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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进步与正义困境

作者:刘同舫
阅读数:31

来源:《社会科学战线》2021年第5期

要:正义问题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正义价值与其实现形式之间的困境贯穿于人类社会历史。正义困境在社会历史的进程中表现为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矛盾纠缠,这一原初的矛盾纠缠构成审视正义问题的基本视域。随着技术进步自主性的凸显,正义困境的基本矛盾发生了双重转化,即从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矛盾转化为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的对立以及劳动正义与经济正义的冲突。技术进步是一把双刃剑,正义困境在技术性劳动方式的强制运行中得以自行化解,但技术性劳动致使表征人生存本质的劳动力量被淹没,现实生产中劳动正义的价值诉求被淡忘,始终作为基本正义问题的伦理正义和政治正义的矛盾被搁置。

关键词:技术进步:正义困境:劳动正义:人文


正义问题[1]关涉着人的生存实践方式和社会价值旨趣,落实在现实生活中的正义问题上往往体现为正义困境,即正义价值的承诺和正义价值的实现形式之间不一致的情形。正义困境伴随人的存在样态的历史变迁和社会结构的变动而纷呈于不同的场域。正义困境的多样表现与不同阶级对正义的差异性理解密切相关,社会分工推动形成了带有鲜明阶级差异性的正义观念,不同阶级的正义观念反映了各自独特的生产能力和利益需要,正义困境在不同的正义价值诉求及其物质力量的博弈中形成了复杂的表现样态。尽管正义困境的场域在不同阶级对正义观念的独特理解和运用中不断发生改变,正义困境的阶级性和意识形态形式逐渐凸显出来,但正义观念本身内蕴的对人的自由本质和劳动实践的深层关怀却未根本变质,而是始终深嵌于历史发展之中,私人领域形成的正义观念与公共生活确立的正义价值形态之间的矛盾成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大挑战。技术进步的自主性使得正义困境的场域发生了转化,人类基本生存领域中的正义困境逐渐转化为生产领域的正义难题,并构成现代人生存发展的根本矛盾和自我反思的聚焦点。技术进步具有辩证性,它激发了人类劳动的潜能和物质生产力,致使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经济正义之间的冲突显示出来并得以自行化解,但正义困境的原初矛盾仍然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技术进步下劳动正义如何在资本增殖和经济利益发展盛行的时代保持自身,构成了现代人寻求合理生存方式与确立正义价值形态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正义困境的原初矛盾: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纠缠

人类历史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正义一直被人们视为基本的价值追求,是维持人类社会生活有序性的基本伦理信念。正义价值的理想形态受制于不同时代人类的生存方式及社会结构,必然与现实的正义形式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具体表现为社会生活中正义价值之间困境的发生与显现。现实生活中诸多正义困境得以发生和突显的根源在于:公共性伦理规范的缺失、利益需要的差异和个体价值标尺的独立。在生产、交往实践范围不断扩大之际,而社会整体运行的公共性权威尚未确立的境遇下,人们基于生存需要和分工的依附性形成了横向联合的社会关系,而不同的社会主体倾向于塑造迎合自身利益需要且彼此独立的价值准则。如果将正义困境的变化与人的个体生活、社会公共生活方式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现实生活中正义困境的产生可进一步被理解为社会关系中非正义性因素的集聚与彰显。这种非正义因素的聚集必然阻碍社会制度和公共秩序的正义化进程,势必造成社会正义关系难以建构、社会正义秩序无法维持等问题的恶性循环,这迫使人们思索正义价值观念本身存在的严峻问题:作为一种伦理道德规范的正义价值能否在多元的社会条件下获得普遍认同和遵循?能否成为社会共同体交往原则和基本制度的建构依据?笔者认为,政治正义的理念是伦理正义的价值观和社会正义的秩序间的中介,社会的正义困境本质上是伦理正义原则的运行与政治正义理念稳定发展的关系难题。这一关系难题与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对理解正义困境具有原初性和基本性的意义。

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通常在相互比较中对社会的现实正义问题做出诠释。早在古希腊时代的哲学视域中,伦理正义已蕴含了政治性向度。作为古希腊正义观的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提出了“伦理正义”的两层意涵:正义的总体性和具体性。他提出的正义“总体性”旨在说明正义在伦理的德性中居于首要地位,构成其他一切德性观念的基础,是“使人做事公正,并愿意做公正的事情”:[2]正义的“具体性”指的是保障“总体性”得以实现的策略,包括分配正义和交往正义等基本内容。在对如何坚持伦理正义观念并保持古代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稳定运行这一问题的回答中,亚里士多德对“政治正义”的概念给予阐述,认为“人类由于志趋良善而有所成就,成为最优良的动物,如果不讲礼法、违背正义,他就堕落为最恶劣的动物”[3]。政治正义具有强烈的伦理性色彩,最终是为了使政治制度的“外在善”与伦理德性“内在善”保持根本上的一致。亚里士多德所阐释的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概念之所以受到重视并在后世探究中得到延伸,不仅因为其正义思想对现实实践维度的关注,更在于其对两种正义的辩证关系的把握。亚里士多德提示我们,两种正义观在现实生活中的对立统一具体体现在理论目标、功能和实现过程上。

