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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发展历程概述(下)——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

作者:西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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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南大学

来源:《基础教育课程》2013年第1期 作者:卓晴君

摘 要:本文概述了改革开放至今,我国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有关方针、培养目标、实施途径以及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发展变化,针对各个历史时期劳动教育的主要内容、政策特点做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劳动教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五育并举;培养目标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本文通过回顾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即从1978年底至今,我国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发展历程,对其中的经验和不足加以分析、总结,从中得到一些启示及规律性的认识,希望以此引起全国大中小学校更好地学习、理解和贯彻实施上述《意见》精神,将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推向新的高度,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的历史贡献。改革开放后的历程,可分为四个阶段来概述。

一、历史转折阶段的中小学劳动教育

这一阶段指从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到1982年党的十二大召开前。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实现了我国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历史转折,开创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新的历史进程。为了适应这一转折,教育战线深入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中小学劳动教育逐渐得到恢复、改革并实现新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颁发适应新形势的中小学教学计划,确立劳动教育课的地位

1981年3月,教育部发布《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规定:一、二、三年级学生可在课外时间,适当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性劳动。四、五年级开设劳动课,每周1课时;另外,每周劳动1小时,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或简易劳动。1981年4月,教育部发出《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全日制五年制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修订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中学开设劳动技术课。[1]接着,1982年10月,教育部发布《关于普通中学开设劳动技术教育课的试行意见》,针对该课开设的目的、意义,遵循的原则,内容和要求,时间和组织安排,成绩考核,培训提高教师,大纲和教材,劳动场地,加强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全面而具体的意见。上述《通知》,第一次在中学劳动课程名称中加入“技术”两字,第一次把服务性劳动与工农业生产劳动并列为学生的劳动教育内容,第一次把职业技术教育内容列入普通中学的劳动教育内容中。这三个“第一次”是新中国成立后为顺应经济、科技、社会等发展的趋势而改变的。

2.进行中等教育结构改革

根据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上谈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问题时强调的要“考虑各级各类学校发展的比例”等精神,教育部开展了中等教育结构问题的调查研究,于1980年9月27日会同国家劳动总局将《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上报国务院,10月7日获国务院批转。该《报告》对改革的方针和要求、改革的内容和途径、改革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提出,主要改革高中阶段的教育,要逐步“把一部分普通高中改为职业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逐步建立职业教育网”“在普通高中要逐步增设职业(技术)教育课”等。但是,《报告》未涉及初中阶段教育的改革,在当时全国尚未普及初中阶段教育的情况下,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总之,在这一阶段,中小学劳动教育得到恢复、走上正轨,并注入了适应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新趋势所需要的新元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小学劳动教育走向新的历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阶段的中小学劳动教育

从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的召开到1991年底,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和进入全面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十年。在这十年中,一是教育的重要战略地位不断提高。十二大把教育确定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十三大提出把发展教育事业放在突出的战略地位。二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思路清晰。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遵循《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的“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指导思想。改革的路径是: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是前提;教育体制改革是关键;教育教学改革是核心;从教育体制改革入手,推动教育的全面改革。三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措施有力。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小学教育领域内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后来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除了认真贯彻执行上述决定和法律外,在加强德育工作、改革教学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等方面还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通过十年的全面改革,开创了中小学教育的新局面。

这一阶段,教育部部长、国家教委主任都十分重视劳动教育。何东昌部长多次说:“劳动教育也很重要。劳动教育不仅仅为了应用,其中有思想教育的内容,有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几方面的内容,关系到孩子从小立志做什么样的人。”“我们要执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方针,提高培养人才的素质。”[2]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教育部部长第一次提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方针”,也就是在原有教育方针的培养目标部分,把“劳”字与德智体美并列,成为五育并举的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1988年,李铁映任国务委员兼国家教委主任后,多次重申:“教育战线必须努力做到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3]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副总理级的国务委员第一次提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这一阶段的劳动教育成就非常突出,主要表现在:根据邓小平关于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面“更重要的是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等著名论断,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具体做法是:推动农村教育改革、城市中等教育改革;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的建设,在普通中小学中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并大力加强了关于劳动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

1.改革农村教育

改革农村教育的目的是解决好农村教育与农村建设发展的关系问题。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普遍实行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的过程加快,农民迫切要求掌握科学知识。当时的农村教育依然比较落后,初等教育还未普及,新文盲不断产生,办学形式单一,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不发达,专门人才通往农村的路子没有形成,教育脱离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现象比较严重。鉴于此,中共中央在1982-1983年连续发出四个文件,要求改革农村教育。1983年3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农村教育改革做出了具体指导。

