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研究与实验》2017年第4期 作者:张中原
摘要:在当代教育境遇中,教育实践存在消费主义价值倾向和实践取向,造成了教育弱人性化。所谓教育弱人性化,表现为教育目的和教育手段偏离了人性的生长和发展规律,从而导致教育实践违背了人的身心发展规律,造成了人的异化。具体而言,在消费社会中,教育实践的目的和手段服务于人的消费欲望和符号价值,忽视了人性潜能的完满发展、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而误入歧途,其后果是造成学生不健全的性格生成。
关键词:消费主义;大众文化;传媒技术;欲望型倾向;符号型倾向
一、教育弱人性化现象
二十世纪中期以来,经济全球化、科技普及化和信息扁平化趋势使人类社会逐渐摆脱了物质匮乏的束缚。快速增长的社会物质财富将人类带入了消费时代。如今,“我们处在‘消费’控制着整个生活的境地”[1],为此,“消费模式”取代“生产模式”成为整个社会和文化关注的焦点。消费在社会和文化研究中的价值更加突显,已成为理解现代社会的经济状况、社会构成和文化形态的关键。
在现代社会中,消费已成为主导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人们以消费商品的方式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求。在购买和消费商品的过程中,人们感受到自身主体性存在,感受到自由、独立、平等与民主诸方面的幸福生活体验。这正是人类社会进步的现实表征。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人们消费的目的不是为了实际需求的满足,而是不断追求被制造出来、被刺激起来的欲望的满足。换句话说,人们所消费的,不是商品和服务的使用价值,而是它们的符号象征意义”[2]。一些人过度沉浸于以“消费”仅仅是为了满足不断被刺激起来的肉体欲望和“心理贫困”欲求,而不是满足合理的实际需要,于是陷入“消费主义”的泥淖。所谓“消费主义”,是一种企图通过对商品及对附着于商品之上的符号象征意义的消费来获取自我认知和建构自我主体地位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在当下主要反映为日常生活层面的大众性消费的价值倾向和普遍追求。它体现为一种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消费主义主导下的消费行为具有社会的、文化的和心理的复杂特性。为此,消费不单单仅受生理需求的驱动,也不纯然由经济决定,更带有社会、象征和心理的意味,并且自身成为一种地位和身份的建构手段。
当前社会中,一些人往往会感到精神颓废、心理匮乏与人生迷茫,其主要原因可能在于他们受到了消费主义价值观的蒙蔽,企图通过消费商品的方式来满足自身身份、地位等虚伪的符号性欲求。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马尔库塞把这种因消费主义被刺激起来的欲望称为“虚假的需要”[3]。当消费者一味追求商品的虚假的符号价值来满足他们的虚假的需要时,“在商品的神性面前,消费者变成了温顺的奴隶”[4]。他们在满足虚假的感官的享受时,忽视了自身精神需要的丰富和发展,甚至将精神的需求商品化,在侍奉感性的同时放逐理性。当人们把消费商品等同于幸福,“人们似乎活在他们的商品之中”[3],幸福也就从一种人所追求的自由、平等、博爱,求真、向善、崇美的崇高境界降到“消费机器”的状态,人将被商品所奴役,而处于被动的地位,人失去了做人的自由、创造和自我生命的表达,人的本质被异化。
作为当代社会的一种意识形态,消费主义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教育活动作为社会活动中的一维,必然受到消费主义的影响,并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比如,在学校文化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学生群体,他们在购买、消费生活用品时表现出相互竞争、较量与攀比、炫耀。他们逐渐养成挥霍、浪费、随心所欲的生活方式,并不断追逐奢侈消费和时尚潮流。这种现象易导致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出现偏离,甚至错误的倾向。这显然与我们当前倡导的人性化教育背道而驰。
教育是社会文明发展的产物,其本质属性是以培养人为首先目的的社会活动,其职能是实现人的发展需要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双重使命。目前,教育实践扎根于消费社会的土壤中,往往受到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蛊惑和消极影响,易于遭遇被异化的危机。从教育实践内在的结构出发,不难发现,消费社会中的教育异化主要表现为教育目的与教育手段的弱化。
(一)教育目的的弱化
