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研究》2019年第5期 作者:薛二勇 刘淼 李健
摘 要:教育公平是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核心目标。我国教育公平发展政策经历四个阶段,分步骤有节奏地开展了扫盲教育、普及教育、全民教育与优质教育,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公平发展道路。其突出地体现为普惠性、补偿性教育公平发展政策体系的构建,以及教育机会、过程、结果公平的综合推进等三大政策特征。面向未来,教育公平发展现代化的路径展现为“四为主”推进,即以县为主,加强省级统筹,全面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以师为主,建设素养高情怀浓扎根深的教师队伍;以校为主,完善治理体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以质为主,信息化与开放办学相结合,有效拓展优质教育资源。
关键词:教育公平;教育现代化;政策变迁
教育公平,指人人能够获得均衡而优质的教育,人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具体指学生享有公平的入学机会,在教育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教育结束后能够得到全面而充分的发展。坚持教育公平发展,不仅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人获得教育,人人得到全面而自由发展”[1]的教育思想,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基本要求,既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经验,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提出的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指出,更加注重面向人人,努力提供公平、优质、包容的教育。本文基于政策变迁的历史过程、时代特点、标志性政策文件,把政策研究中的回溯性研究和前瞻性研究相结合,以此透析教育公平发展的政策过程与未来趋势。
一、教育公平发展的政策变迁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构建了普惠性政策和补偿性政策并举的制度体系,教育公平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公平发展道路。以党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的内容和频率为基础,加以政策文件所处时代背景及政策实施所产生的教育效果分析,可清晰描绘政策变迁过程、透视政策逻辑,明确教育公平发展政策的源头。
(一)构建阶段:扫盲教育与普及教育有机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对教育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开始构建教育公平发展的政策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政策构建的速度逐步加快,颁布并实施了系列促进公平的教育政策文件,着力提升全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政策构建阶段,政策的核心目标是普及教育,主要表现为开展扫盲教育,使更多的人有接受教育的机会。1978—1992年,我国颁布了7份与教育公平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2份法律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4份中共中央或国务院文件,即《国务院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197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1983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年);1份部委文件,即《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1987年)。以《国务院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代表,推进扫盲教育,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逐步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在构建阶段,相关政策文本从目标、内容、形式及参与主体等方面对普及教育做了规定。首先,规定基本上扫除少年、青年和壮年文盲,对文盲扫除提出了具体的衡量标准,达到会读、会写、会用、会讲。其次,坚持人民掌握文化、科学与技术,坚持业余学校学政治、文化和技术的方向。再次,采取“一堵、二扫、三提高”的具体举措。“一堵”,主要针对潜在文盲,通过开展小学普及教育,组织适龄儿童接受为期五年的小学教育。“二扫”,主要针对现有文盲,对少年、青年、党员、团员、社队干部及农业技术人员开展教育,提升其工作和学习能力。“三提高”,主要针对已经脱盲人员开展继续教育,逐步达到初中毕业水平。
(二)提高阶段:基本普及教育与巩固扫盲成果
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教育公平主要从基本普及义务教育着手,集中体现在一系列教育政策文件中。1993—2002年,我国颁布9份与教育公平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1份法律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4份中共中央或国务院文件,即《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年)(以下简称《教育纲要》)、《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2001年);4份部委文件,即《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扫盲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1995年)、《国家教委关于农村成人学校和中小学参加扫盲工作的通知》(1996年)、《扫盲工作先进地区奖励办法》(1996年)、《“中华扫盲奖”评选奖励办法》(1996年)。以《教育纲要》为代表,把基本普及义务教育作为着力点,促进教育公平。
基本普及义务教育是教育公平发展的基本要求。《教育纲要》中共有13处涉及义务教育,强调20世纪90年代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为此,依据不同地区实际情况,积极有效地开展九年义务教育。提出大力发展师范教育,培养大量高素质教师,使更多学龄儿童少年共享优质师资,促进其生动活泼地发展。同时,针对国情,我国从工作重点、经费保障、激励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巩固扫盲教育,守住教育公平底线。在未实现教育普及时,公平指人人都应享有受教育机会;实现教育普及时,公平指人人都应享受到较高质量的教育,只能按照在普及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的原则,确定公平和质量的现实目标。[2]
(三)巩固阶段:全民教育与教育机会公平保障
21世纪初,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青壮年文盲基本扫除。为了巩固教育公平发展的重要成果,国家更加关注全民教育的实施,保障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支持农村地区、贫困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等方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人民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2003—2012年,颁布了7份与教育公平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4份中共中央或国务院文件,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2003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5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10年);3份部委文件,即《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2004年)、《“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2007年)、《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2012年)。以《教育规划纲要》为代表,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方向。
