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师教育研究》2019年第4期 作者:蔡辰梅
摘 要:教师存在于体制性架构之中,其自我认同无法脱离制度的影响而孤立存在。教育变革进程中教师的自我认同面临着制度困境,加之教师自身在制度面前的自我缺席,导致了教师的自我认同危机。为此,教师自我认同的重建需要同时完成教师自我的主体重建和尊重主体的制度重建,进而才能达成教师自我认同的完整以及教育自身的和谐。
关键词:教师;自我认同;制度;教育变革
在教育这一体制性架构中,教师的自我认同无法脱离制度的影响而孤立存在。尤其是在系统性教育变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新旧制度的更替、制度与观念的矛盾、个体与制度的冲突,都使制度对教师自我认同的影响日益密切而重要。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职业的制度属性与教师个体的自主精神之间的矛盾也更加凸显,使教师的自我认同面临着危机和挑战。
一、制度与教师的自我认同
制度反映着特定的价值观,它们是价值追求的手段。[1]教师的自我认同与制度发生关联,在根本上是因为两者都触及到了价值观。教师自我认同的核心是价值认同,而制度在根本上是实现价值目标的手段。此外,就性质而言,“制度既是引导性和支配性的,又是构成性和生产性的,它是社会整合和身份认同的关键所在。”[2]因此,制度是教师自我认同构建不可忽视的社会要素。
1.制度与人的关系澄清
人类发明了制度以寻求整体更美好的发展,然而,制度并非总能如人所愿。制度在实现人类最初的价值预设与发展愿景的同时,也可能束缚甚至压抑人的发展。人与制度的关系在特定时间或情境下可能是被动的,然而,就本质和整体而言,人具有自身的强大主体性,有在制度面前行动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对于当前制度之下的教师群体而言,这一信念具有重要的观念重塑和行动支持的意义。
(1)相对于具体的人,制度具有先在性和客观性
作为具体的人,总是被“抛入”既存的制度环境之中,少有选择的权利和可能,往往被动地承受着制度。此时的制度相对于具体的人,具有其优越的先在性和强大的客观性。此时的人“是制度里的公民”,“制度确定了人们的选择集合,也限制了人们的选择集合。制度构成了人发展的现实空间,也形成人的现实生活世界。”[3]这种先在性和客观性受到传统文化、社会习俗、经济发展阶段等各种复杂社会因素的影响而形成,具有其必然性。然而,先在和客观并不代表制度始终合理、不可撼动,制度自始至终都需要接受人类的价值评判和拷问。合理的、能够不断推动人类进步和发展的制度,会得到接纳并促成其功能的实现;而不合理的制度,则可能在人类理性的质疑中逐渐失去其存在的地位和空间。
(2)相对于具体的制度,人具有主体性和行动
可能性在制度面前,人常常感到自己的卑微和渺小。然而,制度只是一个框架,一种结构性的约束,始终为主体行动留存着自由和弹性。吉登斯指出,“由制度所形成的社会结构既是制约个人行为的因素也是个人行为的产物。承认结构约束下自主行为的可能性意味着关注个人行为改变社会结构的可能性。”[4]因此,人在制度面前可以确立坚定的主体自信和强有力的行动姿态。正如保罗·弗莱雷所宣称的,“我坚持说,我要不断显示人的本性…我不以决定论来接受历史…。我把历史当作可能性来接受,有了这种可能性,我们就可以看清这种反常的宿命论所具有的祸害。”[5]同理,作为主体性的人,不应以“决定论”来接受制度,而应将其作为“可能性”来接受,拒绝在制度面前的“宿命论”姿态,为创造或改变而存在。
2.教师的制度性角色与自我认同
制度对教师自我认同的影响通过教师所扮演的特定制度性角色而发生。作为制度代言人或被规约者而存在于制度之下的教师,其自我认同不可避免地受到制度的深刻影响。
(1)作为制度代言人的教师及其自我认同
