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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

作者:庞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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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学中国人》2003年第4期

经过一个多世纪代价巨大的社会实践,中国人终于懂得了一个道理:未来的陷阱原来不是过去,倒是对过去的不屑一顾。就是说,为了走向未来,需要的不是同过去的一切彻底决裂,甚至将过去彻底砸烂,而应该妥善地利用过去,在过去这块既定的地基上构筑夫来大厦。如果眼高于顶,只愿在白纸上描绘未来,那么,所走向的绝不会是真正的未来,而只能是过去的某些最糟糕的角落。这里所要讨论的“过去”,当然不是纯时间的范畴。在社会、文化的意义上,过去主要指的是传统,即那个在历史中形成的、铸造了过去、诞生了现在,孕育着未来的民族精神及其表现。

一个民族的传统无疑与其文化密不可分。离开了文化,便无从寻觅传统;没有了传统,也就不成其为民族的文化。于是在许多著作、文章、报告乃至政策性的文件中,常常看到“文化传统”“传统文化”的字样。麻烦的是,这些概念,往往交叉使用,内容含糊。从字面上看来,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并不一样,如果进而追究内容,则差别之大,几平可以跟蜜蜂和蜂蜜的差别媲美。

传统文化的全称大概是传统的文化(Traditional culture),落脚在文化,对应于当代文化和外来文化而谓。其内容当为历代存在过的种种物质的、制度的和精神的文化实体和文化意识。例如说民族服饰、生活习俗、古典诗文、忠孝观念之类,也就是通常所谓的文化遗产。

传统文化产生于过去,带有过去时代的烙印;传统文化创成于本民族祖先,带有自己民族的色彩。文化的时代性和民族性,在传统文化身上表现得最为鲜明。各传统文化在其各自发生的当时,本系应运而生的,因而都起过积极作用。等到事过境迁,它们或者与时俱进,演化出新的内容与形式;或者抱残守缺,固化为明日黄花;也有的播迁他邦,重振雄风,礼失于野;也有的生不逢时,昙花一现,未老而先夭。但是,不管他们内容的深浅、作用的大小、时间的久暂、空间的广狭,只要存在过,他们便都是传统文化。凡是存在过的,都曾经是合理的,分别在于理之正逆;凡是存在过的,都有其影响,问题在于影响的大小。因此,对后人来说,就有一个对传统文化进行分析批判的任务,以明辨其时代风貌,以确认其历史地位,以受拒其余风遗响。在我国,所谓的发掘抢救、批判继承、古为今用等等那一套办法和方针,都是针对传统文化而言的;所有的吃人的礼教、东方的智慧等等一大摞贬褒不一的议论,也多是围绕着传统文化而发。对此大家耳熟能详,无待赘述。现在需要仔细讨论的是文化传统。

一、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的全称大概是文化的传统(Cultural tradition),落脚在传统。

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不同,它不具有形的实体,不可抚摸,仿佛无所在,却无所不在,既在一切传统文化之中,也在一切现实文化之中,而且还在你我的灵魂之中。如愿套用一下古老的说法,可以说,文化传统是形而上的道,传统文化是形而下的器;道在器中,器不离道。

文化传统是不死的民族魂。它产生于民族的历代生活,成长于民族的重复实践,形成为民族的集体意识和集体无意识。简单说来,文化传统就是民族精神。

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共同生活、共同语言,从而也就有共同的意识和无意识,或者叫共同心理状态。民族的每个成员,正是在这种共同生活中诞生、成长,通过这种语言来认识世界、体验生活、形成意识、表达愿望的。因而,生活对于他们就是一片园地,语言对于他们便是一种工具,大凡在这和生活里不存在的现象和愿望,由这种生活导不出的方式和方法,为这种语言未曾表达过的意念,用这种语言无法道出来的思想,自不会形成为这一民族的共同心理纵或民族的某个或某些成员有时会形成某些独特的心理,也往往由于禁忌、孤立等社会力量的威慑,不是迅速销声匿迹,便是陷干孤芳自赏,而很难挤进民族的共同圈子里去,除非有了变化着的共同生活作后盾。只有那些为这一民族生活所孕育、所熟悉、所崇尚的心理,始能时刻得到鼓励和提倡,包括社会的推崇和个人的向往,而互相激荡,其道大行,成为巨大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力量。这样,日积月累,寒来暑往,文化传统于是乎形成了。

不同的民族拥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其不同程度视生活的差异程度和发展阶段而定。不同文化传统之间可以进行比较,但很难进行绝对的价值判断。因为每个传统对于自己民族来说,都是自如的,因而也是合适的,不同民族之间,并无一个绝对标准,所谓的人类标准。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者将自己的传统吹嘘为人类的,强迫或诱使别人接受,是没有根据的,也难以奏效,除去证明他自己的无知或狂妄。民族内部某些成员鼓动大家效法外族传统,民族领袖规定人民遵循外族传统,都只能停留在宣传上或法令上,而难以深人人心;除非生活已经变化得有了接受的土壤。