为促进全民教育的实施和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主要采取了四方面的政策举措。首先,以发展农村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一方面,在农村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统筹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使农村地区人人都能够接受教育;另一方面,关注农村困难家庭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采用免除书费与学杂费、提供助学金、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等方式,保障入学机会。其次,以发展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制度,使更多少数民族地区、中西部农村地区的贫困家庭青少年有机会接受职业教育。中央及地方财政加大对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的资助,学校安排相应比例的奖助学金并适当减免学费,金融机构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最后,以发展特殊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在中西部地区建立一千多所特殊学校,以满足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保障特殊学生的教育机会公平。
(四)提升阶段:全面推进教育公平与提升质量
我国教育公平发展政策经历构建、提高阶段后,经过约十年的巩固,教育公平发展政策进入再提升阶段,政策内容的着眼点不仅重视教育机会公平的实现,而且关注教育过程和结果公平的实现。国家逐步向农村、贫困、民族地区重点倾斜教育资源,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全面实现城乡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共颁布26份与教育公平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1份法律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12份国务院文件,即《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2014年)、《国务院关于落实<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5年)、《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2015年)、《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2015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2016年)、《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7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2017年)、《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办法》(2017年);13份部委文件,即《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小学和教学点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2013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14年)、《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2014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2014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2014年)、《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2014年)、《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2014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15年)、《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2016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2017年)、《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2017年)、《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2018年)。这一阶段是教育公平政策文件发布的密集期,发文量最多,政策内容上更加注重教育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全面推进教育公平。
全面推进教育公平,集中体现为教育机会、教育过程、教育结果公平的综合实现。首先,促进教育机会公平的精准实现,保障不同地区、家庭、地位的适龄儿童拥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教育资源向农村、偏远、民族等地区倾斜,完善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和参加中高考问题。特别关注特殊教育,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发展非义务阶段教育,加大经费投入。其次,关注教育过程公平的科学实现,强调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一是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为乡村偏远地区提供优质师资;二是将“提高质量、共享公平”作为统筹城乡教育的基本原则,使城乡学生共享优质教育;三是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范围。最后,保障教育结果公平的有效实现,让每个人都获得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发展,使每个人都有成长为能够为社会建设和国家发展贡献力量的,具有责任感、创造性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的可能性。
二、教育公平发展的政策变迁特征
教育公平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基石,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基础工程。教育公平发展政策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政府始终关注教育公平的实现,从大力开展“扫盲教育”到“推动教育优先发展”,到“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公平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再到“办好公平优质教育”,其着眼点一直在于促进教育公平。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教育公平政策文件的密集发布,促进公平的教育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分析教育公平发展的政策变迁特征,可明确教育公平发展政策的价值预设和运行逻辑。
(一)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构建普惠性政策体系
