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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字劳动及其主体性悖论

作者:陈朦
阅读数:292

来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2年第5期

摘  要:数字劳动作为数字资本主义研究的关键性锚点,既承载了数字生产力飞速发展的进步意蕴,也象征着劳动主体积极改造客观世界的价值取向。但是在数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的数字劳动关系却呈现出主体自由与主体异化的悖论:一方面是走向灵活自由、极具创造性与参与感的主体实践,另一方面是遭受隐匿剥削与算法规训的主体异化。对此,我们要重新回归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与政治经济学批判视角,深刻理解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的同构性关系,唯有如此,才能切实把握数字劳动的真实本质,科学指认马克思所谓主体解放的理论旨趣。

关键词:数字劳动;主体性悖论;劳动异化;主体解放


数字劳动作为技术进步的产物,其产生与发展自带时代的印记。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等现代通信技术在改造社会与人类生活的同时,无形之中也颠覆了人们曾习以为常的工作模式,“数字”开始作为“劳动”的前缀便是其最为典型的代表。正如英国左翼学者乌苏拉·胡斯所言:“我们这一代人在成长过程中将信息通信技术视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我们熟悉社交媒体、在线游戏和短消息,就像我们的祖父母熟悉笔和纸一样。”[1]

但是,在这自然而然的背后,对于新事物的反思与检视却层出不穷:数字劳动指的是什么?它是一种简单的联系,还是成熟的生产过程?它生产了作为物质性的存在,还是作为非物质性存在的关系?作为一种工作形式,数字劳动是否带来了新的异化和剥削?我们又该如何避免被异化或剥削?毫无疑问,对于这些问题,生活于数字时代的每一个人都能给出最切合己身的回答,其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数字劳动预示着自由劳动,即主体的创造潜能被前所未有地激发了;另一种认为数字劳动预示着免费劳动,即所谓主体性依旧是商业资本逻辑的笼中之物。鉴于此,如何理解数字劳动过程中劳动、技术、资本三者之间的复杂关联?如何批判性地看待由此而引发的主体性悖论问题?这是本文所要关注和反思的问题。

一、数字劳动的发生背景及其概念谱系

资本主义表现为总体性的发展特征,“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2]。一方面,在过去半个世纪中,资本主义的发展面临种种危机,如消费不足、积累过度、利润率下降等;另一方面,为了解决这些危机,资本凭借科学技术的革新开启了新一轮的“时空修复”,以期打开牟取剩余价值的新市场。信息通信技术在21世纪的迅猛发展是资本得以实现“时空修复”的技术前提,也是资本实现全球拓展、进行加速积累的历史结果。在这些变革中,商品化的新领域不断被发现,新的生产与需要进一步创造了新的劳动方式,过去人们曾认为机器将取代劳动力,今天,“在新产业部门中资本和劳动的比例又以新的形式确立起来”[3],数字劳动的出场便是最为直接的体现。

(一)什么是数字劳动?

数字劳动概念本身的复杂性使得数字劳动理论的发展呈现出不同的面向。意大利学者蒂奇亚纳·泰拉诺瓦将数字劳动概括为互联网在线用户的休闲活动,并认为这种休闲活动与互联网平台的资本积累模式有着密切的关联。[4]这一观点在传播学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讨论,并为特雷伯尔·肖尔茨、克里斯蒂安·福克斯等学者继承和发扬。由此出发,“传播”与“劳动”、“休闲”与“劳动”的耦合逻辑便开始成为思考数字劳动的一条关键性路径,即狭义化的数字劳动。随着数字信息技术从传媒领域逐步扩展至各大产业(如制造业、服务业),人们对数字劳动概念的外延的反思得到了拓展,福克斯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福克斯认为,数字劳动是与信息通信技术相关的各种形式的劳动,包含原材料采掘、硬件生产组装、软件开发、互联网用户活动等各个环节。因此,从广义上来说,所有类型的数字劳动均应被置于思考范围之内,“因为它们是数字媒体存在、使用和应用所必需的总体劳动的组成部分”[5]。而当数字信息技术进一步从生产领域扩展至日常生活领域、数字劳动向狭义拓深与广义拓展的同时,后者也被泛化为对社会工厂、远程工作等新社会现象的普遍解释,安东尼奥·卡西利将其概括为“社交平台、连接对象或移动应用程序用户的日常数字活动”[6]