教师职业具有其特定的制度属性,因此,选择了这一职业的人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扮演制度代言人的角色。教师需要将主流意识形态或价值观念灌输给学生,实现对其的教育和影响。而这一教育过程实现的前提条件是教师首先要形成自身对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认同。因此,成为制度代言人的前提是教师接纳并认同制度所承载的价值。在现实的教育生活中,制度试图达成这样的理想状态。制度内涵的价值观念以灌输或渗透的方式影响教师的价值体系,在潜移默化中将其变为制度的接纳者和代言人。因为“制度作为一套命名机制,常常会把这种命名规则注入到人们的观念、行动乃至身体中去,从而构成了人们的思维要素乃至本能。”[6]于是,人们会把“制度思考的逻辑带入到最具体的行动筹划和意义解释之中,成为制度运作和权力运作的毛细机制。”[7]正是通过这样的内在机制,制度完成了对主体的规训或塑造,进而达成了自身的目的。这一过程的顺利实现需要两个条件——制度本身的价值内核令人信服且教师对制度所承载的价值接纳并认同。然而,很多时候制度本身存在价值偏差,或者教师对制度不认同,都可能造成教师与制度之间冲突或抵制的状态,进而影响教师的自我认同。
(2)作为被规约者的教师及其自我认同
制度影响教师自我认同的另一方式是将教师作为被规约者而发生的。教育由一系列制度建构而成,身处其中的教师更多时候作为被制度规约的对象而存在。此时,教师首先需要认同制度,才能够遵从制度,进而实现制度的目的性价值。当教师内心并不认同制度却又必须要服从制度时,就处于纠结困扰之中。或改变制度,或抑制自己,这是一个两难选择,而教师却又必须选择。在此情景之下,当主体自我矮化之时,便一味遵从制度,听命于制度之声,而轻视了良知之音,自我认同难以确立。然而,并非所有教师的自我都如此羸弱。当教师的自我足够强大,即使是作为被规约者也可以发出声音,以自身的价值立场和思想行动去作为制度的修正和完善者而存在,从而实现更加积极的自我认同。因此,虽有特定的角色身份,而身份本身也并非是铁板一块,任何身份都有待其持有者不断创造建构而成。
二、变革教育中教师自我认同的制度困境
选择教师职业的人,往往看重这份职业所具有的自由和创造的空间,从中可以实现一个“读书人”对人生的期许和价值。这正是教师职业的诱人之处,是追求它的人们心驰神往之所。这一职业精神特质也是教师自我认同确立的支撑点。美国学者古德森通过对美国教师的研究指出,“人们加入这个行业,因为它曾经提供给他们自治、创造性和发挥个人主见的能力。然而,是什么令教师对职业日益失望,以至于开始寻找其他的职业?这个问题对教师们来说是带有伤感色彩的。管理教师的方式是有问题的,它服从于国家的指令,并使个人失去动力。”[8]而教师失去动力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们把螺丝拧得太紧,以至于把教学变成了一种顺从而缺乏创意与经验的专业,这将会使我们的学校变成千校一面和荒芜的地方——几乎没有教育的灵感和精神。”[9]教育的行政化、学校的科层制管理方式都使教师被制度捆绑得更加细密,教师自我与来自方方面面的制度之间发生着剧烈冲突。
1.制度的严苛与教师自我的背离
制度严苛的首要表现是对教师专业自由和自主的侵犯。教师的专业自主是其在职业生活中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保障。然而,越来越多的制度干预渗透进教师职业生活的细微之处,其手脚被捆绑,难以按照自己的教育理念和主张实施教学,自由展开自我的职业生活。结果,教师的外在行为与内心的价值追求相背离,在根本上对自我存在的方式和意义产生质疑,形成自我认同的危机。加拿大学者伊丽莎白·坎普贝尔深刻揭示了教师的此类困境,“成为教师意味着必须学会向那些有时可能在课堂上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制度和常规让步吗?”[10]“当教师自己的伦理信仰与履行职业要求、尊重课程或坚持其他政策、制度、常规这些诉求之间出现冲突时,教师会感到被撕裂。”[11]教师会在制度要求与专业坚守的夹缝中,体验沉重的道德焦虑,面对自我认同的危机。制度严苛的另外一个表现是学校管理制度对教师近乎敌对的监管。一些学校的制度要求令教师感觉到时刻处于监督之下,处于不被尊重和信任的状态之中,自我尊严被贬损。很多教师采取“应付主义”的态度对抗自己不认同却又不得不服从的制度。教师的自我处于价值虚无的状态,无法逃避内心对意义的追问。
2.体制的强大与教师自我的压抑
