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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劳结合”若干理论问题探讨

作者:西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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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南大学

来源:《上海教育科研》1996年第6期 作者:孙振东

1995年9月,笔者有幸参加了以“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与人的全面发展”为主题的中国教育学会第九次全国学术讨论会。会上,与会学者就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以下简称“教劳结合”)提出了许多问题。本文拟就其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试述已见。就教于四方贤达。

问题之一:我国实施“教劳结合”应该以马克思主义的教劳结合理论为指导,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等无产阶级革命家对“教芳结合”的论述并不完全一致。那么,“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理论该如何界定?

马克思主义的教劳结合理论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奠定,后由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等马克思主义者在实践运用中不断加以发展而形成的一个有关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的理论体系。自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科学的教劳结合原理到现在,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思想发展史上出现了三个里程碑: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教劳结合”原理奠定了第--块里程碑;列宁和毛泽东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分别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创造性地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教劳结合原理由理论变为实践,并在实践中发展了这一原理,形成了第二块里程碑;第三块里程碑则是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思想的贡献。应该说,邓小平的教劳结合思想是积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思想之大成,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思想。当前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理论为指导,就是要贯彻邓小平关于新形势下的“教劳结合”的论述。这些论述集中体现了1978年4月他在教育部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1]概括地说,邓小平的教劳结合思想有如下特点:

其一,他的教劳结合思想产生于第四次工业革命(即新技术革命)方兴未艾的当代。就科技飞速进步及其在生产中的迅速应用而言,这次工业革命是100多年前的第一次工业革命所无法比拟的。

其二,他是在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理论付诸于实践几十年,取得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肯定了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原理的重大意义。

其三,他的“教劳结合”是指包含一、二、三次产业的“大生产”即经济(并非仅指机器大工业生产)与包括各类社会教育在内的“大教育”(并非专指学校的教育和教学)的结合。

其四,他从“教一产”和“产一教”双向结合的角度,对新时期的“教劳结合”如何搞提出了若干原则性建议,从而捍卫、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教劳结合理论。总之,在新形势下,我们既不能将马、恩、列、毛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有关“教劳结合片的论述或实践当作过时的东西抛却不用,也不能拘泥于他们的某些具体语句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应当坚持发展了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理论。要学懂会用邓小平的教劳结合理论,就必须研究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思想史,把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原理当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来研究,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

问题之二:当前学界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教劳结合原理的含义的理解争议颇大,如对其中的“教”,有人引伸为包括成人教育、终身教育在内的“现代教育”,有人则认为是指“教学”或“学校教育”,对其中的“劳”,也有两种对立的现点,一种认为指“体力劳站”,另一种认为指“现代大工业生产”。关于“教劳结合”的实质,也有不同观点,有人认为是学校教育与生产劳动重新结合,以适应现代社会和人的发展的需要;也有人认为是通过各种教育形式,培养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能适应现代生产的生产者和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社会成员,从而适应生产和社会的高速发展。对此,与会的教育实践第一线的同志提出:一些重大理论问题搞不清楚,使“教劳结合”实际操作无所适从。为什么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教劳结合的理解意见分歧如此之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教劳结合原理的含义和实质是什么?

长期以来学界对马、恩的教劳结合原理的理解意见分歧较大,有主、客观两个方面原因。客观方面,马克思主义的教劳结合原理博大精深,且属于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和教育学三门学科的边缘理论,有关的论述又分散于《共产党宣言》、《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间题给代表的指示》、《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和《反杜林论》等著作之中,显然要学懂弄通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主观方面则主要是由于方法上的缺陷。有的论者仅拘泥于马、恩的某些具体语句,望文生义,任意发挥,而不是首先弄清这一理论赖以产生的历史背景.然后再去考察有关的论述,这就难免有不一致的、欠准确的认识。