一般而言,有需要就必然有消费。消费是满足需要的途径和根本方式。就人的全面发展而言,教育可以被看作人消费的一种特殊形式。人,特别是制度化教育中的学生,通过消费教育,实现人的生存和发展的物质与精神需要的满足。但是,消费何种教育才是科学的、合理的、合人性化的教育呢?这是当前我们必须关注和理性思考的教育核心问题。
现代社会的教育人性化价值理念倡导,教育要立足于人性潜能的充分发展和完满实现为标底,因此,人消费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性潜能充分、完满的发展需要,实现人的能力的充分、自由而全面发展需要。然而,当前教育世界遭遇消费主义的侵蚀,造成教育实践的异化,即教育目的和教育手段的异化,偏离了教育人性化这一价值原则的规约,最终导致教育走向弱人性化。
教育目的是社会赋予教育培养人的质量规格,它渗透到教育实践的各个方面与环节之中,在教育活动中发挥着导向、凝聚、调控、评价和整合诸方面功能。在消费主义的种种诱惑和操纵下,教育目的受到了负面影响。当前学校教育中,学生消费教育主要不在于满足自身潜能的充分展开、满足身心发展的需要,也不仅仅在于激发学习兴趣和求知欲的需要,而主要在于向人们炫耀自己的学历、文凭、地位和身份,进而向他人传达某种社会优越感,以挑起人们的羡慕、尊敬和嫉妒。[5]这违背了教育人性化的价值理念。一旦教育(特别是优质教育)被赋予了金钱、地位、身份等一定符号意义时,拥有它并消费它就成为对他人炫耀的资本和条件。其后果是,人被教育所弱化,教育不是用来为人的发展服务的,相反,人却成了教育的奴仆。人们对教育的消费建立在对它所具有的符号象征意义的消费之上,教育本身具有了符号化的意味。由此,教育的“符号价值”成为目的,而人的发展则成为手段。
譬如,在我国当前教育中,不论是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择校热”依然甚嚣尘上。学生家长把孩子上“名校”作为自我金钱、身份和地位诸方面对他人进行炫耀的资本。一些考取“名牌”大学的学生,尤其是“状元”,被毕业高中视为“品牌”,并以“广告”的形式炫耀自己学校的实力、声望,以期在未来招生大战中获得绝对优势和更多的教育资源。从教育人性化理念上讲,学生上名牌大学,只是实现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发展的途径和手段,而不是目的。教育目的的消费主义取向弱化了教育的人性基础,把本是手段的消费教育当作教育目的本身,这偏离了教育人性化的价值原则。
教育目的的消费主义取向,致使人们通过消费教育来获得社会认同、确定身份、展示价值和实现意义。这偏离了人是教育的出发点。正如弗洛姆所指出:“我们对消费的渴求已经跟人类的真实需要完全失去了联系。本来消费的意义在于给人一种更幸福、更令人满意的生活。消费是通向目的——即幸福——的手段。但是现在,消费自身成了目的。”[6]就教育而言,教育的根本目的是着眼于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依据人性潜能的完满实现为立足点。然而,目前教育的消费主义取向,对教育本质认识出现错位,缺少教育的人文价值关怀,一味追求其外在的功利价值、虚假价值和象征意义,这样的教育会使人心理空虚、人生迷失,甚或道德堕落。
此外,受消费主义操纵的教育目的也信奉享乐、物欲、功名利禄等生活方式,将物质生活的丰富和官能欲望的满足作为教育的价值趋向和追求目标。然而,教育目的的理想追求和终极价值的实现往往被忽视,即使有精神上的需求,那也是与商品消费相关联的,而且是被商品化的,须由商品享受的多少来衡量。因此,强调功利主义和功利价值的教育最终导致了人们的精神需要和物质需要的失衡。当教育目的一味指向物质享受,人的主体性也就丧失了,人被异化为物和欲望。教育不再引起人的求知兴趣、激发人的好奇心理、满足人的身心发展的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如果教育不能满足人的精神上的互动、思想的碰撞,没有矛盾和怀疑,没有批判与反思,人类将会退化为一堆器官,而世界也将成精神荒漠。[7]诚如马克思所言:“国民要想在精神方面更自由地发展,就不应该再当自己的肉体需要的奴隶,自己的肉体的奴仆。因此,他们首先必须有能够进行精神创造和精神享受的时间。”[8]
就人性的结构和发展而论,人具有自然性、社会性和精神性三个层面,因此,人相应有自然需要、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三个方面。尤其人的精神需要是对其自然需要和社会需要的超越和升华,更能彰显出人的价值和尊严。若教育过于强调人的生理欲求、原始欲望,过于注重社会身份、地位和权力,而忽视人的自由、创造和自我实现的发展,那么人性潜能的发展不能充分、完满实现,人也将会被物役、被情困而陷入不能自拔的空虚状态,进而导致人的发展的片面性,形成不健全的人格结构。