我国教育公平政策虽然历经变化,但始终坚持人民立场,致力于构建面向人人的教育体制机制,形成普惠性政策体系。让人人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3]教育公平发展政策始终立足于人民的利益,其根源在于我国教育公平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教育公平思想的继承和创新。教育公平发展政策坚持人民立场,在政策文本中主要被表述为“普惠”、“公益”和“人民满意”等。党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始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着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教育基本法的形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同时,制定了系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切实保障人民的受教育权,使教育惠及全民,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保障残障人士的受教育权利,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公平发展政策的落实紧紧依靠人民,在政策文本中,主要被表述为“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教育公平的实现及相关政策的落实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其中。从改革开放以来的扫盲运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的协调发展,教育公平发展的推进,都有人民的广泛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共同共享教育成果的格局。我国将涵盖国家企事业组织、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学术团体及个体在内的社会力量视作教育事业发展的推动力,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尽力帮助其解决在办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表彰表现突出的组织与个体,为更多的人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保障人民的受教育权利。
(二)始终关注弱势群体,构建补偿性政策体系
弱势群体的教育是教育公平发展的短板,在扫除文盲和全民素质普遍提升的基础上,逐步关注并有重点地推进弱势群体的教育公平进程,通过构建补偿性政策体系,提高我国整体的教育公平程度。实施农村扫盲教育,积极扫除青壮年文盲;推进贫困地区教育改革,基本普及初等教育;开展成人职业技术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大多数青壮年劳力掌握一到两门实用技术;促进民族地区的教育普及。持续推进“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残障儿童青少年入学率,降低农村初中辍学率,[4]切实保障贫困地区儿童青少年的教育质量。
首先,着眼于贫困地区各级各类教育的改善。教育脱贫着眼于群众科技文化素质的提升,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普遍提升贫困地区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农科教结合,开展多种类型的职业学校教育和形式多样的职业技术短期培训,提升农民运用科技的能力。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帮助更多的幼儿接受教育;建立资助制度,对经济困难家庭儿童提供资助,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保障其接受教育的权利。[5]其次,以“两基”攻坚为基础,持续改善西部地区的教育状况。通过新建农村寄宿制学校、帮扶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开展远程教育、加强西部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行教学改革、开展对口支援等途径,改善西部贫困地区教育发展落后的局面。最后,为贫困地区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有保障,加强教育脱贫,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义务教育方面,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合理布局中小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使更多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方面,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杂费。高等教育方面,不断加强对经济困难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力度,建立“奖、贷、助、补、减、偿”多种办法相结合的政策体系。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关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通过“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及相关的荣誉制度,培养能够扎根乡村一专多能的优秀教师,使贫困地区学生享有优质师资。[6]
(三)始终关注综合实现,统筹推进教育公平有步骤深入
教育公平发展政策从关注教育机会公平转向关注教育过程、教育结果的公平,体现了教育公平的发展逐步深入。有步骤地统筹不同历史时期的教育公平发展阶段,不仅强调人人有机会接受教育,而且强调人人能够接受优质教育、人人获得全面的发展、人人都有出彩的机会。教育公平发展首先关注教育起点的公平,保障人人都能够拥有受教育的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直至改革开放初期,针对尚有相当数量的文盲存在的现实问题,国家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扫盲教育,依据地区发展实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扫盲计划,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基本完成扫除少年青年壮年文盲的任务,以提升国民整体文化水平。普及小学教育是扫盲工作开展的重要途径,强调全民文化水平的提升要以小学教育的普及发展为切入点,有步骤地实现小学教育的普及,满足“建设现代化的、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7]的要求。依据国家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将全国划分为经济发达地区、中等发展地区和经济落后地区,不同地区采取不同措施,用不同年限实现不同程度的义务教育。保障特殊群体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机会,促进特殊群体文化水平的提升,确保不同群体教育机会公平的实现。[8]
在教育公平机会得到保障的基础上,教育过程和结果的公平逐渐成为教育公平发展政策关注的重点。教育公平发展的政策着力点由硬件建设为主,逐步走向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以软件建设为主的阶段。重视教师的培养培训,逐步构建“国培—省培—市培—县培—校培”的培训体系。教育公平发展政策的有步骤转向,表明我国更加关注教育质量的提升,不仅使人民能够共享教育资源,而且要让人民共享优质的教育资源。坚持教育对外开放,引进、开发和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优质资源的国内国际共享。一是加强国际合作,通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中外合作机构等方式,共享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二是有效发掘和运用境内优质教育资源,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平台,开展网络化教育教学。
三、教育公平发展的政策变迁趋势
须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公平。[9]教育优先发展,就是要把教育放到人民利益的首要位置,在解决所有问题中首先解决民生问题,在民生问题中首先解决人民的受教育问题。[10]应及时提出内涵发展战略,形成优先发展和内涵发展“双战略”,尽快调整教育经费使用结构,把经费更多地用在学生发展、教师成长、课程改革等,提高教育质量。[11]《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强调,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分析教育公平发展的政策变迁趋势,可明确教育公平发展政策走向。
