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的重要基本原理之一。人的全面发展与人的自由和解放是同一历史进程的不同方面。马克思所说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意味着人不受限制、不被强迫、在其想获得发展的方面都能自主、自由地实现自我创造。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对我国教育方针政策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正确领会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基本原理,特别是正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是我们科学认识和有效解决包括学业负担过重问题在内的各种教育实际问题的认识前提和理论基础。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教育学;人的全面发展;学业负担
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的重要基本原理之一,对我国教育方针政策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很多教育实际问题,如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等,其认识根源往往可以追溯到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教育学基本原理的误读。面对新时代教育工作的新任务,以及马克思主义经典汉译工作取得的新进展,重新审视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教育学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既有认识,联系教育实际,立足新时代,对这一基本原理进行更加全面准确的新阐释,其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都是不言自明的。
一、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内在逻辑
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其理论出发点是对人的本质的科学认识,其理论归宿则是共产主义社会历史条件下人的自由与解放。遵循这一学说内在的理论逻辑,从整体上全面把握其精神实质,对正确理解这一科学原理至关重要。
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深刻地论述了人对自身本质占有的全面性,并以此揭示了私有制必然导致人的异化。在马克思看来“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这是人的存在方式区别于动物的重要本质特征“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对人来说“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通过劳动,人“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这种直观不仅是理性的,同时也是感性的,世界同时作为人感性和理性的对象而为人所全面把握。人通过实践活动,在改造世界的同时不断发展自身,从而实现人的全面生产。因此,人的存在和发展在其本质上应当是全面的。
人在劳动实践中建立自身与世界的对象性关系,而人的劳动实践不可能完全脱离社会关系,因此,人的存在和发展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决定了,前文所述的人作为完整的人对自己本质的全面占有,不可能脱离人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完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更是进一步明确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以人对自身本质占有的全面性,以及人的本质与其社会关系的根本联系为理论基础,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入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不仅确立了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同时也确立了共产主义学说。
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就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根本矛盾,这个根本矛盾就是:“大工业从技术上消灭了那种使一个完整的人终生固定从事某种局部操作的工场手工业分工,而同时,大工业的资本主义形式又更可怕地再生产了这种分工。马克思将这一现象称作“绝对的矛盾”。这一在本质上扭曲人的存在和发展的“绝对的矛盾”,必将在阶级剥削和压迫中导致人的异化和片面发展,也必将导致资本主义社会的消亡。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绝对矛盾”,是蕴含于其自身内部的,是它对自身的必然否定。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作为孜孜不倦地追求财富的一般形式的欲望,驱使劳动超过自己自然需要的界限,来为发展丰富的个性创造出物质要素,这种个性无论在生产上和消费上都是全面的,因而个性的劳动也不再表现为劳动,而表现为活动本身的充分发展”。资本的逐利本性决定了这样一种看似矛盾的历史过程必然到来,即“作为价值增殖的狂热追求者,他肆无忌惮地迫使人类去为生产而生产,从而去发展社会生产力,去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而只有这样的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建立现实基础”。也就是说,限制人只能片面地发展自身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反而为人在追寻自由和解放的历史进程中实现对人的全面本质的占有,亦即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奠定了现实的基础。
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现,与人的自由和解放的历史进程的完成是一致的。在马克思看来,正是人的自由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在论述人的全面发展与劳动时间之间关系时,马克思写道:“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要使劳动者享有自由时间,又必须实现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劳动者就是所有者这一原则复苏,使劳动者享有自由时间并获得个性充分发展的社会制度产生”。这种使人获得个性充分发展的社会制度,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制度。