在数字劳动从狭义到广义再到全面泛化的发展过程中,数字劳动的总体性面貌在各种看似对立的形式——物质的或非物质的、雇佣的或非雇佣的、传统的或非传统的——中得以具体化。作为数字劳动的简单形式,它包括但不限于众包劳动、玩劳动、用户产消劳动、专业数字技术劳动等;作为社会分工意义上的数字劳动,它分为专业型和通用型两类,从事此类劳动的工人因此被分为专业型工人与通用型工人,呈现出劳动强化与劳动去技能化的对立趋势;在政治经济学领域,数字劳动的经济形式被进一步定义为“数字生产方式下,以生产数据—流量为主的劳动形式”[7],劳动便构成了现代商业体系与平台资本逻辑的重要基础。在上述各种关于数字劳动的讨论中,数字劳动的主体向度与客观逻辑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阐述:一方面,人们注意到,随着移动通信设备与无线网络的普及,工作能够无时、无处并以不同寻常的方式灵活发生,劳动主体更加自主,劳动过程更加注重交流协作,换言之,劳动似乎变得不再那么“难以忍受”;另一方面,资本作为“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8],也决定着数字劳动在本质上只是资本客观生产过程的有机构件,为资本生产着剩余价值。在此,劳动主体与资本的对抗性关系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展现在人们的眼中。

(二)数字劳动与非物质劳动的关系

当然,数字劳动并非最早涉及主体性关系的理论视角,早在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信息通信技术的变革已使部分学者认识到劳动方式的转型意味着一种新的关系场域的出现:“科学、知识、情感和交流的力量是组成我们人类学的虚拟性的基本力量,并在帝国的表面上展开。这一展开延伸到一般语言学领域,后者标志着生产与生活间的交叉,劳动愈加变得非物质化,并通过一种单一而延续的生产创新过程实现其价值;它日益精于以一种更加高级而互动的方式消费或使用社会生产的服务。”[9]意大利自治主义代表人物安东尼奥·奈格里将这种劳动转型概括为非物质劳动的生产性特征,其表现为:(1)智力、情感、交流成为关键性生产资料;(2)“生产越来越明确、直接地成为主体性的生产和社会本身的生产”[10];(3)更为重要的是,相较于物质性的劳动产品,非物质劳动在各种以集体协作形式存在的关系场域中构造了一种“真正的社会生活”,无论是否服务于资本主义经济目的,资本都无法取消这种创造性活动的独立性意义,因为这种“活生生的劳动是历史性存在的创造性母体”[11]。但是在非物质劳动理论对劳动主体的肯定性叙事逻辑背后,人们却容易忽视这种表征着创造性活动的一般智力——由认知、情感和沟通能力综合而成的创造力体系——也是一种历史作用的产物。其问题在于:(1)一般智力作为普遍智能体系的基础,本身已经蕴含了主体性劳动过程作为其出现的前提条件;(2)普遍智能体系不同于客观的机器生产体系,对于后者而言,工人沦为机器的看管者,但是对于前者而言,劳动者却以参与互动的方式加入其体系运作的过程之中;(3)就劳动过程而言,无论是劳动活动,还是劳动资料、劳动产品,都不存在独立形式的生产要素,而主体性功能恰恰是内化于劳动关系场域的系统性构件。

因此,以非物质劳动理论来观照数字劳动,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重提物质性与非物质性的辩证议题,而是在明确非物质劳动理论失察的地方,重新回归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将脱离于历史场境的劳动协作关系还原至真实的社会生产关系之中,将劳动与资本这一对抗性主体关系以更完整的面貌呈现出来。

二、异化与去异化的劳动叙事:主体性悖论的当代表达

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在马克思的分析框架中呈现为资本剥削与主体异化的批判范式。但是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随着劳动方式的数字化转型,异化与剥削的批判性力量饱受质疑,去异化的呼声在诸如协同共享、自由创造的新自由主义叙事中日渐高涨。于是,异化与去异化作为对立的两端便承载了两种不同的劳动叙事:一面是走向灵活自由、极具创造性与参与感的主体实践,一面是遭受着隐匿剥削与算法规训的主体异化。对此,我们首先需要回到马克思异化理论的原初语境中,并在此理论基础之上,进一步说明数字劳动过程中主体异化与去异化的辩证逻辑。

