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教育方针是教育政策的总概括,其内容包括教育的服务面向、目的和实施途径三个核心要素。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百年征程中,先后提出过六个完整的教育方针,推动了中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并且形成了丰富的历史经验:高度重视教育方针,坚持人民性,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始终把握住教育方针的核心要素。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教育方针;核心要素
教育方针是教育政策的总概括,对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教育实践的发展具有基础性、导向性的作用。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百年征程中,先后提出过六个完整的教育方针,推动了中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实现了中国由教育的贫国弱国向自足之国乃至大国强国的转变,创造了教育现代化后发国家发展的成功模式[1]。回顾中国共产党探索教育方针的百年历程,总结基本经验,有助于理解其对中国教育的理论思考,把握中国教育发展的逻辑进路,深化对新时代教育方针的认识,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国的建设。自20世纪初清政府颁布教育宗旨(方针)以来,我国关于教育方针的研究已有百余年历史,相关概念界定也有数十种之多,却没有形成广泛共识,而且出现了概念界定与实际使用“两张皮”的现象。各种定义间的最大差异,主要在于教育方针的内容要素不同。教育方针的内容要素数量少的只有两个,如总的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2],工作总方向和总的基本政策[3];多的则达6个,如教育的性质、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原则、途径和方式方法[4],教育性质、方向、目的、任务、内容和途径[5],等等。不同的概念界定易致歧义纷见,造成教育思想的混乱和实践方向的分歧。完整准确理解教育方针的内涵,应注意把握三点。一是教育方针内容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服务面向、教育目的和实施途径三个方面。二是教育方针表述的完整性,针对服务面向、教育目的和实施途径三个核心要素,中国共产党及党的领导人在不同场合针对教育方针作出了完整或部分表述,但只要有一个要素的表述发生变化,即意味着党的教育方针进入了新的调整期。三是教育方针的层次性,将教育方针与其上位概念(即战略指导方针)和下位概念(即教育政策)进行合理区分。
一、革命战争时期的教育方针
中国共产党早在诞生之初,就开始了探索教育方针的历程。中共二大提出在法律上保障女子享受平等教育权利,“改良教育制度,实行教育普及”[6]。中共三大主张“实行义务教育,教育与宗教绝对分离”[6]。不过,党开始正式确立教育方针则奠基于政权建设。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创建的第一个全国性工农民主政权。教育发展是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开始思考教育发展的方针问题。1934年1月,毛泽东就教育的服务面向、目的和实施途径作出了明确表述:“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在什么地方呢?在于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在于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在于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7]其中,“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确立的是服务面向,“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确立的是教育目的,“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确立的是实施途径,涵盖了教育方针三个核心要素的全部内容,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第一个完整的教育方针。由于该方针提出于1934年,可称之为“1934方针”。
“1934方针”的重心在于“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由于当时阶级斗争的主要途径是革命战争,所以该方针的服务面向最终还是落实到革命战争上来。直至1949年解放战争结束,党的教育方针多采用部分表述的方式,强调教育为战争服务。1938年10月,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次全会上强调:“一切文化教育事业均应使之适合战争的需要。”[8]1944年1月,时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在边区政府会议上强调教育方针是“为抗日战争和边区人民服务”[9]。1946年12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的《战时教育方案》宣示:“各级学校及一切社教组织应立即行动起来,发挥教育上的有生力量,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卫战争服务。”[10]这些都属于教育方针的部分表述,突出强调了服务面向问题,主张教育要为战争服务。
1940年1月,毛泽东发表《新民主主义论》,提出:“所谓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在今日,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文化。这种文化,只能由无产阶级的文化思想即共产主义思想去领导,任何别的阶级的文化思想都是不能领导了的。所谓新民主主义文化,一句话,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11]学界一般称之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究其实质,该方针只是宏观地规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教育发展的原则和策略,基本没有涉及到教育的服务面向、目的和实施途径等问题,所以不属于中观层面的教育方针,而属于战略指导方针。
在“1934方针”的指导下,革命根据地的教育始终坚持为革命战争服务,以干部教育、群众教育为主,普通教育为辅,呈现出与国民党统治区、敌伪统治区不同的教育面貌,有力地支撑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
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教育方针
随着革命战争的胜利发展,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取得政权,迅即面临建设新中国、巩固新政权的重任。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起着新中国临时宪法的作用。《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12]学界普遍认为这就是建国初期的教育方针。而从教育方针内容要素的层次来看,这还不是一个完整的教育方针,只是教育方针的多层次、部分的表述。“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属于上位的战略指导方针,“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规定的是教育目的,属于教育方针的部分表述。但就是这个部分表述的变更,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开始了第二个教育方针的探索历程。