理想的教育目的,应该指向人的身心发展的多个方面。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人的生理需要、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并且,人通过对教育的消费程度和水平循序渐进式的提升,进而实现从满足人的生理需要、社会需要向精神需要的日渐发展和跃迁。唯有这样的教育目的,才是符合人性结构和发展的教育消费,才能满足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二)教育手段的弱化
基于消费主义取向的教育目的,需要通过教育手段去实现。因此,教育手段被误入歧途,而被消费主义所弱化。教育手段的弱化主要体现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的弱化两个方面。在消费教育中,教育内容的选择聚集于日常生活知识和技能方面,以世俗生活知识为主导,以期满足人的过度膨胀的生理欲望和社会虚假欲求,而忽略对真善美知识的追求与探索。教育过度立足于现实物质欲求选择功利性的和现实性的知识内容,而忽略价值性和理想性的知识内容,这违背了教育内容选择的科学性与价值性、现实性和理想性的原则性要求。
现代教育基本理论指出,教育立足于现实生活世界而指向理想崇高的精神世界;教育是基于生活世界而高于生活世界的;教育是使人们从自然的、日常的、世俗的、非理性的“生存世界”迈向理性的、理想的、崇高的“生活世界”的重要途径。教育人性化更深刻地强调,教育本真是复归于人性,即教育基于人性、顺应人性、适合人性与发展人性。又因为人性主要包括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所以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要实现这三方面的人性充分发展、一致发展与和谐发展。
鉴于此,合理的、合人性化的教育内容应是满足人性发展需要的知识体系。现实性的知识和技能是满足人的生理需要和社会需要必备的条件,人只能通过现实性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掌握并应用于生活和生产劳动,才能满足人的生理发展需要和社会发展需要。但是,人的发展还需要更上一层,通达精神发展需要的层次,这需要有真善美知识获得以内化为人的人格素养而得以实现。
以上为教育内容的弱化。再就是教育方式的弱化。在消费主义主导的社会中,媒体成为消费主义控制、扩张的有力工具。消费教育也不例外。教育方式的异化主要反映在多媒体技术应用于教育手段方面。具体而论,一方面,多媒体技术运用于教育,实现了教育实践突破了时空界限,扩大了教育规模,提升了教育效率,有利于现代教育的普及与提高,也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了便利,这是其优点;另一方面,多媒体技术控制了学生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现在的学生,从幼儿园到大学校园,手机、电脑等成为了他们形影不离的工具。譬如媒体近期经常报道学生上网成瘾而荒废学业现象。尤其在学生活动中,他们往往过于求助于网络、依赖网上的“标准答案”,而懒于动脑、动手去思维和操作。比如,从网上找习题的答案,搜索英语或汉语作文,甚至写申请书之类的应用型文章都要“百度一下”。人的大脑具备“用进废退”的特性,学生过于依赖多媒技术而少动脑甚至不动脑,长此以往,将逐渐衰退和丧失思考能力、批判能力,最终沦为受他人或他物宰制的命运。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学生在展示手机、电脑之类的媒介工具时,相互之间比较它们的价格、国别和品牌之类的符号价值,用以界定自我的品味、身份和个性,以期满足攀比、炫耀等虚荣心。这一现象对于一些经济条件占优势的学生而言,虽然满足了其炫耀性、虚伪性心理欲求,但是导致他们形成了自恋、高傲和蔑视他人等不良心理状态;而相对经济条件弱势的学生,会造成自卑、失落等不良心境。这些现象都易于造成学生间产生鄙视、羡慕、忌妒、恨等不和谐的心理状态,致使他们难以友好交往、坦诚相等、和睦相处和幸福的生活和学习,严重影响了他们正确人性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养成。
从上述中不难看出,教育的消费主义取向造成了教育的变质和弱化,导致教育实践被物质欲望绑架,被社会情欲所蛊惑,致使学生一味追求奢侈消费和体现身份符号的教育价值取向。其后果是,消费教育造成学生发展的片面化、极端化,逐渐偏离了教育人性化的价值诉求。
二、教育弱人性化析分
教育弱人性化有其存在的现实社会根源。它主要受到消费社会、大众文化和传媒技术三个方面的消极影响。消费社会导致学生先被“解码”,后被重新“编码”为“教育消费者”。大众文化教唆学生从“存在”生存方式蜕变为“占有”生存方式。传媒技术使学生以“假”乱“真”,它们导致教育走向弱人性化之轨道。
(一)消费社会:从“解码”到“编码”