(一)青年马克思的异化理论

异化理论是青年马克思初次尝试在经济学研究中把握现实主体的对抗性关系的逻辑实验。青年马克思的头脑中既残留着黑格尔观念哲学的思想遗产,同时也受到来自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的猛烈冲击。一方面,当遭遇物质利益难题时,马克思在精神主体与现实主体的断裂之处指认了作为人之存在的本真状态的缺失,这是社会造成的结构性缺失,它“使人同自己的普遍本质分离,把人变成直接与其规定性相一致的动物”[12]。另一方面,与费尔巴哈的感性直观不同,马克思对于主体存在本质的指认又借用了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在他看来,所谓人的类本质并非某种形而上学的抽象观念,主体的生命力量只能在现实的实践活动中得到确证,也正是在主体自由、自觉的活动中,主体才能完成从对象化到扬弃对象化的自我循环。至此,人之存在的本真状态的确证与缺失便构成马克思进一步深化异化理论的逻辑起点,异化的四级结构进一步表现为劳动者同其劳动产品、活动本身、类本质以及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全面异化,而摆脱异化便意味着人之存在的本真状态的复归,即“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己‘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13]

(二)数字技术下去异化的劳动叙事

如果说在青年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异化作为一种否定性的叙事逻辑成为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工具,而去异化则象征着主体地位的复归,象征着人类解放的未来图景,那么,今天重提这种异化和去异化的辩证逻辑却不再具有同样的论证效力。因为在数字化时代,人们逐渐察觉到由传统异化所造成的疏离感正在被技术弥补,异化与去异化的发生路径基于同样的技术,“这些技术保持了用户——工人与他的社区、他的情感、他的本质之间的联系,数字劳动并没有抹杀它所处的生活和社会结构”[14]。基于此,早期学者们对于数字劳动的讨论便更倾向于将从事此类劳动的群体称为“创意阶层”或“工人精英”,其特殊之处在于,劳动主体在数字技术的协助之下保有更强的独立性和创新能力,他们能够自由选择于何时、何处、以何种方式为谁工作。这是新自由主义叙事在劳动领域的扩张,主体性自由包含在基于共享、协作、参与、创造等一系列活动特征之中。数字劳动的四种主流形式(图表略)同样分享着这种主体性自由的叙事逻辑:(1)传统雇佣形式下的数字专业技术劳动以网络技术的开发、应用和维护为主要内容,呈现出创造性发明的劳动特征;(2)灵活雇佣模式下的众包劳动遵循最好的人才与最好的市场相匹配原则,劳动主体得以自由支配劳动发生的时间与空间;(3)用户产消劳动与玩劳动作为生产与消费、劳动与休闲界限消融的代表形式,用户的注意力与创造性在其数字化交往中得到了最大化的体现,因而“在大数据的世界中,包括创意、直觉、冒险精神和知识野心在内的人类特性的培养便显得尤为重要”[15]

(三)去异化的精神伪象与新异化的隐蔽发生

在上述各种形式的创造性活动、交流活动、休闲活动与自由活动中,我们似乎无比接近马克思对于扬弃异化的描述,数字化时代社会的主体貌似既在其生命过程中肯定了自己,也肯定了他人,由其对象性活动所创造出来的产品既确证了其个性特点,同时也满足了他人个性的需要,于是劳动便成为“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16]。但是,事实上,数字劳动既建立在技术之上,也建立在社会生活之上,在一整套技术体系与营利机制中,所谓的创造与自由极有可能是被预先设定好了的价值取向与行为选择。当资本的触角伸及主体性本身时,所谓数字化时代的去异化现象不过是一种基于虚假主体性的精神伪象。因此,在由数据所建构的经济、文化与社会结构中,我们需要重新审视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异化是一种人被人所创造出来的物支配和奴役的现象,它并未离我们远去,在数字化时代反而以更为隐蔽的形式再度降临。