从1949年至1956年,党的教育方针以《共同纲领》为基础,主要由教育部进行探索。1949年12月,时任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重申《共同纲领》的规定,要求推行“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以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培养国家的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12]时任教育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钱俊瑞也在会上指出:“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教育是一个长期的奋斗过程。……这种新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其方法是理论与实际一致,其目的是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兵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斗争与建设服务。”[12]钱俊瑞在教育的服务面向上迈出了新的一步,主张教育要服务于工农兵,服务于革命斗争与建设。次年,他进一步提出“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并宣称“这就是当前实行新民主主义教育的中心方针”[12],从而使得这一时期教育的服务面向更加明确。很明显,钱俊瑞仍然将教育服务的重点放在生产建设方面,既与教育目的相呼应,也完全贴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党的工作重心。
继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之后,教育部在不同场合就教育方针分别作出相应表述。在服务面向方面,马叙伦在1950年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上提出“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工农开门”[12],在1951年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上提出“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向工农开门”[12],在1951年政务院政务会议上提出“贯彻教育为国家建设服务的方针”,“坚持教育为工农兵服务,各级学校为工农开门的方针”[12],等等。这些表述虽略有不同,但实质内涵并无变化,体现了服务面向的一贯性。
在教育目的方面,教育部始终主张“培养国家建设人才”,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如高等教育要“培养具有高度文化水平的、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的成就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级的国家建设人才”[12],中等教育要“培养中级建设人才和高级建设人才后备军”[12]。1956年,教育部印发《十二年国民教育事业规划纲要(草稿)》(以下简称《纲要》),提出“我国过渡时期的国民教育工作,……使全国各族人民不分男女老幼都受到社会主义教育,摆脱无文化状态,成为有社会主义思想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也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积极的自觉的建设者和保卫者。”[12]《纲要》增加了“保卫者”的提法,说明教育部仍然在对教育目的进行探索。1957年,毛泽东对教育目的提出新的提法后,教育部的探索与表述很快终止。
教育目的包括人的总体规格和素质要求两个方面[13]。教育部所提出的“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规定了人的总体规格,没有将之与人的素质要求关联起来。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和全国初等教育会议讨论确定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方针,将“应对学生实施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教育”写入《中学规程(草案)》和《小学规程(草案)》,强调要使中小学生成为智、德、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明确了所要培养人的素质要求。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在教育界引发广泛响应与热议。1951年6月,《人民教育》开辟“问题讨论”专栏,刊发讨论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文章。1955年2月,张凌光发表《实行全面发展教育中若干问题的商榷》一文,主张学生“必须在普通知识的基础上有或深或浅的专门化”,强调要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实施专门教育[14],导致一些人对全面发展教育产生误解,引发了一场关于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争论。争论主要围绕“全面发展、因材施教”的问题展开,焦点是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能否结合起来成为教育方针[15]。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对这场争论极为重视,多次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全面发展教育方针问题,但始终没有形成统一定论。
由于教育部没有就教育的实施途径提出意见,使得这一时期的教育方针并不完整严密。也正因为如此,中小学开始出现轻视生产劳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教育领域升学与就业的矛盾日益突出,因而遭到中央批评。1955年5月,中共中央批示指出:“目前中、小学毕业生之所以普遍发生紧张的升学问题,主要由于过去几年中央教育部对中、小学教育的指导思想上有忽视劳动的偏向,在教学改革中,在教师思想改造中,都没有着重批判鄙视体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的剥削阶级的教育思想,……这是中、小学教育方针上一个带原则性的错误。”[16]
回顾这段历程发现,教育部提出的教育方针在1951年已经基本定型,因此可称为“1951方针”,其内容可概括为:教育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使青年一代在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培养国家建设人才。在该方针的指导下,实现了改造旧教育、建设新教育的任务,适应了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和党的中心任务由革命战争向生产建设转变的形势。由于该方针的完整表述从未在同一个场合使用过且忽略了生产劳动,因此这一时期的教育工作被认为“成绩是主要的,但缺点是严重的”“有方向性的错误”“相当长时期方针不明确,没有形成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针路线”,如1954年中央就提出过劳动教育,“教育部检讨过,但检讨过后又忘了”[12]。
三、社会主义建设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教育方针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党的工作重点开始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1957年2月,毛泽东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7]该方针确定的是教育目的,属于教育方针的部分表述,表明党的教育方针开始进入新时期。1958年,毛泽东进一步提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劳动人民要政治化,知识分子要劳动化。”[18]同年4月,中共中央召开教育工作会议讨论教育方针,讨论结果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2]至此,毛泽东提出了教育方针所包含的服务面向、教育目的和实施途径三个核心内容,并且获得了中共中央的认可,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第三个教育方针的正式形成,可称为“1958方针”。中共中央于1961年审议“高教60条”和1963年审议“中教50条”“小教60条”时,再次确认了“1958方针”的内容,并根据该方针确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
