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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与德智体美教育的基础关联和价值彰显

作者:陈理宣 刘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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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教育学刊》2017年第11期

要:劳动教育从近代开始的实利教育到生产劳动教育,逐步发展到包括广义实践活动的劳动教育形式,对其从开始的单一功利主义教育到具有统领和联结多种教育形式与内涵的综合育人功能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与发展历程。当代劳动教育思想揭示了劳动教育的基础性、综合育人性以及精神价值性,为高度重视和全面科学实施劳动教育提供了前提条件。为此,必须凸显综合性与统领性,让劳动教育成为一种价值召唤;强化激励性与基础性,让劳动成为一种积极的生存方式;突出主体性与责任性,让劳动教育成为一种制度建构。

关键词:劳动教育;劳动技能;德智体美;教育立法;教育方针

劳动教育一直是我国教育方针的重要内涵。它与德智体美教育的关系表征既轮廓简单,又交错纷繁,先后经历了从抽象到具体、从分离到融合、从表象到价值的历史演进。在具体的劳动教育实践中,长期存在着单一的政治化倾向、狭隘的体力劳动和劳动技能教育误区以及劳动教育手段与目的的分离等问题。为此,有必要充分认识劳动教育的方针观念和功能价值,避免劳动教育被“弱化”“软化”和“淡化”,以保障劳动教育在新时期得到真正、全面、科学的实施。

一、历史演进在时代性探索中走向完善的劳动教育思想

(一)救亡图存:实利主义劳动教育思想的产生

在教育根本宗旨上《学部奏请宣示教育宗旨折》最早谈到劳动教育。1906年,清政府学部提出教育宗旨的基本原则是“曰忠君,曰尊孔”“曰尚公,曰尚武,曰尚实”[1],其中“尚实”就包含了智育和劳动教育。1912年,蔡元培任中华民国教育部长,发表《关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一文,提出国民教育包括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和美育。同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教育的宗旨为:“注意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1]其中“实利教育”大概相当于现在所说的智育和劳动教育,其不论从科学知识的内容还是从教育途径来看,都既包含了科学知识教育,又包含科学知识与生产劳动结合的教育。“军国民教育”大抵相当于体育和军事技能教育。“美感教育”是通过艺术活动净化心灵,达到陶冶人格的目的。

(二)国家建设:建立马克思主义的劳动教育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马克思主义劳动教育思想成为我国教育方针的指导思想,这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任务决定的。1957年2月,毛泽东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2]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随后被进一步确认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两个必须”方针。[3]

1978年以后,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教育理论界开展了历时十多年的大讨论。1990年12月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993年2月国务院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表述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特色探索:完善德智体美劳的教育方针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教育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要培养数以亿计的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此后,对于教育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蓬勃发展。1999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在总结以往教育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提出了全面改革的要求:“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学校教育不仅要抓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和健康成长。”这个决定的颁发标志着一个新的教育理念的诞生,标志着德智体美劳教育方针的特色显现和真正成熟。

随后的十多年,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到教育部分别出台了相应的系列文件,对整个教育方针的内容作重新认识,制定了相应的具体实施政策。2015年7月和9月分别颁发了《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于劳动教育和美育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至此,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劳动教育为基础的科学的德智体美劳教育方针思想形成了,实现了教育方针发展的质性飞跃。

二、质性飞跃以劳动教育实践为基础实现综合育人目标

(一)劳动教育走出狭隘体力劳动和劳动技能教育误区,赋予综合育人新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指出要“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劳动教育具有综合育人功能。从不重视到重视劳动教育、重视劳动教育的狭隘的思想道德品质功能和功利主义的生存功能以及对劳动教育形式的直观、机械理解,到充分认识劳动教育的一般社会实践与具体劳动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劳动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有一个逐步深化认识和发展的过程。

200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建立科学的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要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各种富有趣味的课外文化体育活动,怡情益智的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劳动,培养劳动观念和创新意识,丰富课外生活。”一方面强调思想品德教育要通过劳动教育实施,另一方面阐述了中小学劳动教育形式是包含物质生产劳动、体力劳动在内的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习近平在多次讲话中反复强调指出“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要“实干兴邦”“全社会都要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要“建设宏大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通过劳动可以“磨炼意志”,充分认识到了劳动的本质,劳动对于促进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重要作用,对于个人幸福、高贵品质形成以及智慧发展与技能训练等方面的综合育人作用。2014年,《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强调,德育工作要“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教育学生主动承担家务劳动”。这就将劳动的品德教育功能、劳动的形式界定得更加具体,把社会渠道和家庭渠道同学校教育渠道结合起来。