在消费社会中,商品突显出其重要的社会价值和主导地位。一般而言,人们通过消费商品来满足身心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是毋庸置疑,合情合理的。但由于受到消费主义的不良影响,一些人消费商品不再只是满足自身发展的合理需要,而是实现刺激身心欲望与虚假欲求。这样的“消费方式必然导致我们永不满足,因为我们不是以真实具体的人来消费真实具体的物。于是,我们一天比一天需要更多的东西、更多的消费”[7]。人的欲望需求是欲壑难填,并永无止境,无法满足的,因此,人在消费商品过程中,商品的使用价值逐渐让位于商品的符号价值的倾向日益突显。人们对商品需求“瞄准的不是物,而是价值。需求的满足首先具有附着这些价值的意义”[1]。商品的符号象征意义的消费遮蔽了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成为人们消费的价值趋向和标准。它主要表现为商品的附加值,如档次、品味、格调、风格、个性、差异和时尚等方面。
由此可见,商品的符号价值伪装成享乐的对象无情地破坏着使用价值。符号价值的外貌起了非常特殊的黏着作用,让花钱购物的消费者陶醉在购买的行为中。[4]商品的符号价值主要是通过媒介不断重复、虚构和强化商品的符号价值意义,把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生活必消费品赋予了浪漫、潇洒、财富、权势、地位、身份、个性化等象征意义,竭力诱惑消费者在虚假消费意识操纵下“自由”选择、购买和消费商品。
受此影响,在消费社会中,人们把教育也视为一种消费,即消费教育。现代教育理论告知我们,教育是以培养人为首要目的的社会活动,其本质是实现人的潜能的充分而全面的展开,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其根本职能是满足人的发展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也可称这为教育的“使用价值”。然而,在消费社会中,教育受到消费主义的侵蚀,导致本末颠倒,职能错位,教育丧失了“使用价值”。教育不再是为了人的身心全面而自由发展而服务,而是一味追求功利、文凭、身份、地位诸方面的“符号价值”。教育者从事教育职业的目的不再是追求、向往和献身于“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的园丁”之神圣事业,而是实现获取工资、职位晋升、社会地位提升以及名气远扬等方面的利益。比如,名师“走穴”现象司空见惯,教师“从政”、“下海”也屡见不鲜。对于学生群体而言,接受教育消费的目的,不再是获得取知识,提升能力,实现德智体全面发展,指向真善美的终极价值追求,而是实现高学历、文凭,进而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以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和虚假的情感体验。
教育之所以坠入消费主义的窠臼,既有影响其蜕变的外在社会条件,也有其身发展的内在逻辑。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是当代社会存在的主流经济运行模式,其赖以存在的前提是资本需要通过市场进行流通与增殖。对于消费社会而论,只有社会实现消费,才能实现资本增殖,否则资本不再成为资本,市场经济也无存在的理由和价值。社会要想满足资本增殖的条件,必须把生活于其中的人们转变为“消费者”。因为,“消费者”是消费社会中资本存在的前提条件。这样,从消费主义的视角看社会,它们只见“消费者”,而无视“人”的存在。因此,市场经济为获得顺利运行和发展,消费社会必须运用消费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先对“人”解构,再将其重新编码成“消费者”。这样,“人被改变成了‘消费者’,改变了其愿望是消费更多、‘更好的’产品的永远无知的孩子”[9]。
在消费社会中,教育也遭遇到了解构和重新编码的命运。消费教育把学生的人性潜能发展的需要、独立自由的需要、自我实现与自我创造的需要都无一例地予以解构,按照消费主义的价值取向将学生变成为一个“教育符号消费者”。学生的需要不再是实现人性潜能充分展开的需要,也不再是满足身心发展的需要,而是低俗的生理欲望和虚假的社会心理欲求;学生的自由不再是自由求知、自由发展、自由创造和自我实现,而是受消费主义操纵下选择商品的自由;学生的精神不再是追求真善美的终极价值,而是指向商品的符号价值。在这样的解构下,学生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的丰富的内涵,即他的自然性、社会性和精神性的有机统一和充分展现、发展。一言以蔽之,消费主义把作为自由、独立、自我创造、自我实现的“人”的主体性存在支解成欲望、“消费机器”这一受动的客体性存在。
(二)大众文化:以“占有”代替“存在”
文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受制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在消费社会中,由于商品的消费价值不再主要以其使用价值为圭臬,而是以符号价值为主要评价标准,因此,植根于消费社会之上的文化生产已不再依赖于人们的“需要原则”,而取决于人们的“欲望原则”。在“欲望原则”主导下,文化消费的异质状态包括奢侈性消费、炫耀性消费等符号式消费。“人们对文化用品具有效益和作用,而不仅满足于享受,要求文化用品能使他们获得声誉和利润,而不是专门知识。”[10]在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下,大众文化消费不仅仅再是一种纯粹满足需要的文化,而是成为人们社会地位和身份的象征。事实上,它更多地被具有社会意义的符号性价值所浸染。