就一个民族自己的文化传统来说,当然可以自我评价,一分为三,剖分出哪些成份为优,哪些成份为劣,哪些不优不劣。但这种剖分只有相对的意义,而且要借助于时代推出的新生活和新认识以作为标准,否则,将是不可能的。因为对于自己的时代来说,既然形成而为传统,就有它的必要性。“一切现实的,都是合理的。”(黑格尔)

历史上有所谓文化危机、精神危机、信仰危机时代,那是说文化传统发生了问题。究其原因,或由于强烈的政治震撼,或由于深刻的社会变革,或由于风靡的文化干扰。其来源,主要来自共同体的内部,外部的刺激有时也起很大作用。危机的消除,有待于传统的重振和重组,任何武力的、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强制措施最终都是无效的。而所谓重振和重组,绝不是全面复日,无视政治,社会,文化上的新局面;也不是作茧自缚,排拒一切驰人舶来的新东西。这时需要的是冷静分析,分析传统中哪些成份变得无理了,现实中哪些因素是合理的。抛弃不合理的,传统才不会一足落网而全身受缚:接受合理的,传统始得与现实相安干无事。这叫做“一切合理的,都应该成为现实的。”(恩格斯)

是否有不受时代生活的局限、不被民族性格所约束的成份存在于某个或某些文化传统之中呢?就是说,在文化传统中,有无超越历史、超越民族的成份,非时代性非民族性的成份,或人类性的成份呢?应该承认,这种成份是有的。因为作为动物的人类,彼此是相同的;作为人性的人类,存在和发展的样式也大体相似。因而,不同的人群在各自圈子里形成的传统,必然要有相同和相似的成份。这些成份,或适用于全人类,或适用于全历史,而成为民族传统中的超民族超历史者。这是不难理解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超越的成份,正以其超越,而失去了个性,不能成为民族性格的标志、时代精神的象征。真正代表各民族文化传统的,恰恰是那些专属于该民族、使其得以同其它民族区别开来的那些基本成份;真正代表时代面貌的,恰恰是那些为该时代所专有、使其得以同其它时代区别开来的那些特殊成份。超越成份的存在,是不同民族能相互理解的根据,不同时代得以前后传承的基因。但民族之间要想真正理解,必须去理解那些不易理解、为各民族精神所独具的基本成份。所谓民族文化交流,所谓民族互相学习,都是就这些成份而言。时代之间如需加以比较,如需相互区别,也是要抓住各自的特殊成份方有可能。

二、两个传统?

民众有上层人士与下层平民之别,社会有剥削阶级与劳动群众之分,国家有统治集团与人民大众之殊,干是,研究者们不免要琢磨:文化是否也有两套传统?

列宁有过两种民族文化的说法,说每个民族都有一些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文化成份,而占统治地位的则总是资产阶级文化。这是就文化而言的。就传统而言的,则有所谓大传统与小传统,或精英传统与民间传统的说法。

如果依此类推,还可以举出雅文化和俗文化、政统和道统、上帝的事和凯撒的事等等提法。

所有这些分别确然是存在的。不注意它们将无从分析一个民族纷繁复杂的文化面貌,无法理清民族文化绵延演进的历史过程,也无力规划未来文化的灿烂前景。这大概应无争议。但所有这些分别都还不是我们这里所讨论的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是全民族的,是民族之所以为该民族的气质、品格、精神、灵魂。它的成份可能很复杂,有十生士长的,有外部潜人的;有尘封蛛网的,有崭新锃亮的,但它并不因此而支离破碎,七拼八凑。因为它能整合,各种成份经过整合而彼此相安,形成一个完整而和谐的统一体,一个独具特色的个性。其土生土长的成份,就其显现而为文化看,在文明社会即存在着劳心劳力;在统治被统治的社会里,常是现出雅俗之分;并进而在衍化上各自承续,出现所谓的大小传统之别。但必须指出,这里所说的只是文化,只是传统文化,而不是传统,不是文化传统。就是说,这些分别只是民族精神在不同阶层的不同表现,还不是其所以表现的那个民族精神。在民族精神方面,二者是共同的,一源的。这一点,从雅俗文化之间,大小传统之间儿流不息的交换,渗透,乃至有意识进行的采风观俗、化民成俗之类的行动之所以心须和能以成功的事实,足可以得到证明。

其外部潜人的成份,本是经过筛选了的,否则将潜而不能人,人而不能居。用以选择的大筛,便是本民族居有的文化传统,包括它的价值取向和时代感、开放性。合则留,不合则拒,是这里的铁则,像一切有机体对待外物的原则一样,既已选人或接纳以后,这些成份虽不免仍带有“客家”的风采,但已然是大家庭的新的一员,便不可能独立寒秋,自成一系,形成独自的传统;而只会是人乡随俗,舍己从人,化为受体的有机部分。就是说,从这个角度来考察,两个传统的事,也是不会发生的。