通过考察马作恩提出教劳结合原理的时代背景、直接目的和长远设想,[2]并结合其有关篇章全面而综合地研究马、恩有关“教劳结合”的10条著名论断,[3]我们认为,马、恩的教劳结合原理的基本含义大致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其一,现代学校的教育和教学要同现代大工业生产相结合(在当时,主要是指教学与以机器大工业为背景,以体力劳动为主要形式的生产劳动的结合),[4]这种结合包括“教一产”和“产一教”两个方面,即所有参加大工业生产的劳动者都必须受教育,学校的受教育者也应当参加一定的生产劳动。

其二,现代教育与教学同现代生产相结合,是提高社会生产的必然途径,同时也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改造社会的根本方法。

其三,实施综合技术教育,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育和教学的核心之一。这种教育使智育、德育、体育同生产劳动结合起来,通过这样的教育和结合,使受教育者不仅掌握现代社会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具备的基础的综合技术修养.而且使受教育者的精神情操受到陶冶,在知识技能方面得到丰富和提高,促进其智力与体力的和谐发展。

其四,按年龄和能力的不同参加适度的体力劳动,能增进身体健康,提高学习效果。这在当时既抵制了资本主义生产对工人的精神和肉体摧残,又为工人阶级及其子女争取到了受教育的权利。

这四个方面的含义是彼此联系、不能分割的.它们构成一个完整而系统的整体,综合分析这四个方面含义,不难看出,马、思的“教劳结合”的实质,是指教育与生产劳动之间建立起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和相互促进的关系。

问题之三:从上述马克思和思格斯的教劳结合原理的四方面含义来看,他们是立足于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而提出了“教劳结合”原理的,其“教劳结合”反映了机器大生产的必然要求,但主要内容又是教学或学校教育同体力劳动、手工劳动的结合。那么,按照马、恩的观点。在“未来社会”是不是还需要教育同体力芳动、手工劳动的结合?具体到我国的今天和将来,教育同体力劳动、手工劳动的结合是否还重要?

这个问题需从四个方面来说明:

其一,马、恩的教劳结合原理中的“劳”,在多数情况下是指“以机器大工业为前提,以体力劳动为内容的物质生产劳动”。[5]这主要是因为马克思提“教劳结合”的直接目的是立足于无产阶级商未取得政权的当时,关心工人阶级及英子女的成为他们争取受教育权,藉以抵制资本家对工人的残酷剥削,提高工人阶级的觉悟。[6]至于“未来社会”中的“教劳结合”状况,马、恩虽也有原则性的设想,但不可能是详细而具体的。马、恩在《共产主义预理》、《共产党宣育》和《资本论》等著作中.都曾论及未来的井产主义社会将实现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并从造就全面发展的人和提高社会生产两个方面表述了“教劳结合”在“未来社会”的意义。马、恩是从“未来社会”的生产方式——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及其与之相适应的公有制生产关系的统一出发,说明了“教劳结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至于“未来社会”中“教劳结合”的具体内客和形式,则没有、也不可能进行详细的论述。有鉴于现实的社会主义的具体状况与马、恩所设想的并不完全一致,对他们关于“未来社会”中的“教劳结合”的论断逬行补充、发展乃至修正,是顺理成章的。

其二,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体力劳动、手工劳动还占相当大的比重,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在相当时期内还不可能消灭,所以实施“教劳结合”时,注重教育同体力劳动、手工劳动的结合是理所当然的。更何况通过体力劳动、手工劳动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培养革命干部,是我国实施教劳结合70年的宝贵经验之一,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思想的重大发展。适应当前我国经济活动中仍有大量的体力劳动和手工劳动的状况,实施教育同体力劳动、手工劳动的结合,既是对通过体力劳动、手工劳动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教育的宝贵经验的继承,又是能促进当前我国经济的发展的。

