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当代教育与文化》2020年第4期 作者:郝文武
摘 要:由于城镇化发展使得乡村人口、学生、学校的减少,乡村留守儿童和城镇随迁子女的增多,农村学校与家庭、校外托管机构等合作形成教育合力成为农村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推进农村教育现代化就要推进农村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教育的现代化,建立以学校发挥主导作用的学校和家庭、社会托管机构共同承担责任的农村家校合作的教育共同体。
关键词:农村教育;家校合作;学校为主;教育共同体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孩子上学之后,做好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对城乡儿童健康成长也都有重要意义。城镇化发展带来的乡村人口、学生、学校的减少,乡村留守儿童、城镇随迁子女的增多,农村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对农村儿童成长就有了更为特殊的意义。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这就决定了农村教育的学校与家庭、社会托管机构等的合作也成为农村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推进农村教育现代化当然要推进农村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教育的现代化,建立以学校发挥主导作用,承担主要责任的学校、家庭、社会托管机构等共同承担责任,共同保证学生安全,共同指导学生学习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农村家校等合作教育共同体。陕西师范大学主体间教育科研团队从2015年开始为课题研究做准备,到2018年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课题《振兴乡村教育战略中的农村教育现代化研究》以来,对全国西中东部17省区140多个县、500多所农村学校的调研发现,农村学校,特别是乡村学校的家校合作不仅距离现代化的要求和城市家校合作的水平有很大差距,甚至距离农村和乡村学校建设的水平也有较大差距,国家、学校、社会和家庭应特别关注和共同推进农村和乡村家校合作的现代化。
一、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从传统到现代的变迁
家庭教育不仅是整个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任何学校教育都与家庭教育有一定联系。家庭无论是否重视对孩子的教育,都会有意无意的对孩子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有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影响。一个人的许多行为习惯甚至影响一生的根本性的秉性都是从小在家教和周围环境影响下形成的。在农耕社会,衣食殷实的大户人家,特别是书香门第之家都重视有目的、有计划甚至有组织的家教,许多贫民之家也重视家教,但家教都是在生活生产中进行。孔融让梨、曾子杀猪、孟母三迁、颜氏家训和二十四孝故事等都是古代家教的典范。良好的家教有助于孩子形成良好思想观念与行为习惯,为学校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和持续发展的力量与动力;糟糕的家教促使孩子形成不良思想观念与行为习惯,为学校教育增加了难度,需要学校持续关注、改变学生不良思想观念、行为习惯。
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联系既有自觉主动、紧密和很密切的合作,也有被动、松散和很松散的联系。学校对学生家庭状况的基本了解和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状态、学生品行和学习状态、成绩的了解是一种最基本的家校联系,是一种比较松散甚至很松散的家校联系。学校组织的每学期的常规性家长会如果作为家校合作,也只是对学校、学生发展情况或对学校重大活动组织要求的例行通报。以前,家校合作一般是针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习成绩等问题、主要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进行。班主任针对“有问题”的学生上门家访或邀请家长来学校交流,虽然不多,家长、学生和教师都不希望发生,但也时有发生。学校与家庭有目的、有计划和有组织的经常性联系,都是由学校主动发起和以学校为主导的家校联系与合作,应称为“校家合作”。
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早出人才、快出人才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家庭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家校合作共育也迅速发展。“家校合作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学校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家校合作共育是教育现代化、民主化、科学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和社会发展到当今信息时代的必然选择。”[1]现代家校合作教育不仅是针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习成绩等问题的共育,而且成为教育教学、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共育,成为以追求优质教育为目的的共育。如同“新教育实验”确定的原则和目标一样,家校合作始终把共育放在重要位置,遵循目标一致、地位平等、尊重儿童、方法多样、长期坚持、多方共赢和跨界协商等原则,通过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新型合作伙伴关系,使家庭教育指导、参与学校生活、家校互助沟通与社区融合协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共读共写共赏、共享多方资源和榜样示范引领等路径,实现师生、亲子和相关参与者共同成长的共育理想。[1]
