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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教育需要的满足及其当代价值

作者:高健,秦龙
阅读数:88

来源:《湖北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


摘 要:马克思视域下的教育需要是人和社会对教育的需要,是社会需要、精神需要和发展需要,是人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马克思主张对所有儿童实行公共的免费的普及教育,用社会教育代替家庭教育,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实施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等途径来满足工人阶级及其后代的教育需要。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教育需要满足思想对当今中国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均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关键词:马克思;教育需要;满足;当代价值


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也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保障。教育需要是人和社会为了自身更好地存在和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社会需要、精神需要和发展需要,是人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如何更好地满足人们的教育需要是每个时代都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马克思在100多年前就主张废除童工制,对所有儿童实行公共的免费的普及教育,用社会教育代替家庭教育,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实施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等途径来满足工人阶级及其后代的教育需要。当今中国只有更好地满足全体国民的教育需要,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才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1]“进入人才强国和人才资源强国行列,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2]

一、马克思视域下教育需要的深刻内涵

马克思视域下的教育需要是人和社会为了自身更好地存在和发展而对教育的需要。它是一种社会需要、精神需要和发展需要,是人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教育需要是人和社会对教育的需要。

教育需要是个人对知识的增长、能力的提高和德性的完善的需要,社会对合格公民和专业人才的需要。也可以说,是人和社会为了自身更好地存在和发展而对教育的一种需要。

教育是根据一定社会发展和个人身心发展的要求,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以及个人发展所规定的可能性的前提下对新生一代施加影响、传授知识、经验,将他们塑造成社会需要的人才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可以说,每个人的成长和发展都需要教育。同时,教育也是人自身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是满足人们从事劳动和社会活动需要的一种手段。从某种程度上说,人和社会发展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满足人对教育需要的过程。

(二)教育需要是一种社会需要、精神需要和发展需要。

现实生活中,人有许多需要,教育需要是众多需要中的一种,按照需要的起源划分,属于社会需要;按照需要的对象划分,属于精神需要;按照需要的层次来划分,属于发展需要。

1.教育需要是一种社会需要。人具有自然和社会两种属性,它们决定了人的双重需要,即人的自然需要和社会需要。人的自然需要是人作为生物有机体,维持自身生命存在和种族繁衍,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发展需要。它的满足必须通过生产来实现,具有社会性质,受到社会生产、社会物质生活等条件的制约。也就是说,自然需要的扬弃形式包含在社会需要之中。人们在通过社会生产活动来满足自然需要的过程中,又产生出劳动、社交以及认知、审美、道德等社会需要。教育需要就是获取知识和审美的社会需要。

2.教育需要是一种精神需要。精神需要是指人对精神生产及享受的依赖和要求,包括文化娱乐、科学教育、道德信仰等方面的需要。教育需要主要属于精神需要的范畴。马克思认为,人们在满足了“吃、喝、住、穿”等物质需要后,就会产生“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3]等精神文化生活及其他较高层次的需要。人的教育需要的满足是人们顺利实现交往、不断实现自我才能和全面实现人生价值的必要条件,是造就自由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的客观要求。

3.教育需要是一种发展需要。按照人的需要层次,恩格斯将生活资料分为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于是需要也就可以分为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三个层次。如果说生存需要是为了维持人的生命及延续后代的最基本需要,那么享受需要则是在生存需要基础上的一种追求更高、更美的需要。而发展需要是在生存享受等需要得以满足的基础上产生的更高层次的需要。它在人类需要的层次中居最高层次,是各种需要的总和,是人们为了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增强自身的自由个性而产生的需要。教育需要就是一种发展需要,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需要。

(三)教育需要是人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教育对人的成长与发展具有全面的影响作用。它传递知识和经验,培养和发展人的各方面能力。人对教育的需要是其自由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教育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对它的需要是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教育需要是人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1.教育需要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教育需要满足思想的核心理念和精髓。