大众文化是消费社会的文化表征,是在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主导下的文化形态。它产生于发达工业社会之中,遵循资本市场运行规律,以普通大众群体为消费主体的文化形态。在消费社会中,商品不再是单纯的物质形态,而被赋予了文化内涵和意义,商品在大众文化的外衣下推行符号性消费,如差异性消费、炫耀性消费等异化消费行为,这背离了传统崇尚节俭的社会风尚和道德原则。
就其本质而言,大众文化是一种商业资本文化,它按照市场逻辑,服从资本增殖规律,寻求商品消费渠道,力争达到资本利益最大化。为此,在消费社会中,商品即文化商品,不仅具有使用价值、交换价值,还应具有符号价值。大众文化主要传播的是商品的符号价值、象征意义。消费主义借助于大众文化作为强有力的营销手段,诱使消费者沉浸在由商品符号价值包围的氛围中。由此,消费者尽情享受各种商品提供的符号意义,满足自己的虚假欲望,以期展示自己的个性、地位、身份和情趣。教育隶属于文化系统,是保存、传播与创造文化的重要方式之一。置身于大众文化之中的教育,未能摆脱大众文化的消极影响。教育的价值倾向与实践取向发生了重大改变。教育的本真目的是凭借文化作为手段以期满足和实现人性的潜能充分发展的需要。而大众文化主导下的教育是以刺激人的生理与心理欲望为目的,注重教育的功利价值与符号价值。受大众文化的影响和制约,教育这一特殊的文化形态表现为以市场为导向,以消费为目的,进行文化生产、出售和消费。具体而言,表现为:首先,教育产业化,以培养职业技能为主要目的。学生通过受教育、消费教育而获得在市场上能够赚钱营利的技能,获得市场资源。其次,利用获得的市场资源进行市场消费,满足自身的奢侈生活欲求,提升自身的虚假社会声望。
基于此,教育实践遵循市场逻辑,走向市场化。教育中的知识、能力被当作商品出售和消费。人们接受教育的目的是通过消费知识和能力而实现获得更多知识和能力,进而拿到市场上出售,实现自身价值的增值,以期获得更多的功名利禄。比如,校园文化中的消费主义倾向:学校运动会、文娱晚会与商业赞助联姻;学生足球赛、篮球赛与企业合作,获得资助,同时学校为其提供广告宣传;学校的排球场地、羽毛球场地对学生按照单位时间消费而收取费用;教师给学生课外辅导按照单位时间收取高额费用;学生给老师办事也给予金钱计量;师生、生生就餐AA制。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大众文化把学生的节日活动商业化、消费化,比如,“情人节”“光棍节”诸如此类的节日活动,变成促销活动。学生的节日活动失去了往昔节日的本真氛围、价值和意义,而成为抢购商品、消费商品的市场活动。换言之,大众文化主导下的教育,是以金钱为计量单位,实现消费回报的为目的教育形态。
质言之,消费教育把学生蜕变为“教育消费者”。它导致学生心理上的异化。学生把消费当着一种占有形式。这样,“消费具有双重含义。消费可以减轻人的恐惧心理,因为消费掉的东西不会被别人拿走,但是这迫使我越来越多地去消费,因为一度消费了的东西不能永远满足我的要求。现代的消费可以用这样一个公式来表示:我所占有的和所消费的东西,即是我的生存”[11]。
由此,学生的生存方式发生了质的改变,即由“存在”到“占有”的转变。正如弗洛姆所说,在一个充斥着“消费者”的社会里,人们的生存方式是一种占有的生存方式,而不是“存在的”的生存方式。就占有这种生存方式而言,“我消费我存在”,我消费商品构成了我自己和我的同一性,但“‘占有’这一生存方式并不是通过主体与客体之间一种有生命力的、创造性的过程建立起来的,它使客体和主体都成为物。两者之间是一种僵死的关系,而不是有生命力的关系”[11]。这种生存方式易造成人被物所奴役而异化。与此相反,“存在”的生存方式则是绽放人生命力的一种生存状态。它立足于人的“独立、自由和批判理性。其基本特征是存在的主动性,这里不是指忙于事务的外在主动性,而是指内在的主动性,即创造性地使用我们人类的各种力量”[11]。由此可见,一个具有“存在”生存方式的人,他对商品的消费是一种功能性消费,主要是维持个体存在,满足生理需要。另外,这样的“消费活动应该是一个具体的人的活动,我们的感觉,身体的需要,我们的美学欣赏力应该参与这一活动。也就是说在这一活动中我们应该是具体的、有感觉的、有感情的、有判断力的人;消费的过程应该是一种有意义的、有人性的、有创造性的体验”[12]。而一个具有“占有”生存方式的人,他对商品的消费则是一种价值符号性的消费,体现个体身份,满足日益膨胀的虚假需求。显然,就教育而言,满足学生身心发展需要的消费是“存在”的生存方式;反之,刺激学生欲望的“符号消费”则是“占有”的生存方式。
众所周知,教育是以培养人的核心素养为目的社会活动,目的是实现人自身的充分、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若教育仅仅限于用于满足消费手段,便偏离教育的本质。虽然人必须消费才能生存和生活,但这不是教育走向消费主义倾向的根本理由。教育是指向人的发展,而不是指向消费品。当然,人若能够实现充分发展,自然能够满足其所需要的消费品。