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与共产主义学说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可以看出,人的全面发展不仅是人追求自由和解放的本质要求,同时也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归宿。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马克思将“每个个人以物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的社会发展史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然发生的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第二阶段表现为“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而第三阶段则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而“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人的发展在共产主义社会所达到的水平和状态。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满怀信心地对共产主义社会做出这样的科学预言:“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通过上述简要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中,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与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理论以及共产主义学说,在逻辑上是一致的。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与共产主义学说一样,也是一种关于人在其本质意义上获得自由与解放的学说。唯有把握了人的自由与解放这条贯彻始终的逻辑线索,我们才能从根本上领会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精神实质。
二、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精神实质及其教育学意义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精神实质,在于人的自由和解放。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中,“人的全面发展”与“人的自由发展”是人的发展过程中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人的自由发展是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又确立了人在教育活动中本质上绝对的主体地位,在理论上保障了人在教育过程中的自由发展。
关于“人的全面发展”与“人的自由发展”之间的关系,陈桂生先生强调这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并认为将人的自由发展看作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论述,或者将自由发展纳入全面发展的含义之中,“都属于概念的混淆”。把两个概念混为一谈当然是错误的,但就对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更深刻理解而言,我们还应认识到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认识到“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自由发展不仅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而且也是相互渗透的,不能把两者截然分开”。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自由发展是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全面发展的重要表现,以至于在很多时候,二者几乎成为同义语,因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常常使用“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这样的表述。在一定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人的自由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精神实质。
我国教育学界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分工是导致人片面发展的根本原因。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分工,是指“还不是出于自愿的”分工,其关键在于“不是出于自愿”而非“分工”本身。正由于其不是出于自愿的,而是强加的,因而“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这才是分工导致人片面发展的关键所在。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描述的那样“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在这里“随自己的兴趣”是关键,正因为是自愿的活动,打猎、捕鱼、畜牧和批判这些活动,才不再会迫使人片面地发展。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史观认为,人与人之间的“联合绝不像《社会契约论》中所描绘的那样是任意的,而只是关于这样一些条件的必然的联合,在这些条件下,各个人有可能利用偶然性。这种在一定条件下不受阻碍地利用偶然性的权利,迄今一直称为个人自由”。这种必然的联合,决定了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不再仅仅是一个逻辑的理论问题,而且也是一个历史的现实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这样描述共产主义社会:“它是各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发达的生产力为前提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正是由于控制了个人自由发展的这些条件,人的全面发展才获得了可能性。离开了人的自由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人的自由发展不仅是其全面发展的基础和条件,而且也是其全面发展的尺度。马克思“在剩余劳动时间中发现了全面发展的基础与尺度——自由支配时间,指出最大的生产力与财富在于自由支配时间中的人的一般能力的充分发挥”,他认为,“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カ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这也就是说,人获得的自由程度越大,他获得全面发展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判断和衡量人的全面发展,就看他是否获得并在多大程度上获得了自由发展。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所以导致人的片面发展,关键在于人在劳动过程中实际上是失去自由的,在于劳动从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过程异化为被迫的求生手段。表面上劳动者是在自由买卖自己的劳动力,实质上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这种劳动力买卖是迫不得已的。“马克思关于获得解放的社会及这一社会中‘全面发展的个人’这一思想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消除迄今为止在所有社会形态中占支配地位的那种强制劳动。对马克思来说,这样的劳动是历史的、有条件的,不能将其等同于人类活动本身”。唯这种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历史条件下的异化劳动,给人带来的只能是片面的发展。生产资料为劳动者所有,是消除劳动异化的历史途径。这条历史途径,也就是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历史道路。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批判了那种“把自由竞争看成是人类自由的终极发展”的荒谬看法,认为“这不过是在有局限性的基础上,即在资本统治的基础上的自由发展。因此,这种个人自由同时也是最彻底地取消任何个人自由,而使个性完全屈从于这样的社会条件。资本主义标榜的这种自由,实质上是对人的自由的否定,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中标志着人的解放的真正的自由,有着本质的区别。突出体现这种区别的,就在于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自由,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实现对自身本质的占有,是人的全面发展取代了人的片面发展。这种自由,才是体现人的本质的自由;这种全面发展,才是人真正作为人的自由发展。