1982年,教育部启动农村教育改革。国家教委成立后,从1986年下半年开始,首先在河北省建立了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1989年又决定建立全国百县实验区。实验区的任务是:协同各方面力量搞好经济开发;确定农村教育主要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人才,兼顾向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保质保量逐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行三教(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大力培养和培训师资。为了加强对农村中、初级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素质,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提出了实施“燎原计划”的设想。其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农村各级各类学校智力、技术的相对优势,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和管理知识的教育,培养大批新型的农村建设者;并积极配合农业与科技等部门,开展以推广当地适用技术为主的试验示范、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农业的发展。当年,在全国786个县建立了2870个示范乡。到1992年秋,“燎原计划”已遍及全国1248个县、5838个乡,分别占全国县和乡总数的45.9%和10.7%。

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是经政府批准,由教育部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在全国范围与产业、科技等部门密切配合,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进行农村教育改革,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历史上的一项大胆探索。通过几年实验,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是提高了人民对教育和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促进了教育同经济和科技的结合,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据有关部门统计,1988-1990年推广实用技术1万余项,新增产值13.78亿元,总利税1.95亿元。三是推动了教育的发展。据1991年对部分示范乡的抽样调查统计,小学入学率达到98.8%,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比率达到92.3%。普遍成立了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大约有3000万农民接受了技术培训。四是推动了农村文明风尚的形成。五是带动了高校和科研部门的改革,加强了教育与实践的联系。六是培养了一批农村干部。由于成效明显,引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重视,1991年在我国召开了农村国际教育研讨会,并在我国成立了国际农村教育研究和培训中心。

2.改革城市中等教育

此项改革首先要解决的是中等以下教育如何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问题。国家教委首先从中等城市入手推动此项改革,因为中等城市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中具有很大作用,它的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对农村发挥着支持、辐射作用。1987年,国家教委开始部署此项改革,先后确定了沈阳、无锡等15个城市为城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改革的重点是改革教育管理体制,调整、改善教育结构。根据当地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使之形成合理的比例。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教育与经济之间和教育内部各级各类学校之间协调发展的城市教育体系。

通过几年的努力,改革取得了不少成绩:一是教育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对教育统筹的认识和能力逐步得到提高。三是中等教育不同程度地扭转了单一普通文化教育的格局,逐步做到了教育结构与经济、产业、就业等结构有机结合。四是九年义务教育有步骤地实施,大多数城市基本普及初中教育。

3.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建设

为了使劳动教育课程设置落到实处,国家教委于1987年先后颁发了《全日制普通中学劳动技术课教学大纲(试行稿)》和《全日制小学劳动课教学大纲(试行草案)》。次年,国家教委印发《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劳动教育课在内的24个学科教学大纲(初审稿)以后,小学和初中的劳动教育课大纲即按初审稿执行。1989年,国家教委又印发《全日制小学劳动课教学器材配备目录(试行)》和《普通中学劳动技术科教学器材配备目录(试行)》。至此,中小学劳动教育课,不仅有课时设置的保证,而且有大纲的导向,还有器材配置的指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建设最好的时期。

在这一阶段,全国涌现出一些劳动教育推进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学校。例如,江苏省苏州市把学校开设劳动教育课列入市教育局的重要议事日程,自行制定劳动教育成绩考核标准及方法,编写教材,召开市劳动教育课教师大会,开展教研活动,举办劳动教育成果展,总结典型经验,参加国家级课题的研究,涌现出一批劳动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于该市劳动教育工作出色,教育部、国家教委曾多次在那里召开全国性的劳动教育会议。又如,山西省芮城县风陵渡中学坚持劳动技术课与当地的生产、生活需要相结合,培养出来的学生“升学有望,种地不慌”。该校的经验在当时初中和高中尚未普及的情况下在全国影响很大。

4.大力抓好勤工俭学

1982年8月1-10日,教育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财政部联合召开了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会议,会议讨论制定了《全国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会后给国务院写了

《关于进一步开展合作勤工俭学活动的请示》并附上了上述工作条例。1983年2月20日,国务院发出通知,批转了上述文件。国务院通知指出:“开展勤工俭学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劳动观点教育和劳动技能训练,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促进教育结构、教育制度改革,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有效措施。”《全国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是具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后来又陆续发布了“七五”“八五”期间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发展规划要点、《关于进一步发展中小学勤工俭学若干问题的意见》等重要文件。