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矛盾纠缠在理论目标上表现为二者彼此独立却又相互渗透。正义的内在矛盾实质上是理论预设目标与其现实贯彻之间的偏差,把握正义目标的设定、运行是审视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矛盾关系的先决条件。其一,伦理正义旨在以伦理道德的方式确保个人在公共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得以指认和维护,并最终建构个体的德性与社会共同交往的“公共善”之间相契合的正义关系。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具有伦理的政治性特质,他从总体德性的角度突出正义的首要地位,指出在德性伦理上的正义具有双重目标:一是使人“做事公正,并愿意做公正的事”[4]:二是“产生和保持政治共同体的幸福或其构成成分的行为”[5]。伦理正义最终关切共同体中的个体德性能否发展成为与“公共善”相契合的正义价值,是以契合与整合公共德性为价值诉求的。其二,政治正义旨在通过构建政治共同体以建立合理正当的社会分工体系与合作关系,其在对社会关系进行政治规范的过程中致力于实现个体追求的“内在善”和伦理情感,政治正义以追求内含个体德性的伦理价值为目标。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在目标的理论设定上具有内在一致性,均趋向于构建个体“内在善”与社会“公共善”良性互动的正义关系。但两种正义目标在现实运行中却因侧重点不同而容易产生冲突,政治正义倾向于维持整个共同体的利益关系,而历史上的共同体往往为特殊群体的利益所把持,因此,共同体的政治正义不可避免地偏袒特殊群体的正义观,并通过国家制度的强制手段,使这一正义价值原则成为强加于个体的正义信念,与伦理正义目标对自由、平等道德理想的诉求相背离。

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矛盾纠缠在功能上体现为二者具有相反相成的关系。正义价值的领域性分化推动了正义功能的多样化生成,个体生活与公共生活领域的相对分离以及个人正义价值空间的扩展促使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在功能上交错影响,反映出正义困境与其衍生的社会发展困难之间的内在关联。伦理正义关乎个人权利的实现以及私人生活领域权利—义务关系的正义性困境,企求以个体内在的善和美德准则来维系正义“道德命令”的有效性,从而推动现实的伦理正义规范趋近理想的正义价值诉求。与伦理正义将个体权利视为人与共同体生存和发展关系的基础、竭力寻求平等与自由价值内在一致的关切不同,政治正义基于政治权力追问平等与自由价值何者更具优先性的理论难题,依据政治权力安排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制度,使维持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平等交往成为保障个人获取自由权利的先决条件。尽管对个人“权利”和公共“权力”各有偏重是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显著差别,但二者对“权利”与“权力”的社会定位均来自于“权益”和“正义”的基本范畴。

伦理正义的功能是确证个体“权益”存在的正当性,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政治正义则在保障公民“权益”的同时力图实现共同体“权益”的最大化,政治正义是伦理正义理念的具体化,与共同体中的政治生活领域息息相关。因而,作为基本权利—义务范畴的道德规范必定被政治正义选择吸收,但作为实现每个人平等自由的崇高道德理想在政治正义的选取中则可能遭遇来自立法者和制度执行者的主观过滤,即政治正义必须依赖于法律制度等机构的完善及其权力的执行来抬扬自身的正当性地位,在这一过程中有可能与伦理正义的根本要求发生冲突。伦理正义要求社会个体对正义价值的绝对“道德命令”无条件遵守,而政治正义规定在“权益”交换规则的运作体系中塑造了正义价值的相对性,认为个体或群体的非正义性行为会导致社会共同体正义秩序的崩溃。当伦理领域既定的“道德”正义观念与政治共同体中的“权益”发生冲突时,人们便会对共同体“权益”的正义性产生疑虑。