马克思批判的这种以自由竞争为特征的虚假自由发展,不仅表现在经济生产领域,同样也表现在教育领域。在有些学校教育制度中,学生被迫在有限的几门课程中展开看似公平的自由竞争,其结果却是有目共睹的“学业负担”和人的片面发展。在这样的教育制度下,即便是那些所谓“成功者”,也只是被迫在某些片面发展中达到了较高水平。恩格斯曾批评奥地利的天主教士和封建领主控制着大学,“只容许它们造就充其量在种种专门知识领域可能有比较高深造诣的专家,但无论如何不允许进行在别的大学里可望进行的那种全面的自由的教育。教育领域人的片面发展,实质上是人在劳动过程中片面发展的折射,是人的发展所受历史条件的根本局限的反映。在人的全面发展本身尚未成为教育的全部目的,且教育仍然是一种谋生手段的历史条件下,教育,尤其是制度化的学校教育,其片面性就只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克服,而不可能完全彻底地避免。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与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在逻辑上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一逻辑联系,与教育问题又是直接相关联的。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批评了那种“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的机械唯物主义学说,深刻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看来,人正是在改变环境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发展自身的。马克思主义“劳动创造了人本身”的论断,不仅是在人类起源的角度说的,更是在人的本质的生产和发展的角度说的。正是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人将自身与动物区分开来,并作为主体站到了自然的对面,将自然作为自己的对象。人总是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同时不断创造着自身,因此,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必须和必然体现人的主体性,人在教育活动中本质上拥有绝对的主体地位。人在教育活动中丧失主体地位,同时也就意味着教育的异化。
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必须和必然体现人的主体性,这就决定了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在本质上必须和必然是自主的、自由的、非强制性的。自主性是人作为主体的基本规定性之一,“把人作为主体来看待,这就表明人是人自己活动的主人、属人世界的主宰者、人自己的生活和历史的‘造物主’”。这同时意味着,教育不是一部分人改造另一部分人的活动,而是人在自己的活动中发展自身的过程;这同时还意味着,在教育过程中,参与教育活动的人在本质上都应当是教育活动的主体,都是在自己的活动中自主、自由地发展着自身,而不是被他人改造的客体。如果人在教育活动中是失去自由的、被迫的、被强制的,那么,这种教育不仅不可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且其本身实质上已经不再是“人”的教育。
人是教育活动的主体,还决定了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一定是以人自身的发展为目的的,而绝不能以人之外的任何目的作为教育目的。这是因为,自为性是人作为主体的另一重要基本规定性。人作为主体的自为性,意味着“人是人的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是人一切活动的最高目的”。这里的“一切活动”,理所当然地包括教育活动。因此,在其本质意义上,人自身的发展就是其教育活动的最高目的。其他任何目的,都应从属和服务于人自身发展这一最高目的,而不应以人的发展为手段来达成其他什么目的。在其本质意义上,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不是将人改造成某种工具。反而言之,任何以人的发展作为手段来达成其他目的的教育,都必将在将人工具化的过程中迫使人片面发展,因而都必不可能是真正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
创造性也是人作为主体的重要基本规定性,因此,人是教育的主体,也就意味着教育是人的自我创造的过程。“‘自我创造性’就是仅仅为人所具有并使人成为主体的第一个重要特性”,同时也是真正“人”的教育的本质特性之一。在本质意义上,人不是被他人改造的,而是在创造世界的过程中发展自身的。在这个意义上,教育过程与人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或劳动过程是直接统一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从工厂制度中萌发出了未来教育的幼芽,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教育过程实质上就是人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不断自我创造的过程,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教育学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在强调人于德、智、体、美诸方面都得到发展的同时,还特别强调劳动教育之特殊意义的根本原因。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在教育领域的意义,并不仅限于直接批判和反抗人的片面发展,更重要的还在于强调人的自主、自由的发展。人在教育活动中的自主性、自为性和自我创造性,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任何否定或致使人在教育活动中丧失自主性、自为性和自我创造性的教育,无论其表面上如何标榜人的全面发展,都只能是片面的。这种非人的教育,它越是标榜人的发展的全面性,其对人的压迫、摧残和片面化也就越厉害。