(三)传媒技术:以“假”乱“真”
在消费社会中,大众文化是以传媒为载体为消费主义服务的。传媒“既不让人去理解,也不让人去学习,而是让人去希望”[1]。传媒借助音响和影像等媒介符号制造“强制性的信息:信息消费之信息,即进行剪辑、戏剧化和曲解的信息以及把消息当成商品一样进行赋值的信息,对作为符号的内容进行颂扬的信息”[1]。而且利用人们的好奇心、从众心理,传媒技术以新颖、娱乐和时尚为主题,以世俗甚或低俗的日常生活琐事为题材,如“非诚勿扰”“跑男”等电视节目。它们“采取启发式命令的形式,它们是召唤性的而不是指示性的。称谓变成指定;整个交流具有一种催眠特征”[3]。大众传媒常常为了经济目的,在消费主义的指引下,插入广告信息,诱导大众消费。即使所谓的“真人秀”也不过是经过商业艺术精心设计的“虚拟现实图景”。因此,在消费社会中,人们每天接触到的媒介信息几乎是“虚拟现实”。真实的世界须通过特定的媒介符号变为仿真的虚拟情境,由此遮蔽了现实本真。诚如鲍德里亚所言:“我们这个‘消费社会’的特点:在空洞地、大量地了解符号的基础上,否定真相。”[1]在消费社会中,传媒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力图制造、满足大众的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的欲望,并迫使它的消费者把其等同于现实。[13]在传媒按照消费主义构建的商品符号的世界里,传媒成为人们必需的特殊消费品。
此外,传媒“不是增加而是去除商品的使用价值,去除它的时间价值,使它屈从于时常价值并加以更新”[1]。它通过虚拟的符号信息激发、诱导人们的肉体消费欲望和心理虚假欲求,操纵人们接受新的商品形式,满足人的符号价值,标识人的社会身份、地位和差异关系。“当人们消费商品的时候,社会关系也就显露出来”。[14]传媒通过对于商品符号象征意义的强调实施着社会的认同与分层,对现实社会产生结构性的深远的影响。受此影响,在教育情境中,传媒对学生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学生每天接收到的信息主要通过传媒获取,如手机、电脑、电视等媒介。在消费社会中,传媒是消费主义的“喉舌”“应声筒”。消费主义借助传媒技术把其意识形态强加给消费者,进而控制他们的思想,操纵他们的行动。由于学生以传媒为主渠道获得外界信息,因此,他们“从大众交流中获得的不是现实,而是对现实产生的眩晕”[1],并信以为真。例如,传媒推崇“教育的人力资本理论”“教育商业化”“消费教育”等教育动作模式,于是,学生把学习的目标指向知识与资本相关性高的专业。学生把学习知识等同于消费商品,学生的知识越博大精深,越能在将来能消费更多的商品、更奢侈的商品,更能代表自我“身价”。
一般而言,在教育实践中,一方面,传媒用于优化教育手段、提高教育效率,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这是其积极的一面;另一方面,传媒技术所虚拟化的影像、仿真、超时空等“虚假情境”弱化了学生的思维能力,误导学生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甚至导致学生生活于幻想的网络世界而不能自拔。比如,学生的学习“百度化”,学生的话语“网络化”,学生的交往“微信化”,学生的娱乐“综艺化”等等。尤其是“电子商务”,例如“淘宝”“京东”诸网络销售平台,加速了学生消费欲望的膨胀,实现对其进行思想和行为的控制和盘剥。这些往往造成他们沉湎于虚拟的的媒介世界中,而脱离了真实的生活世界。脱离真实生活的教育弱化了学生正确的人性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不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和健全人格的养成。
三、教育弱人性化后果
消费社会、大众文化和传媒技术共同孳生的消费主义对现代教育产生了严重的冲撞,造成了教育弱人性化。具体而言,教育弱人性化导致教育偏离了以人为本、以人性潜能发展为目的的价值取向和实践路径。其后果是造成人的发展受到压制和扭曲,生成不健全的性格,即欲望型倾向和符号型倾向的性格特质。
(一)欲望型倾向
在消费教育中,由于教育过于关注人的物质利益的获取与消费,教育的主要目的指向满足人的物质需要与原始欲望。就学校教育而言,当前的学生群体成长于工业化、信息化时代。在知识经济化、经济全球化的社会背景下,社会物质财富的日益丰裕,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升,促进了学生生活质量的提高,也为学生身心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随着经济文化的全球化发展,以大众传媒作为技术支撑,以社会大众为对象,以追求个性、自我价值、自我认同的消费主义价值观正在日益改变着学生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消费意义也悄悄发生着变化,消费的目的在满足自身基本需要的同时更要能够充分地表现自我个性、突出个体差异。