人们在共同体中的“权益”意识与个体正义价值之间的矛盾冲突,根源于政治权力的强制性特质及这一强力对正义在个体伦理道德体系中基本地位的动摇。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矛盾纠缠在具体实现进程中表现为实质正义、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之间的相互推进、相互制约。正义价值的实现是由实质正义向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转化的过程,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之间的矛盾运动体现在实质正义、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的相互关系中。在伦理维度中,实质正义理念是衡量公共生活领域的“外在善”趋向个人“内在善”的标尺,形式正义理念牵涉个人权利—义务关系在公共生活中如何确认的目标问题,而程序正义理念侧重于考量德性规范在共同体中如何得以普遍推行的规则安排问题。在政治维度中,其实质正义理念偏重于考察社会利益关系是否符合特定时代政治共同体的最高原则和执行要求,形式正义理念关注政治权力和社会制度如何贯彻政治共同体的既定原则,程序正义理念则强调法律程序制定与各项制度设计过程的正义性取向。形式正义理念和程序正义理念均以实质正义理念的方式呈现出来,只有通过形式正义理念和程序正义理念的充分展开与实现,实质正义理念的深层内涵才能在真正意义上获得映射和显现。实质正义、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构成正义理念推演的内部结构,是正义价值实现过程中紧密相连的三个环节。

实质正义、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交织融合彰显了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实现过程中的动态矛盾。伦理正义在实现自身“道德命令”普遍性过程中依托于政治力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伦理正义理念关涉的基本主题,个人自由平等的实现伴随社会分工和价值分化的扩大,从而愈加依赖于政治正义:伦理正义在共同体中的属性和内容由政治正义所设的制度或程序来加以限定,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了伦理社会的基本结构和秩序。政治共同体以伦理正义的实质规范作为首要价值,始终秉持道德自律的伦理规范形式,政治正义实现的根本途径是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只有经过道德的审查和评判而建立起来的政治目的,才会被所有公民所认同、所坚信、所追求,才是政治生活持久存在和不断发展的动力因素。”[6]政治正义的实现最终要通过伦理正义价值的审视才能达到持续有效性。伦理正义的政治化与政治正义的伦理化的交互过程暴露了正义价值实现过程中理想性与现实性、先验性与经验性之间的矛盾关系,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在实现预设理想价值中各自秉持先验的“绝对命令”,强调自身价值理念拥有存在论上的优先性,缺乏对现实正义价值分化危机的社会历史性剖析,导致正义价值在社会生活中如何实现并发挥作用的问题被消极应对。

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矛盾纠缠是正义观念历史演进的必然结果,正义观念形态的历史演进与正义困境的突显是人类生存方式的客观反映。正义观念作为一种价值理念在不同时代的表征不尽相同,呈现出历时性与共时性交叉变更的时空特征,但正义观念的价值指涉在生产方式与社会结构的历史演变中具有稳定性特质。正义观念最早出现于宗教神学中的“启示”,“启示”不仅规定了正义观念作为个体生存方式的德性规范,而且将正义观念作为群体生活中最主要的美德标准,赋予正义在现实运行中的权威力量。深受公共生活中绝对政治权力约束的人们,被动纳入高度同质性与机械协作性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中,内蕴现实生活之中的个体正义观念表达则隐而未彰,人们对政治正义强制权力的抵触情绪和抗衡力量也蓄势待发。社会分工的扩大和社会结构的分化打破了伦理正义绝对屈从于政治正义的僵化局势,为人们实现生存方式的转化和对正义美德理想的追求提供了客观条件。公共生活从政治领域占据核心地位的主导模式转向经济、文化、社会等多维领域并重且相对自主发展、彼此制约的模式,个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相对分离,个人的伦理价值和道德情感获得了不受政治权力强制干涉的独立空间,个人或群体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有别于统一性政治原则的正义价值。这种分化的正义价值使得基于伦理正义的个人正义观念与社会公共正义价值形态严格区分,并致使正义的终极价值出现私人化的倾向,增加了塑造社会共同体正义价值共识的难度。

二、技术进步的自主性:正义困境的双重转化及其致因

伴随大工业生产模式的深入发展,机器的广泛发明和使用日趋成为技术创造的标志,技术方式和技术体系的塑造构成了人们在生产生活活动中进步观念的主要尺度,技术进步在与资本逻辑的交融中逐渐产生了自身的目的需要和价值旨趣的自主性维度,推动了人们的生存方式和思想观念发生转变。在技术哲学的理论视野中,“技术中不仅蕴含着关于自然的哲学和一种方法,也因其内在的属性而不容置疑地巩固了进步的观念”[7]。尽管技术是由人的生产生活需要而创造的产物,但人对自然和社会的改造不能无视其客观存在的规律,也不能违背技术发明创造的内在机理。技术进步在发展中形成了自身的自主性力量,具有自我增进的特质和需要,在社会运用中逐渐起到塑造人的目的性和价值选择意向的作用,这种作用表现为人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意志与能力的增强。技术进步愈益成为人类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依靠性力量,愈益成为物质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主要表现形式,其塑造的社会生产基础构成了人们生存观念结构的基本元素。与纯粹理论观点相比,技术进步的自主性作用倾向于实践维度,并在作用于现实实践过程中产生了体现人类一般正义价值的评判准则。而技术进步的自主性所推动的实践维度集中于社会生产领域,使得生产领域中的劳动正义、资本正义和经济正义价值形态突显出来,促使正义困境的场域逐渐从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矛盾纠缠到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以及劳动正义与经济正义矛盾对立的双重转化。