“1958方针”中最先提出的是教育目的,主要是对前一阶段全面发展教育方针争论所作的回应。这个教育目的对质量规格和素质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质量规格由“国家建设人才”改为“劳动者”,体现出加强劳动的意味。素质要求由“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改为“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和“有文化”。“有文化”是业务要求;“有社会主义觉悟”是对教育的社会属性的规定,强化了对受教育者的政治要求。毛泽东主张政治与业务对立统一,强调“政治是主要的,是第一位的”[18]。该方针删去了美育,并将德育排到智育之前,强化了德育要求,虽然没有使用“全面发展”一词,却为前一阶段的争论下了定论。
“1958方针”强调“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在指明教育的服务面向的同时,也突出了教育的社会性质,与当时的社会政治形势密切相关。1957年6月,全国开始反右派斗争。1958年5月,中共召开八大二次会议,修改了党的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认为社会主要矛盾仍然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基于这样的判断,当时认为在教育领域仍然存在着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因此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陆定一指出:“我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社会主义的国家。我国的教育,不是资本主义的教育,而是社会主义的教育。”[12]主张“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的本义,在于服务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在于加强党的领导。所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强调:“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12]
“1958方针”十分重视劳动,在方针的三个核心要素中都体现出加强劳动的倾向。首先,教育目的用“劳动者”取代“建设人才”,这是加强劳动的直接体现。其次,服务面向中的“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也蕴含了对劳动的关涉,因为当时认为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是“只专不红、脱离生产劳动的”,而无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应当是“既能从事脑力劳动又能从事体力劳动的人”[12]。最后,实施途径更是明确主张教育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1958方针”之所以如此强调劳动,既是对“1951方针”忽视生产劳动的纠偏,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的归依。陆定一指出,过去教育工作的主要错误和缺点,“是教育脱离生产劳动”,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共产主义社会远大目标和多快好省地发展教育事业所需要的,是党早就提出的方针,也是社会主义社会与过去阶级社会的重要区别之一[12]。
在“1958方针”的指引下,党加强了对教育的领导,学校加强了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倡导学校办工厂和农场,工厂和农业合作社办学校,并且在教育改革中推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大力提倡半工半读,培养既能从事体力劳动又能从事脑力劳动的劳动者。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共产党仍坚持“1958方针”的表述。1966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指出:“在各类学校中,必须彻底贯彻执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2]这是对“1958方针”的再次强调。197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两个估计”,对建国后17年的教育工作进行否定,认为“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教育路线基本上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要求“必须进一步贯彻执行毛泽东的无产阶级教育路线、方针、政策”[12]。由于阶级斗争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绝对化、扩大化,“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方针在实践中逐步演化成“为阶级斗争服务”,使之日益片面化和极端化。
四、改革开放时期的教育方针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社会步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恢复工作,主动要求分管科技和教育工作,并开始深入思考和探索教育方针。
1978年4月,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提出要进一步贯彻执行毛泽东提出的“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根本方针,强调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就必须培养具有高度科学文化水平的劳动者,必须造就宏大的又红又专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队伍。”[19]邓小平在强调贯彻执行毛泽东提出的教育方针的同时,将教育目的调整为“培养具有高度科学文化水平的劳动者”,说明他开始重新思考培养对象的素质要求问题,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开始了第四个教育方针的探索历程。
在党的第四个教育方针的形成过程中,最先探索的内容要素是教育目的。继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培养对象的素质要求后,邓小平仍在不断思考这一问题。1980年,他为《中国少年报》和《辅导员》杂志题词,勉励全国小朋友“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的人”[8]。由此奠定了“四有”要求的基础。1983年4月,他在会见印度共产党(马克思主义)中央代表团时对“四有”要求进行了修订,改为“有共产党的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20],“四有”要求至此基本定型。同年7月,《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出版时,邓小平仍然将教育目的一字不动地改为“1958方针”中的提法,即“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21],这意味着此时他对教育目的的思考仍未完全成熟。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不同对象以不同的形式继续探索教育目的。1981年6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22]该方针保留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有提法,同时增加了“又红又专”等新表述,主要还是强调教育目的。同年11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们教育的基本方针是明确的,这就是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和又红又专的人才,坚持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其对“1958方针”所作的调整是在教育目的中加入了“又红又专的人才”,这是对前一阶段培养人才素质要求的概括和补充。