当代学生消费取向日趋多元化,他们不在局限于生活、学习的必要性消费,而是扩展到了更多更广泛的领域。但不容忽视的是,消费主义对学生性格形塑的消极作用。由于学生一代正处于身心发展的特殊阶段,他们的身心发展还相对不够成熟,有待进一步发展与完善。而处于这一关键时期的学生,恰好易于受到不良的社会观念的消积影响,造成其身心发展问题,进而阻碍或扭曲其健全人格的生成。教育的社会制约性表明,当代处于消费社会中的教育难以摆脱消费主义的消积影响。具备“欲望”型性格特征的学生,思想和行为趋向消费主义的“占有”生存方式,他们把教育等同于满足其物质欲望的手段而已。他们认为,学习知识、提升自身的能力不是目的,而只是实现满足未来能在社会上占有更有物质资源,达到满足自身物质欲望的手段罢了。持这种消费主义价值观的学生,其人格发展出现了危机。我们现代社会正在倡导“节约型”“环保型”社会发展观,由此可见,“欲望型”消费是违背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的。其次,受消费社会的影响,教育者也在这种环境与氛围中开始追求奢华的商品购买和消费,以期满足不断被刺激起来的物质欲求和显示个人价值。商品的占有和过度消费一旦成为一个社会或个人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其创造性与独立、自由的主体性就会因受商品的控制而异化。教育者的职业操守和学术精神、信仰就会因眼前的急功近利而沦丧。
在消费社会中,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尺是其在市场上的交换价值的大小、“身价”的高低。受此影响,教育者的职业操守、良知和职业信念受到严重挑战,并产生动摇。当前,“拜金主义”“金钱至上”“一切向金看”“为人民币服务”诸消极价值观正是日趋销蚀着教育者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严重影响了教育者的职业理念、学术道德和信仰,致使他们坠入消费主义的陷阱。此外,有些所谓的教师为了能够在校外辅导机构获得高额报酬,不惜荒废学业专研,不再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而最终沦为“教书匠”。这与当代教育所倡导的“研究型教师”的标准相违背,严格地说这类教师已经不具备、不符合从事现代教育职业能力要求。在高等教育中,一些学者、教授以申请课题的名义牟取暴利,进面奢侈消费,导致学术腐败,严重影响高校的学术发展和道德声望。
总之,不论是欲望型性格倾向的教师,还是学生,都是消费主义价值观的忠实践行者,不断追求过度的商品消费、物质享受为人生追求。但对商品消费、物质的追求在不断变换的时尚面前永远得不到真正的满足,其后果是很多教师、学生无心在思想上、道德和学养上不断提高自己,而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在了如何满足自己的商品消费、物质欲求上,以期满足不断膨胀的肉体欲望,造成了其精神需要的匮乏与整体人性的残缺。尤其是一些生存于都市中的“蚁族”阶层教师或者生存于农村底层中的教师和学生,他们因不能享受到现代社会中的富足生活,而造成心理健康问题。很多教师、学生的性格孤僻、偏执、攻击性强等都与“欲望型倾向”的病态性格的形成有一定关联。
(二)符号型倾向
与欲望型消费不同的另一类型的消费是符号消费。具备这一类型消费倾向的学生,由于过分追求物质消费导致了其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扭曲,造成了不健全的性格生成,即符号型倾向。当代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是以人为本,以追求自由、平等、民主、独立和个性化的生活方式为鹄。对于学生群体而言,他们总是向往自由、独立、新颖、标榜个性和与众不同的生存态度和方式。这也于他们所处的年龄阶段相符合。在这一时期,学生的身心发展从不成熟日渐走向成熟,他们的主体意识、自我意识日益增强。然而,他们毕竟尚处于想到比较幼稚的年纪,思想和行为还不是很成熟。同时他们须依靠家庭、社会的经济支助去生活、学习,仍是一个纯粹的消费者。但受消费主义观念的负面影响,一些学生却有着强烈的符号消费欲望。这冲撞着当代学生们的思想和行为。