技术进步通过影响人们生产的主体性而直接作用于其正义观念的形成和改变,劳动正义成为人们在生产领域活动中的主要价值诉求,与此相对应的资本逻辑支配的资本正义及其衍生的经济正义价值观念也随之突显出来。“劳动正义是一种全新的正义话语和价值表达,且内在地包含着对劳动效率、劳动公平、劳动和谐和劳动自由的价值诉求。”[8]在“劳动正义”价值的话语表达中,劳动效率是维持人与社会生存发展的基础,劳动和谐是保证不同层次的生产者在交往和成果分配中处于公平关系的关键,劳动自由关涉改造外部世界的活动中人与自然、社会的持存性关系,从人类劳动活动发展的历史规律看,自由价值属于劳动正义的根本性旨趣。而技术进步的自主性促进劳动的效率、和谐和自由价值诉求的序列发生了位移,使技术系统的升级和劳动生产效能的提高成为现实生产活动的首要选择。技术在实现自身进步的同时推动其外在的进步,其中最为根本和关键的成果是形成了技术性劳动生产方式,即技术进步在运用于劳动过程时使自身成为劳动的主导力量。技术性劳动生产方式的确立进一步推动了技术的发展,并以此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这一生产方式成为劳动生产的内驱动力。技术进步本身存在于劳动过程中,而劳动构成资本增殖和经济效益增长的基本要素。这意味着技术性劳动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必然推动与资本发展、经济增长的需要相一致的资本正义、经济正义等价值观念形成并突显出来。“资本正义”即“资本家和工人的交换遵循商品等价交换规律,既是自由的又是平等的,因而是正义的”。[9]“经济正义”则是在资本逻辑主导的全球化进程中对正义性经济生活方式的价值追求。技术进步促使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经济正义三者之间的矛盾运动形式浮现出来。

技术进步中的正义困境集中表现为生产领域的劳动正义和资本正义之间的异质性与分化性冲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扩展与技术进步的推广具有深刻的历史同构性,技术进步过程中体现的自主性往往建立在人们对科学技术知识的掌握和用于改造自然的目的上,技术进步内在的意向性根本体现了植根于理性力量的技术选择,资本理性的强制力量则在技术进步的选择中凌驾于人的主观意志之上,而技术进步本身所凝结的自主性和自我扩展的潜力在生产过程中为资本逻辑的发展加持。生产领域的正义困境正是通过技术进步与资本在功能上的相互依存呈现出来。资本逻辑在形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程中证实自身增殖的天然合理性,即资本获取的生产增殖得益于其本身的创造价值而非劳动力的生发价值,从而缔造出社会生产的发展成果与人的现实劳动过程无关的资本正义。在劳动正义的价值视野中,劳动者与资产阶级发生关系,目的是通过商品交换满足各自对实用价值的需要,主张劳动者最终所得理应与其劳动过程相符合:在劳动正义的价值图式中,资产阶级与劳动者发生关系,其根本目的在于攫取剩余价值以实现资本的无限增殖。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分别映现了两种不同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现实交换过程中的平等实质沦为以资本正义为主导形式的虚假交换。技术进步的自主性导致两种正义观念处于抽象的对立之中。技术进步愈来愈支配着人们劳动过程的选择,但这种支配的意向具有特殊性,即它仅存在于技术作用的劳动过程中,一旦技术性的劳动过程完成之后,技术支配的意向本身便不复存在,而是寄托在资本所形成的生产结构中,使资本在交换过程中接续支配的意向性,进而造成劳动正义无法实现的弊病及其与资本正义对立关系的固化。