(一)以县为主、加强省级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
1.科学调整中小学布局
科学合理、灵活超前的学校布局是深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基本要求。首先,坚持基层探索与顶层设计相结合,充分发挥县域政府的积极性,把教育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机结合,按照“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提高水平”原则,以整合城市薄弱学校为突破口,以加强乡村学校为重点,优化县域内城乡学校布局和教育资源,形成城乡学校和各学段教育的一体化发展格局。优化整合高中教育资源,为义务教育提供发展空间,利用高中整合后的资源,建设优质初中;优化整合初中教育资源,为中心小学教育提供空间,利用初中整合后的资源,高标准举办中心小学;优化整合小学教育资源,为学前教育提供发展空间,利用小学整合后的教育资源建立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办幼儿班,实现“乡乡有中心幼儿园、村村有幼教班”的目标。其次,适度超前,把学校建设融入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科学设置学校布点,留足学校用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全面二孩”后适龄儿童增加和学生流动的实际情况,扩容改造容纳能力不足的学校,满足学生就近入学的需求。最后,改建、扩建、新建一批标准化寄宿制中小学校,编制科学的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加强建设地处偏远且无条件寄宿的学校。
2.加强省级统筹的力度
加大统筹力度,科学合理划分省、市、县教育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省级政府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集中省域范围的优势资源,保障贫困地区、薄弱环节、弱势群体、特殊学生等的高质量教育需求。省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考虑市县教育资源需求与财政保障水平较低的突出矛盾。通过明确权责清单、制定补助标准、规范分担方式、探索政府间平行转移支付、完善政府间帮扶体制机制的方式,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财力匹配、标准科学、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引导省辖市统筹协调所辖区域内的教育资源,补齐短板、提升质量,有效推进县域内城乡教育一体化,逐步实现市域内的城乡教育一体化。统筹规划城乡教育发展的政府职能,提高乡镇政府办学积极性,避免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中政府缺位。[12]
(二)以师为主,建设素养高、情怀浓、扎根深的教师队伍
1.完善教师编制和补充机制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教育公平发展的关键所在。首先,在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下,对偏远乡村学校给予倾斜,乡村学校教师配置可以采用生师比、班师比、科师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在固定编制的基础上,设立流动编制,便于委派教师在偏远地区、学科教师严重缺乏学校、学校撤并调整地区等任教,切实解决乡村学校编制偏紧问题。其次,县域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教师自然减员数、扩大办学规模所需教师数、教师结构紧缺数等的总和,科学制定编制,公开定向招聘教师;综合运用“公费师范生计划”、“特岗计划”、“银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合理调配教师。采用公费定向培养、到岗退费等方式培养和补充乡村小学全科教师、乡村初中“一专多能”教师及薄弱学科教师。最后,编制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职称评定中,逐年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拓展乡村教师的发展途径。根据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激励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民族地区教育事业。
2.完善教师管理和聘用机制
科学的教师管理和聘用机制是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的核心。首先,设立教师培训专项基金,每年按照教师工资总额的2。5%落实培训经费,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公用经费5%用于教师培训”的规定,为教师培训提供经费保障;同时,在“国培”、“省培”、“市培”等的基础上,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养、专业素养、学科素养、教育素养。其次,建立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县级教师发展机构的研修、引导、带动、指引作用;建立“跟岗学习”机制,推进师范生尤其是公费师范生到农村学校实习实践;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增加培训内容的实际性、前瞻性、针对性,关注新理念、新政策、新课标、新教材等的培训,在专业培训中实现教师发展。扎实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任期制和城乡交流制度,加强薄弱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再次,教育投入要更多向教师倾斜,不断提高教师待遇,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精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部门协同,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工资增长机制,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综合运用中央、地方、部门各类教师补贴,激励广大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有条件的地区,试行乡村教师收入“倍增”计划,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引导社会资金捐资助教,奖励优秀教师。最后,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医疗等社会机构为教师提供便利,教师出行、就医适当优先。
(三)以校为主,完善治理体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1.完善现代学校制度的管理架构
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走向优质均衡,重要抓手在于校际均衡发展——硬件建设与内涵发展的有机统一。学校办得好不好,关键要看管理怎么样。首先,在中小学校建立由教职工代表、学生家长和社区代表组成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委员会,加强对学校规划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多方协同,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管理架构。其次,按照科学程序,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推进中小学校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程序设置上,建立健全“四议三公开”制度,即校长提议、学校管理集体商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全体教职工决议,面向社会公开、面向学校公开、面向教师公开,通过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校内外民主监督机制。最后,根据学校和社区实际,科学确立学校发展愿景,制定发展规划及校内外监测评估体系,积极实施现代学校制度,建立“自我设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运行机制,促进学校自主发展。