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研究》2009年第5期 作者:吴康宁
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人成为人,在于激发与增强人的真善美之欲望与能力。此处所谓“真”即追寻真理、追寻真实,“善”即善解人意、善待他人,“美”即欣赏美、创造美。倘若一个民族的成员、一个国家的公民普遍具有真善美的强烈欲望与优异能力,那么,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必定是正义的、强大的、和谐的,因而也是无敌的。正是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教育的个体形成功能与社会发展功能的高度统一。
服务于教育的这一根本目的,教育科研应有其统领全局的魂灵。这个魂灵便是:找寻通向真善美的教育之路。在这一魂灵的导引下,教育科研的基本任务便是:阐明教育在激发与增强人的真善美之欲望与能力方面的应然目标,示明教育在激发与增强人的真善美之欲望与能力方面的实然状况,并在此基础上,探明教育在激发与增强人的真善美之欲望与能力方面的有效途径,从而为通向真善美的教育之决策与实践提供科学依据。
无疑,找寻通向真善美的教育之路并非轻而易举之事,因为它需要教育科研人员至少具有三种素质。一是有胆,即一颗实事求是之胆。若无实事求是之胆,便不会有刨根问底之气,因而也就不会为找寻通向“真”的教育之路义无反顾。二是有情,即一腔悲天悯人之情。若无悲天悯人之情,便不会有彰善瘅恶之念,因而也就不会为找寻通向“善”的教育之路殚精竭虑。三是有趣,即一种赏心悦目之趣。若无赏心悦目之趣,便不会有审美示美之欲,因而也就不会为找寻通向“美”的教育之路乐此不彼。
这意味着,要想找寻通向真善美的教育之路,教育科研人员自身便应具有“真善美品质”,自身便应是求真之人、向善之人、爱美之人。倘若教育科研人员自身求真之胆不坚、向善之情不切、爱美之趣不浓,则其能为通向真善美的教育之决策与实践付出多少科研劳动,令人怀疑。这或许是迄今不少教育科研在指导真善美的教育方面无所作为的一个重要原因。
诚然,不论是阐明真善美之教育的应然目标,还是示明真善美之教育的实然状况,抑或探明真善美之教育的有效途径,都并非教育科研人员的专利。事实上,任何一个教育决策者或一线教育实践者,甚至任何一个关注真善美之教育问题的人都可以作出自己的思考、探究与表达。但教育科研人员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对于真善美之教育问题的思考、探究与表达,必须遵循一定的科学程序与规范。
按照科学的程序与规范,教育科研人员阐明真善美之教育的应然目标时,就不能一味钟情于自身价值偏好、唯我独尊,也不能盲目跟从于他人的权威话语、人云亦云,而是必须佐以科学论证,从历史脉络与逻辑线路的统一上、事实根据与价值依据的结合上,令人信服地提出真善美之教育的切实可行的目标。
按照科学的程序与规范,教育科研人员示明真善美之教育的实然状况时,就不能仅以自身经验为准、感觉加想象,也不能仅凭道听途说或媒体报道为据、估计加大概,而是必须基于科学分析,通过具体的数据或翔实的资料,一清二楚地呈现真善美之教育的真相,令人信服地揭示其基本特征与主要成因。
按照科学的程序与规范,教育科研人员探明真善美之教育的有效途径时,就不能拍拍脑袋、闭门造车,也不能只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而是必须进行科学验证,以合乎教育实验要求的方式提出关于真善美之教育的有效途径的假设,施加教育变量,最终通过真实的实验结果,令人信服地展现所主张的教育途径之具体构成与具体效果。
而这又意味着,要想找寻通向真善美的教育之路,教育科研人员还须具有“科学素养”,必须清楚科学论证的路径、明白科学分析的规范、熟悉科学验证的程序。倘若教育科研人员不谙科学论证、不懂科学分析、不会科学验证,则其所谓教育科研能为通向真善美之教育提供多少值得称道的科学依据,同样令人怀疑。这可以说也是迄今不少教育科研在指导真善美之教育方面贡献了了的又一重要原因。
当然,由于阐明真善美之教育的应然目标、示明真善美之教育的实然状况、探明真善美之教育的有效途径分别属于“取向研究”、“事实研究”、“工程研究”的范畴,而研究者个人的能力与精力是有限的,因此不能苛求所有教育科研人员在这三种研究上都能有所作为。但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这三种研究的学术队伍缺一不可;对于任何一个教育科研人员来说,则“真善美品质”与“科学素养”也同样缺一不可。
责任编辑:康晓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