教师职业生活中的制度具有不同的层次,其中体制性的制度是具有根本性和系统性影响的制度形态。面对体制,教师最常态的心理体验就是“无能为力”。体制如同一辆强大的战车,所到之处碾平一切,其中也包括教师对于体制的不认同。教师个体在体制面前缺乏发言权,只有服从的义务,自我处于卑微压抑的状态之下,难以舒展。例如由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切割着教师的生活,大量占用教师的时间和精力,而他们却无从拒绝、无法逃避。福柯尖锐地揭示了检查作为一种控制机制的本质,“检查是这样一种技术,权力借助于它不是发出标示自己权势的符号,不是把自己的标志强加于对象,而是在一种使对象客体化的机制中控制他们。”[12]被制度控制的教师沦为“会议的应声虫”“表格的奴隶”,安静教学成为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体制的绳索同时束缚了身体和精神。教师背叛着教育,身体背叛了灵魂,教师深陷自我认同的危机,倍感无力。而最深刻的危机在于,“与一个不义的自己每天生活在一起”,因为,“如果我不赞成其他人,我可以离开;但我不能从自我那里离开。”[13]那些在不合理的制度体系之下工作的教师不得不与一个“错误的自己”日日为伴,就像“被迫与自己的敌人生活在一起一样”。[14]
3.制度的失信与教师自我的迷失
在教育变革的时代,政策性制度的改变往往愈加频繁,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制度稳定性和一致性的缺失。所以,很多教师感叹“朝令夕改,令我们无所适从”。在这样的改革过程中,教师既无法坚持自我,也无法坚持制度,因为制度本身都随风摇摆,变动不居。在左左右右的改革追随中,教师渐渐迷失了方向,迷失了自我,陷入自我认同的泥沼,难以找到坚定的拔脚前行的路。这种现象的发生导致制度失信,进而导致教师的自我迷失。教师对制度的信任,是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主体性条件。而制度的随意性则会导致其权威性在教师心目中的日渐消解。与制度权威消解相伴而生的是教师在制度的随意改变中,会迷失自我和方向——不知道教育会走向哪里,该走向哪里;不知道自己在职业生活中该改变什么,应坚守什么。自我迷失造成教师在职业生活中的动力缺失和精神懈怠,失去积极进取的目标和方向,处于搁浅抛锚的困境中难以自我启动。
4.制度的伦理缺失与教师自我的扭曲
教师的自我认同无法仅靠自己的主观感受而建立,总是需要外部世界提供反馈和支持。因此,职业生活中的种种评价制度就成为坐标,教师借此来建立现实的自我认同。因为,“组织从根本上说是一套社会约束制度:做这个事情你会受到惩罚,做那个事情你会得到奖励。只要组织在一个给定的行为领域内掌握着这套奖惩机制,那么,它就有力量影响每一个参与到这项运动中的人。”[15]教师的自我努力越是能够得到制度的公正认同,教师越是会认同制度,同时认同积极进取的自我。反之,当制度本身设计不合理,实施不公正时,踏实认真的教师在工作中的付出得不到应有认可,而那些投机取巧的人则可能从中获益。如此,伦理缺失的制度就构建了一种是非不分、黑白颠倒、价值混乱的微观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那些踏实本分、恪尽职守的教师会深受伤害和打击。学校微观环境中的制度不公直接懈怠了教师的“心气儿”,模糊了他们精神世界的黑白,也必将影响到整个教育生活世界的色彩。因此,制度的伦理缺失是一种釜底抽薪的伤害,伤害教师对于制度和教育的信任,伤害教师职业生活中的自我理想和信念。
5.制度之下教师主体自我的缺席
教师自我认同的制度困境,并非全部由外部原因所致,其主体自我也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这种责任首先是反思之责,反思制度如何抓住并俘虏了我们。“制度有一种可悲的自大狂,就像计算机,它眼中的整个世界不过是它的程序。对我们来说,智力独立的希望在于抵制,而必须的第一步抵制就是揭露制度是如何抓住我们的心灵的。”[16]在谈及职业生活时,教师们常常会将职业生活的困顿归结为制度或社会等外部原因,而很少进行深层的自我剖析——在所有这些问题中,我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面对种种教育问题,我的位置在哪里?教师常常以无辜的被胁迫者自居,习惯于将责任归咎于制度和他人而开脱自己。