教育具有培养和发展人的体力、智力、道德、审美观点和劳动能力等功能,因此人们对教育的需要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合理的教育可使劳动者能够很快地“熟悉整个生产系统”,“根据社会需要或者他们自己的爱好”,变换劳动,“从一个生产部门转到另一个生产部门”,[4]交替社会职能,减少旧分工对人发展的束缚和局限,促进社会全体成员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是个人体力和智力充分彻底的发展,且两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教育在这个结合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帮助人正确地认识自然、社会以及自身,使个人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得以增强之时,真正地在社会实践中完善自我、展现自我,进而深入把握和领悟自由自觉之本性,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个人。

2.教育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

教育具有传递、积累、发展和再生产科学技术等功能,它虽然不直接生产物质财富,但它通过培养具有一定知识技能的劳动力,来提高其劳动能力、改良劳动对象、革新生产工具,从而提高劳动效率,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体来说,教育以各种活动和方式把世代积累起来的知识、经验、文明传递给下一代,使下一代从一开始就接近或达到上一代的水平,并在这个基础上向自然界、向社会进行新的探索。

马克思指出,个人的发展是受他前代与同代其他人的发展所制约的,取决于与其直接或间接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继承着前代积累起来的生产力和一切文明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新的文化,世代交替,不断前进;其以教育需要的形式,为社会发展提供内在动力。

二、马克思视域下教育需要满足的核心内容

马克思视域下教育需要的满足主要是满足工人阶级及其子女对教育的需要,尤其是儿童。他主张废除童工制,对所有儿童实行公共的免费的普及教育,用社会教育代替家庭教育,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实施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等途径来满足他们的教育需要。

(一)废除童工制,制订“工厂法”。

童工问题是19世纪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存在的一个极其尖锐的问题,它是促使马克思研究教育需要问题的动因之一。资本主义机器的使用,复杂的劳动技术分解开来,使大批“没有肌肉力或身体发育不成熟而四肢比较灵活”[5]的妇女和年幼的儿童也可以去工厂做工。儿童三四岁时就开始长时间地从事简单的机械操作,成为机器的附属品,工作时间通常持续14—18个小时,他们被剥夺了包括受教育权利在内的几乎所有的基本人权,身体畸形、智力荒废、道德堕落。因此,必须“取消现在这种形式的儿童的工厂劳动”,[6]并制订“工厂法”,规定童工的年龄不能低于9岁,“9岁至13岁的儿童的劳动每天限制为8小时”,[7]这样儿童才有时间和可能接受教育。马克思还认为,社会有责任保护儿童和少年的这种受教育的权利,因为“他们自己没有能力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8]

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工人阶级只有“通过由国家政权施行的普遍法律”才能办到以上要求,并利用法律来确定国民学校的经费,教员的资格,学习的科目等,这些法律规定的实施也应由国家视察员监督。马克思的这些教育主张鼓舞着工人阶级争取教育权的斗争。“工人阶级中比较先进的那部分人”已经意识到,他们阶级的未来和人类的未来,完全“取决于新一代工人的成长”。[9]因为教育对人的劳动能力、兴趣爱好和其他才能的发展,都有直接的影响作用,对工人阶级下一代的成长起着巨大作用。马克思把教育需要和工人阶级乃至全人类的解放联系在一起。

(二)对所有儿童实行公共的免费的普及教育。

普及教育是资本主义生产所要求的必然趋势。客观上要求必须让工人阶级及其后代接受一定的教育和训练,使其成为机器大生产的合格劳动力。马克思恩格斯尤为看重工人阶级下一代的教育问题,他们主张建立公共教育制度,“对所有的儿童实行公共的和免费的教育”,[10]并由国家担负起儿童从“离开母亲照顾时候起”[11]的一切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