劳动正义和资本正义之间的冲突依随技术进步的发展逐步突显为劳动正义与经济正义的冲突。技术进步是资本正义及其扩张之路的有力支撑,它为资本逻辑推行强制统治提供动力基础。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资本逻辑从对生产资源的暴力掠夺转化到对经济生活层面和金融资源的全面掌控,经济生活领域几乎已经成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主要生产领地。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产生,“借助的已不再是传统的神权和政治、军事等强权,而是作为‘资本逻辑’化身的现实的经济利益和具体的物质力量”[10],资本逻辑逐渐将资本正义的目的延伸到经济利益领域。资本逻辑宰制下的经济增长成为技术进步的判定标准,经济生产与交换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利润增长,技术进步则是经济生产中的主要手段,只有取得经济效益增长的技术活动才能被视为达到进步的标准。经济系统的单方面发展继而被技术进步推至判断整个社会进步的指标,而技术进步则被推向经济建设和求证经济正义的主战场,塑造着社会生产的经济制度、经济结构和意识形态。人类生产劳动是决定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的深层基础,而资本逻辑主导的经济正义价值观念却在技术进步中彻底颠覆了劳动之于社会整体发展的根基地位,必定产生劳动正义与经济正义的矛盾对立。“劳动不仅在范畴上,而且在现实中都成了创造财富一般的手段”[11],生产劳动最初以占有和获取基本生存资源为目的,劳动正义本质上是符合人自由本性的正义价值,但技术进步中的经济正义致使追逐经济财富成为首要目的,劳动异化成为服务经济利益的手段,社会关系被嵌入经济体系之中,“经济因素对社会生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排除了其他任何结果”[12],人们劳动交往关系中的平等互利规则遭到侵蚀,劳动所体现的人自身的生存价值被遮蔽。

技术进步的自主性源于特定的话语逻辑对正义理念的表达,而话语逻辑的设计需要通过系统的语言知识予以体现。技术进步自主地设置了正义困境呈现场域的“语言边界”,将伦理与政治两个基本维度的正义困境拦截在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经济正义问题域的“语言边界”之外,以消除人们对生产领域劳动方式和劳动关系的正义困境进行追问的批判性思维逻辑。语言的产生与工具的发明和使用密不可分,人类社会生活的扩展推进了工具的发明和使用,形成以工具为基本动力的生存模式,而语言系统则是人类用以确立社会生活的功能和意义所创造的独特工具,具备工具意义的语言促进人类属性的完善和人类社会的发展,“随着这种生活方式日益复杂,社会和经济协调的需要也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有效的沟通变得越来越有价值。自然选择会因此而稳步地提高语言能力”[13]。语言的工具属性依靠人的实际活动得以实现,并在人类活动发展中逐步从反映人生存需要和思维观念的工具系统演变为对整个环境起作用的结构性、社会性系统。技术进步改变人的生存方式并推动人类语言系统发生深刻变革,将人类丰富多维的语言系统简化为由实证知识构成的单向度语言体系,使之日益表现为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革命性力量。人类生活和社会生产规律的证实及其理论观念的变化特征都需要依赖技术的语言系统来说明,技术进步便设定了与人类社会生产模式直接相关的“语言边界”。技术进步中确立的“语言边界”将与生产相关的技术劳动、资本增殖和经济利益的正义理念纳入其概念的表达系统中,有关伦理与政治领域的正义冲突则被划定为复杂抽象概念的语言表达,进而被排除在技术“语言边界”之外,进而导致将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经济正义之间的冲突被刻意归咎为现有劳动方式本身的局限。

技术进步中正义困境在生产领域的形态依附其设定的“语言边界”的表达方法,这一方法的目的是通过技术生产劳动的语言形式对人的劳动意识产生作用,设立人们认识和理解现实正义困境的“价值边界”,最终划清生产领域正义困境的经验事实性与人的生存正义根本窘境的价值应然性之间的界限。“语言边界”对正义理念的概念式表达和正义困境的呈现形式,促使技术话语创立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和思维逻辑,话语强制性、知识自足性和方法实证性构成了知识体系和思维逻辑的基本价值要求。技术进步背景下的物质生产和劳动方式被提升到关涉人类生存命运的高度,确立与劳动方式和生产力发展指标相适应的价值标准,规定促进资本增殖和经济价值增长的劳动方式是正义价值的内涵,这恰恰是资本正义和经济正义对劳动范畴的偏狭设定。“资本主义的正义概念,像其他法权概念一样,都是预设了某种通常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实的归纳。”[14]而技术进步的自主性通过科学实证方法强化了事实逻辑,即把生产领域的权利正当性视为正义理念的价值,设立了由技术力量支配的“价值边界”,与生产权利和经济利益相违背的劳动正义价值及劳动方式则被斥为价值的异化形式并备受抨击。技术进步自主地追求生产权益的正当性是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价值的指标,并不构成实现正义价值原初意义的必要条件。正义价值是关于知识与德性真理的合体,合规律性与合价值性是正义价值之于整个社会进步的理论判据,技术进步中的正义理念是建立在实证知识基础上的控制性和计算性思维,目的在于实现对活劳动的对象化操控,其导致对正义困境的审视被错置为生产劳动是否满足资本和经济价值需要这一事实描述与判断。技术进步设定的“价值边界”则混淆了对正义困境形式的事实判断与价值规范,未能深入劳动与社会生产的关系的维度破解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经济正义之间的抽象对立。

