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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讨论

作者:西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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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南大学

来源:《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作者:黄枬森

这是20世纪80年代初的一场集中而热烈的论战。“异化”谈的是人的异化或人的本质的异化,是人道主义历史观的主要观点之一,并不是人道主义之外的什么问题,因其重要而与人道主义并列。

这场讨论是真理标准讨论的继续。既然理论的是非由实践来判断,而不是由书本来衡量,又正值人们在清算“四人帮”在“文革”中的罪行,包括反人道的罪行,人们很自然地联想到过去几十年理论界一般地否定人道主义、简单地斥之为资产阶级思想是否正确。问题一提出,很快得到响应。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报刊上发表了大量研究人道主义的文章。论者无人坚持过去完全否定人道主义的观点,普遍认为人道主义值得肯定,有必要肯定。但是怎样肯定呢?有两种对立的观点逐渐凸显出来: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过去否定人道主义是完全错误的;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和归宿,马克思主义就是现代的科学的人道主义,人道主义是马克思的价值观,也是他的世界观(历史观);马克思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人道主义者,他的异化理论是其人道主义的理论基础,王若水是这种观点的代表。对立的观点则认为,不能笼统否定过去对人道主义的批判,但也不能笼统肯定,必须加以分析,取其精华而弃其糟粕;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是人类社会,社会是由人构成的,人的问题也是要解决的,但不能摆脱社会而把人摆到第一位,马克思主义首先解决社会、阶级、群众的问题,在这过程中解决人的问题;马克思青年时期曾经是人道主义者,当他用唯物主义历史观取代人道主义历史观时,即从空想社会主义过渡到科学社会主义,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北京大学哲学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师们也持这种观点。这种争论延续到1983年纪念马克思逝世100周年时达到了高潮。

为了召开纪念马克思逝世100周年的理论研讨会,1982年北京大学哲学系组织本系教师撰写纪念文章,后把这些文章编辑成书,以《马克思主义与人》为题于1983年初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教育部拟于1983年3月联合召开《全国纪念马克思逝世100周年学术报告会》,向各单位征求文章,北大推荐我发表在这本论文集中的文章《关于人的若干理论问题》应征。会议邀请我参加,但当会议于3月7日开幕时,我因早几日参加《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第1版的工作会议离不开,只得告假。《报告会》是在中央党校召开的,原定开3天,只开了两天就休会了。不久,当时任中宣部理论局局长的卢之超到《大百科》会议地点找我,说《报告会》之所以休会是因为周扬在会议开幕式上作了题为《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几个理论问题的探讨》的长篇发言,会后有人对发言的倾向有不同看法,提出发言的倾向是不是代表了党中央的观点的问题。会议领导小组认为报告会是学术性的,不是宣示党中央观点的地方,应该有不同倾向的声音。会议拟在第3天即会议最后一天组织几个具有不同倾向的发言。卢之超说我提交的论文具有不同的倾向,希望我作一个发言。我说文章既已提交会议,再去宣读一下,当然可以。3月13日开会时,我第一个发言,由于文章太长,大致读了两小时。后来发言的上午还有中国社科院的王锐生,下午有人民大学的靳辉明、《文艺评论》的唐达成。紧接着,周扬的文章在《人民日报》上全文发表,我的文章由于太长,只发了后半的三个问题(共六个问题),王锐生、靳辉明、唐达成的文章也发表了摘要。我的文章后来在《哲学研究》上全文发表,全国有许多报刊作了转载。1984年初胡乔木在中央党校作了《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长篇报告,后发表于中央党校主办的《理论月刊》第2期上,不久出单行本。文章反对把人道主义同马克思主义混为一谈,主张具体分析人道主义的不同含义,认为应区分人道主义作为世界观和历史观的含义与作为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含义,前者是与历史唯物主义根本对立的,后者可以经过改造而成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文章发表后,由于胡乔木是主管党的理论工作的领导人,一般认为这是党中央为人道主义讨论作了结论,讨论就基本上停息下来了。但理论界并未真正取得共识,仍不断有文章表示不同的意见。特别是在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原则之后,有的论者认为这就是对人道主义(人本主义)的全面肯定,胡乔木的文章对人道主义的分析是难以成立的。在我看来,不能把胡乔木发表文章看成建国初年那种对学术讨论的行政干预,胡乔木虽然是理论工作的领导人,也应该有发表自己见解的权利,实际上也不断有人反驳他的观点,他发表文章并未超出学术活动的范围,他提出的问题至今仍然在讨论。回顾过去的争论,我认为有几个问题要搞清楚:

第一,人道主义思想在历史上从价值观向历史观的发展。人道主义(humanism)作为一种自觉的思想,即承认自己与他人都是人,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应享有生存与发展的权利,最早出现于14、15世纪的西欧文艺复兴运动中。当时新兴资产阶级以人道主义为思想武器反对神权、君权,捍卫人权;反对等级制度,争取人的平等权利;反对专制主义,提倡民主主义。但这些人道主义思想不是以理论形式,而是通过多种文学艺术作品表现出来的,故中文把文艺复兴运动中的人道主义译为人文主义。

用理论形式来表达人道主义思想的是17、18世纪欧洲的启蒙运动,人道主义理论可以说是启蒙运动的最高理论成就,其内容主要是人道主义思想的系统化和人道主义从价值观向历史观的发展。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提出了关于人的本质或人性、人的本质的来源、人的本质的发展、人的本质发展的历史作用、人道主义思想在资产阶级革命中的作用等观点,就在人道主义思想理论化、系统化中人道主义从价值观发展为历史观。在文艺复兴时期,人道主义要解决的是人的自我价值问题,即人的地位问题和人际关系问题。它主张尊重人,平等待人,把人当人看,反对等级制度和身份上的不平等的现象。这就是说,人道主义仅仅是一种价值观。而启蒙运动时期的人道主义思想家们则把人的本质的变化发展看成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即以人的本质的变化发展、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状况的变化发展来解释历史,这样,人道主义就不仅是价值观,而且是历史观了。例如当时著名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家卢梭认为人是生而自由的,人类最初就生活在这种自由的自然状态中,这时不平等几乎不存在。后来这种自然状态中的人们遇到了生存的困难,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克服这些困难,于是人们通过契约形成社会和国家,把自己的自由转让给社会和国家,或者说以天然的自由换来了契约范围内的自由。这就是流行于启蒙思想家中关于社会、国家和法律起源的社会契约论。这样便产生了社会中的不平等,因为契约限制了弱者的自由,把权力给了强者和富人,统治者野心越来越大,用暴力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和奴役,使人民遭受着贫困和痛苦的折磨。统治者变成了暴君。这种状态不断加剧,人民的痛苦达到忍无可忍的地步。“一到人们能够把他撵下台的时候,他就抱怨暴力了。以绞死或废黜一个暴君为目的的暴动,乃是与他昨天处置臣民生命财产的那些暴行同样合法的行动。支持他的只有暴力,推翻他的也只有暴力。”暴力革命的结果应该建立起民主共和国,恢复人民的自由和平等。卢梭说他的这些思想是“从人性中推出的”。卢梭把自由、平等看成人性或人的本质,社会和国家使人的本质逐渐丧失,只有革命才能恢复人的本质,这就是历史的演变过程。这样,在卢梭那里,人道主义就不仅是一种价值观,而且是历史观了。后来德国新兴资产阶级思想家费尔巴哈也把人的本质看成历史发展的动力,用人的本质的变化发展来解释社会的变化发展,不过与他的先行者不同,他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人的理性、感情和爱,并以此来批判宗教,认为理性的迷误,即理性的丧失,就是宗教的起源。他因此提出了他的著名论点:不是上帝创造人,而是人创造上帝。他认为应该扬弃宗教和上帝,但并不消灭宗教,而是创立新的宗教,即人的宗教,人就是宗教的上帝。他明确使用“异化”概念来表达这个过程:历史是人的本质的异化和异化的扬弃,即人的本质的恢复。从这两个例子中可以看出,卢梭和费尔巴哈的人道主义理论在具体内容上有所不同,但其思路是一致的,其基本观点是相同的,在他们的思想中人道主义不仅是价值观,而且是历史观。

第二,马克思实质上保留了人道主义价值观,抛弃了人道主义历史观。马克思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关系是理论界争论不休的问题之一,这也是马克思青年时期思想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之一。马克思青年时期是人道主义者,后来成为马克思主义的开创者,对此人们没有争议。分歧在于一种观点认为他创立马克思主义之后仍是人道主义者,因为他创立的马克思主义也是现实的人道主义;另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与人道主义乃是两种根本不同的思想,不能说他仍是人道主义者。这后一种观点中又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马克思主义与人道主义是完全对立的;另一种看法则认为马克思对人道主义有所取舍,即抛弃了人道主义历史观,保留并改造了人道主义价值观。我是赞同这后一种见解的,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先谈一下西方空想社会主义的观点。

