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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和民族文化传承

作者:曹能秀 王凌
阅读数:208

来源:《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

: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的民族文化传承,是文化全球化和多元化发展的必然走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的目标,主要是使学生在了解和掌握本民族优秀文化成果的同时,形成对本民族文化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内容包括知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和能力三个方面;途径主要有开发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以及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合作两个方面。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民族文化传承

文化传承,“是指文化在民族共同体内的社会成员中作接力棒似的纵向交接的过程。这个过程因受生存环境和文化背景的制约而具有强制性和模式化要求,最终形成文化的传承机制,使民族文化在历史发展中具有稳定性、完整性、延续性等特征。”[1]民族文化传承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民族文化传承是指一个国家(可以是多民族国家,也可以是单一民族国家)的文化传承,例如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狭义的民族文化传承是指某单一民族的文化传承,例如汉族或彝族的文化传承。本文所说的民族文化传承是狭义的民族文化传承,特指少数民族文化传承。

在一个多民族国家里,存在着主体民族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并存的现象。少数民族文化是少数民族人民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并经过世代传承的文明成果,是各族人民千百年来在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并形成的传统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领域内的所有文化的总和。任何一种少数民族文化的丧失,都很难再现或复制。因此,人类应该尽量保护各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保留人类几千年创造的文化的多样性。本文在认同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应该传承本国主体民族文化的前提下,探讨有关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的问题。

一、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的必然性

首先,从宏观层面看,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的民族文化传承是文化全球化和多元化发展的必然走向。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人类面临着两大挑战:一是如何理解、处理“全球一体化”与“民族文化多元化”的冲突与和谐的关系;二是如何处理多民族国家的“国家一体化”与“民族文化多元化”的冲突与和谐的问题。要积极应对这两大挑战,关键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文化全球化和多元化的关系问题。一方面,各地域、各民族文化要走向全球文化。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世界文化研究的进步和文化交流的加强,文化主体已经开始从区域文化走向全球文化,各民族文化应“不断突破本民族文化的地域和模式的局限性而走向世界,不断超越本民族文化的国界并在人类的评判和取舍中获得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不断将本民族文化区域的资源转变为人类共享、共有的资源。”[2]另一方面,在承认文化全球化的同时,承认文化的多元化。人类文化的多元化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象征,是人类社会生活丰富多彩、充满活力的保障。无论是“全球一体”还是“国家一体”,都是在各民族和地域的多元基础上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而不是其中某个国家或某个民族的文化同化其他国家、其他民族的文化。

在上述文化全球化和多元化共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学校教育作为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途径,要处理好“全球一体化”、“国家一体化”和“民族文化多元化”的关系,“不仅要担负传递本国主体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功能,而且同时也要担负起传递本国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功能”,[3]担负起传承世界其他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功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来说,传承本国各少数民族文化的功能,应该主要体现在传承该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化上。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从文化全球化的视角来看,区域文化要走向全球化,不仅要以开放的心态面对其他文化的进入,而且要主动地向外界展示自己真实的面貌,要在人类的评判和取舍中获得文化认同,在不断融合的世界文化中呈现文化的多样性。为此,少数民族地区应该在宽容和学习其他文化的基础上,注重对该地区文化的守护和传承;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在传承本国主体民族文化和其他文化的基础上,注重该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第二,从文化多元化的视角来看,文化是一个地区重要的精神支柱,一个民族只有维护自身文化的独特性,才能在国内和国际上产生一定的影响,才能促进该地区经济和政治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在传承和发扬该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独特性,扩大其影响方面既具有一定的优势,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从中观层面看,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的民族文化传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构建和谐社会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教育应该关注教育公平问题,尽量缩小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帮助处境不利的儿童改善受教育的状况,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另一方面,教育应该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促进人的全面、均衡与和谐发展为最高目的,培养各级各类和谐发展的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等特殊条件的限制,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教育还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少数民族教育普及水平相对低下,文盲半文盲较多等方面;与此同时,一些少数民族缺乏对自身的正确认识,或过分强调民族认同而固步自封,或过分强调国家认同而被主流文化所同化。因此,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来说,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学校教育促进当地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为缩小地区差距,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作出贡献;二是通过学校教育培养具有民族自信心和民族精神的人,为形成普遍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统一添砖加瓦。前者从少数民族教育的现状出发,要求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尽量缩小和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后者从培养和谐发展的人出发,要求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关注每个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使他们找到自己的精神坐标,获得最适合自己的成长机会,实现最优化的发展结果。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从后者来看,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的民族文化传承实为必需。这是因为,要使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获得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确定自己最佳的发展方向,学校有必要在传承国家主体民族文化的基础上,传承当地少数民族的文化。

