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民族高等教育概念的界定是民族高等教育理论的基本范畴和逻辑起点。传统理论认为,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包括独立设置的民族院校、民族地区的普通高校及民族班、预科班等三个方面,简称“两校一班”。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迈入普及化的当下,既有的民族高等教育概念,无论是其内涵还是外延,均已无法很好地反映社会现实,服务民族教育实践。因此,亟须重新审视民族高等教育的范畴。民族高等教育概念的外延需要在传统的“两校一班”范畴上补充第四部分,即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内地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民族高等教育概念外延的扩大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这不仅是理论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践发展的迫切需求,更是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应有之义,有助于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高等教育的概念外延扩大之后,将对民族高等教育研究产生重要影响,有助于丰富和创新民族高等教育的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政策研究、文化研究、专题研究、跨学科研究等。
关键词:民族高等教育概念;少数民族大学生;内地普通高校
一、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进入普及化阶段
按国际通行标准,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15%为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超过50%则为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400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1.6%①,我国高等教育迈入普及化发展阶段。
我国高等教育从大众化走向普及化,用时短短16年(2003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17%,正式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创造了人类教育史上的伟大奇迹。在这一过程中,大量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内地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
2019年,我国普通本、专科高校在校学生总人数为30315262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人数为2988699人,占总人数的9.86%。在这项统计中,“少数民族学生人数”仅为2019年我国民族院校在校生总人数,而那些进入非民族地区普通高校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并没有被纳入统计。事实上,这个群体十分庞大,却很少进入民族高等教育的研究视野。在普通高等教育的研究中,也鲜有专门系统研究,基本处于未被充分重视、未被充分研究的状态。
以北京大学为例,2019年北京大学(校本部)共录取本科新生2972人(包括内地普通本科生2872人、港澳台学生73人、数学英才班学生27人),少数民族学生占比超过10%,他们来自布依族、瑶族、彝族、侗族、维吾尔族、仡佬族、哈萨克族、水族、锡伯族、畲族、纳西族、白族、拉祜族等29个少数民族。[1]此外,据《内蒙古日报》报道,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共有5名蒙古语授课的蒙古族学生进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①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大学生能够进入内地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笔者搜集、整理了2019年我国部分高校录取新生的情况,并尝试做一些分析(图表略)。
我们可以大致看出,2019年,几所内地或东部等非民族地区的普通高校中,少数民族新生录取占所有新生录取比例的10%左右,甚至个别学校达到了14%以上(北京理工大学)。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我国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7万人,占总人口数的8.89%。不难发现,在表所列的部分高校中,少数民族新生占总录取新生总数的比重已经超过同期少数民族人口数占全国总人口数的比重,这也反映出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内地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的现象更为常见。另外,受高考录取工作更加多元灵活、各项教育扶贫政策加持、人口流动更加频繁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以预测,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内地普通高校就读的现象将会越来越普遍。在这样的背景下,很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民族高等教育概念外延扩大之问题。
二、民族高等教育概念外延需要扩大
学术界关于什么是民族教育,可谓见仁见智。综合起来主要有两派观点:一派认为,民族教育即对少数民族成员所实施的教育;另一派认为,民族教育是指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教育。两种观点各有侧重,前者强调少数民族自身得到发展,后者强调民族地区获得发展;前者能够很好地明确受教育主体,但却忽略了我国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后者相对更加契合民族自治理论,因为民族区域自治本身包括在民族自治地区自主行使各项教育权利,但却忽略了在非民族地区开展的民族教育活动。
迄今为止,学术界关于民族高等教育体系的范畴是有争议的。原西北民族大学校长马麒麟曾在其主编的《中国民族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一书中,专门谈到民族高等教育的范畴问题。[2]目前大部分学者认为,严格意义上的民族高等教育体系应该包括独立设置的民族院校、民族地区的部分高校及民族班、预科班三个方面(以下简称“两校一班”)。这种界定方式,对民族高等教育研究产生了深刻影响,目前大多数针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展开的研究都自觉在此既定范围内展开讨论。