因此,劳动教育是一种促进社会发展和个人幸福的人类本质教育活动。从劳动形式上看,超越了过去对劳动形式的简单机械直观理解的思想,把劳动作为一般社会实践形式来理解;从劳动教育功能来看,超越了过去狭隘的意识形态、思想道德以及物质功利主义功能观,揭示了劳动教育促进人类和社会本质发展的综合价值。

(二)劳动作为整个教育的基础,融合到德智体美的全过程

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特别指出要“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践行知行合一,将实践教学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丰富实践育人有效载体,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深化学生对书本知识的认识”。这指出了知识教育和智力开发的途径以及劳动教育与智育的关系,确定了劳动教育在德智体美教育中占有基础地位。

劳动教育作为整个教育的基础,渗透融合到德智体美教育的全过程之中。首先,劳动教育为思想道德教育这个核心服务,必须渗透、落实到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各学科教育之中。否则,思想道德教育就不能落到实处。同时,智育与劳动教育是联系在一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智育必须要由包含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的综合实践活动来整合,培养“探究创新和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等。此外,劳动教育对于美育和体育具有重要的渗透功能。美育具有综合育人功能,但是美育的实施要以实践活动及其体验为基础。

因此,从劳动教育与德智体美的关系来看,劳动教育是整个德智体美教育的基础,要融合到德智体美教育的全过程之中,超越了过去德智体美劳相互分离甚至对立的思想。

(三)通过以劳育美,提升人的精神品位和人生价值

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从内容上来看,即身心和谐的教育。身体的教育就是体育,而心的教育就是知、情、意相对应的智育、美育和德育,这就形成了德育、智育、美育、体育“四育”并举的思想。劳动教育是另一类教育,它是身心和谐发展教育的实现途径和手段,是“四育”的基础。它既渗透于学校教育之中,又超越学校教育的范围,需要扩展到、渗透到整个人的社会教育之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将美育贯穿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渗透在各个学科之中,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融合,与各学科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但是,美育系列功能的实现必须以劳动教育为基础,劳动是最能体现人的本质和审美精神的实践活动。因此,劳动教育需要和社会生产结合起来,劳动教育是教育之真善美的保障,是人的本质生成、实现的必经之路。劳动作为人的本质实现的过程、途径、手段只有与人性之美的生成和发展统一起来了,才是符合人的本质发展的劳动,否则就可能产生异化的劳动。

因此,我们认为,在整个德智体美劳教育中,劳动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而美育则是一切教育的最高境界。“劳动教育把教育落地,审美教育则把教育上天。”[4]超越过去对于劳动教育与审美教育高与低、尊与卑、心与身、精神与物质对立的错误思想。

三、创新实施劳动教育的价值引领与制度建构

(一)凸显综合性与统领性,让劳动教育成为一种价值召唤

劳动教育不是一种独立的教育形式,而是各种教育的统领,能够把其他一切教育内容联结在实践之中。一切科学知识无不来源于劳动,一切创造发明无不是为了提高劳动效率和品质,劳动联结着人类已知的与未知的、感性的与理性的、机体的与认知的、身体的与大脑的、理智的与情感的等人的全面发展内容。因此,劳动在人的全面发展中具有统领意义。[5]

劳动教育不仅能够培养爱劳动、依靠自我劳动生存与创造的道德品质和人格品质,能够增强体质,磨炼意志,促进身心健康,还能够丰富对人生的理解,增强对自我发展以及成功体验的审美意义,还能够实现把知识转化为能力,增进智慧等功能。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劳动教育的界限,劳动教育始终是与德智体美教育融合在一起的,既不能以劳动教育代替德智体美教育,也不能以德智体美教育混淆劳动教育。