积极构建学校与政府、社区的新型关系,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2.规范学校办学和教育教学行为从“有学上”到“上好学”转变的关键时期,学校的办学和教育教学一定要建立在规范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更好、更持久地推进教育公平。首先,建立办学规模和班额审核制度。均衡并严格管理生源,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划拨教育经费,把优质高中50%的招生指标分配到不同初中,促进生源均衡。其次,加强学校的精细化管理,完善学校的内部治理机制,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创建有品质的学校,提倡有品位的教育。再次,开展学校文化和特色建设活动,从提炼学校文化主题和确立学校特色项目做起,从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文化人,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统领,建设学校文化和特色项目,以教育自信支撑文化自信。另外,加强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确保不使一个学生掉队。以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为原则,准确把握不同地区、群体的教育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寻找教育开展的精准路径,推动教育政策精准实施、资源精准投放。最后,建立学校帮扶制度,广泛开展优质学校、薄弱学校“1+1+N”帮扶活动,将帮扶实效进行捆绑评价,促进学校共同发展,共同提高。根据学校实际,按照“看基础、看变化、看发展”的标准,建立符合地方特点、学校实际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强力推进素质教育,稳步提升学校教育质量。
(四)以质为主,拓展优质教育资源
1.利用教育信息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教育信息化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必由之路,是弥补薄弱学校教育资源短板的有效手段。首先,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体制机制。由政府设立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作为建设现代教育技术的专项经费;提取部分公用经费,作为维护维修专项经费,打造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投入的主渠道。加强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良好的信息网络资源。其次,在中小学教师中深入、系统地开展教育信息技术培训,要求教师全员参与,人人具备必要的教育信息技术素养。同时,积极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模式的探索,形成符合地方、学校、课堂、学情实际的教育资源运用模式,有效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信息技术操作水平,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最后,整合优化区域内外优质信息教育资源,开展网上办公、网上评卷和网上教研活动,促进共建共享,提升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效率。
2.坚持开门办学,共享可用的教育资源
合作兴校、开放强校。首先,建立大学和中小学协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大学的理论研究、政策指引、模式创建、实践指导作用,改革中小学的管理模式、教育模式、发展模式,引导中小学教师的教育观念、教育教学方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次,建立健全“请进来、走出去”的体制机制,地方邀请专家到中小学开展实践指导,引导学校和教师开展行动研究,通过做中学、学中做,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理念,培养学生的关键能力,即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13]专家和地方相结合,制定地方教育现代化的方案,有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定期开展区域内外的学校观摩活动,对优质学校的发展进行全方位体验、体察、体认与体悟,以便实现同伴学习,提升学校合作实效。最后,以“乡域”为单位,推进乡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优质生源,为乡村建设培养落地生根的实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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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olicy of Educational Equity in China: Changes, Characteristics and Trends
Xue Eryong Liu Miao & Li Jian
Abstract:Educational equity serves as the core target of China's educational modernization. China's policy of educational equity, which has experienced such step-by-step stages as anti-illiteracy education, universal education, education for all, and high-quality education, has taken the road of developing socialist educational equity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featured by the building of a policy system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interest and compensatory educational equity, and the comprehensive promotion of educational opportunities, processes and outcomes. In the future, educational equity is expected to be developed with the following approaches: the county-oriented approach, which requires the overall planning by the provincial government, and the all-round promotion of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education; the teachers-oriented approach, which calls for the building of a contingent of highly-competent teachers who have a great passion for and are willing to be devoted to rural education; the school-oriented approach, which requires the improvement of the system for school management,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a modern school system; and the quality-oriented approach, which demands the combination of informatization and open school-running to effectively extend high-quality educational resources.
Key words:educational equity; modernization of education; policy changes.
责任编辑:黄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