由于国务院的指导和教育部(国家教委)等部门的重视,各地和学校提高了对勤工俭学工作的认识,努力坚持育人的正确方向,注意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加强了对校办工厂和农场的管理,提高其经济效益,勤工俭学事业发展十分迅速。到1990年底,全国已有72万余所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普及面达到84.5%;计有学农基地45.2万个,工厂7.7万个,第三产业9万个;勤工俭学总产值达到227.5亿元,纯收入40.8亿元。同时,为学生获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全国涌现出不少先进典型,如吉林省怀德县、天津市第十三中学、黑龙江省讷河县老莱中学等经验都享誉全国。

5.把劳动教育纳入督导工作内容

1989年国家教委成立督导机构。1991年5月,国家教委印发了《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其中指出督导评估的内容要点:第一条是“办学方向”,督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的情况。第二条是“学校管理”,督导内容包括“劳动教育、劳动技术教育与社会实践”的教学工作。第三条是“教育质量”,督导内容包括“劳动教育、劳动技术教育”方面的劳动观念、劳动习惯、劳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的培养。第四条是“办学条件”,要督导场地、教学仪器设备等。开展对学校进行劳动教育情况的督导工作,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

6.加强对劳动教育方面的科学研究

这一阶段,正值全国教育科学“六五”规划执行的末期、“七五”规划提出和实施的时期、“八五”规划的部署和开始执行时期。在这三个规划列项课题中,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课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从其在学科规划组的分布、数量和课题类别的提升情况就可明显地说明这一点。在“六五”规划中,没有把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单独列为课题,只是放在教育理论学科组的“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研究”课题中进行研究,课题类别为教育部课题。在“七五”规划中,把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单独列为课题,分别在两个学科组列项:在教育理论学科组列了“中小学劳动教育的研究”课题,在基础教育学科组列了“城市中小学劳动技术教育研究”课题,两个课题类别均为教育部课题。在“八五”规划中,有四个课题专门研究中小学劳动教育,分别列在三个学科规划组内,即:在教育理论学科组列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论和实践研究”课题;在基础教育学科组列了两个课题,“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研究与实验”和“普通中小学劳动、技术、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在比较教育学科组列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比较研究”课题。教育理论学科组的课题类别为中宣部的中华社科基金课题,基础教育学科组的上述第一个课题为国家级课题,第二个课题和比较教育学科组的课题均为教育部课题。

除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研究课题外,不少省市还列有一大批地方研究课题。中国教育学会等群众性学术团体也普遍开展了相关的学术研究。

随着教育科学研究的深入开展,人们对劳动教育功能和价值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例如,“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研究与实验”课题组在研究报告中提出了“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益美”的观点。这个观点是在借鉴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提出的“以劳辅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溢美”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结果提出的,不仅揭示了劳动教育的多重功能和价值,也揭示了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之间的联系。众多的科研成果,不仅为国家制定有关中小学劳动教育方针政策和决策提供了更多的理论依据,也为中小学劳动教育教学实践提供了更多的理论指导,促进了中小学劳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总之,在这一阶段的十年中,在邓小平教劳结合思想的指引下,中小学劳动教育进入新的发展里程。这不仅表现为在教育内部较为系统地加强了学校劳动教育课程建设、丰富了课外校外劳动教育内容、将劳动教育纳入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议程、加强了对劳动教育的科学研究等,而且密切了教育与外部经济、社会、科技等的联系,较为充分地实现了劳动教育的多方面功能和价值。

但是,从执行情况看,这一阶段总的情况是,劳动教育发展不平衡,除了比较先进的地区和单位外,一般处于薄弱状态,尤其是城市中小学并未普遍开设劳动教育课,不少校办工厂、农场单纯以营利为目的,很少接纳学生参加劳动。原因是,在这一阶段,党和政府在正式文献中对新的历史时期教育方针的内容没有明确的文字表述,甚至教育界有一种意见主张不再提“教育方针”这一词语,造成对教育方针认识上的混乱;加之拨乱反正后,中小学急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普遍重视智育而忽视劳动教育,把智育与劳动教育对立起来,以致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日益发展起来。

