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的教育方针经历了多次调整与修改。教育方针的转变体现了国家在教育领域价值取向的不同选择。21世纪之前,工具性价值取向占主导,具体表现为新中国成立之初至改革开放前以政治性价值取向为主,改革开放后教育方针逐步转移至经济性价值取向;进入21世纪,教育方针的多元化价值取向逐步彰显。整体而言,我国教育方针价值取向存在由国家中心向以人为本过渡、由工具价值向本体价值回归、由单一价值走向价值整合的特点。未来我国的教育方针将在注重发挥工具性价值的同时,推动本体价值深入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方向和指导。
关键词:教育方针;价值取向;工具性价值;本体性价值;价值整合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得到了迅猛发展,有力支撑了社会的繁荣昌盛。教育,历来受到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伴随整个社会的改革,不同时期的教育内蕴有不同的价值理念,并集中反映于教育方针这一关键要素。教育方针即“国家或政党根据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要求所提出的教育工作发展的总方向,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教育方针所概括的内容一般有教育性质、教育的目的及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等。其中以指出培养什么规格的人即教育目的最为重要。”[1]可以发现,教育针是对一国教育发展的纲领性规定,从根本上决定着教育目的、内容、方式方法等。教育方针的价值取向即“教育目的的提出者或从事教育活动的主体,根据自身需要和社会发展需要,对教育目的及其价值做出选择、判断和追求的倾向性。”[2]可见,教育方针的价值取向,事关教育事业的总体规划与发展方向,事关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刘复兴指出“教育政策分析是对教育政策活动的价值系统和价值问题进行确认与分析的一种教育政策研究方法论”,“进行教育政策价值分析是教育政策分析的核心领域和方法”。[3]对教育方针价值取向的分析,是理解与把握我国教育政策发展逻辑的基本前提,核心在于从宏观层面探究整个教育体系的价值系统和相关的价值问题。威廉·维尔斯曼在《教育研究方法导论》一书中曾言:“历史研究的价值非常广泛,从通过精确的描述提供对过去的理解,到为做决定和形成政策提供视角。”[4]基于此,本研究首先通过对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教育方针进行梳理,厘清其发展脉络,借此深入概括其价值取向的变迁历程,剖析其取得的突破与存在的局限,进而立足于整个社会与个体的发展需要,指明其变革方向,以保障教育事业的可持续与科学发展。
一、我国教育方针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方针的内容主要涉及“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人”三方面。基于此,本研究亦遵循此逻辑来梳理70年来教育方针的发展历程。
(一)“为谁培养人”
新中国成立之初,整个社会一方面面临保持稳定的工作,另一方面又是百废待兴、谋求发展,此时教育的目的在于为外部社会的稳定与建设服务,即培养国家建设所需要的人才。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中第五章“文化教育政策”部分规定了新中国教育的性质和任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教育为主要任务。”1956年,“三大改造”顺利完成后,我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迈入社会主义社会,教育转而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服务。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后来,他将“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这一根本要求概括为“又红又专”。[5]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进一步明确党的教育方针:“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6]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教育方针中首次明确强调教育的政治性,这与当时国际国内的状况密切相关。国际上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所做的两个报告、“波兰事件”和“匈牙利事件”引起许多国家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质疑与反对,国内受东欧剧变的影响,社会上发生了一些不稳定事件,教育内部出现轻视体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的思想偏差现象。国家在此形势之下以政治为纲,高度重视各个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领域也必然受影响,确立教育要为政治服务的方针。然而,随着后期社会的发展,教育的政治功能被刻意夸大和突出强调,“文革”期间,由于一切工作“以阶级斗争为纲”,1966年5月,毛泽东在审阅人民解放军原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农副业生产的报告》后提出:“学生也是这样,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即不但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国策,教育领域开始拨乱反正,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7]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8]21世纪,面对教育的发展方向定位问题,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教育工作的两个价值取向——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党的十六大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高度重视教育与人自身的全面发展的角度,系统、完整地提出了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思想,[9]“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出发,提出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四为服务”。