值得一提的是,本文作者对“民族高等教育”这一概念本身做过一些“元”探究,尝试多元界定民族高等教育概念,在《“民族高等教育”概念研究的反思与辨析》等论文中,比较系统地梳理了民族高等教育这一概念内涵与外延的演变,并作出深入反思与辨析。[3]实际上,事物范畴的确定,并不是一种单纯的分类过程,它也是一种因研究视角差异而产生变化的建构,具有“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特征。
2012年,本文作者之一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传承与融和: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文化解读》中明确提出,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是指主要以少数民族学生为对象、以服务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为目标而实施的高等教育。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独立设置的民族院校;第二,设立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普通高等学校中举办的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第四,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全国其他各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习。[4]
笔者认为,民族高等教育最重要的含义有二:一是以少数民族学生为对象;二是为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基于以上认知,将“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普通高校”纳入现阶段民族高等教育体系毋庸置疑。事实上,已有部分学者认可这一观点,如霍文达在其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研究》一书中认为,我国少数民族普通高等教育按照办学类型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民族院校;二是民族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三是少数民族学生进入全国其他的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四是高等学校举办的民族班、民族预科。[5]再如青海师范大学王富强研究员认为“在我国高等教育实现大众化的进程中,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入学率,有助于促进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走向公平”。[6]类似观点偶然散见,却尚未被明确提出。
笔者认为,现在非常有必要明确提出“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全国各地普通高等学校接受高等教育”为现阶段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两校一班”后的第四个内容,也可以理解为对“两校一班”学说的重要补充。
三、民族高等教育概念外延扩大的必要性
笔者主张将“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纳入现阶段民族高等教育体系。扩大民族高等教育概念之外延,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理论发展的必然要求
目前,我国民族教育研究的热点问题包括少数民族教育公平研究、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研究、少数民族多元文化教育研究、少数民族教育信息化研究、民族教育与民族文化传承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研究、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研究、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等。[7]从实际情况来看,问题导向的研究相对较多,理论指导明显欠缺。缺乏科学的、理性的内涵指导,往往会使研究的具体问题在实践中难以把握,致使有些问题即使能够得到学界重视、进行了充分研究,也始终难以得到真正解决。
其实,对民族高等教育这一概念进行界定的工作从未停止。民族高等教育的概念众说纷纭,其界定的标准、方法、理论依据等五花八门。我们一直坚持以多元角度界定民族高等教育概念的策略。这里试举一隅: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其构建必然是以知识为基础的,从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知识基础入手,界定其实施主体是一个很前沿的视角。[8]以民族化知识基础为标准,检视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实施主体,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四种主体构建策略:一是以单纯民族专门知识为基础构建高等院校;二是在高等院校内设置以民族专门知识为基础的二级实体单位;三是民汉双语授课普遍知识专业教育形式;四是民族班预科班形式。其中,一、二、四这几种主体构建策略可以对应传统的“两校一班”,而“以汉语知识与人类普遍常识性知识为基础构建,民族化知识发挥辅助性作用的次级主体[8]”则可以对应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
信念基础[8]理论则是另外一个重要的理论维度。该理论认为,民族高等教育系统中存在两种信念类型,一是个体本位信念,二是社会本位信念。两种信念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二者共同作用,促使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呈现不同的发展态势。当少数民族大学生从个体价值选择的角度出发,主动进入普通高等教育体系,成为专门化人才,这就是个体本位信念的极端演绎。在当下接受高等教育的全部少数民族学生中,极端的个体本位信念者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数量较多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这使得几乎中国所有的高等院校中都有少数民族学生。这又一次在理论上为将“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普通高校接受教育”纳入研究视野提供了重要依据。
从理论自身发展的角度来讲,理论的形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一旦有新的变化或解释,理论本身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或补充、或修订、或摒弃。概念的重新梳理与界定,有利于突破目前的理论困境,拓展思路,提升理论对现实的解释与指导功能,将使得后续研究事半功倍。因此,将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普通高校作为现阶段民族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是理论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实践发展的迫切需求