1.自由与控制的辩证关系

相较于福柯笔下那种由严格划分的空间、精准测量的时间所构成的规训社会,今天我们的生活的确更为自由。德勒兹承认规训社会“是我们正在逐渐脱离的社会”,但是他也指出,取代规训社会的是控制社会,即“这样的社会已不再通过禁锢运作,而是通过持续的控制和即时的信息传播来运作”。[17]值得注意的是,资本控制方式的转变内在地与其发展需求相一致,当智力因素逐渐成为关键性的生产要素时,资本不是苦于主体的发展,而是苦于主体的不发展。在此,自由与异化的辩证关系表现为:对于资本而言,一方面,它需要新观念和新技能的持续出现以加速其积累过程;另一方面,它又需要牢牢控制这些活动,以期达到效率和利润的最大化。对于劳动主体而言,一方面,劳动主体想要过一种有意义的人生,想要被认可、赞同以及被尊重;另一方面,劳动主体需要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因而,在资本与劳动的双重逻辑中,主体性的发展与制约既表现为资本的需要,也表现为主体的需要,资本主义的机智之处恰恰在于,它通过去异化的劳动组织形式(平台、网络)与技术装置(数字信息技术),将其本身所固有的矛盾转移至主体自身,以至于一种看似自由发展的主体个性早已内置于异化了的社会结构之中。

2.休闲(消费)与劳动的辩证关系

主体性悖论的具体形式还表现在休闲(消费)与劳动的辩证关系之中。作为备受争议的数字劳动形式,用户产消活动与玩劳动的核心在于强调了劳动有机构成的复杂性特征。美国社会学家道尔顿·康利(Dalton Conley)提出的“工作+休闲”概念与朱利安·库克里奇(Julian Kücklich)的“游戏+劳动”概念皆旨在对这种混合式的劳动形态作出理论层面的回应。值得注意的是,在生产与消费、休闲与劳动合二为一的趋势背后,资本依旧作为主导性的力量力求寻找一种动态的平衡:“一方面,资本主义贪得无厌地追求能够攫取剩余价值的新商品,另一方面,资本主义也寻求新的市场来满足它贪婪的扩张”,劳动作为其对应物,“人类的活动和需求就站在了这个过程的两端:生产和消费”。[18]新一轮技术变革的浪潮无疑加速推动了商品化趋势在日常生活中的蔓延,无论是受众的注意力经济,还是玩家的创造性经济,由互联网实践所产生的数据要素成为新的商品形式,甚至连受众与玩家这一主体本身也被作为关键的生产要素重新投入到再生产的循环之中。于是,结果便是,生活主体在购买商品的同时也在贩卖劳动,生产与消费的界限融合了,不仅创造了价值生产与价值实现的灵活空间,大大加速了资本积累的周期,而且还将这一产消过程熔铸于日常生活的表象之下,完美地掩盖了阶级、剥削以及异化等残酷现实。

3.从他者剥削到自我剥削

主体性悖论也与资本主义的危机转嫁密切相关。发生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肇始于利润率下降与生产成本(主要是购买固定资产的成本)不断上升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当资本无法通过持续挑战劳动主体的身体极限以达到更高的生产效率时,剥削作为一种管控劳动过程的手段同时也就变成难以承受的成本负担。于是,当这种方式无法获取更高的回报时,资本便选择了成本扣除的会计把戏,将劳动力成本以“自我管理”的名义径直转移至劳动者身上。自我雇佣形式下的众包劳动就是这种劳动力成本转移的衍生物。但是,自我管理能力的提高却并不意味着劳动状态的改善,一方面,资本在网络平台这一联结中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不仅大大降低了劳动者的市场议价能力,而且还通过更为隐蔽的信息技术对劳动过程实现了更强的控制;另一方面,在消费主义的作用下,劳动者渴望并购买特定的商品以满足其需求。因此,劳动者现在不仅承担生产生产资料的成本,也要承担生产再生产资料的成本。这种成本与收入不匹配的状态大大加剧了劳动的不稳定性,使得劳动主体始终处于一种要么无工可做,要么持续过劳的尴尬境地,奈格里等人将这种状态称为“对缺乏保证的处境的恐惧”状态。[19]