(二)“培养什么样的人”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教育培养的人是国家建设需要的“建设人才”。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取得胜利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以彰显,但同时社会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官僚主义现象浮现,部分青年学生存在贪图物质享受而不愿毕业后到农村或工厂工作的思想倾向。针对以上问题,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在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中间,最近一个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减弱了,出现了一些偏向。在一些人的眼中,好像什么政治,什么祖国的前途,人类的理想,都没有关心的必要。好像马克思主义行时了一阵子,现在就不那么行时了。……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0]由此,“劳动者”成为这一时期教育的培养目标,并尤其注重其政治意识的培养,同时受学习苏联和毛泽东对“三好”重视的影响,强调“德智体”全面发展。[11]20世纪90年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党的十四大提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并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国民经济和综合国力都迈上一个新台阶。在此形势下,教育要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被提上了日程,“建设者和接班人”成为此时期的培养目标。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2]伴随知识经济日见端倪,国家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综合国力的强弱受劳动力素质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加之国内有识之士对美育高度重视,[13]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将“美”纳入教育方针,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14]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依然沿用“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提法,但关于各育之间的关系更清晰,并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来贯彻落实。2018年9月,全国教育大会召开,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5]可以发现,“劳动教育”被明确加入人才培养的规格之中。这一方面源于中国梦的实现需要人才素质的完善,另一方面源于劳动对个体与社会的发展重要非凡,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多次强调“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16]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且“德育为先”,进一步丰富了全面发展教育的内涵。可以发现,70年间,人才培养目标经历了由“建设人才”“劳动者”到“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转变,人才培养规格由“德智体”到“德智体美”再到“德智体美劳、立德树人”的不断丰富与完善的历程。
(三)“怎样培养人”
“怎样培养人”受“培养什么样的人”所影响,在培养“劳动者”目标的指引下,生产劳动为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提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文革”时期,在“左”的思想倾向下生产劳动被简单化、极端化,忽略理论性知识的学习,代之以“以干代学”“以劳代教”等单纯性的体力劳动,片面强调实践,从根本上破坏了马克思主义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原则,造成教育领域十年的停滞。1978年3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7]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事业开始全面恢复,此时继承并发展了之前的教育方针,提出要进一步贯彻执行“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必须认真研究在新的条件下,如何更好地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纠正了过去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此后,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知识经济时代对人素质要求的不断提高,进一步扩充到了教育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与生产劳动相比,社会实践的含义更广、更贴近时代和现实。在信息社会,它不仅包括生产劳动、科学活动,同时还包括各种第三产业的社会活动;更注重对知识的运用和创新,社会实践的过程就是对思想意识和知识的检验、运用和创新的过程。[18]1999年6月,江泽民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19]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重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20]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又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21]对“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的强调,点明了新时代培养与衡量人才的基本准则,深化并细化了“怎样培养人”这一重要议题。由“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一个结合”到“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两个结合”再到“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反映出国家对教育认识的不断深入与拓展,教育的出发点不再只是社会发展,而是平衡个体与社会需求的统一。而对劳动教育、社会实践的关注,反映出新时代这一社会背景下,对人才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视,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诉求,力求推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全方位转轨,切实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二、我国教育方针价值取向的变迁
(一)由国家权利中心向以人为本过渡
在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辞典》中,教育方针定义为“国家为了发展教育事业,在一定阶段,根据社会和个人两方面发展的需求与可能而制定的具有战略意义的总政策或总的指导思想。内容一般包括教育的性质、地位、目的和基本途径等”。[22]可见教育方针的制定应依据社会和个人两方面的需要,但在新中国成立的70年内,教育方针的变迁表现出新时代之前以国家权利为主导到步入新时代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趋势。