时间推移到19世纪,人道主义历史观得到普遍接受,只是当时的先进思想家们对推动历史前进的人的本质是什么理解各有不同,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理性。但是持这种唯心主义历史观的人对于恢复人的理性后所应达到的目标又有不同理解。上面谈到过启蒙思想家认为人的本质的恢复就是民主共和国,实际上这只是一种私有制取代了过去的私有制,人民仍然得不到真正的解放,仍将生活在灾难和痛苦之中。当时代表新兴的产业工人利益的一批思想家认为公有制才是符合人的本质的经济制度,才是理性的真正的恢复。这就是空想社会主义,代表处于自发阶段的现代无产阶级的思想。

青年时期的马克思最初接受的社会主义思想就是这种空想社会主义,他所持的历史观仍是这种以人的本质来解释历史的人道主义历史观,马克思在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有明确的表达。他认为历史发展到今天的资本主义社会是人的本质异化的结果,下一步将是异化的扬弃,即私有制为公有制、资本主义为社会主义所取代。但马克思所理解的人的本质与过去不同,它不再是理性而是劳动、实践,人的本质的异化不是什么理性的迷误,而是劳动的异化。什么是劳动的异化呢?他举出了四种表现或深浅程度不同的四个层次:一、劳动成果的异化,即劳动创造的财富不但不归劳动者享用,而是反过来压迫劳动者,生产得愈多,压迫他的力量愈大,他也愈贫穷;二、劳动活动的异化,即劳动者在劳动中备受折磨与伤害,使他不但感不到轻松与快乐,而是感到难受与痛苦;三、人作为人的异化,即人不再是人,因为人的劳动不再是人的本质的实现,而仅仅是谋生的手段,人实质上成为动物一类的东西;四、人从人那里的异化,即人的关系的异化,就是说,劳动产品、劳动活动和人的类本质的异化都是由于有一个对立者拿走了产品,支配着劳动者的劳动的结果,这个对立者就是资本家。但人的本质的异化,即私有财产终归是要被扬弃的,人的本质是会被人重新占有的,这就是社会主义。马克思就这样用劳动异化,即用人的本质的异化来解释资本主义的出现和用人的本质的复归来解释社会主义的实现。可以明显看出,劳动异化理论的思想仍然是人道主义历史观的思想,但是他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已突破了唯心主义历史观的范围,他已认识到人的本质不是纯主观的东西,而是某种客观的实在的东西——人的生产实践或者说人的社会实践,这是劳动异化理论中的唯物主义因素,他后来运用唯物主义观点深入研究人的劳动以及人的经济生活、经济关系、阶级关系,不久,他和恩格斯就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判了唯心主义历史观,提出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即用生产实践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来解释人类社会的发展。他们明确批判人的本质的异化或人的自我异化的观点,没有提到《手稿》中的劳动异化理论(这可能是因为《手稿》没有发表过),但《形态》中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与劳动异化理论所表现的历史观显然是根本不同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后的理论工作都是沿着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逻辑前进的,马克思虽然还在使用异化概念,却再也没有谈论过劳动异化理论或人的本质的异化理论。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前提是唯物主义历史观,不是劳动异化理论,更不是人道主义历史观。理论界公认《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及《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主义,即科学社会主义诞生的标识,认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过渡性著作,这是有充分根据的。

但是,人道主义还有价值观这一方面,马克思是不是连这一方面也否定了?马克思没有作过这种价值观与历史观的区分,更没有对这种区分作过论述,上面我们说他否定了人道主义历史观,这一结论是分析他的著作后作的推论,对人道主义价值观他的态度如何,也只能如此推知。马克思和恩格斯多次批评或讽刺过“抽象的人”和“抽象的人的本质”;多次批评过德国“真正社会主义”的“爱的呓语”,即在阶级压迫十分严重的社会中宣扬什么普遍的爱;又多次批评过资产阶级的人权观的虚伪性和欺骗性。但他们没有根本否定人的本质、人权等概念,相反,他们一贯主张全人类的解放、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等等,赞同这些因素的重要作用,这就是对人道主义价值观的肯定。当然对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价值观,马克思也没有笼统肯定,而是有分析地肯定和改造,改造后的人道主义价值观,不再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而是属于马克思主义范围。