二、城镇化过程中积极推进农村教育家校合作现代化的特殊重要意义
做好家校合作共育已是现代城市中小学和幼儿教育常态,许多农村也很重视家校合作。为了探索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村教育发展新路径,江西省弋阳县实施“以良好的校风影响家风,改变民风”“小手牵大手”“不在一起的共同生活”“家长走进了学校,教师走出了校门”,建立学校和家庭平等民主关系等制度化的“跨界行动”战略,使得家校合作不仅对农村学校教育发展、在城里上学的农村孩子向农村回归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也改变整个农村的教育生态和社会风气。[2]但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农村学校,特别乡村学校的家校合作还存在许多问题。近十几年来,通过推进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农村和乡村教育教学条件有明显改善,但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家校合作促进学校发展与城市学校还有较大差距。如果说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合作的教育教学条件和教师队伍等学校建设,城市学校基本达到优质均衡发展和现代化水平,县城学校和一些乡镇学校基本达到基本均衡发展水平,正在努力追求“好不好”或优质均衡水平和现代化水平,乡村和一些乡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已经达到“小康”水平,正在追求基本和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规划现代化水平,那么,许多乡村学校和一些乡镇学校的家校合作共育还处在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实现“温饱”目标和规划“小康”目标的水平,距离现代化还有较远的路程。
没有农村及其教育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及其教育的现代化,没有乡村及其教育的现代化就没有农村及其教育的现代化,没有乡村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的现代化就没有农村教育的现代化。由于农村生育率减少和城镇化发展,农村,特别是乡村的人口、学生和学校明显减少,但根据有关界定把县城、乡镇和乡村教育都看作是农村教育,目前我国的农村教育还是全国整个教育的主体,乡村学校虽然占农村教育的比例很小,但乡镇学校还大量存在。即便以后城镇化率达到70-80%的较高程度,农村教育覆盖人口还是全国人口的主体,农村教育及其家校合作教育对我国教育发展将发挥长远重要作用。[3]方便有效的家校合作共育,首先要有就近入学的学校和良好的学校教育,其次是要有稳定健康的家庭和良好的家庭教育,再次是要有科学的谋划和有效的组织管理。许多农村和乡村就是因为学生和学校不断减少,家庭不够稳定,使得本来基础就较差的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更加困难。这也为农村家校合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决定了农村家校合作现代化的特殊重要意义。
一是农村留守儿童多。欠发达地区由于许多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无力使子女随迁到外地上学,导致许多农村学校都有一定比例的留守儿童。在为乡村进城上学儿童建设的城乡结合部的学校中留守儿童更多,农村学校和城乡结合部学校的留守儿童各占学生总数的1/4和1/3。留守儿童主要由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照料生活,有的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年龄大、文化程度低,很难辅导孩子学习,家校合作比较困难,对留守儿童教育的责任主要落在学校教师身上。
二是发达地区农村随迁子女多。稍有能力的农村青壮年到城里打工也使子女随迁到城里上学,导致发达地区许多城乡结合部的学校都有一定比例的随迁子女。在本来就是为乡村进城上学的随迁子女建设的城乡结合部的学校随迁子女更多,一些农村学校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随迁子女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4、1/3。农村和乡村留守儿童还有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照料生活,随迁子女不仅得不到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生活照料,由于父母忙于工作,经常早出晚归,或劳累一天筋疲力尽,甚至周末都加班加点,子女的生活也得不到父母的照料,父母更没有时间辅导子女学习。随迁子女的家校合作学校要付出更多努力,对于他们的教育责任也主要落在学校教师身上。
三是农村寄宿制学校不断增多。有些地区的学校虽然由于城镇化有明显减少,但像以前一样,家门口的学校也不少,如果组织有效家校合作也能比较方便和有效。由于上学路途较远,或家里没人照顾,一些地区许多乡镇则有许多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时间主要在学校,学校当然要对他们的学习教育指导和生活照料投入更多,承担主要责任。周末回家可能得到父母的教育,也可能是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影响,与留守儿童情况一样,做好家校合作比较困难。
四是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山区乡村不仅距离乡镇学校和县城学校路途遥远,而且道路崎岖,交通不便,学生只能每天或坐班车,或乘校车,或步行几里甚至十几里路上学。如果父母在家也可以参加学校召开的家长会,但经常到学校参加教育活动或交流就很困难。如果父母不在家居住,孩子也是留守儿童学生,让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经常到学校参加活动或家校合作就更加困难。
五是农村有些家长文化程度较低。新生代年轻父母大都有较高文化程度,也有一些教育文化程度不高,甚至还有文盲,很难对孩子承担知识性辅导责任。有的不太重视教育孩子和家校合作,有的不懂得如何重视和教育,对教育子女很是无奈,只能盼望学校给予更多更好的教育。