再次,从微观层面看,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当今社会,文化已经深深融入经济之中,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和物质产品都包含着文化因素和文化内涵,文化成为当代社会生产力的原发性因素和经济增长的基本推动力量。没有文化做支撑,生产力就不可能获得质的提升和大的跨越。[4]因此,文化在当代社会的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还比较落后,和文化之间还缺乏共融、互动。要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就要超越单纯发展经济的社会发展理念,既要大力发展经济,解决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水平等问题;又要注重发展文化,要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增长的需求,促进人——社会——经济——文化的综合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少数民族地区具有特色和优势的文化,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由此,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既要着眼于当前,通过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宣传少数民族文化,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挖掘已有文化资源,创造文化产品,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又要着眼于未来,通过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培养具有民族自信心和民族精神的人,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因此,从这一视点来看,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的民族文化传承是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的目标、内容和途径

面对上述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应正视与重视民族文化传承问题,正确处理好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关系,处理好传承主体民族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的关系,把各级各类学校的民族文化传承教育落到实处。

1988年,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费孝通教授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思想,指出“一体”是中华民族这一实体,“多元”指中国境内的56个民族,这是大格局。就每个民族来说,也是“多元一体”的,这是小格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是有着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内涵和交叉叠合的错综复杂的网络。[5]在这一理论的启发下,中央民族大学的滕星教授经过多年对国内外民族教育理论和多元文化教育理论的潜心研究与分析,提出了独特的“多元一体化教育”理论,指出“一个多民族国家的教育,在担负人类共同文化成果传递功能的同时,不仅要担负起传递本国主体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功能,而且同时也要担负起传递本国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功能。”[3]笔者认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的民族文化传承是“多元一体化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传递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使命。

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的民族文化传承,不仅要注重传承本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而且要注重培养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首先,21世纪人类思维方式的变革趋势之一是从认知思维走向价值思维。前人把全部哲学概括为关于真理的学问,20世纪以来的哲学则提出,哲学也是关于价值的学问。人类并不是为真理而真理,而是为了创造文明,认识世界和掌握世界而追求真理。追求真理成为创造价值和实现价值的基础。[6]因此,传承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的任务重要,培养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也非常重要。

其次,文化的深层次结构——心理意识、价值判断、感情趋向、审美情趣等是文化的核心,是构成民族认同感和内聚感的核心要素。[7]这些文化的核心要素具有内隐潜存、稳定少变的特点,深存于民族的社会潜意识中,比一般要素更为重要。因此,这些核心要素的传承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学校教育中,培养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能够使他们认同本民族的心理意识、价值判断、感情趋向和审美情趣等,产生一定的民族意识、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并将该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性传承下去且发扬光大。

基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的目标应为:在传承本国主体民族和其他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上,传承本地区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使学生在了解和掌握本民族优秀文化成果的同时,形成对本民族文化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这一目标又可分为以下四个层面:一是帮助学生形成多元文化共存、共生的理念;二是使学生学习和掌握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知识和能力;三是促进学生形成自我认同感和民族认同感;四是培养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反思能力和创新意识。其中,第一个层面的目标是基础,第二、三个层面的目标是核心,第四个层面的目标是在前三个目标基础上的提升。

上述目标决定了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内容的性质和构成——从性质上看,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是“多元一体化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从构成上看,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传承本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和培养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同时也要考虑第一和第四个层面的有关内容。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如果从知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和能力三个层面来看,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的内容主要有:(1)知识。西北师大王鉴教授的研究表明,藏族地区的地方课程内容可包括“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民风民俗”、“社会历史”、“传统科学”、“民族艺术”和“语言文学”等七个方面。其中,“生态环境”包括山川、草原、动植物、矿产、民族、政治、经济、教育、社会福利、社会建设等内容;“生产生活”包括饮食、生产方式、劳动工具及其制作等内容;“习俗”包括婚丧嫁娶、服饰、礼节、饮食、节庆、勤劳勇敢等传统美德等内容;“历史”包括寓言、历史名人、名胜古迹、军事、姓氏、轶事等内容;“传统科学”包括天文、历算、医学、建筑工程等内容;“艺术”包括绘画、建筑、戏曲、陶瓷、器具、民歌等内容;“语言文学”包括诗歌、传说、民谣、故事、格言、俚语、谚语、笑话和幽默及小说等内容。[8]笔者认为,这7个方面的内容涵盖了各少数民族的基本知识,可作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主要知识,在其他少数民族地区推广使用。(2)情感、态度、价值观。这部分内容可包括:“热爱生命,自尊自信,乐观向上,意志坚强”;“亲近大自然,爱护周围环境,珍惜民族文化资源”;“热爱家乡和本民族文化,勇于创新”和“热爱祖国,尊重其他民族文化,具有世界眼光”等。(3)能力。这部分内容可包括:“爱护、鉴赏和保护家乡的生态环境、民风民俗、民族艺术、语言文学的能力”;“观察、感受、体验、参与本民族和其他民族的活动,具有多元文化中社会交往所必需的能力”和“通过了解本民族和其他民族的文化,理解不同文化的多元选择,对本民族文化进行思考、提出疑问和进行反思的能力”等。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宜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进一步细化,制定出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民族文化教育内容体系。