由曲木铁西、夏仕武主编的《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导论》一书,从知识与课程的角度,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进行概念界定,认为民族高等教育应该是继中等教育之后进行的专业教育,这些专业教育包括常规专业教育、少数民族传统科技与文化专业教育以及以上两者相交叉融合的专业教育。[9]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内地普通高校接受高等专业教育,自然也属于以上范畴。换句话说,虽然目前在理论上、政策上,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普通高校接受教育,还没有被完全纳入民族高等教育体系当中,但是在以往的研究和实践中,它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研究对象。
以天津市为例,据统计,2019年,在天津市各高校就读的少数民族大学生约有3.5万人。②2014年,天津市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室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揭牌成立,这是全国首个由省级党委政府部门依托高校设立的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服务机构,目前已有成员高校19所。以此为契机,天津各高校纷纷成立了少数民族工作室,例如天津城建大学成立石榴籽少数民族工作室,天津理工大学成立“微尘筑梦”辅导员工作室等,旨在为就读于天津市各高校的少数民族大学生提供管理和服务。
再比如,自2006年起,我国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这是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内地普通高校乃至重点大学进修学习的生动写照。毫无疑问,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部分学者的主要研究对象。正如本文作者曾经指出:“在事实层面上界定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实施主体,将为我们研究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提供一个阿基米德支点。”[10]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将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纳入民族高等教育体系当中,有着颇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助于解决诸多现实问题。
一方面,部分少数民族大学生虽然主动融入普通高等教育体系中,但是由于客观存在的各种差异,他们在学习、生活乃至心理方面都会陷入困境,亟须引导与帮助。另一方面,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的发展离不开各个领域的专门人才,而少数民族大学生如果仅仅停留在传承民族专门知识这一层面,并不能满足客观需要。因此,传承人类普遍知识也是民族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这使得少数民族大学生选择进入内地普通高校这一行为,不仅可以解释为个人本位信念的选择,更可以解释为社会本位信念的选择。当然,伴随城镇化进程加快,人才流动更加频繁,“孔雀东南飞”的现象也愈演愈烈。少数民族地区大多地处偏远、落后地区,很多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内地高校学习,毕业之后服务家乡的意识相对淡薄,多数学生首先选择“留在内地”,而回到民族地区参与家乡建设,则成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这占据了民族地区人才流失大军中相当大的比例,也使民族地区发展缺乏强大后劲。
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大学生本身具有特殊性,他们的思维方式、行为特征、文化意识乃至生活方式等都与内地汉族学生存在差异,如果简单地进行无差别研究,将会缺乏一定的针对性,使研究效果大打折扣,所以有必要将他们纳入民族高等教育体系当中,提高学界对这一特殊的、庞大的群体的重视。因此,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除了提高传统的“两校一班”的教育教学质量,还要增加内地普通高校的包容性,使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有机会在内地学习。[10]促使少数民族大学生成为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纽带,成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者、先进科学技术的传播者,为民族地区的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11]
(三)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应有之义
内涵式发展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理念,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简单地讲,“内涵式发展”直接与“外延式扩张”形成鲜明对比。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民族高等教育规模也随之扩大,符合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一般规律,与此同时,一些突出问题也暴露出来,如教育资源与入学人数不匹配、经费相对紧张、人才流失严重、培养出的人才质量不够高、服务社会的水平相对低下等。而“内涵式发展”则要求事物内部各组成要素共同协调推进,要更注重质量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及创新发展。[12]民族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不是在外延式发展的基础之上做简单的升级转型,而是追求民族高等教育内部的结构优化、协调统一、布局合理。
民族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要求优化民族高等教育的内部结构和布局,将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纳入民族高等教育体系则是内涵式发展的应有之义。这既可以直接解决这一群体面临的实际问题,也可以为解决民族高等教育中的一些“通病”提供有益思路和探讨,甚或对推动民族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也大有裨益。