三、相关误读与学业负担问题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告诉我们,自由或非强制性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必不可少的本质特性。也就是说,在教育活动中,我们既不能限制人只能在某些方面获得发展,也不能强迫人在某些方面获得发展,而应让其想在哪方面获得发展,就有可能在哪方面获得发展。人的所有发展,首先必须是自主的、自由的,才有可能是全面的。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是我国教育方针的理论基础和核心思想。对这一科学学说的理解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我们教育政策和策略的科学性。纵观我们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很多现实教育问题,往往都与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教育学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误解有关。例如:广受关注的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就既有教育结构失衡和重点建设发展策略的副作用等政策方面的成因,宵也有认识上的成因;而对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误解,就是其认识方面的重要成因之一。
学业负担过重问题产生的根源,往往不是由于我们的学生学得太多太难,而是因为他们的学习大多是被迫的,是被强制限定在有限几门课程之内的,而且不得不在这有限几门课程的每一门课程学习中都争取最好的成绩。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很复杂,其中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狭隘解读是认识根源。我们误将“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简化为“人的全面发展”(这种简化不只是文字上的简称,而是实质上对其自由发展的精神实质的抽离),进而将“人的全面发展”误解为每个人必须在所有方面都得到最好的发展。于是,出于一些看上去很美的目的,我们强迫学生在有限的几门课程中每一门都必须得到最好的成绩,并坚信这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这种信念在我们的教育界如此根深蒂固,乃至就连高中阶段的文理分科也不断有人反对。在这样的教育过程中,学生的自主性、自为性和自我创造性都遭到忽视和抑制,尽管它一再标榜“人的全面发展”,却在根本上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精神实质,因而它越是强调,却越是强化了人的发展的片面性。
人的全面发展,其精神实质在于人的自主、自由的发展,而非强迫人在指定的某些方面必须达到最高程度的发展。马克思从历史的深邃视角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指出在本质意义上,人是生产的目的,而不是相反。“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我们就会发现“先前的历史发展使这种全面的发展,即不以旧有的尺度来衡量的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在这里,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这也就是说,衡量人的全面发展的尺度,不应是某种外在强加的、固定不变的东西,而应以人自身的终身不断发展为依据。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不是要将人改造成藉以获得经济利益的工具,相反,经济发展应当从属并服务于人的发展。党和国家一再强调“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正是这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之一。
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视角,客观审视我们学校教育的课程设置和考试评价,我们很容易发现,我们的教育不仅限制人在有限的几个领域内发展,而且强迫人在这有限几个领域中的每一个领域都要得到最高的发展;我们学校为学生提供的课程非常有限,而且只有列入中考、高考的那几门课程才真正在我们的考量范围之内;我们的教育评价,也往往不是以人的全面发展本身为准绳,而只是检验人作为某种工具是否合格,甚至只是通过有限几门课程死记硬背的检查来把作为某些工具的人筛选出来。在这样的教育中,人的全面发展被曲解为学生必须在外在规定的某几个领域都要获得最好的发展。为了达成这种强加给学生的所谓“全面发展”,人的自主性、自为性和创造性都被悬置于口头上,在实际教育过程中代替这些主体性表征的却是人的被动性、工具性和重复性,人被迫在指定的方面进行所谓“全面发展”,通过机械的反复背诵和练习将自己变成他人所期望的工具。这种违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之基本精神的教育,不可能是真正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而只能迫使人在片面发展中不断扭曲和损害人的身心健康。
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中,“人的全面发展”主要意在人的发展的自主、自由和不受限制,是指人在各方面都可以得到发展,而绝不意味着迫使人在所有方面都必须获得最高的发展,更非意味着人的全知全能。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而个人的实践总是有限的,因此个人的存在和发展也是有限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指出:“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这也就意味着,个人的发展总是有限的,不存在全知全能的个人。反观我们的学校教育,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这里被解释为人必须在所规定几门课程中都得到最高的发展。我们几乎所有的考试都以“全科全能”为基本标准,每一个学生都要在有限几门课程中的每一门上参与竞赛。在任何一门课程的学习中偏弱,则名之曰“偏科”,原本正常的自主、自由发展的人才,只要不符合“全科全能”的标准,即便成功,也会被当成所谓“怪才”。更重要的是,所有这些所谓“全面发展”都是被迫的,因而即便有少数学生成功达到了“全科全能”的标准,实际上也只能获得了片面的发展。
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中,“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联系和观念联系的全面性。由此而来的是把他自己的历史作为过程来理解,把对自然界的认识(这也作为支配自然界的实践力量而存在着)当做对他自己的现实躯体的认识,。也就是说,人的全面发展的水平总是在现实的历史过程中具体地体现为人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水平,同时也体现为其认识和发展自身的能力水平。这也同时意味着,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中,衡量人的全面发展的最终尺度绝不能只是考试分数,而是人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这与马克思主义教育学对人在教育活动中主体地位的肯定,以及对劳动教育重要意义的强调,在逻辑上是一以贯之的。因此,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过程中,应当以对人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的综合评价,而非简单的考试分数,来作为教育过程的终结性评价。