三、技术进步的辩证性:双重困境的化解与原初矛盾的搁置

技术进步通过调整社会生产结构以改变人的思想行为和生存样式,其诉诸独特的实证科学方法和经验事实的表达形式对社会发展规律进行总结概括,并在此过程中确证自身的合理性与正当性意义。技术进步对自身合理位置的辨明,在表面上化解了双重困境的现实存在形式,但在实质上仍未触及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原初矛盾领域,正义的双重困境难以得到根本解决。技术进步依循自身的合理性意义从而维持社会生产方式的技术化常态,这必定要求彰显自身在化解正义困境上的优势及实际效应。技术进步中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经济正义之间的双重困境引起人们对技术本身及其使用的反思,技术支配劳动、主导社会结构的绝对权力遭受挑战。技术进步结合劳动主体需要和社会发展客观效益的联动关系,创造内在组织机制以影响劳动关系和社会秩序:力求发挥科学知识系统、权力结构对劳动主体意识和活动方式的统治作用,从而实现资本正义对劳动正义准则的掩盖以及经济正义对劳动正义价值的吞噬,营造劳动、资本与经济利益发展相适应的“正义”价值形态。技术进步制造了正义困境得以化解的假象,忽视了劳动主体的自主性与劳动关系的全面性在技术进步中生发的现实趋势,未能破除生产领域资本正义、经济正义压制劳动正义的困境,进一步激化和突显了正义理念根基的矛盾和不明确性问题,最终致使正义困境中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原初矛盾被搁置。

技术进步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抑制了劳动主体性的建构,劳动力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中逐渐演变为屈从于经济利益增长所需的工具,劳动正义与经济正义之间二元对峙的界限逐渐模糊,资本逻辑主导的经济正义获得技术进步的对策性支撑。资本主义视域下的经济正义秉持了占有劳动产品所有权的非正义性制度,它随着劳动主体意识的增强而遭遇批判性反思,迫使经济生产方式从制度层面为自身合法性展开辩护。技术进步中确立的内在组织机制对经济生活的制度安排与执行产生了重要影响,技术研究及其成果在技术进步中的运用逐渐显示出由技术—经济生活需要主导的生成方式,转向技术研究植入技术—经济生活之中而成为其研究成果现实运用的决定性因素。技术进步确立了对技术—经济活动系统的自组织机制功能。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阐述了技术进步决定经济社会进化的理论,认为技术进步的内在组织机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必将进化出决定经济活动方式的因子,“资本主义过程的这种进化性质不仅是由于经济生活是在变动着的社会与自然环境里继续下去,而且这个环境的变动改变了经济活动的数据”[15]。由技术进步推动形成的社会生产生活的组织机制顺势塑造了经济发展中的“正义”准则,进而催促劳动转化为经济生产过程的推进器而助力于经济正义的合理性地位。

技术进步推动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经济正义之间的关系模式由抗衡转化为协调,从而淡化正义理念在不同领域和过程中的具体价值形态,自觉消除了正义困境的存在形式,确保资本增殖与经济利益增长的终极价值地位。具体而言,技术进步进一步固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化模式,构建了迎合社会生产需要的正义价值体系,遮蔽了生产过程中的非正义性因素,抹杀了劳动在生产过程中的正义诉求,破除了社会扩大再生产中正义困境的存在形式。技术进步与人的劳动实践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它是人类社会发展需要演化的结果,其发展进度取决于人类实践经验和既有社会生产条件,因而,技术进步与人的劳动实践具有内在一致的价值同构性。但技术进步的发展在与物质生产和资本逻辑的联动效应中衍生出对生产劳动的控制权力,其作用对象涉及整个社会及社会制度的更替,甚至形成了一个技术的权力世界。技术权力不同于共同体中政治权力对人与人关系的管控,它来源于科学知识及其在社会生产领域的运用,对整个自然和社会运行状态发挥管控作用,并创造了全新的劳动方式和生产关系。资本与经济生产以技术进步为工具改造了劳动正义的价值诉求,强调技术劳动的巨大生产能量,引诱人们将扩大再生产视为自身解放的方式,从而规避了对劳动与个人所得之间正义关系的审视。技术进步的推进使得劳动的技术构成逐渐成为资本主义生产链的重要一环,而劳动正义在生产链中产生的根本价值却被资本积累与经济增长的价值所吞噬,正义困境的表现形式便不复存在。