新中国成立之初,受社会大环境的制约,肃清封建思想残余成为关键任务,为此,由各党派协商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专政服务”。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首次明确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的政治性价值取向。文革期间,提出“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即不但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的教育方针。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开展全方位的拨乱反正,并开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教育方针做出新修订。20世纪80年代的教育方针规定教育要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社会变革对人才的要求发生变化,教育方针强调造就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1世纪后,教育方针修订以国家为中心的局面有所转变,以人为本的价值倾向日益明显。1999年6月,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为人民服务”。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第一次将“为人民服务”在国家的正式文件中确立下来。十六大报告中系统完整地提出“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指导思想,并将其写入党的文件中。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十七大报告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纳入教育方针。十八大报告针对教育领域中的功利主义现象及应试教育的不足,在教育方针中突出“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明确了新时期教育工作的方向。十九大报告再次明确要求“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3]“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人民服务”,在新时代的教育方针中被反复提及,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思想和党的宗旨在教育领域中的体现,也是教育内外部规律的辩证统一,既是时代要求的必然结果,也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24]
(二)由工具价值向本体价值回归
杜威在教育哲学中提出“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教育价值区分。在他看来,内在价值主要是指一个事物本身的意义;工具价值是指事物为达到一定的目的所起的作用。[25]据此,可推知教育方针的工具价值是其制定的初衷,是为了服务于国家政治、经济等的发展,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是达到某一目的的工具;教育方针的本体价值则指教育方针的目的在于引导并促使教育实现其本身所具有的功能,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需要注意,教育方针的工具价值和本体价值并非全然对立,在工具价值占主导的价值取向下,虽然教育的直接目的在于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服务,但不可否认教育也促进了人自身的发展;在本体价值取向的指引下,教育有目的有意识地培养人的同时也为国家的发展储备了支撑力量。透过政策文本中教育方针的具体内容,可以明显地发现其由工具价值向本体价值回归的轨迹。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处于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为了适应过渡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文化教育政策”部分规定了新时期的教育方针,其中“培养国家建设人才”体现出工具性价值取向。鉴于这一时期国家建设主要是经济建设,故经济性价值取向包含其中;“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26]反映了教育的政治性价值取向。不论政治性价值取向还是经济性价值取向,均属于工具性价值取向的范畴。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中提出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劳动者”的表述也代表着教育的工具性价值。文革期间,由于阶级斗争是各个领域的主要工作,教育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教育方针的价值取向也随之更重视经济性,依然没有摆脱工具性价值取向的范围。
1985年,国家开始进行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本身的目的逐渐受到关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由此,其教育性价值取向凸显,要求基础教育阶段必须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世纪之交,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已基本实现,教育面临着何去何从的选择。1999年,全国教育大会召开的主题定为“素质教育”,并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并将美育在教育方针中确定下来,既丰富了全面发展的人的内涵,又突出了育人指向。21世纪之后,知识经济时代要求教育必须更关注人的各方面素质的综合发展,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27]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更是提出“五育并举”,并把“立德树人”作为一项“根本任务”来落实,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可见,当下对教育方针的价值定位,除了需服务于外部社会、经济、政治等的发展外,更开始强调人本身的成长,立足于人的全面发展。
(三)由单一价值走向价值整合
教育方针体现的教育价值追求已逐渐从工具价值转向本体价值,对本体价值的强调,并不意味着不再重视工具价值,而是寻求二者的统一,也反映出其价值取向愈来愈多元化。70年来,我国的教育方针历经多次调整与变革,其价值取向由新中国成立之初单一的政治性价值取向发展为二元化的政治性、经济性价值取向,后逐步形成为集政治性、工具性、教育性和社会性价值取向于一体的多元融合的价值取向。[28]
新中国建立初至改革开放前,政治性价值取向占主导地位。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文化教育政策”部分规定的新中国教育的性质和任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29]“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都是政治性价值取向的体现。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首次明确强调教育的政治性价值取向,“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30]1966年,由于对国内政治形势的错误估计和判断,全国掀起所谓的“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教育领域首当其冲。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教育方针的经济性价值取向受到关注,政治性价值取向依然存在。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及教育的经济价值,“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31]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对人才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教育方针的教育性价值取向不断凸显。1999年,提出推进“素质教育”,强调教育的育人价值,素质教育由民间探索走向官方推动,从学术争鸣走向政府主张,教育部首先在山东、湖南等地开展素质教育实验,为素质教育的推广与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2]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又强调:“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坚持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教育的重要使命。”[33]这反映了新时代教育事业在国家整体战略中处于优先发展地位,肩负着重大的立国兴国的社会责任。此是教育方针的社会性价值取向的集中体现,也充分映射了当下教育方针的经济、政治、社会等多维度价值的融合。