三、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阶段的中小学劳动教育

这一阶段指从1992年到2011年,以邓小平1992年初南巡重要谈话和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标志,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此期间,党中央提出,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相继提出了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等战略,还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部署。为实施上述战略和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多项重要决定,对教育战线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特别要指出的是,1993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到20世纪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面向21世纪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其中第27条重新明确了教育方针,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这是继1958年后,在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第一次提出的包含教育指导思想、教育目的和实现教育目的途径的完整的教育方针。由于时代的变化,方针中对教育指导思想和教育目的的表述都赋予了时代内涵。这一方针被列入1995年3月1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后江泽民总书记相继在199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和十六大报告中提出,教育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教育要为人民服务。为此,经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上述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在这一阶段,1992-2000年的中小学劳动教育发展状况很好。在继承前一个阶段进入新的里程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形成了一个常态化、规范化、有条件保障的中小学劳动教育制度。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再次明确课程设置及其建设

实行新工时制后,国家教委再次确定了作为中小学劳动教育主渠道的课程设置。在1994年7月国家教委发布的《〈实行新工时制对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和〈实行新工时制对高中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的通知》中,再次明确了:小学在三至六年级设劳动课,每周1课时。初中一至三年级设劳动技术课,每周2课时;“为了适应初中学生升学和就业的不同需要”“可以在毕业年级根据当地需要增加劳动技术课课时或进行职业技术教育”。高中设劳动技术课,每周2课时;社会实践活动也排入课表内,每学年2周,在劳动技术课、课外活动或学科教学活动的时间内安排。[4]上述课程设置均配有教学大纲。而且,全国已建立起一支专兼职教师队伍和教研员队伍;配备了必要的设备,有些学校还建立了劳动专用教室;建立了各种类型的劳动实践场地。

2.继续开展农村教育改革

1995年6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其中第14条规定:“农村中小学在适当年级,要与劳动课、劳动技术课结合,因地制宜地渗透技术或职业教育内容,在初中阶段可开设选修课。要保证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课时。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点要继续编写好适应当地中小学需要的乡土教材。”[5]

3.把劳动教育纳入学校管理规程

1996年3月,国家教委发布《小学管理规程》,其中第30条规定:“小学应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第49条还规定:“小学可按有关规定举办校办产业,从学校实际出发组织师生勤工俭学。”[6]

4.进一步完善督导内容

1997年2月,国家教委在印发《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修订稿)》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在督导学校办学方向方面,要督导“全面进行德育、智育、体育、

美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发展,保障教育目标的实现”。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除督导“劳动、劳动技术教育与社会实践”外,增加了“职业指导教育”以及对“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结合”的督导。在行政工作的常规管理方面,增加了对“勤工俭学”的督导。[7]

5.把劳动教育纳入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内容

1997年3月,国家教委与全国妇联共同颁发了《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其中第5条规定:“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8]把劳动教育纳入家长教育行为规范的内容,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

6.继续引导开展勤工俭学

1997年4月,国家教委印发了《全国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九五”期间发展规划要点》,在指导思想部分明确提出:“坚持兴办校办产业,开展勤工俭学服务于教育事业的根本宗旨,认真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突出育人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同时,还提出了“九五”期间勤工俭学的发展目标,提出“要通过勤工俭学、兴办校办产业创建一批能对学生进行劳动观点教育和劳动技能训练的劳动教育中心”。[9]

2001年6月,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将劳动教育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由于一些地方和学校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缺乏经验,对劳动教育不重视且执行中比较随意,导致劳动教育及其课程的作用与实效被弱化,逐渐成为中小学教育中的一块短板。

四、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中小学劳动教育

自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奋斗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了实现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时代的历史方位,高度重视劳动教育,高举“以劳动托起中国梦”的旗帜,在多个场合多次深刻阐述了劳动和劳动教育的重要性。在2018年9月10日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首次提出将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并列为“五育”的全面发展教育理念,首次提出要构建“五育”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首次将教育方针中的教育指导思想与教育目的及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三部分和谐统一起来。