然而,这种开脱并不能让自己真正解脱,教师常常是在纠结困顿、犹豫不安中硬着头皮违背了自己,而“忠诚”了别人。正所谓“在权威的官僚体系内,关于道德语言有了新的词汇。它充斥着像忠诚、义务、纪律这样的概念——全部都朝向上级。上级是道德关怀的最高目标,同时又是最高的道德权威。”[17]服从领导和制度的权威,放弃对行动本身的道德评判和反思,放弃对自我内心良知的观照和回应,成为一些教师日常生活行为模式的真实写照。然而,制度的问题归制度,自我的问题归自我,教师永远无法逃避自我的追问:“在这种情况下,你真的没有其他选择了吗?这样的结果里,真的没有你的责任吗?”制度之下的自我缺席,造成了教师无法自我面对的内在困境。
三、制度架构下教师自我认同的重建
教师职业本身的制度属性,决定了制度架构与主体自我之间冲突的客观存在。直面冲突,积极实现制度之下自我认同的重建,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享有意义感和价值感所必须的,也是教师想要对学生和社会有所贡献所必须的。
1.制度之下,教师自我的主体重建
“没有人格的转变,社会的转变是不可能的。”[18]按照这一逻辑,没有教师主体人格的改变,教育制度的改变也就难以达成。因此,虽然制度是社会生活中相对客观的存在,然而,面对这样的存在,教师个体的自我主体性重建仍具有根本性的意义,这也是教师确立自我认同的内在根基。所以,教师自我认同重建的首要任务就是教师自我的主体重建,其核心命题是教师自我制度意识的确立和行动勇气的激发。
(1)意识层面,重建个体自我的制度意识
制度问题首先是作为制度创建主体的思想意识问题。因此,教师在制度之下重建自我认同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理解自我与制度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教师头脑中的制度意识问题。因为“一项制度之创建,必先创建这项制度之意识与精神。一项制度之推行,也同样需要推行该制度之意识与精神。”[19]不同的制度意识,造成不同的制度现实。如果教师将制度视作绝对客观、强大的存在,将自我视作制度的被动承受者,那么教师与制度之间就是一种消极被动的关系,这样的制度意识直接影响教师在制度体系内的行为方式。教师往往在强调制度强大的同时,轻视了自我的力量;在强调遵从制度的同时,放弃了应有的批判质疑;在迎合制度要求的同时,迷失了自我的真实。最终,教师的自我被制度淹没而失去了存在的独特印迹。在这种情况下,自我认同的建立无从谈起。而与之相反的制度意识则是,相信人在制度面前始终拥有判断和选择的空间,可以始终保持积极的主体姿态。当制度合理时,能够尊重和服从制度;当制度不公和不义时,则寻找制度之外更为坚定的支撑点,并建立自我行动的坐标。无论如何都不放弃积极思考、选择、行动的可能。这样的制度意识可以将教师从制度之下的“零件”变为“人”,并获得人的意义和价值、地位与尊严。
(2)行动层面,以道德勇气承担教师之责
“教育变革的成败取决于教师的所思所为。”[20]在现实教育中,很多教师并不缺乏对制度的反思和质疑,对制度缺陷的认识和把握,然而,却缺乏应有的道德勇气去行动和担当,往往在妥协、退让、自我说服中摧折了激情和理想。“我们自己在阻挡着自己。危险在于我们会背叛,丧失我们的勇气,拒绝承担我们对自己和人类同胞的责任,低声念着古代的咒语,走向封闭。”[21]对于教师而言,面对制度能够有所行动,用行动完善制度,用行动创造自我认同的现实空间都是非常难能可贵的。社会学家韦伯曾经指出,“上帝应许的惟一生存方式,不是要人们以苦修的禁欲主义超越世俗道德,而是要人们完成个人在现世世界里所处地位赋予他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他的天职。”[22]面对制度的不完善,教师需要这样的天职观去形成其道德勇气。教师面对制度承担责任的过程,同时也是自我构建的过程。这需要教师具有“铁肩担道义”的道德勇气,带着承担匹夫之责的坦荡与坚定去启动自己的身体,用行动完善制度进而完善教育。“我工作,并且通过工作改造世界。”[23]如此的勇气和行动能够使教师感受到自我强大的力量所在,亲证自我的意义与价值。
2.变革之中,尊重主体的制度重建
