。这是第一次在髙中必修课中设置社会实践活动课,以此作为劳动技术课的内容之一。
到2000年1月,由于受即将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指引,在教育部发布的《全日制普通髙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中取消了必修课中劳动技术课的单独设置,改设了包括四部分内容(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的综合实践活动课,劳动技术教育减为每学年1周。这是劳动教育课程自1955年单独设置以来第一次被取消。2001年6月,教育部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下简称“课改《纲要》”)。该课改《纲要》中规定:“从小学至髙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由于劳动与技术教育是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地方与学校在执行中比较随意,一些地方的劳动教育及其课程的作用一度被弱化。
根据课改《纲要》规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课程管理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可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国家课程的计划,上海、北京、江苏、浙江等几个省市坚持在必修课中单独设立劳动课和劳动技术课不变,而且课程内容和教学目标不断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例如上海市,根据该市教委原劳动技术教育教研员、中学高级教师贺明菊的介绍,在这一时期,该市在多年工作积累的基础上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包括劳动课和劳动技术课的课程标准、课程设置、教材、劳动基地、教师和教研员队伍、评价考核制度等系列内容的劳动教育体系。总体教学目标是以培养学生爱劳动、动手操作、提髙学生技术素养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简言之,使学生“爱劳动,会动手,能设计”。上海等地的做法在全国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同时,课改《纲要》规定,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制,许多地方的中小学除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外,还专门开设了富有地方和学校特色的劳动课或劳动技术课。
综上所述,在这一历史时期,面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以及世界经济快速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即将到来的局面,党和国家及时提出了与第一个时期不同的教育方针,其中的培养目标部分,改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即造就数以亿计的髙素质的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这一时期,从总体上看,贯彻教育方针是有明显成效的,其中劳动教育课程设置出现了许多与前一历史时期不同的新特点。一是课程培养的劳动素养目标有七个方面,即劳动观念、劳动态度、劳动习惯和品质、劳动情感、劳动知识、劳动技能和劳动思维等[9]。这七个方面对传统的劳动教育课程培养目标有三个突破:把劳动思维培养单独列为一项,强调创新意识和创造力的培养,提出了技术素养的要求。二是关注劳动教育课程的多方面功能,在强调通过课程能使学生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及健全的人格的同时,还指出它能增长学生的智慧和知识、能强健学生的体魄、能培育学生的审美情趣、能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三是扩展了课程内容,不仅涉及工农业,还涉及商业和服务业等;更突出的是增添了3D打印等现代的先进技术内容。四是在课改《纲要》的课改目标指引下,改变了教和学的方式。五是在课改《纲要》发布前,已初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基本框架,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设备配置、场地建设、队伍建设、评价标准等系列内容。劳动教育课程建设方面的这些成就为初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第三个历史时期(2012年11月以来):最终将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时期
这个时期,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党的十九大概括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对未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战略安排,明确了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领导、组织和团结全国人民把改革开放继续向前推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在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教育战线明确提出了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总体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后髙度重视教育并多次指出劳动教育的重要性。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髙度,提出:“要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髙、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长大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他还明确提出,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并提出“要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髙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10]这在我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把“劳”字列入全面发展教育理念,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引领树立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的走向,提升新时代教育培养人才的素养和水平,指导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保障机制,永葆国家和民族的兴旺发达。
党的十八大以后,为认真贯彻习近平关于劳动教育的重要指示,教育部于2015年7月会同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发出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意见》提出要抓好劳动教育的关键环节:落实相关课程,开展校内劳动,组织校外劳动,鼓励家务劳动。在落实相关课程方面,《意见》提出:义务教育阶段三到九年级要切实开设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劳动与技术教育课,普通高中执行通用技术课程标准;要保证劳动教育课时;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在地方和学校课程中加强劳动教育,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课程。《意见》还提出,用3—5年时间,统筹资源,构建模式,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
全国教育大会后,教育部极度重视劳动教育。陈宝生部长在2019年1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劳动教育要有效开展起来。从今年起要狠抓劳动教育。要推进教育法修订,将“劳”纳入教育方针。要加强引导,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对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督导评估中。要健全政策,出台加强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和劳动教育指导大纲,对学校和家庭劳动教育的组织、学段任务、强度要求、教学目标、保障手段等作出详细指导。要找好载体,通过日常家务、手工制作、非遗传承、学工学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劳动教育。用好校内校外两种资源,加强职业启蒙教育,抓好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依托社会力量和各行各业的专业力量建设学生劳动实践基地。将劳动教育融入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11]。
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教育部的具体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协调和支持下,经过全体教育工作者的思想认识提髙和努力奋斗,我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设置制度及其配套的系列保障机制,将最终发展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载入史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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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华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