其三,任何技术性劳动都以体力劳动和手工劳动为基础。适应现代化生产工具的结构、性能及其使用要求的骨骼肌肉的活动,手的伸、屈、按、弹等是任何现代生产的共同要求。现代心理学也已揭示,任何技能技巧的形成,都离不开有关的若干基本操作的序列化、连贯化和熟练化;任何心智技能都是由动作技能逐渐内化而形成的。所以,那种认为“教育同体力劳动、手工劳动相结合”与生产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生产中的智力成分不断增加的现代社会生产的发展趋势相悖的观点,是不科学的。当然,讲教育同体力劳动、手工劳动相结合的必要性,也不是对体力劳动、手工劳动不加以选择和改造。而是要按苏霍姆林斯基的观点,努力使体力劳动、手工劳动尽可能地带有“技术”的成分。

其四,即使到了将来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生产完全自动化”的社会,尽管总体来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消除了,但特殊情况下的体力劳动和手工劳动仍会存在,应当注意的是,时下学界不少人把“脑体关系”这个本是直接体现生产关系状况的描述与具体的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构成直接挂钩,得出了将来任何劳动过程都会是脑体不分、甚至是有脑无体的过程。这种臆测显然难有说服力。

所以,我们不同意个别与会专家所说,“将来共产主义社会就可以不讲‘教劳结合’

更不用讲‘教育同体力劳动、手工劳动结合了’”。应当看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不但认为“教劳结合”是共产主义社会的重要原则之一.而且明确地指出:“体力劳动是防止一切社会病毒的伟大的消每剂。”[7]

问题之四: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但不少与会人员却讲“劳动技术教育”的问題,好像搞好了“劳动技术教育”就是实施了“教劳结合”。而另一些与会学者指出,“劳动肢术教育”属于教育的范畴,学校中加强“劳动技术教育”强调的是“五育”全面实施,所以不能认为搞好了“劳动技求教育”就是搞好教劳结合。那么,“劳动技术教育”与“教劳结合”到底是什么关系?

前面我们已说过,“教劳结合”的实质是指教育与生产劳动之间建立起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和相互促进的关系。这个实质可以通过多种具体形式体现出来。不能认为教育加一些生产劳动或生产劳动加一些教育是“教劳结合”的唯一形式。凡是体现“教劳结合”原则或实质的一切教育活动、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都是“教劳结合”的具体形式。“劳动技术教育”属于普通教育的范畴,但它是较集中地体现了“教劳结合”的原则的普通教育的组成部分。应当说,它是普通教育实施“教劳结合”的主要渠道,是“教劳结合”的具体形式之一,但不是唯一形式。即使在普通教育内部来说,也不是唯一形式。像各科技学科的教学、适应生产发展的课程及教法的改革等,也是“教劳结合”的重要形式。所以,那种把“劳动技术教育”仅看作教育范畴,而没有看到它是“教劳结合”的一种形式的观点是不正确的。更应当看到,“教劳结合”包括“教—产”和“产—教”两个方面的双向结合,对此马克思和列宁皆有明晰的文字表述。显然,以“劳动枝术教育”甚至以“劳动教育”代替“教劳结合”的观点也是片面的。

问题之五:“综合技术教育”是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则是“劳动技术教育”,而时下对“劳动技术教育”的内容和形成说法不一。我国的“劳动技术教育”与马克思、列宁讲的“综合技术教育”是何关系?“劳动技术教育”包含哪些内容和形式?

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理论中的“综合技术教育”,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就是“传授生产的全部过程的一般原理,同时使儿童和年轻人初步学会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并初步把握适合于各种行业的基本工具”的教育。列宁进一步表述为要儿童和少年“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熟悉-切主要生产部门。”很清楚,无论马克思还是列宁,都既把“综合技术教育”看作是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把它视为“教劳结合”的一种形式。我国的“劳动技术教育”就其实质和主要内容而言,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综合技术教育”但它比“综合技术教育”的含义更广,是当代中国式的“综合技术教育”因为它是“在普通学校实施的,让学生既学习某些技术工艺知识,又参加一定的劳动和技术实践,使他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养成文明劳动习惯、了解现代生产和技术的基本原理并掌握相应的各种基本技能,为其以后从事各种职业打基础的教育活动。”具体地说,我国当前的“劳动技术教育”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现代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所需要的、基础的、综合性的技术知识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基本技能的教育和训练;