第三,1980年中国人道主义讨论是人道主义思想上的重大突破。马克思只是实质上区分了人道主义历史观与价值观,并没有明确作过这种区分,这就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留下了不同理解的空间。强调人道主义价值观的马克思主义信奉者,可能连人道主义历史观也肯定了,他们忽视马克思青年时期从唯心主义历史观向唯物主义历史观、从空想社会主义向科学社会主义的转变;重视青年马克思思想转变的马克思主义信奉者则可能连人道主义价值观也否定了。前一种倾向由于20世纪30年代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出版而大盛于西方,特别是在二战之后,人道主义思潮更是汹涌澎湃,普及于全世界,西方马克思主义中的人道主义流派是马克思主义者中的主要代表。后一种倾向则主要流行于苏联建国之后,在苏联人道主义处于被批判的行列,直到50年代赫鲁晓夫执政后举起人道主义旗帜;在中国革命过程中和建国以后,人道主义也一直是受批判的,直到改革开放时期。这无疑同当时残酷的斗争环境有关,虽然在战争中也实行“革命人道主义”,从根本上说对人道主义是完全否定的。

“文革”中发生的反人道主义暴行警示人们重新思考对人道主义的态度,人们陷入了沉思:人道主义不能完全否定,但马克思主义却是在批判人道主义中产生的,那么,问题在哪里呢?经过不同见解的对话和交锋,有些论者逐渐意识到,必须把传统的人道主义一分为二,保留其积极方面,抛弃其消极方面,像我们对待许多传统思想那样有批判有继承。那么,怎么分析人道主义呢?胡乔木在1984年初的文章中总结了当时的讨论,主张把传统的人道主义分析为“世界观和历史观”与“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两个方面,否定前者而吸收后者并加以改造而成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我想指出的是,这个结论并不是他的独创,而是对当时许多学者的观点的总结。例如我向中央党校报告会提交的论文《关于人的理论的若干问题》中就表露了这种思想,虽然还没有提出类似的说法。在文章的第5节《科学共产主义就是人道主义吗?》中,我认为不能说二者之间毫无共同之处,但也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接着我就对人道主义的内涵进行分析。在我看来,人道主义承认人的价值和尊严以及人的自由平等的权利的观点可以从工人阶级的立场加以吸收,我们在实际生活中也是贯彻了这个原则的,叫做革命人道主义,但人道主义作为历史观与科学共产主义有原则上的区别,绝不能把共产主义归结为人道主义。我进一步论述了马克思的思想转变,指出他的劳动异化理论虽然对人的本质的理解有所突破,仍属于人道主义历史观的范畴,这点他在《手稿》中已明确点破,但在《形态》中就明确批判了这种异化理论,虽然他没有说这是他的自我批判。他的原话是:“哲学家们在不再屈从于分工的个人身上看到了他们名之为‘人’的那种理想,他们把我们所阐述的整个发展过程看做是‘人’的发展过程,从而把‘人’强加于迄今每一历史阶段中所存在的个人,并把他描述成历史的动力。这样,整个历史过程被看成是‘人’的自我异化过程,实质上这是因为,他们总是把后来阶段的普通个人强加于先前阶段的个人,并且以后来的意识强加于先前的个人。由于这个本末倒置的做法,即一开始就撇开现实条件,所以就可以把整个历史变成意识发展的过程了。”[1]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分析。有人认为胡乔木把人道主义区分为两个方面的观点之所以流行是由于他的政治地位,我认为这种说法与事实不符。这一观点的提出是中国理论界经过反复讨论的结果,是人道主义思想史上的重大突破,它实际上继承了马克思的思想,澄清了人道主义头上的迷雾,使我们能够正确地对待人道主义——理直气壮地反对人道主义历史观,热情洋溢地提倡和弘扬人道主义价值观。