六是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少,一个教师上几门课,不仅要做好班主任、学校管理和学校建设、修缮、卫生等事务,还要时常关注学生状况等。放学后还要批改作业,照料好一些单亲家庭学童,处理自己的家务。这都对做好家校合作提出既新又高的要求。
三、农村教育要建立以学校为主的校、家和社会“校家合作”共治的教育共同体
历史上约定俗成的“家校合作”概念,从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而言,先有“家”“家庭教育”,然后有“校”“学校教育”。但从教育及其组织的主导作用说,应该先是“校”,然后是“家”,学校与家庭共育无论是形式还是实质都是学校为主的“校家合作”,不是家校合作。虽然两个词汇一字不差,只调整先后顺序,但也是对学校与家庭共育的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主体性责任的不同理念的重要改变。在农村学校,特别是乡村学校的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寄宿制学校和学生不断增多情况下,现代化校家合作共育更要特别重视或强调学校的主导作用和主体责任。
一是农村学校要把做好校家合作当作做好学校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学校的首要责任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但家庭教育与学生的发展并非一一对应,学校既不能也无法选择不同家庭的学生进行教育。大学教育只能根据学生的学业选拔学生,中小学义务教育是“一个也不少”的“全纳教育”,更不能也无法选择不同家庭的学生进行教育。乡村学生流失到城镇上学是有随父母工作生活变动等原因,农村和乡村教育质量不高也是重要原因。虽然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学生发展不一一对应,农村和乡村学生家长文化程度较低、家教质量不高,但良好的家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作用则不言而喻,学校还是要积极争取家长对孩子教育的重视,做好家庭教育,配合和支持学校做好家校合作共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尽量做到不因教育教学质量低下而使学生流失。
二是农村学校要主动发挥和担当校家合作共育的主导作用和主体责任。随着校家合作的不断深化,校家合作共育由谁起主导作用,谁承担主要责任等复杂问题也逐渐凸显。现代社会如果还继续使用校家合作名称,也应从约定俗成或以古代家族宗法为基础的理念、概念转变为以现代学校为主的理念、概念;既要重视家教的作用,记住和实践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的道理,积极争取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对学校教育、校家合作的支持,更要牢记和遵循对学生成长的学校、家庭和社会、环境影响中教育起主导作用的规律。校家合作既要聚集跨界联合的合力,又要厘清家校协同育人中家校各自的责任边界,克服由于学校和家庭协同双方责任模糊、职责不明导致的“家庭教育学校化、学校教育家庭化”和在某种程度上家庭教育功能丧失、学校教育主体弱化的问题。[4]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寄宿制学生等长期离开父母对学习、生活和心理等造成不好影响,现代化校家合作更要特别重视学校的主导作用和主体责任,给他们更多关爱,特别是对寄宿制学生的生活、学习和教育要给予更多关照和担负更多责任。学校要尽量解决能解决的问题,不能把学校责任推卸给家庭。学校不能或不好解决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引导家长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和家校合作,弥补家庭的不在场或撕裂的缺失。[5]
三是农村学校要针对农村特点开拓各种途径做好校家合作。农村校家合作要适合农村经济文化和教育特点,不以城市高收入和知识阶层的要求、标准和方式开展与评价农村校家合作,不能拔苗助长,对家庭教育、家长和校家合作提过高要求和目标,加重家庭教育、校家合作和学生学业负担,损害各方积极性和自信心;学校要走出去和请进来,通过家访、家长会、师生和村民相互参与校和村文体卫生活动、网上互动等,使家长了解学校和孩子发展状态,密切家校关系。
四是农村学校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对校家合作的支持。校家合作的主体是学校、教师、家庭及家长,也需要包括县、乡镇、乡村党政领导及教育、财政、安全等职能部门的积极推动与组织,以及村民的积极参与,要以积极的态度和有效的办法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五是是农村学校教师要学习和增强做好家校合作的知识、技巧和各种本领。家校合作有许多基本和专门的知识、技术和技巧。乡村小规模学校学生和教师都很少,教师既要做好教育教学等工作,也要尽可能抽出时间不断学习,提高处理好校家合作中许多事务和关系的能力。
四、县和乡镇、乡村各级党政及其教育主管要积极推进组织农村教育的校家合作
现代化校家合作是以学校为主、家庭和社会积极参与、县和乡镇乡村党政及其教育主管责无旁贷地积极组织推进和给予教师配备、经费、安全等充分保证的系统工程。
一是县级党政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本县家校合作,既要对学校有明确要求,也要对学校教师和经费配备、安全保证等给予有力支持;既要通过户口迁移、进城购房等法规规范保障乡村学校发展,又要通过做好学校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农村和乡村学校吸引力,把民众是否自觉自愿在本县本乡甚至本村上学看作是评价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衡量本地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例如,江西省弋阳县教育局把“让弋阳的教育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让弋阳的孩子在家门口享受良好的教育,让弋阳的教育成为弋阳人的骄傲”作为工作目标,把家校合作作为做好全县教育工作和优化全县教育生态乃至县域社会治理等各项重大工作的战略突破口,做好城乡学校布局,做好学校公共设施均等化建设和城乡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乡村、乡镇和县城学校。