(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前提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把握中国历史文化和民族发展规律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我们党对民族工作规律认识的历史性飞跃,标志着民族工作进入新阶段。[1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新时代民族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在转变教育理念、传承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的功能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自觉认同。中华文化集各民族文化之大成,各民族文化在融入和推进中华文化建设中实现升华,这既是各民族文化得以保护传承、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实基础。而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内地普通高校,无疑将在这一层面发挥巨大的作用。
不可否认,民族高等教育具有特殊性,但研究者不能因此将其视为与高等教育并列平行的独立的教育体系。我们在思考民族高等教育问题时,应该回归至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当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四、概念外延扩大后的民族高等教育研究
将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内地普通高校纳入民族高等教育概念范畴以后,民族高等教育研究应该关注与其相应的一系列课题,要兼顾理论建构和解决实际问题两个层面,形成“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清晰的逻辑链条,以促进该领域研究的深化与系统化。可以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研究。
(一)理论研究
民族高等教育事关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也关系到民族地区的长治久安。虽然民族高等教育属于高等教育范畴,但其发展轨迹及研究逻辑却不同于普通的高等教育学。一个最为明显的差异就是普通高等教育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而民族高等教育的研究大多仍然是以问题为导向。目前,在已有的研究中,对于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特别是概念界定、文化特征,尤其是对多元文化与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之间的关系等探讨得还不够深入、系统,甚至还缺少一定的理论建构,缺少一套相对独立、完善的理论体系支撑研究。
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继续探讨民族高等教育概念外延扩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理论上给出依据、得出结论,使民族高等教育的研究在逻辑上更为完整、在理论上更为清晰,为后续研究奠定重要的理论基础。
(二)实证研究
民族高等教育的研究必须从多方入手查找数据,在定量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实证研究。学界应尽快针对我国少数民族大学生进入内地接受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进行历史与现实两个维度的梳理,厘清其发展脉络与轨迹,总结不同阶段的特征以及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发展特点。研究者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多种工具,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在内地求学的基本现状和发展趋势做好实证研究,包括收集统计就学人数、分布特点、家庭背景、专业选择、就业动向等信息,了解少数民族大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过程当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等。这样不仅会使研究本身更为扎实,更具有说服力,而且在实证研究的过程中,会看到客观实际,甚至会得出与主观分析截然相反的结论,从而提供新的思考。值得一提的是,少数民族本身分布广泛、各民族情况复杂,受当地经济、文化、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每个少数民族内部所体现出的具体表征也不能以一概全。仅举一例,在内蒙古自治区,同样是蒙古族大学生,从小生活在城镇中的蒙古族青年和在农牧区长大的蒙古族青年之间的差别就非常大,这两种不同的生源在具体高校选择、专业比较、上学成本、考试公平、就业前景等方面都会呈现不同的状态。[14]同时,关于少数民族的某些数据相对敏感,还不能直接获取和使用,研究难度也随之加大,因而需要开展持久、深入的民族高等教育实证研究。
(三)政策研究
民族高等教育研究不仅要解决实际问题,还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指导性,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特别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时,民族高等教育将面临更复杂的局面。一方面,我国已经消除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另一方面,民族地区与内地特别是与经济发达地区依然存在不小差距。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更加复杂、多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这种情况下,更有必要深入开展民族高等教育政策研究。现在已经有不少省份调整了相关的少数民族学生入学政策,如福建省出台规定拟逐步调整改革高考加分政策,至2026年,将全面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在此过程中,少数民族学生进入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将面临新的形势和考验。要不要继续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入学实行相应的政策倾斜,优惠政策对于民族地区的发展究竟会产生多大的作用,能不能够如预期般缩小差距,还是说会起到反作用,造成另一种“不公平”……这些政策研究课题都值得深入探讨。在以往的研究中,研究者普遍将侧重点放在少数民族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是否均衡平等,现在则有必要从文化适应的角度来探讨少数民族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公平、结果公平,如探讨加强文化适应性教学、特色就业指导等方面,这样才能促使少数民族大学生接受更加公平、更加优质的高等教育。