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主体自由与主体异化的悖反要求马克思异化理论在更高层次上的回归。劳动原本作为对客观物质的构序与塑型活动、作为主体能动性发挥的创造性活动,现在却变成了由资本利益所驱动的客观物质过程,主体创造性的发挥也变成了奴役人的外在客观力量。在此,异化与剥削依旧构成资本与劳动关系的核心命题。但是,异化只是一种结果,而主体性悖论作为异化的现代形式同样也只是表现为一切矛盾的外在表象而非本质原因。虽然青年马克思是在单纯否定的维度运用异化理论来批判他当时所处的社会,但是当他后来逐渐深入到经济现实之中时,本真状态与异化状态、应有与现实、精神与物质的深层缠绕才得到具体定位,此时的单纯否定上升为辩证的否定,为更好地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本质及其运行规律提供了科学回答。因此,对于主体性悖论的进一步追问同样要求我们重新回归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下,科学把握数字劳动的内在本质,辩证地看待数字资本主义带来的双重效应。

三、回归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强调,作为否定的东西必须同样作为客观的东西来看待,而在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反思中,马克思也曾提到:“对现代国家制度的真正哲学的批判,不仅揭露这种制度中存在着的矛盾,而且解释这些矛盾,了解这些矛盾的形成过程和这些矛盾的必然性”[20]。毫无疑问,如何看待数字技术与人类活动方式的耦合形态是当下社会转型过程中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传统的社会理论家们悲观地认为,数字技术的普及与滥用带来的是人性的败坏与道德的沦丧,因此,由数字技术所引发的数字监控、算法规训与剥削加重等问题,构成了一切社会异化现象的原罪。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说,技术本身,就其物质存在形式而言,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技术的社会存在方式。而我们的态度也并不是要依循数字劳动过程中主体性的二律背反,极端地走向全盘拒绝或全面肯定,而应追溯造成异化的总体性原因,并将劳动放置于具体的社会关系之中,辩证地思考数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劳动主体与资本的对抗性关联。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从未以独立的文本或篇章单独讨论劳动的历史性意义,但是在他绝大多数关于资本的论述中,劳动的概念始终在场。这样一种独特的分析方式表明,我们必须以一种双向互构的模式来理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它既表现为共时性的关系场域,也表现为历时性的历史发生过程。首先,就资本主义自身的特质而言,作为一种抽象的统治形式,劳动是确证其存在的必然部分,而非否定形式。因此,无论是19世纪的产业劳动,还是今天的数字劳动,劳动是社会建构和历史关系的产物。其次,为实现对劳动的支配关系,资本借助了一系列的分离、交换与占有制度。一方面,“劳动对作为资本的劳动客观条件的关系,是以一个历史过程为前提的,这个历史过程曾促使劳动者是所有者,或者说所有者本身从事劳动的各种不同形式发生了解体”[21],这种解体过程直接造成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分离,进而使得劳动者沦为一无所有的工人,并不得不进入市场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另一方面,当资本与劳动在市场上相遇时,劳动力便开始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进入交换领域。但是这种简单交换只是一种外在于生产的形式,资本的目的在于从资本与劳动主体的互动中将活劳动的力量置换出来,并将其变换为符合价值形式的经济规定性。于是,资本的交换逻辑便上升为生产的逻辑,在商品形式中,“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取得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的形式;最后,生产者的劳动的那些社会规定借以实现的生产者关系,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的形式”[22]。一句话,在生产过程中,资本无偿占有了内含于劳动产品中的剩余劳动时间,并将其转化为剩余价值,极大地满足了自己的贪婪本欲。