第四,价值观与历史观有区别,有联系,人道主义价值观应以唯物主义历史观为理论前提。胡乔木提出的对人道主义一分为二的观点遭到一些论者反对,反对的理由主要是:如此区分就把历史观与价值观割裂开来了,它们是统一的。为什么不能区分呢?区分就是割裂吗?其实,没有区分就没有统一,统一离不开区分,问题在怎么区分,区分不一定是割裂。在我看来,把人道主义区分为价值观与历史观是符合人道主义思想发展的实际情况的,这点我前面已作了说明。正是因为启蒙学者从其价值观(每一个人都应享有自由平等)导出历史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将使人得到自由平等),这种历史观只能是唯心主义的。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生产和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从而发现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以这种科学认识来指导无产阶级的革命和建设实践,才能使人类社会经过无产阶级和人民的解放达到全人类的解放。因此,以人道主义历史观为指导只能成为空想社会主义,其价值观是不能实现的;而以唯物主义历史观为指导则成为科学社会主义,其价值观是可以实现的。总之,在空想社会主义那里价值观和历史观诚然是统一的,但在这个统一体中,价值观是历史观的理论前提;在科学社会主义那里,价值观和历史观也是统一的,但在这个统一体中,历史观是价值观的理论前提。

关于历史观与价值观的关系问题,理论界讨论很少,值得进一步加以讨论,但有些观点已经触及这个问题。有的人认为价值观比历史观更根本、更重要,因为价值观体现人的根本利益,而历史观只涉及达到人的根本利益的方法问题。实践的目的很重要,但目的不仅是由价值观规定的,历史观对于正确规定目的也很重要,甚至说更根本。科学社会主义与人道主义社会主义的区别不仅在道路上、方法上,目的也不完全相同,人道主义社会主义的着眼点是个人,忽视了人民和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而科学社会主义的着眼点最后是全人类的解放,每一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但它首先的目的是人民和工人阶级的解放,把个人的利益同整体的利益结合起来,在实现整体利益中实现个人的利益。历史观之所以比价值观更根本,是因为历史观在理论关系上高于价值观,历史观要处理的对象是人类社会实践的整体,而价值观要处理的对象只是实践的一个方面——评价活动,价值观当然会作用于历史观,但从根本上说,价值观受历史观的指导,正如历史观要受世界观的指导。

第五,把人道主义区分为价值观与历史观不但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前面我曾提到,有了这种区分,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抛弃人道主义历史观,热情洋溢地提倡人道主义价值观。这是有感而发的。在我看来,实际的情况远非如此。

我们至今还没有把人道主义价值观摆到应有的位置上,在我国的道德体系中不见人道主义的身影,既非家庭美德,又非职业道德,也非社会公德,其实它是一切道德的起点,是起码的道德原则。人道主义道德原则,不过是承认每一个人的平等地位,自己是人,他人是人,人人平等。其实,一切道德原则都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原则,没有人人平等的人道主义意识,还谈得上什么家庭之爱、朋友之谊、社会公正以及对社会、国家、人类之爱呢?当然还有爱,但那种爱只能是人对自己的所有物的爱、对宠物的爱,高兴时爱,不高兴时可以随便毁坏;对己有利时爱,无利或不利时则毁之。有的人当爱情破裂时便把对方杀死,如果他或她有一点点人道主义意识,就下不了手。所以我曾主张从幼儿园教育入手帮助孩子们从小养成人道主义意识,以后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中旗帜鲜明地提倡人道主义价值观,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中国特色的先进文化无疑会起巨大的积极的推动作用。

这种区分对于正确理解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原则也是有意义的。这里涉及一些理论问题:以人为本是不是人本主义?以人为本在科学发展观中处于什么地位?以人为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处于什么地位?这些问题的正确解答都有赖于把人道主义的含义区分为价值观和历史观。

有的论者认为以人为本不是人本主义,以人为本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术语,而人本主义就是人道主义的另一种译法,与人道主义是完全一致的,不能把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混为一谈。说以人为本不是人本主义,是难以令人信服的。顾名思义,人本主义只能解释成以人为本,二者除了字面上的区别而外,很难找出其他区别。与其说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是非马克思主义的,毋宁说我们可以把以人为本区分为价值观和历史观,正如我们把人道主义或人本主义区分为价值观与历史观那样,以人为本价值观可以被接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之中,以人为本历史观则是唯心主义的。

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正是把以人为本看成科学发展观的价值观,而不是把它看成历史观。科学发展观要解决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问题,其根本指导思想是唯物主义历史观以及更高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而绝不是以人为本历史观。它如果以以人为本历史观作为根本指导思想,就会变成空想社会主义发展观,而不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观,不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观,不再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原则规定了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为了谁?为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是以人为本在科学发展观中的恰当位置。作为价值观,这也是以人为本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恰当位置。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30.

责任编辑:徐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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