这种普及教育、公共和免费的教育与《哥达纲领草案》中的义务教育、免费教育是有本质区别的。后者只不过是对民主信仰的一种民主叫嚣,并没有超出资产阶级的民主要求的范围。资产阶级分成无数的教派,只有在工人可以接受其教派所特有的教条“作为抗毒素的时候”,他们才会同意工人接受教育,否则,“让工人受教育是危险的”。[12]事实上,工厂法中“措辞草率”的教育条款是缺少行政机构监督执行的,且工厂主抵制和采用各种办法来逃避法律的限制,“这种义务教育大部分仍然徒有其名”。[13]

总之,资产阶级对于是否允许工人阶级及其后代接受教育是矛盾的。整个资产阶级要普及教育,个体资产阶级又反对普及;既希望工人有文化,又不愿让工人有文化。致使资本主义初期,工人阶级及其后代,处在“智力荒废”的状态。而工人阶级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争取教育权的斗争和夺取政权后实施普及的免费教育,是为了满足自身和后代对教育的需要,从而改变其地位和命运。

(三)社会教育代替家庭教育。

马克思恩格斯视域下的社会教育是公有制代替私有制和机器大生产的必然产物。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使工人家庭瓦解,全家老少都成了资本家剥削的对象。妇女和儿童走出家庭,参加社会大工业生产,这样儿童就不再是家庭的私有财产了,儿童的成长和教育就成了社会的事情。争取社会教育对于儿童自身成长、对于培养无产阶级革命斗士是十分有利和必要的。而且社会教育比家庭教育效率要高,内容要合理,对生产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大。

社会教育是对资产阶级家庭教育和宗教教育的否定。资产阶级即使举办公立学校,仍然是为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服务的。马克思所主张的“用社会教育代替家庭教育”,是为了消灭资产阶级教育,“摆脱统治阶级的影响”。[14]他号召工人阶级及其子女走到社会上去参加大工业生产,而且大工业生产也需要知识,需要教育。资本家在工人斗争的压力和大工业生产需要的情况下,被迫办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工人阶级及其子女接受社会教育,是为更好地适应机器生产的要求,对生产是有进步意义的,也是满足自身教育需要的一种有效途径。

(四)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劳动的实质是物质生产劳动、工厂劳动、现代工业性质的劳动;教育是指家庭以外的非宗教教育,主要包括智育、体育和综合技术培训。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就是“把有酬的生产劳动、智育、体育和综合技术培训结合起来”。[15]它是在资本主义机器生产大量使用和剥削童工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也是为适应社会生产发展需要和保护工人阶级后代的社会需要而产生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主要是指工人阶级及其子女在劳动的同时,也要接受一定的教育。这一结合的内容和形式是多方面的,如:科学知识同生产劳动结合,智育、体育、综合技术培训与生产劳动结合,还包括生产劳动要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16]同时也是“改造现代社会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17]马克思这一思想直接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等人的优秀思想成果,“从工厂制度中萌发出了未来教育的幼芽”,[18]使这一思想由空想变为科学,确立了马克思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论,从而用这种方式来满足人们对教育的需要。通过批判资产阶级工厂劳动制度,马克思从“工厂法”中展望到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萌芽和发展趋势。“工厂法”要求“把初等教育宣布为劳动的强制性条件”,它“第一次证明了智育和体育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可能性,从而也证明了体力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的可能性”。[19]

马克思还解释了教育与现代化生产之间的辩证关系,阐明了这一原则既是现代生产发展的规律,又是教育发展的规律。同时,他认为教育是否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大工业生产“生死攸关”的大问题。两者结合,为社会生产实践的顺利进行和进一步发展,提供符合需要的劳动者,极大地增强社会生产力,从而为实施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创造物质基础。

(五)实施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

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人,即全面发展的人。马克思所讲的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机体和能力充分协调且全面的发展,这里主要指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具体包括:人的体力和智力都得到发展和运用;两者在充分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和统一起来;同时,人由于各方面能力的发展,而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更多的自然和社会的发展规律,逐渐成为自由王国的公民。同时,他还指出人全面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条件,主要有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社会分工、社会需要以及教育等。