相对于具体个人的社会行动,制度的影响具有先在性和系统性。因为“一个人的职责和义务预先假定了一种对制度的道德观念,因此,在对个人的要求能够提出之前,必须先确定正义的制度。”[24]具有道德性的制度的重建能够为个人道德的生成提供结构性的社会环境。
(1)尊重教育规律,制度的教育性重建
教育制度应当按照教育的规律建立,而不应该是行政的逻辑或者经济的逻辑。当教育被外部逻辑所绑架,教育制度就会背离教育的本质。因此,制度重建的起点是尊重教育规律,尊重学生成长的规律,尊重教师教学的规律。所有的尊重背后是对人的敬畏,对科学和真理的敬畏。小心谨慎地去设计每一项制度,俯身向下去发现一线师生真实的教育生活与需求,把尊重规律作为一条律令悬于头顶,在每一项制度制定和出台的过程中谨慎实现对规律的尊重,最终擎起的就是对人的尊重,而最终成就的就是人类自身。教育中的人会因为制度对人的敬畏而拥有更加美好的存在样态,从而实现一种理想的教育状态。尊重教育规律的制度重建首先需要在与外部宏观关系的层面上,确立教育应有的相对独立性,研究并发现教育不同于其他社会系统的独特发展和运行机制,从而在根本上为教育制度的改革和确立创造相对独立自由的空间。如此,才能避免直接将行政目标移植为教育目标,直接将经济评价指标空降为教育评价指标,而完全漠视了教育的独特性。其次,尊重教育规律的制度重建还需要在教育内部的微观管理层面上,信任和保护不同教育空间中主体的专业自主权利,制度所建构的微观环境使他们能够基于自身对教育情境的认知和责任而自由行动,能够凭着良知和理想而尽情营造最美好的教育生活。
(2)尊重人性需要,制度的伦理性重建
每一种制度背后,都是一种潜隐的人性假设。相信人性的善良,就会在制度中融入更多的宽容和信任,为人的自由实现留下更多的空间;而认定人性的邪恶,就会在制度中加入更多的压抑和逼迫,不断挤压人的空间,使制度的限制更加细密。因此,制度与人性有着基本而密切的关联。教师自我认同的重建需要制度给予更大并且更良善的空间,使教师的自我能够更加自由舒展。这就需要制度在伦理层面上有更多改进和完善,用制度之善成就人性之善。制度的伦理性重建首先需要制度设计和实施中的公正,因为正义是制度的首要伦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罗尔斯强调,“社会基本机构不仅以背景正义和制度形式决定着每个社会成员想要成为的那种个人,以及他们所是的那种个人,而且更为重要的是社会结构还以不同的方式限制着人们的抱负和希望。”[25]在教师的职业生活中,不公和不义的制度对教师的自我认同有巨大的杀伤力。这样的制度破坏了教师内心的价值信念,颠覆了教师对制度权威的信任,毁灭了教师对积极评价目标的追求,并且会产生系统性破坏,形成群体性的负面影响。因此,制度的伦理性重建需要制度设计者和实施者将公正之剑谨慎地握于手中,体谅每一个制度之下的人的处境,正确地挥舞,令其不至于伤人。此外,还需要制度保持其仁慈的一面,对教师有更多的关怀和信任,更多的理解和激励,而不是将教师视为监视和防备的“敌人”。越是相信善,善就会越多;越是信任人,人就会越值得信任。具有伦理性的制度会用自身的宽容和信任激发教师自我之中的积极品质,使教师的自我主体性充分展示,并发挥令人惊讶的价值。教师自我认同建立的根本在于其稳定的存在感,能够自由地追求和实现自我的价值。而这样的生存状态不会从天而降,现实总会设置种种障碍让我们去品味自由的珍贵。因此,教师自我认同在制度之下的重建是一个持久的自我完成和集体完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道德目标和变革动力把关怀和能力、公平和杰出协调起来了。当一位教师与另一位教师协作,或许多教师在一个新的联盟中一起工作或与校内的合作伙伴在一起工作时,他们扩大了视野,增强了改进教学的手段。当许多教育工作者这样去做时,制度开始发生变革,成为促进和支持进一步成长的环境。最后道德目标和变革动力把教师个人放在一个不同的平面上,在那里人们能够在集体的事业中找到个人的意义。”[26]这就是我们翘首企盼的理想画面,高贵优雅的教师能够自由潇洒地做着他们坚信其有意义的事业,而融入事业的过程也令他们获得完整的自我和完满的存在。就这样,人与制度的辩证关系推动着美好的人、美好的教育、美好的世界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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