(四)文化研究
在新的历史条件和客观现实面前,需要对少数民族高等教育进行文化解读。一方面,少数民族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时,面临着至少两次文化中断。一次是离开家乡,进入普通高等院校,面临着与传统民族文化的中断;另一次是学成毕业回到故乡,面临着与新习得文化之间的中断。当然,受到信息技术的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教育扶贫政策等的影响,这种文化中断可能逐渐由显性变为隐性,其对少数民族学生发展的影响乃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也变得更加复杂、深刻。从文化发展与延续的角度探讨少数民族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存在的文化中断现象,并提出有效对策,将会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视角。
另一方面,全球一体化不仅指经济一体化,也包括问题一体化,诸如环境污染、恐怖主义、疫情防控等。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提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民族高等教育将在此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多元文化日趋复杂的背景下,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应以虔敬之心传承民族传统文化、以自豪之感认同中华主流文化、以开放之态面对西方文化,[15]这既是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独特魅力之所在,也是解决各种现实问题的突破点和落脚点。
(五)专题研究
在民族高等教育概念外延扩大之后,民族高等教育领域中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研究。研究者不妨在某一专题上进行深耕,使研究更为深入。专题的选择可以多元化和个性化。例如,可以聚焦成因分析,研究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大学生选择进入内地普通高校。对于少数民族大学生来说,以往更倾向留在本民族地区就读,或者去专门的民族院校深造,而与过去精英阶段和大众化阶段的同龄人相比,现在的少数民族学生则有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和发展机会。再比如,少数民族大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不适应,这种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有没有共性,在解决这些不适应过程中能不能总结出规律或者有价值的经验,这些经验是否值得推广,等等。可以说,专题研究的切入点非常多,大有进一步开垦耕耘的空间。
(六)跨学科研究
民族高等教育研究不仅是一个单纯的教育学问题,更与民族学、社会学、文化学,人类学、政治学等学科产生交叉。需要研究者具备一定的跨学科的视野和能力。研究者要充分利用跨学科的独特优势来开展相关研究,结合人类学、民族学中的有关文化理论,通过跨学科的视角,广泛采取文献研究法、田野调查法、参与式观察法、案例分析法、思辨法等多种研究方法。目前,学界关于民族教育、民族高等院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或者以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为主的教育等概念仍存在不少争论,这些争议当然可以继续讨论,[16]而且也应该继续讨论,只有不断讨论,才能形成一种动态的、良性的互动,推动民族高等教育的研究与实践进一步发展。
注释:
①内蒙古日报.骄傲!内蒙古5名蒙古语授课学生被清华北大录取[EB/OL].[2018-07-15].https://mp.weixin.qq.com/s/MrdlmiiF-36kJ5_26lg4oA.
②张清.让民族团结的“金种子”开花结果——记天津市少数民族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室[N].天津日报,2019-10-31(03).
参考文献:
[1]邹硕.北京大学迎来2019级新生[EB/OL].[2019-08-17].https://cn.chinadaily.com.cn/a/201908/17/WS5d575494a31099ab995da086.html.
[2]马麒麟.中国民族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2-4.
[3]陈·巴特尔,张朝乐门.“民族高等教育”概念研究的反思与辨析[J].民族教育研究,2016(5).
[4]佟彤.传承与融和:少数民族高等教育的文化解读[D].深圳:深圳大学,2012.
[5]霍文达.中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研究[M].海口:海南出版公司,2005:36.
[6]王富强.论多元文化教育视野下的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J].民族论坛,2007(2).
[7]张金波.近二十年我国民族教育研究的前沿及热点研究——基于知识图谱可视化分析[J].教育现代化,2018(49).
[8]陈·巴特尔,张朝乐门.试论界定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实施主体与系统构成[J].贵州民族研究,2017(6).
[9]曲木铁西,夏仕武.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导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16.
[10]陈·巴特尔.多样性视野下的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J].中国民族教育,2019(11).
[11]彭小孟,黄晟青.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研究[J].管理观察,2014(2).
[12]陈·巴特尔,肖京林,孙伦轩.关于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思考[J].民族高等教育研究,2013(3).
[13]刘星,何山河,金炳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J].黑龙江民族丛刊,2021(5).
[14]谢作栩,吴薇,李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国际比较与本土观照——谢作栩教授专访[J].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0(1).
[15]肖海涛,佟彤.多元文化背景下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的思考[J].文化学刊,2012(2).
[16]哈经雄.试论民族高等教育改革和“双一流”大学建设[J].中国教育科学,2017(2).
责任编辑:桑尔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