三、我国教育方针价值取向的未来展望
党的教育方针指引着我国教育发展的方向,教育的价值取向对于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一般而言,主要包括促进人的发展的本体价值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工具价值。本体价值体现为促进个体品德、智力、体质、审美能力和劳动能力等维度发展,工具价值维度则涵盖促进文化继承和发展、政治认同、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人口数量的控制和质量的提高等方面。这些丰富多样的价值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具有不同的价值秩序与等级,正如石中英在《教育的价值秩序》中所言:“教育领域的价值秩序不是绝对的、普遍的和抽象的,而是相对的、特殊的和具体的,应当视不同的教育和社会环境而定。”[34]在不同的背景下,必须明晰不同教育价值的地位与等级,教育的工具价值历来备受重视,当前我国已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并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历史命题。如此意味着教育在发挥其外在的工具价值的同时,必须更关注人本身,强调其本体价值的发挥。由此,在新时代下,平衡与统一我国教育的工具价值与本体价值成为日后应该深思的重要议题。
(一)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主导价值
教育,作为整个社会的子系统,在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时,也反作用于经济、政治、文化等系统的发展。因而,教育方针作为我国教育领域的纲领性文件,其意义不只关乎整个教育系统的发展,更是影响到社会各个子系统的发展,故而,有“教育为立国之本”一说。因此,教育方针的制定,不应只权衡其教育系统的内部发展,更是基于整个社会、国家的发展方略。如是,教育方针的价值取向必须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性质,必须坚守与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引领整个社会主流价值观。教育方针除了基于历史视角考虑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之外,更应基于当下社会发展这一现实境遇。新中国成立后,面对整个社会的稳定问题,注重教育的政治性价值,之后基于经济建设的任务,又强调教育的经济性价值。进入新时代以来,社会各系统在规模上得到了迅猛发展,人民的需求转向生活质量问题,在教育方面也开始寻求优质资源,因而,当下教育的取向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可见,教育的价值追求,除了在前提上要与国家的发展方向一致外,更是要随社会发展的境遇不断改进,即教育方针的价值取向必须坚守主流价值这一根基,同时又要在不断变化的现实环境中,适应社会各子系统的发展。
(二)教育本体性价值的核心追求
教育方针的制定,除了考虑社会的主导价值及教育外在的工具价值之外,更应思考教育内在的价值,这是教育得以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因素。教育的对象是人,因而其本体价值主要是指教育在促进人发展方面的功能。教育的本质是有目的、有意识、有组织地培养人的活动,故教育自始至终都应以人为根本,教育方针的制定与实施应把促进人的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纵观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教育方针不难发现,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历次教育方针制定的理论依据,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终极价值追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做出了成熟的论述,其基本内容包括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人的能力(主要是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全面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和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个人主体性水平的全面提高和个人独特性的增加和丰富)。[35]面对知识经济时代和全球化趋势对人综合素质要求的不断提高,未来我国的教育方针会继续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指导,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教育的使命和追求。此外,新时代建设教育强国、使学生实现“有学上”到“上好学”的目标,以及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决定了在新的历史方位下教育不能仅限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应注重教育本身的发展,促进其内涵式发展,以一个健康的教育系统促进人的各方面素质的和谐发展,推动教育的本体价值向纵深发展
(三)新时代教育方针的多元价值整合
教育方针的制定总是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这主要源于教育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价值与意义。于经济而言,教育能促进劳动力的再生产,能促进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于政治而言,教育传播着社会的主流价值体系,推动个体政治社会化,维护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于文化而言,教育传承、发展、传播并创新整个社会的文化体系。然而,当下教育的工具价值已不局限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更是开始彰显在生态、人类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即教育的工具价值已愈来愈趋向于多元化、多极化。在这种多元价值体系中,如何进行价值间的平衡与整合成为需要深思的主题,而这需要宏观考虑整个社会的发展背景与阶段。当下,我国已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对内面临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时代任务,对外面临保持自身独立性、引领人类共同体可持续发展的巨大挑战。此种境遇下,要求教育必须系统服务于整个社会的多方面发展。鉴于教育在经济与政治方面容易发挥短期的、及时的、明显的效益,因而,其经济与政治价值历来备受重视。新时代,面对教育需系统服务于社会的境遇,日后必须更重视教育的长期效益,即教育在文化、生态、社会等方面的价值,这些相对隐形的价值关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聚,更关乎中国在世界的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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