技术进步具有辩证性,它化解了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经济正义的矛盾,但同时搁置了双重困境中的原初矛盾。技术进步所制造的技术性劳动方式忽视了劳动正义理念的价值诉求,一定程度消解了劳动过程中人的主体性,遗忘了现实劳动过程中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等基本维度,最终搁置了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矛盾。

技术进步通过提高劳动的技术构成及其生产效率而否弃了传统生产模式中劳动作为满足人基本生存需要的本体论根基,却未确立技术进步自身存在的本质性依据,生产领域的正义困境仍然未得到解决。技术进步搁置劳动正义的本质诉求——实现技术性劳动、资本和经济生产方式的现实统一,构筑了以物质生产正义为轴心的劳动关系和社会生产关系,根本上搁置了劳动正义对自由的本质诉求,忽视了对决定人存在本质的社会关系正义困境的深究。劳动正义的自由本质诉求是人存在本质的现实映现,体现在劳动生产的目的、过程、手段和结果与其构成的复杂劳动关系中。劳动关系是塑造一定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基本内容,而社会关系是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不同生活领域的差异性、多样性关系形态,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伦理关系等表现形式。社会关系的总和规定并塑造人的存在本质,其中,人的劳动关系对社会关系的形成和发展而言具有的基础性意义,人的存在本质及其基本生存样态根本上由人的劳动活动形成的劳动关系所决定。人的本性是追求自由本质的生命存在,“劳动正义”旨在提高劳动实践构建公平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符合人自由本性的正义价值。技术进步中的劳动关系在权力逻辑的布控下形成了根深蒂固的非正义利益分配事实,劳动者在交换过程中的平等地位受到侵害,丧失了凭借相应的劳动公平参与劳动成果分配的基本权利和机会,“正是由于现实的劳动活动及其关系中充满着剥夺和强制,引发了劳动关系中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深刻对立和紧张对峙,并因此危及了人类生活得以可能的社会秩序、生态根基和意义居所”[16]。技术进步导致人们对与自身存在本质深切相关的劳动正义价值诉求的忽视,压制了劳动正义的实现。

技术进步在现代劳动生产系统中一定程度消解了人的主体性。技术进步将劳动视为价值无涉的中立范畴,其以完全“科学”、实证的方法把握并塑造劳动实践的方式、类型、结构和功能,使人在劳动生产体系中可能淡忘对正义观念的变革性要求和意义。技术进步倾向于推崇经验和客观性的流俗方式,深化了人类思维理论中理性对非理性因素的掩蔽,形成了技术进步的权力逻辑统摄生产劳动的理论和实践范式。“范式一改变,这世界本身也随之改变了”[17],技术进步逻辑范式的确立改变了劳动者看待其生存方式及规约世界的态度。韦伯指出,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经济财富的增长,“寻找天国的狂热开始逐渐转变为冷静的经济美德:宗教的根茎会慢慢枯死,让位于功利主义的名利心”[18]。技术进步的异化致使人的活劳动降格为追求经济理性的机械手段,提高劳动生产率以谋取更多经济利益和财富利润成为人的生存目的。技术进步正是通过掌控现代工业生产格局来固化技术劳动作为谋取经济财富的畸形手段,具体途径表现为促动生产组织的改进、劳动分工的精细化和社会结构的分化。劳动者在分化的社会结构中获得独立的生活和价值空间,这一事实使得劳动者对劳动价值的观念滋生了个体性、领域性的分化。劳动正义理念在技术进步逻辑的强制操控下导致多维分工领域中的价值形态差异及其相互矛盾的交织,正义价值观念的分化和异质性表征愈益形成对技术权力逻辑的趋附,并倒向对经济效益的虚假价值统一形态的追求,这种价值统一形态根本背离了劳动在社会历史发展现实中生成的正义价值共识。正义理念在技术进步的支配下,表面上实现了价值观的私人化和自由化,实质上却依然处于为技术性权力阶级所操纵的价值解释范围之内。人的劳动正义价值观念受到技术进步逻辑的束缚,无法内在生成契合劳动真实本体的批判性反思的主体性力量。