在教育情境中,一方面符号消费拓展了学生消费的空间。因为学生意识到商品消费背后的符号价值和象征意义,所以会选择符合自身气质、个性和身份等方面的商品。这类商品消费的符号价值满足了他们的身心欲求,使他们生活更加自信更有朝气。另一方面,他们的思想和行为易受消费主义的诱惑和操纵。这使得他们消费中感性的、非理性的成份主导其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他们易于受到大众媒体的渲染和蛊惑,注重感官欲望的满足,思想“跟着感觉走”。在这种心理影响下,学生情感和直觉因素就显得特别突出。当情感和理智产生冲突时,总是感情大过于理性。其次,具备符号倾向型的学生一味追逐时尚和品牌。在选择消费商品时,这类性格特征的学生不在单纯消费商品的使用价值,他们总是把商品消费当作能够突显自身价值的符号,或让自我加入视为理想团体,或参加一个地位更高的团体来摆脱本团体。正因为商品具有符号价值属性,并且这种价值属性主要能够体现出社会个性、地位、身份和声望,所以,越能体现消费者的社会名望和社会地位的消费品,就越具有独特性,其符号价值也随之越高。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求同性。所谓“求同性”,就是通过消费来体现与自身所认同的某个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同一。也许购买的物品并不是自己所需要的,但是也从众性地跟大家一起去购买,以此达到群体认同或社会认同。二是差异性,就是通过购买价格高、品牌大、款式新、赶时尚、科技含量高的商品,显示出自身的与众不同,满足其追求个性的需求。
此外,具备符号倾向的学生还追求“颜值”消费。消费时代也是拼“颜值”的时代。就学生群体而言(尤其是大学生群体),“颜值”高在择偶、就业甚至晋升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男生追求“高富帅”、女生追求“白富美”成为每位学生的“形象工程”。消费时代的学生比任何时代的学生更在意自己的外在形象。形象消费成为学生关注的焦点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增加“颜值”,能在择业大战中处于优势,进而获得一份满意的、高薪的工作,达到符号消费的目的。其结果是学生主体性的缺失,对肉体的崇拜代替了对灵魂的崇拜,并成为消费伦理的基本原则。
总之,教育的消费主义趋向导致学生病态的性格生成,即欲望型倾向和符号型倾向。具备这类性格特质的师生,其思想和行为受控于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表现为把教育当成实现满足自我物质欲望和虚伪心理体验的工具和手段,这偏离了教育人性化的价值原则,导致教育走向弱人性化之歧途。
注释:
[1][法]波德里亚.消费社会[M].刘富成,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陈昕.救赎与消费——当代中国日常生活中的消费主义[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
[3][美]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M].刘继,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
[4]Theodor W Adorno. The Culture Industry:Selected Es-says On Mass Culture[M]edited by J. M. Bernstein,Routledge published,1991.
[5]王宁.消费社会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6][美]弗洛姆.健全的社会[M].孙恺祥,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7][德]登霍夫.资本主义文明[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
[8][德]卡尔·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9][美]弗洛姆.人的呼唤——弗洛姆人道主义文集[M].王泽应,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10][德]霍克海默,阿多尔诺.启蒙辩证法[M].洪佩郁,等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
[11][美]弗洛姆.占有还是存在[M].李穆,等译.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2015.
[12]陈学明等主编.痛苦中的安乐——马尔库塞、弗洛姆论消费主义[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8.
[13][德]霍克海默,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哲学断片[M].渠敬东,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14][英]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M].刘精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亚力坤江·艾思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