弋阳县的农村及其教育现状和全国的情况一样,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村人口和学生、学校明显逐渐减少。这对农村教育和文化、经济都有不良影响。为了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弋阳县从2013年开始以家校合作为突破口改变这种状况。县委县政府经常性专门委派教育局干部和校长参加江西省“家校合作省培项目培训”和全国性相关会议,学习省内外和世界上先进的家校合作理论、实践框架和组织计划。教育局具体指导和操作,建立常态化、重心下移、具有决策性和处理日常工作的家校合作协调机构,按照区域布局逐步向下分化出9个家校合作联合体,每个联合体协调5所中心学校。联合体下的各学校,设置家校合作工作委员会,按照不同类型活动区分专业工作组,使家校合作逐渐制度化。家校合作联合行动委员会和专业工作组有详细年度行动计划和总结报告;经常动员、组织家长志愿者参与学校管理活动,家长成为学校工作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弋阳县的经济发展和办学条件一般,但通过家校合作既促进了本县教育质量提高、特色学校建设和农村学生回归,也促进了全县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有很好的示范性作用。
二是把家校合作作为考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指标。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既要积极支持学校做好校家合作共育,又要把校家合作共育及其成效作为考核评价学校建设、发展成果的重要内容,激励学校做好校家合作共育的积极性和自信心。
三是重视引导和规范学童托管中心、校外辅导机构等与学校和家庭的合作。由于社会需要,在原来校外辅导机构的基础上,不少地区又产生了校外学童托管中心。学校放学后,非寄宿制学校大都不再为学生组织学习、体育和游戏等活动,甚至学生不能再在学校活动,回家后也没有父母或者其他家人指导学习和照顾生活,只能去校外辅导机构和校外学童托管中心。校外辅导机构和校外学童托管中心既是家、又是校,或者既不是家、也不是校;在组织管理上,有些可能与学校有一定的关系,有的可能完全没有关系,但它们对学生的生活、学习、教育和成长确实有重要影响。乡村和小乡镇学生较少,校外辅导机构和校外学童托管中心经济效益较低,所以生活和学习、教育条件也不是太好。如何协调学校与家庭、学童托管中心、校外辅导机构等的关系,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有更多的关注和探索。县乡政府应引导他们克服由于乡村和小乡镇学生数较少,教育经济效益较低的问题,积极参与和承担本地校家合作教育,规范相关行为,避免加重学生学业负担,保证学生安全健康。
四是充分发挥乡镇、乡村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作用。乡镇、乡村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规范校外教育机构、控制社会不良影响、保证学校及其师生安全等方面具有学校和县级政府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要避免“以县唯一”,[6]积极协调和聚合各级行政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力量,共同促进本地学校、校家合作健康发展和实现教育现代化,保证本县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朱永新.家校合作激活教育磁场——新教育实验“家校合作共育”的理论与实践[J].教育研究,2017(11).
[2]吴重涵,王梅雾,张俊.教育跨界行动的制度化特征——对家校合作的经验分析[J].教育研究,2017(11).
[3]郝文武.农村教育和乡村教育的界定及其数据意义[J].教育研究与实验,2019(3).
[4]李忠琼,黄海霞.厘清家校协同育人中各主体责任边界[J].人民教育,2019(22).
[5]周兴国.乡村教育的现代化困境与出路[J].教育研究与实验,2018(4).
[6]郝文武.农村教育现代化“以县为主”应充分发挥乡镇乡村的作用[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9(31).
On Establishing School-based Family-school Cooperative Education Community in Rural Areas
HAO Wenwu
Abstract:Due to the decrease of population, students and schools in rural areas, the increase of left-behind children in rural areas and children of migrant workers in cities and towns, it has become an inevitable trend and require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education that rural schools cooperating with families and off-campus care institutions to form educational synergy. To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rural education, of course, we should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rural family education and family-school cooperative education, and establish a rural home-school cooperative education community in which schools play a leading role and schools, families and social custodian institutions share the responsibility.
Key words:rural education; family-school cooperation; school-based; education community
责任编辑:王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