技术进步在抑制劳动正义的基本诉求中泯灭了体现人存在本质的自由劳动的权利,抹平了呈现人本质存在方式的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原初矛盾。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原初矛盾在现代社会的正义价值叙事中依然处于基础地位,为发展技术进步和完善劳动方式的价值取向提供基本的分析框架,而技术进步对双重正义困境的化解,实质上遮蔽了资本逻辑的非正义性,迫切需要挖掘劳动正义诉求中的伦理和政治维度。劳动正义对社会生产方式和人的存在样态合理性依据的伦理追问与政治规范构成正义问题域不可或缺的本真诉求。一旦担负审视人的存在方式及其社会关系合理性的劳动正义观念失去了对现实劳动活动的约束作用,劳动必定沦为少数特权群体掠夺社会劳动成果的方式。因此,在伦理与政治的基本论域追问和检审劳动正义如何实现的问题至关重要。技术进步中劳动正义的消逝意味着体现人的根本存在方式的劳动丧失了正义的价值规范,劳动的矛盾性和历史生成性被掩盖,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力量的交锋与矛盾纠缠形式被刻意抛掷。技术进步企图通过提高劳动生产力以实现对人存在本质的实体性设定,试图在物质生产和经济增长中通过扩大人与自然物质的区分来抽取人之存在的根本特质,最终使得体现人的生命存在与伦理存在特性的劳动自由诉求受到技术权力逻辑的剥削而自行隐匿。伦理正义和政治正义矛盾纠缠的力量被简化为生产过程中技术与劳动相协调的形式,这种技术与劳动“和谐共存”的状态致使社会主体失去了自身的否定性、发展性以及与世界的普遍关联,人的存在本质和生存结构沦为被清除了差异性、矛盾性的抽象“幽灵”。

技术进步促使具有原初意义的伦理正义与政治正义的矛盾转化到生产领域,劳动正义与资本正义、经济正义之间冲突显露无遗。从技术进步及其缔造的资本生产过程出发,正义困境不再是个体的正义价值观念与政治正义理念和社会正义秩序相对立的问题,技术与资本的联动改变了劳动方式,技术性劳动以实现资本增殖和经济效益的增长为目标,技术性劳动生产过程掩饰了劳动正义对资本正义、经济正义剥削本性的揭示,遮蔽了劳动正义与人存在的本质力量相契合的基本要求,导致人的劳动抉择的自由权利和基本正义诉求被抽象化。人们生活在技术进步作为主要推动力的时代,正义价值取向、判断和定位在技术进步的时代必定充斥分歧与争端。对个体价值主体而言,唯有直面技术进步所塑造的劳动类型和营造的价值处境,厘清作为谋生手段的技术性劳动与体现自身本质力量的劳动生存方式的区别,始终保持对劳动正义合理内核的正确认识,积极建立属于自身应有的价值立场,才能在此基础上编织正义信念之网。


注释:

[1]关于“正义困境”的概念和理论内涵,英国著名社会学家戴维·米勒进行了总结:一是每个人对权利和资源的分享低于全球底线标准,二是正义理念的实现过程对国家自主的理念提出了挑战,三是相同的正义原则适合于所有场合的人类实践和人际关系(参见戴维·米勒:《民族责任与全球正义》,杨通进、李广博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14年,第5,20,272页)。“正义困境”表达的是正义的理念和价值在现实中不能完全实现或难以实现的难题,即将正义理念误读为非历史的准则以批判每个时代的社会生活方式,是在文明社会现实发展的范围内普遍使用的说法。本文是在“技术进步”的特殊语境中来使用这一概念,技术进步是文明社会进步的现代表征,尽管其“正义困境”具有特定的表现形式,但与通常“正义困境”理论表达的基本内涵相一致。

[2][4][5]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29,127,129页。

[3]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6页。

[6]彭定光:《政治伦理的现代建构》,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65页。

[7]吴国林、程文:《技术进步的内在哲学分析》,《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8]毛勒堂:《劳动正义:马克思正义的思想内核和价值旨趣》,《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7年第3期。

[9]王峰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二重性及其正义悖论——从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看围绕“塔克-伍德命题”的讨论》,《哲学研究》2018年第8期。

[10]白刚:《资本逻辑的三种形态》,《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6年第3期。

[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页。

[12]卡尔·博兰尼:《市场模式的演化》,渠敬东译,载许宝强、渠敬东选编:《反市场的资本主义》,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

[13]理查德·利基:《人类的起源》,吴汝康等译,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年版,第110页。

[14]艾伦·布坎南:《马克思与正义》,林进平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71页。

[15]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146页。

[16]毛勒堂:《劳动正义:一个批判性的阐释》,《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17]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知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1页。

[18]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阎克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321页。


初审:赖冬梅

复审:孙振东

终审:蒋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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