有人喜欢说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形成了一种新传统:反传统的传统。此说在此至小有这样两点需从理论上讨论的内容:五四后的中国文化有两个传统,以及这个新传统是从外部传人的。

大家知道,五四时期有许许多多西洋新说蜂拥而至,其中不少说法和做法曾被广泛宣传,乃至付诸试验;宣传者、试验者无疑是爱国的,赤诚的,很多还是具有献身精神的。但是真正被中国文化接受的,为人民大众信服的,却为数寥寥。原因可以举岀许多,而文化传统的筛选,或许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外好多学者分析过马克思主义能在中国安家的根据,也有人探讨过五四所以采取全面反传统手法的原因,结论都认为,其根据和原因,仍在中国的文化传统身上,是中国传统的思维方法、行为规范、价值观念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有相通相容之处,是中国有把政和道、真和善捆在一起的传统,因而才有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才有五四的全面反传统。这也就是说,五四引人的新说,都还不过是一些“用”,它们只因和中国文化传统能相容,被中国文化传统所承认、所接纳,从而附着到中国文化的“体”上,才得以掀起波澜、发生作用,否则,将只是一些动听好看而无所作用的天方夜谭而已。

因此,这也就是说,五四并未在中国造出新传统,五四以后也未形成新传统。五四以来所发生的,不过是老传统适应新世纪、翻出新花样而已。两个传统的事,本质上是不可能的。

三、财富和包袱

设想一下,如果某个民族没有自己的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每一天都在从头开始去练习生存本领……其情景当然是不堪设想也不忍设想的。因此称传统文化为祖宗的丰富遗产,说文化传统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应该是不为过分的。

但是如果忘记传统是一种惰性的力量,保守的因素,它具有扼制人们思想、规范人们行动的本性,利于造成原地踏步的局面,也将出现某种不堪设想和不忍设想的后果。因此,说传统是民族沉重的负荷,社会前进的包袱,也是不为过分的。既是财富,又是包袱。辩证地了解和掌握传统的这两重属性,运用它而不被其吞没,防止它而不拒之千里,是一大学问,是一种艺术,是人类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的重要表现和广阔场所。

能理解这一点和做到这一点,看来并非易事。我们容易看到的,常常是与之相左的情况。比如说,一种人以为传统像服装,并认为服装以人时为美,而去追求时髦,日日新,又日新。这时,具有惰性的传统,只会被斥为阻碍趋时的包袱;另一种人以为传统像文物,应该保护其斑驳陆离,切忌刮垢磨光。这时,传统所不幸具有的惰性,倒又成了他们心目中的财富。

传统的确是财富,但财富不在它的惰性;传统也的确是包袱,伯包袱也不因它非时装。传统不是可以逐气温而穿脱的外衣,甚至都不是可以因发育而定期蜕除的角质表皮。传统是内在物,是人体和虫体本身。精确点说,是人群共同体的品格和精神,它无法随手扔掉,难以彻底绝裂,除非谁打算自戕或自焚。

但是传统也不是神赐的、天生的,它原是人们共同生活的产物,必定也会随共同生活的变化而更新。抽刀断水水更流,谁要想拉住传统前进的脚步,阴挡传统变化的趋势,纵或得逞于一时,终将不止于徒劳无功而已,更往往要激起逆反心理,促成精神危机。这是有史可稽的。

那么人们是否只能坐享其成、静观其变呢?倒也不是。

这里似乎用得上“创化论”。创化和进化的不同,主要在进化论认为变化是受动的,机械的,而创化论则认为进化是生命冲动的绵延,是创造性的。创化论能否解释生物和生命现象,还可以争下去;若借以解说与人密切相关的文化传统,也许倒合适。传统随生活的进化而进化,但无论生活的进化还是传统的进化,都离不开人的意志,或者叫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在传统的进化上,被传统笼罩着的人们并非总是无能为力的。问题在于人们在多高多大的程度上认清了未来和过去,从而拿出什么样的对策,以及在多广多深的程度上动员了群众,一起来实行创造性的进化。

一味喊彻底绝裂,已经公认为无济于事了;单纯提发扬弘扬,是否便能促进进步呢?至于那个熟悉的二分模式:批判其……继承其……,果否能保证批糟粕时不殃及精华、继精华时不夹带糟粕么?难道精华、糟粕是分装在两个匣子里、而不往往是一物的两面么?更勿论那二分法的牺牲品即既非精华又非糟粕者的处境和下场了。

正是:剪不断(彻底绝裂无济于事),理还乱(精华糟粕纠缠不清),是离愁(传统现代离合悲欢);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责任编辑:唐家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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