第二,组织学生参加一定的体力劳动、手工劳动、自我服务劳动和社会公益劳动;

第三,我国(包括当地)国民经济的现状和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的教育,经济管理、生产管理和社会各行各业所計同需要的职业道德以及生态平衡、综合利用自然资源的基础教育;

第四,学生亲自参加的各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

第五,普通中小学进行的职业技术训练(包括开设职业选修课或职业课等)

问题之六:当前实施“教劳结合”有很多困难。尤其中小学的劳动技术教育,在开展工作时遇到很多阻力。正如与会的教育实践第一线上的同志所言,劳动技术教育的师资、经费、场所等条件配置上有困难,要解决这些问题,真正使“教劳结合”、“劳动技术教育”广泛深入地展开,主要应采取哪些措施?

我们认为首先还是要解决认识问题。我国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经济发展不够,使“教劳结合”和“劳动技术教育”的必要性尚未充分显示出来,由此决定“教劳结合”还没有成为社会共识,还处于由教育部门单独组织实施的“一厢情愿”的状态。要广泛深入地实施“教劳结合”、加强劳动技术教育。没有社会各界的支持,工作中的困难就不能根本解决。只讲“教一产”结合,不讲“产-教”结合,不仅是对“教劳结合”理解、贯彻的不全面,而且使“教一产”结合也失去了根基。我们认为,“教劳结合”应该成为指导我国教育、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总的原则,由社会各部门都来研究实施,既要讲“教一产”结合,更要讲“产一教”结合.这样才能保证学校中实施“教劳结合”和“劳动技术教育”的基本条件。

其次,要注意优化配置现有的条件。国情决定,实施“教劳结合”和“劳动技术教育”的条件不可能在短期内根本改善,但却不能束手无策、坐等条件的成熟,而是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尽最大可能地开展工作。目前,要特别注意克服追求“小而全”的倾向,有限的师资、经费、场所,而又追求各校自成体系,最終会是零打碎敲,各校都难搞好。现住很多地方已在实践中摸索出经验,即建立集中的“劳动技术教育中心(或基地)”,使有限的劳技教育条件集中起来发挥规模效益,有效地克服了“小而全”造成的劳技教育的单调、简陋和形式化。这一方面已有前苏联的“教学生产车间”、“教学生产联合”和原民主德国的“综合技术教育中心”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今后应加强研究、努力实践,并总结经验迅速推广。另外,注意校厂(场)结合,校校结合,也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尤其注意利用目前部分企业关、停、并、转之机,把部分困难企业改造成“教劳结合”的基地或中心,无论对生产还是对教育都将是有效益的。

第三,制订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完善领导机构。要实现社会各部门通力合作实施“教劳结合”加强劳动技术教育。在中国现有条件下,没有政策保障、法规的约束和强有力的领导,是难有效果的。令人欣喜的是,本次会议已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并拟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书面建议,相信这一举措对广泛深入地实施“教劳结合”和加强劳动技术教育将起到极大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1975—1982)[M],人民出版社,1983.

[2]刘世峰.中小学的劳动技术教育[M].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19卷,第20卷,第23卷,第1卷)[M].人民出版社.

[4]刘世峰等.对当前中国教劳结合道路的理论思考[J]. 山东教育科研,1994(6).

[5]刘世嶂,对“教劳结合”中“教”和“劳”的再认识[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5.

[6]马克思.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M].人民出版社,1964.

[7]马克思.致弗朗斯瓦·拉法格[M].人民出版社,1974.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M].人民出版社,1964.

[9]列宁.列宁论教育[M].人民教育岀版社,1979.

[10]刘世峰.教劳结合基本概念辨考[J].教育研究,1994(3).

责任编辑:康晓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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