劳动教育并不狭隘地指体力劳动或直接的生产劳动,而是基于体力劳动与物质生产劳动的实践活动。在家庭生活之中体现为自理、自立的独立生活活动,在职业生活中体现为通过自己力所能及的各种劳动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活动,在社会生活中体现为丰富多样的为社会作出应有贡献的公益性活动,在学习之中体现为与具体的学科知识相联系的实践和动手操作的、能够化知识为能力与智慧的活动。劳动教育不是社会、学校或家庭单方面的事情,而是这三个教育渠道相互配合、密切联系、各司其职的整体性教育。

(二)强化激励性与基础性,让劳动成为一种积极的生存方式

劳动教育不是专门的课程、知识点,不依托在某一具体的课程或具体的课堂教学时间段,也没有具体的可以量化的育人任务、指标、考核标准。劳动教育不是刻意、强制的观念和行为,而是依存于自觉意识、自觉追求和自觉行为过程中的。但是,劳动教育又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必须渗透到教育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成为整个教育的基础和归宿。因此,应该把劳动的理念和行为渗透到生活、学习、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使之成为一种生存方式。在学校教育层面,各地方政府要在国家相关文件指导下,制订劳动教育的实施细则,学校要结合学科教学制订劳动教育计划、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活动。在家庭教育层面,既要规定学校指导家庭配合实施家庭生活劳动教育计划,又要通过对学生个人劳动教育过程与成果的记载考核,督促引导家庭开展劳动教育。在社会教育方面,政府要制定政策要求社会各单位、企业有接收中小学生现场劳动教育观摩实践的义务和责任;规定各种公益性场馆、教育基地有接收中小学生参观、学习以及开展实验演示教育的任务;允许并支持社会助学机构开展创新创造教育活动,合法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实验、创新辅导等多样化创新和实践活动。最后要把劳动教育过程、成果作为学生、教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考核评价的内容载入档案,形成全社会的劳动教育激励机制。

(三)突出主体性与责任性,让劳动教育成为一种制度建构

从过去的教训来看,我国教育方针的发展历程一直很重视劳动教育。但是,整个劳动教育实践存在着实施主体单一、主体责任不明确,缺乏评价、督促机制等问题。劳动教育在政策中有,在实践中却形同虚设。这必然造成劳动教育被弱化、软化、淡化的现象。因此,国家必须完成以法律制度形式规定劳动教育主体,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建立评价、督导机制,明确劳动教育成绩的使用范围等一系列的制度建构。制度在短期内具有一定的强制性,长期坚持就会逐步形成重视劳动教育的文化,使其成为全社会各层次主体的自觉意识。

首先,建立多元化劳动教育实施主体系统,使劳动教育实施具备客观条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国家权力机构依法治教,是劳动教育管理的主体;学校是劳动教育实施主体,社会各相关部门、单位、团体和社会各界有配合实施劳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是配合学校劳动教育实施的主体;学生直接参与劳动,是接受劳动教育的主体。其次,明确各主体劳动教育的义务与职责,使劳动教育实施具有主体动机。学校必须在劳动教育的课程设置,统筹组织安排,协调劳动教育活动,开展劳动教育评价,建立劳动教育档案等方面起到主导作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国家权力机构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各个劳动教育实施机构的教育活动;社会各相关部门、单位、团体和社会各界配合学校实施劳动教育,不得无理拒绝配合学校实施劳动教育的任务或敷衍应付学生劳动教育活动。学生在不同年龄阶段必须接受相应的劳动教育。再次,建立劳动教育考评结果的全方位使用激励机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国家权力机构对配合学校实施劳动教育的单位进行质量与数量考评,国家相关部门通过多种途径给予利益回报。国家规定对个人劳动教育考评的结果要在升学、就业与职务晋升以及各种人才选拔等过程中广泛使用,作为德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注释

①参见习近平2013年4月28日《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2014年6月23日就全国职业教育工作大会的召开作出的重要指示、2015年4月28日《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2015年6月1日在会见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时的寄语等。

参考文献

[1]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217、223.

[2]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385.

[3]钟毅.试论党的教育方针的表述[G]//丁证霖,瞿葆奎.教育学文集(第4卷):教育目的.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267.

[4]陈理宣.论知识教育、劳动教育与审美教育及其整合[J].教育学术月刊,2017(3):16-21.

[5]王连照.论劳动教育的特征与实施[J].中国教育学刊,2016(7):89-94.

责任编辑:唐家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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