随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均发出文件,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上述指示做出部署。2019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文提到的《意见》。202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意见》。至此,劳动教育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的地位得以确立。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劳动教育专门下发文件,这是新中国教育史上的第一次。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连同他自十八大以来的多次关于劳动和劳动教育重要性的论述,构成了含有劳动教育的重要地位、目的任务、重要内容、途径方法等多层面的丰富的习近平新时代劳动教育思想,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是新中国教育史上又一座里程碑。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意见》,将使中小学的劳动教育达到前所未有的新的高度。第一,全社会对加强劳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得到提升,使人们认识到加强劳动教育是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战略任务,它关系到亿万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关系到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关系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兴旺发达。第二,将构建成一个完备的劳动教育体系。该体系的新特点是:大中小学纵向、横向均贯通;学校、家庭与社会三方面形成教育合力;“五育”相融合;独立设置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体系。第三,科学地重构劳动教育内容。劳动教育的重点,除学习文化知识外,学生要以体力劳动为主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特别要注重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选择新型服务性劳动的内容。第四,提高了劳动教育目标的要求。通过劳动教育,除了达成传统的教育目标,包括使学生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念、劳动态度、劳动情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劳动品质以及具有一定的劳动知识和技能以外,特别强调,要提高学生的创造性劳动能力和逐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立志长大后努力奋斗,报效国家,奉献社会。第五,建立起纵向和横向联系紧密、分工明确的劳动教育责任链条。在这个链条中,除要求党和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司其职以外,还规定了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群团组织以及有关的社会团体等支持学校开展劳动教育的责任。第六,构建起健全的保障机制。该保障机制包括指导思想、法律法规、物质条件、师资队伍、操作制度、评价激励机制、安全保障机制和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

为认真贯彻上述精神和《意见》,各级政府和地方直至学校基层,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都已积极行动起来,努力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加快补上劳动教育这块短板。

1.教育部身体力行加强领导和专业指导

(1)将劳动教育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教育部在做出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总体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多次强调,“切实抓好劳动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并对如何加强劳动教育做出了全面部署。

(2)大力加强宣传工作。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及时对《意见》进行了权威解读。在报刊等媒体上连续刊登大量文章或采访,介绍专家学者、校长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对《意见》的解读、领会和感悟,并推介了一批优秀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典型经验。

(3)进行实际的专业指导。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教育部进一步细化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了《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劳动教育目标、内容、途径、方式、评价等予以细化,以加强对地方和学校实施劳动教育的具体指导和专业支持。

(4)着力推动劳动教育长效机制的形成。为确保将劳动教育纳入整个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体系中,教育部积极从课程建设、资源配备、人力保障、管理考核等方面,构建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包括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协同实施机制。

(5)强化组织领导。教育部按《意见》提出的责任链条,首先做好本职工作,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职责,并积极争取与国家有关机构和群团组织、社会团体密切配合,把劳动教育落到实处。同时,督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意见》要求,落实好各项政策和措施。

(6)积极推动有关的教育立法工作。

2.各地积极行动

据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劳动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的调查了解,许多地方都在认真学习《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贯彻落实。

例如,上海市正在根据《意见》进一步调整好有关劳动教育的各方面工作,并针对存在的不足,开展了对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情况的调查,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培养和培训劳动教育师资队伍的措施。该市已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的中小学劳动教育体系:有固定的必修课课程设置;制定有《上海市中小学劳动技术课程标准》;有成套的劳动技术课教材、教参和配套材料;市、区、县各级建立起一支劳动技术课教师和教研员队伍;每个区(县)设有一个劳动技术教育中心,配有专业设备和教师,为本区(县)学校开展劳动教育服务。另外,还建立了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在完成学段教学后进行学业考试,确保劳动技术课程教学得到落实;在探索劳动技术课教学与评价改革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该市不断在继承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实现创新,在全国率先将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作为劳动教育的总目标之一,提出了“会动手、能设计、爱劳动”的教学目标;同时,在教学内容和模式方面不断拓展和创新,采用项目学习的方式,让学生通过各类技术项目的学习、操作,受到技术思维方法、合作交流意识、技术理解等方面的科学训练、体验和积累,赋予了劳动技术教育新的时代内涵和载体形式。

此外,浙江、江苏、山东、天津等省市在实施劳动教育方面也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全国各地许多基层学校也都在积极行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中小学劳动教育正在迈向新的高度!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中小学劳动教育要行稳致远,应坚持做到:必须认识到对中小学生进行劳动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必须强化依法治教意识,全面、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必须加大执行力度,将工作落到实处;必须掌握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避免出现政策偏颇;必须与时俱进,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

参考文献:

[1]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76-1990)[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1926.

[2]何东昌.十年历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探索[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185,228.

[3]李铁映.中国教育改革发展探索——李铁映论教育(上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312.

[4][5][6][7][8][9]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91-1997)[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3667-3671,3836,3948-3949,4156,4175,4179-4180.

责任编辑:李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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