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大规模地准备新的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各级各类合格人才”[23],把质量规格定为合格人才,素质要求定位为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与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提法大同小异。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24],开始把邓小平提出的“四有”要求纳入教育目的。1990年1月,李铁映在国家教委工作会议上提出“培养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3],首次把培养对象的质量规格明确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把素质要求界定为“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同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5],这是这一时期以中央名义正式确立的教育目的。
这一时期,教育的服务面向开始进行重大调整。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仍提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同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重大决策,决定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党领导下的教育的服务面向开始随之调整。1983年,《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出版之际,邓小平经过深思熟虑,将服务面向改为“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更好地体现出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从而确立了党的教育服务面向的新表述方式。1990年,李铁映在全国教育会议的讲话中增加了“现代化”三字,即“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并被当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所吸收采纳。这一时期,党对教育的实施途径的表述没有变化,仍强调“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因此,党的第四个教育方针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中正式确立下来,即“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25]这就是“1990方针”。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只是增加了“建设”和“社会主义”两个词,使之更精准、更完善,并未改变教育方针的实质内涵。
1983年10月,邓小平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三个面向”被许多人视为教育方针。如李鹏于1989年会见“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全体代表和观察员时,把中国的教育方针概括为三点,其中第一点就是“三个面向”[26]。“三个面向”宏观地提出了教育发展要面向的领域、区域和时域,但没有规定教育的服务面向、目的和实施途径,因而与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方针一样,都属于战略指导方针,而不是中观层面的教育方针。
“1990方针”把教育的发展方向调整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方向上来,改变了教育领域过去“以阶级斗争为中心”的倾向,引领教育回归正常轨道并实现快速发展。
五、跨世纪时期的教育方针
中国共产党从来没有停止过对教育方针的思考与探索。“1990方针”确定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后,就有人提出“德、智、体”不能概括“美育”,因此,便改为“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了一个“等”字用以包含美育。但很多人对此仍不满意,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刚颁布,不便立马修改,于是中央政治局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加上美育的内容[27]。这意味着,在第四个教育方针确定之时,第五个已在酝酿之中。
1999年处于跨世纪的历史转折点,江泽民在改革开放后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对教育方针作出新的表述:“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28]与“1990方针”相比,这个教育方针在三个核心内容要素上都有了新的变化。服务面向由“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改为“教育为社会主义服务”,少了“现代化建设”五个字,还首次加上了“教育为人民服务”,不但彰显了教育的社会性质,还点出了教育的根本性质。教育目的既在原有的“德育、智育、体育”的基础上加上了“美育”,又补充了“四有”要求,对培养人才的素质要求变得更全更高。实施途径由“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改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这些变化均表明,作为当时党的最高领导人的江泽民开始对教育方针进行反思和探索。
2000年2月,江泽民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使他们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一个关系我国教育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贯彻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28]这一表述与在全国教育会议讲话中的提法基本保持一致,只是在服务面向上多了“事业”二字,变为“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并没有实质性变化。
从1999年至2002年,经过3年多的思考和探索,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终于在十六大确立了第五个教育方针,即“2002方针”,其完整表述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8]“2002方针”在服务面向上延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提法,增加了1999年提出的“为人民服务”,反映了党对教育人民性的进一步重视。在教育目的上,“2002方针”完全接受了20世纪90年代末的意见,增加了美育,且表述更加精炼。在实施途径上,则不用替换法,而是改用加法,将前几年的探索与“1990方针”的表述整合起来,定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兼顾了坚持党的教育传统和探索新时代教育途径两个方面的要求。
从2002年至2012年,在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及其他重要教育文献中,对教育方针的提法或有微调,但服务面向、教育目的和实施途径三个核心要素均保持了“2002方针”的表述不变。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跨世纪的中国教育取得新的伟大成就。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进入大众化阶段。“两基”战略目标于2011年全面完成,建成了教育大国和人力资源大国。