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必须是自由、自主的,因此,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兴趣,而非强迫学生记住某些知识,才是这种教育教学活动的首要任务。唯有成功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并维持其学习的内部动机,其学习活动才有可能是自由、自主的。在自由、自主的学习中,知识也就不再会异化为学业负担。对一名酷爱数学的学生来说,数学学习只会是一件充满乐趣的事情,而绝不可能成为所谓“学业负担”。从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角度看,这是因为人获取新知识的过程实质上也是其本质カ量的提升过程,因此“就其本质而言,在每一个相对完整教学过程的终点,学生都应当能够体验到对自身发展的欣赏和享受,而要做到这一点,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在逻辑上又是必要的前提条件。明可以说,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动机,使其自由、自主地学习,是减轻学业负担的根本之道,同时也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的本质要求。、
学校教育要真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人在各方面都可以自由、自主地获得发展,就应当摒弃塑造的教育观,转向服务的教育观。长期以来在教育思想史上占据主流地位的“塑造”的教育观,将人的发展看作一种被改造的过程。马克思批评这种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的学说,指出“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鹄的的教育,显然应当放弃那种按照某种预先设计好的模板去塑造学生的思维,转而将教育理解为一种对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支持和服务。就学校教育而言,要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就应该围绕人的发展需要来设置丰富的课程,藉此努力为每一个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在建立丰富的课程体系的同时,还应增大学校教育的可选择性,扩大学校教育制度的弹性,给学生最大的自由发展空间和最及时有效的教育支持。当课程成为人全面而自由地发展的资源,学业也就不会再异化为人的负担;当学校成为学生最优的生长环境,而不是强行改造学生的工场,学生作为人的全面发展才不会是一句空头的口号。
在以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目的的教育理论和实践中,处于最核心地位的应当是学习而非教授。教育学(Pedagogy)这门学问,自其17世纪在欧洲产生开始,就一直是以教授为中心的。在这种理论指导下的学校教育实践,也始终将教师的教授活动放在学校教育的中心地位上。这暗含着这样一种理论假设:知识是教师传授给学生的。这种学说将教学活动特殊化为所谓“间接经验”的传递活动,从而将教学从人的实践活动中剥离出来。与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不同,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认为人是在自身作为主体的实践活动中改变自身的。在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中,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是辩证统一的,从而“在人类认识发展史上第一次自觉地立足于实践去理解认识”。在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看来,所谓“间接经验”必须通过人自身的活动(包括思维活动)才能真正转化为自己的认识,没有这样的转化,间接经验就不可能真正有效地促进人的发展。具体到学校教室内,不是教师的教学活动改变了学生,而是学生的学习活动改变了他们自己,教师的教学活动只是学生学习活动的一种外部条件。因此,在关注教师教学活动的同时,我们更应将学生的学习活动当成教育理论和实践最重要的焦点和核心,因为就教育促进人的发展而言,学生的学习才是决定性的。如果没有学生的学习,教师的教授就不可能取得任何实际的成果。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学习科学正在成为教育科学领域中的一门显学。历史的和逻辑的统一演进,也印证着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的科学性。
作为马克思主义教育学一条重要基本原理,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对我国教育方针政策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正确理解这条科学原理,意义重大。我们必须认识到,“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实质在于重视人的解放与自由,它充分体现了马克思的时代精神——解放与自由精神,揭示了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解放的最高境界与逻辑归宿”。只有把握了这一精神实质,我们才能在教育理论和实践中真正科学地贯彻落实好我们的教育方针。
(本文参考文献略)
A New-age Interpretation of Marxist Pedagogy on the Theory of the Comprehensive Human Development: On the Cognitive Root Cause of the Problem of “Excessive Academic Burden”
Xiang Xianming
Abstract: The theory of comprehensive human development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basic principles of Marxist pedagogy.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human beings and their freedom and liberation are different aspects of the same historical process. Marx’s free and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human beings” refers to the ability of individuals to achieve self-creation independently and freely in all aspects of their desired development, without being restricted or forced. The Marxist theory of comprehensive human development plays an important guiding role in China’s educational policies. The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 of comprehensive human development, especially the correct grasp of its spiritual essence, is the cognitive prerequisite and theoretical basis for us to scientifically understand and effectively solve various educational practical problems, including the problem of excessive academic overload.
Key words: Marxist pedagogy;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human beings; academic burden
初审:王悦桦
复审:孙振东
终审:蒋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