在数字生产方式之下,资本遵循了同样的分离、交换与占有的叙事逻辑,劳动不是确证主体的创造性力量,而是维护资本抽象统治的核心基础。虽然随着移动设备与无线网络的普及,生产资料部分地掌握在劳动者手中,但是主导性的生产资料依旧由资本所控制。生产资料与数字劳动者的分离,现在表现为一般智力作为客观的智能生产体系独立于劳动者自身,并且反过来成为统治劳动者的抽象力量。但数字劳动又是如何进入资本的关系场域中的呢?一方面,数字劳动与资本的互动关系保留了传统的简单交换形式,即以薪酬为基础的雇佣模式,这适用于对专业数字技术劳动的分析;另一方面,它又创造出基于平台—用户关系的灵活雇佣与非雇佣模式(如众包劳动、玩劳动、用户产消劳动等),普遍的社会交往成为平台允诺用户进入的条件,而用户在默认一系列的许可条例后,将自己的活动全然置于平台的控制之下。在一切日趋数字化的浪潮下,现在个人不仅依靠数字媒介维持生计,也依靠数字媒介进行生活,任何形式的输入与输出都被自动转化为一串串数据存储于网络空间中,并在智能算法的精确控制下,生产出精准的数字用户画像、精确的广告商品推送、精密的数字算法监控以及精妙的用户行为预测。这些数据的商品化趋势进一步催生出数据的资本化形态,全球四大信息科技巨头企业,即亚马逊、苹果、脸书和谷歌便掌握了数字技术、一般数据及其剩余价值的新型资本形态——数字资本。而反观主体生命,在这种境遇下却变得更加抽象,进一步丧失了自我,甚至被虚假的数字化形象所左右。可以说,“非人的统治”在数字时代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再一次展现出来,“这一趋势决定着人类生命中没有哪一秒将会通过脱离工具理性和详细算计的经济循环而被浪费掉。每个人类行为都被覆盖,社会生活每一方面都被仔细测量”[23]

但是,纵观资本主义过去30年来的发展可以发现,无论是通过新一轮的技术变革,还是通过劳动力成本转移,资本主义固有的结构性矛盾都是资本无法回避和解决的问题,资本所谓的自我调整也不过是延缓危机的修复措施。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数字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失衡结构并没有使全球经济一劳永逸地告别风险和危机;相反,不断爆发的网络泡沫和国际金融危机表明,数字资本主义全球化正在将全球经济带入一种更不稳定和更具风险性的危险境地和无底深渊。”[24]在此背景之下,对于劳动主体而言,把握未来解放的契机在于充分发挥其创造性潜能,将建立于数字劳动基础之上的数字生产力转化为实现主体性自由的先决条件,并以此寻找颠覆资本逻辑的替代性方案。而这种替代性方案绝不是寻求数据的再度私有化,即以收入—利润的方式重新分配数字财富,相反,数据作为一种共同性、集体性的产物,应当以数据共享的形式,将社会化生产的财富回馈于社会本身。只有在这个时候,主体的本质才被还原为真正的社会联系,而马克思所谓人类解放即以“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25]替代那压迫与剥削人的旧社会才能够实现。


注释:

[1]Ursula Huws. Labor in the Global Digital Economy: The Cybertariat Comes of Age, New York: Monthly Review Press, 2014, p.22.

[2][3][8][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7页,第389页,第48页,第490页。

[4]Tiziana Terranova. Free Labor: Producing Culture for the Digital Economy, in Social Text, Vol.18, 2000, pp.33-58.

[5][英]克里斯蒂安·福克斯:《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6页。

[6][14]Dominique Cardon and Antonio A. Casilli, Qu’est-ce que le Digital Labor? ,Paris: Études & Controverses, 2015, p.13, p.32-33.

[7]蓝江:《数字时代的平台资本主义批判——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出发》,载于《人民论坛》2022年第9期。

[9][10][美]迈克尔·哈特,[意]安东尼奥·奈格里:《帝国与后社会主义政治》,载于许纪霖主编《帝国、都市与现代性》,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1—32页,第35页。

[11][意]安东尼奥·奈格里:《艺术与诸众》,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90页。

[12][13][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2页,第189页,第114页。

[15][英]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英]肯尼斯·库克耶:《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46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8页。

[17][法]吉尔·德勒兹:《在哲学与艺术之间》,上海:上海出版社2020年版,第237页。

[18][英]乌苏拉·胡斯:《高科技无产阶级的形成:真实世界里的虚拟工作》,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01页。

[19]Félix Guattari and Antonio Negri, Communists Like Us: New Spaces of Liberty, New Lines of Alliance, Michael Ryar(Trans.), New York: Semiotext(e), 1990, p.76.

[22][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9页,第683页。

[23][英]克里斯蒂安·福克斯,[加]文森特·莫斯可:《马克思归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23页。

[24]姜英华:《论数字资本主义的全球化逻辑》,载于《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2年第3期。


初审:王远琦

复审:孙振东

终审:蒋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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