六、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教育方针
党的十八大以后,党对教育方针的探索进入了新时代。2014年9月9日,习近平在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指出:“我们的教育是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党和人民需要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29]虽然他并未明确说明要修订教育方针,但增加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等新提法,进一步拓展了教育服务面向的内涵,揭开了党探索第六个教育方针的序幕。
2016年12月,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主张教育也应为党的工作服务。他说:“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方向要同我国发展的现实目标和未来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30]党在新时代关于教育服务面向的探索至此已经基本成型。
教育目的问题中最重要的是素质要求。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要把劳动教育纳入培养对象的总体要求之中,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他说:“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31]习近平把劳动的精神、能力、观念和品质列入对受教育者的素质要求之中,对全面发展的教育和全面发展的人提出了更全面的要求。
从2012年到2019年,经过8年探索,党的第六个教育方针终于基本成型,习近平在2019年召开的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作了完整表述。他说:“新时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同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32]这一表述明确将教育的服务面向由“二为”发展为“四为”,教育目的的素质要求从“德智体美”发展为“德智体美劳”,保持教育的实施途径不变,同时又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是对新时代教育方针的最完整表述,可称之为“2019方针”。这也是党的历史上文字表述最多、内容最全面、内涵最丰富的一个教育方针。
“2019方针”立足中国最新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仅在教育目的的三个核心要素方面实现了革新,而且还增加了许多新的要求,创造性地丰富了教育方针的内涵,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教育方针的最新探索,为新时代的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七、中国共产党探索教育方针的基本经验
中国共产党探索教育方针的百年历程,是直面社会和教育问题、持续推动教育理论更新、不断调整教育方针的历程,形成了丰富的历史经验,揭示了党对教育方针的规律性把握。
第一,高度重视教育方针。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百年征程中,中国共产党从来没有停止过对教育方针的思考和探索,而且都能根据社会形势和中心任务的变化,不断调整和更新教育方针,使教育紧紧为党的主要任务提供服务。党对教育方针的探索主要以党的领导核心的名义进行,具有高度权威性。在六个教育方针中,除了第一、二个之外,其余4个均以党的领导核心的名义提出。此外,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性,党和国家对教育方针的探索具有同一性,因而尽管有时是由国家政府或其部门提出教育方针,实际也是党的意志的体现。
第二,坚持教育方针的人民性。从“1934方针”开始,中国共产党就强调要教育劳苦民众,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1951方针”更是提出教育要“为人民服务”“为工农服务”“向工农开门”。“1958方针”虽然没有明确主张教育要为人民服务,但也强调“劳动人民知识化”,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内涵。从“2002方针”开始,“教育为人民服务”重新回归教育方针,充分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性的坚持和弘扬。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理念,不断强化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第三,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教育方针的理论基础。人的全面发展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教育原理,也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理论基础。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全面发展,始终坚持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已经成为党确立教育方针的宝贵经验。党探索教育方针的百年历程证明,举凡未提全面发展教育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都难以指导教育实践健康发展。如“1934方针”虽然指导当时教育实践培养出了大量的干部和军事人才,服务了革命战争,但普通教育的发展却不够充分。“1951方针”由于没有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因而在教育实践中出现了教育脱离生产劳动、难以适应社会生产需要的不良倾向。
第四,始终把握住教育方针的核心要素。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关于教育方针的表述有数十种之多,但最终统合起来完整表述的只有6个,且在内容上都牢牢地抓住服务面向、教育目的和实施途径三个核心要素。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和任务的持续增加,党又以这三个核心要素为基础,不断补充新的内容,完善教育方针。
纵观中国共产党探索教育方针的百年历程,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发展相统一。从服务面向上看,六个方针都强调教育要为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从教育目的上看,六个方针又都强调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只不过全面发展的内涵从“享受文明幸福”转变为“智德体美”,然后调整为“德智体”,再发展为“德智体美”,最后确定为“德智体美劳”,总体上呈现出日益充实、丰富和完善的发展过程。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都离不开劳动。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因此党的教育方针在实施途径上始终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从而实现了三者的有机统一。“2019方针”将劳动教育纳入其中,既丰富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又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还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指明了实施方向,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探索教育方针过程中取得的一大重要理论贡献。未来的中国共产党,必定会随着时代的变化,继续探索新的教育方针,推进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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