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的途径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地方课程是不同地方根据特定地域或社区社会发展及其对学生发展的特殊要求,以及特定的课程资源设计的课程。[9]校本课程则是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相对而言的课程形式,是学校自主决定的课程计划或方案。我国传统的少数民族地区课程政策是:国家课程+民族语言课程,即在国家统一的课程计划基础上,开设民族语文课,其重点在于民族语言与文字的学习。随着教育民主化的推进与多元文化教育理念的倡导,民族地区的课程政策正在发生变化,逐渐地增加民族文化课程的比例,并将这种特殊的地方性知识综合反映到民族地区的课程之中,进而形成新的课程模式:国家课程+民族地区地方课程+民族地区校本课程。这种课程模式的目标在于将民族地区课程中的语言文字的内容扩大到整个民族文化的范围,包括民族的语言文字、文学、历史、地理、艺术、生产生活、科学、民风习俗等。新的课程模式为在各地开发各具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增加课程中有关民族文化教育的比例提供了政策的保证。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纳入当地少数民族文化内容,不仅可以促使学生了解并掌握本民族优秀文化成果,形成对本民族文化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而且可以增强课程对少数民族地区适应性和民族特点的适应性,增进教师对当地少数民族文化的了解和研究,调动他们参与课程开发的积极性,促进他们的专业成长。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发需要包括专家和教师在内的多种人员的参与,要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在开发过程中要听取来自不同层面如教师、学生、社区、家长的意见;在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各项活动的指导,帮助学生学习。

其次,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是二元角色的文化传递场——一方面是作为外来文化的传递场,传递着外来的先进文化;另一方面是少数民族的文化传承场,传递着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从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比例来看,主要反映主流文化的国家课程在总课程中所占的比例为88—90,而主要反映民族性的、地方性的文化知识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在总课程的比例仅为10—12。[10]因此,要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光靠学校这一文化传递场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学校和社区、家庭的合作。在传承民族文化方面,家庭环境的熏陶和家庭成员有形和无形的教育发挥了关键的作用。许多文化事项的传承就是靠家庭成员的自我传习来实现的,如一些家传绝学、民族舞蹈、刺绣等。学校应该通过请家长入校传授有关少数民族文化知识和技能、让学生跟家庭成员学有关知识和技能等方式,充分发挥家庭在促进民族文化传承方面的作用。社区也是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之一。社区成员均来自当地,掌握一定的民族文化知识和技能,能够弥补教师和家庭成员在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中存在的不足。学校应加强与社区的沟通,鼓励学生参与社区组织的民族文化活动,在活动中掌握少数民族文化知识和技能,并获得自我认同和民族认同;邀请具有特长的社区成员走进校园,传授有关的民族文化知识和技能。学校与家庭、社区在民族文化传承方面的合作,不仅可以营造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环境氛围,形成良好的民族文化教育的生态系统,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而且可以使学校教育和学生的实际生活相结合,促进教育向生活世界的回归,在充分发挥教育功能的同时,也强化了家庭和社区的教育功能,提升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水平。

参考文献

[1]赵世林.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论纲[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

[2]丹增.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理论思考[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3).

[3]滕星,苏红.多元文化社会与多元一体化教育[J].民族教育研究,1997,(1).

[4]谢名家.“文化经济”:历史嬗变与民族复兴的契机[J].思想战线,2006,(1).

[5]费孝通.中华民族研究新探索[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6]李德顺.21世纪人类思维方式的变革趋势[J].新华文摘,2003,(5).

[7]赵世林.论民族文化传承[J].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5,(4).

[8]王鉴等.我国民族地区地方课程及其政策研究[J].民族教育研究,2006,(2).

[9]宝乐日.地方课程——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多元文化教育的载体[J].民族教育研究,2006,(2).

[10]王鉴.我国民族地区地方课程开发研究[J].教育研究,2006,(4).

责任编辑:安庆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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