造就全面发展的人,需要全面发展的教育。全面发展的教育是指能够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内容,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等方面。马克思视域下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主要指“智育、体育和综合技术培训”,[20]三者结合可作为避免工人阶级及其子女身心过分受摧残的一种“抗毒素”,可使无产阶级及其后代脑体结合,各种才能都得到全面发展。这也充分体现了马克思关于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相结合的全面发展的思想。他还充分肯定了综合技术学校、农业学校、职业学校等的作用,认为工人子女可以在这些学校学到一些科学技术知识,从而使劳动者得到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

马克思是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来看待教育需要满足问题的。即使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阶级及其后代也需要接受应有的教育。他们应利用资产阶级的法律,为自身及其后代争取接受初等义务教育的权利,迫使资产阶级和工厂主制订“工厂法”,限制童工劳动时间和条件,从而减少资本家对童工的掠夺性剥削。马克思还预见了未来教育发展的趋势和前景,揭示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时代的教育特征和发展趋势。当脑体之间对立与差别消失后,每个人都可以享受较高阶段的教育;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可能与需要,未来的人们需要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

三、马克思教育需要满足思想的当代价值

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教育需要满足思想,对于当今中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1]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均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促进教育公平:满足个人的教育需要。

马克思视域下的教育公平是对教育领域中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合理性的价值判断。它是指社会的每一个成员,无论出身贵贱、地位高低、聪慧与否,都有平等的受教育和全面发展自己才能的权利。他认为未来社会的教育不是阶级教育,而应该是公共教育。不应按照出身的好坏和社会地位的高低来对教育资源进行分配,而应依据公共产品的原则,利用国家公共财政的调控力量,实行均等化分配,给欠发达地区、困难群体以更多的教育政策倾斜。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教育总体要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要“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22]满足每个孩子的教育需要,使他们成为有用之才。目前,我国教育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要真正做到人民满意,真正实现教育公平,还需要切实缩小校际、城乡、区域的教育发展的差距,完善国家助学体系等,从而让每一个人的教育需要得到满足。

(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满足国家和社会的教育需要。

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需要全面发展的教育,马克思教育需要满足思想的精髓就在于将“智育、体育、综合技术培训”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一思想在某种程度上同样适用于当今社会。两者的结合,就是把普通教育、科学教育、综合技术培训、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以及终身教育作为一个系统来抓,对于人的发展和人的思想的发展都是具有重大作用的。教育部长袁贵仁在201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所强调的“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23]就是对马克思教育需要满足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教育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石。马克思认为,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培养自由全面发展的人。这既是每个人的发展需要,也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4]是当今中国教育的根本任务。中国只有按世界水平和自身特色来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面发展的创新人才,才能“进入人才强国和人才资源强国行列,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25]

(三)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更好地满足个人和国家的教育需要。

社会力量办教育是在教育系统与社会其他各系统的交界地带发展起来的,它是对国家教育资源的第二次调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可通过租赁、承包、公助优惠政策,来增强社会力量办学的启动能力。如:可将城市的中小学校空闲校舍“租赁”给社会力量用来办学;把一些办学效益不高的公办学校和一些行业、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教育培训中心“承包”给社会力量包括公民个人,面向社会需要举办有偿教育培训;而“公助”则是指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在其起始阶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要在政府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千方百计地争取利用更多的社会资源、民间资源、市场资源、国际资源建好学校、办好教育”,[26]从而更好地满足个人和国家对教育的需要。

强国必先强教,教育强则国家强,教育兴则民族兴。我们国家要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长期的工作重点,不断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27]的殷切期望早日变成现实。


参考文献:

[1][21][22][24][27]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5,35,35,35,35.

[2][23][25][26]袁贵仁.在201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中国教育报,2013-01-25.

[3][16][17][1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18,673,673,776.

[4][6][10][11][1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40,243,290,294,294.

[5][7][1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22,453,460.

[8][9][15][2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270,270,271,271.

[1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25.

[1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12.


初审:曹洪家

复审:孙振东

终审:蒋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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