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羌族总人口312981人(数据来源于2021年中国统计年鉴)。主要分布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茂县、汶川、理县、松潘、黑水等县以及绵阳市的北川羌族自治县,其余散居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丹巴县、绵阳市的平武县以及贵州省铜仁地区的江口县和石阡县。大多数羌族聚居于高山或半山地带,少数分布在公路沿线各城镇附近,与藏、汉、回等族人民杂居。自称“尔玛”或“尔咩”,意为“本地人”。
羌语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分北部和南部方言。北部方言通行于茂县北部的赤不苏区、较场区,中部的沙坝区,松潘县的小姓乡、镇坪乡、白羊乡以及黑水县的大部分地区,下分芦花、麻窝、茨木林、维古、曲谷、镇坪、三龙、黑虎、沟口渭门9种土语。南部方言通行于理县、汶川县和茂县南部,下分雁门、龙溪、绵虒、蒲溪、木卡和桃坪6种土语。由于与汉族频繁交往,很多羌族能讲汉语、用汉文。直至20世纪80年代,羌族结束了没有本民族文字的历史。
羌族地区的地形西北高,东南低,大部分为高山峡谷,其间层峦迭嶂,山高坡陡,河谷深邃。北部有岷山山脉,主峰雪宝顶海拔5588米;龙门山脉斜贯于东南,主峰九顶山海拔4969米;西部横亘着邛崃山脉,主峰四姑娘山海拔6250米;四姑娘山以北,有许多海拔在5000米以上、终年积雪覆盖的高山。只有茂县的土门区、北川县和平武县的锁江、徐塘、平南、豆叩、大印、平通六个羌族聚居乡镇属于中低山和深丘低山区。
岷江、湔江及其支流是羌族人民的母亲河。岷江源于阿坝州松潘县与九寨沟县交界的弓杠岭南,在都江堰市以上为岷江上游,从北向南纵贯羌区。岷江支流有黑水河、杂谷脑河、鱼子溪河和寿溪河等。湔江,又称石泉河、北川水,发源于岷山山脉,因“水势如湔沸之状”而得名,经北川、江油注入涪江。
羌族地区处在高山峡谷之间,气候温和,冬干春旱,夏秋降雨充足,日照时间较长,昼夜温差大,气温垂直差异显著。在岷江河谷地带,年平均气温在11至14摄氏度,无霜期210至235天,年平均降水量500毫米左右。由于降水量较小,蒸发量大,这一地区又被称为岷江上游半干旱河谷。涪江水系河谷地带年平均气温13.9至15.7摄氏度,无霜期235至270天,降水量700到1200毫米。灾害性天气有冬干、春旱、夏旱、伏旱、冰雹、霜冻等。
羌族地区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位于汶川县境内的卧龙自然保护区,蜚声中外,被列为联合国国际生物圈保护区。2006年,该区与四姑娘山、夹金山脉一起,作为“四川大熊猫栖息地”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是一座天然的动植物园,总面积约70万公顷,峰峦重迭,云雾缭绕,分布着不同的植物群落,有树种4000多种,鸟类300多种,有大熊猫、金丝猴等珍稀哺乳动物60多种,还有红杉,金钱槭等珍稀树木。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青片乡的小寨子沟自然保护区,也是植物种类繁多的地方,据资料记载,仅维管束植物就有87科380属1600多种,其中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树种有20多种,它和卧龙自然保护区被专家誉为“世界上罕有的生物基因宝库”。
(二)历史传统
羌族地区的传统农作物以玉米为主,也有青稞、小麦、荞麦、各种豆类和蔬菜。被称为“雪山大豆”的一种白豆是著名的特产。经济林木有花椒、核桃、苹果、鸡血李、樱桃、杏子、茶叶、生漆、油茶、花生、向日葵等。饲养黄牛、牦牛、犏牛、马、羊、猪等牲畜及各种家禽,养羊业较发达。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不断发展,羌族地区引进了大量名、特、新、优农产品。药材种类200种以上,其中名贵药材有虫草、贝母、鹿茸、天麻、麝香,大宗药材有羌活、党参、当归、大黄、黄芪等。在高山深处,有蕨苔、木耳等山珍,还有丰富的菌类资源。此外,还有铁、云母、石膏、磷、水晶石和大理石等数十种地下矿藏。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羌族创造了灿烂的传统文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
民间文学在羌族文学中占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它主要靠人们世代口授和长期歌唱而传承,是羌族人民集体创作的结晶,题材广泛,有传说、寓言、故事、神话等,反映了羌族的历史、生活、习俗和思想感情,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艺术特色,是羌族珍贵的文化瑰宝。如,叙事长诗《木姐珠与斗安珠》歌颂了羌族人民的勤劳和智慧,反映了人们不畏神权,追求自由婚姻的美好愿望;英雄史诗《羌戈大战》,由序歌、羊皮鼓的来源、大雪山的来源、羌戈相遇、重建家园五部分组成,反映出古羌人在历史上曾有过的迁徙记忆。
民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大多是见景生情,即兴发挥,抒发出唱者不同的心境。主要分酒歌、山歌、情歌、时政歌、劳动歌、喜庆歌、丧祭歌等。其中,酒歌是专门在饮酒时唱,由老人引领,众人相和,内容多为颂扬英雄、先辈功绩和欢迎客人,礼仪性强。在松潘县小姓乡、镇坪乡、茂县赤不苏、较场等地至今还流行多声部民歌,演唱技巧独特。不仅有二声部、三声部、五声部、多声部,还有合声民歌的不同组合形式。
民间乐器主要有羌笛、口弦、唢呐、锣、钹、响盘(铜铃)、羊皮鼓、指铃、肩铃等。其中,羌笛最具特色,是六声阶的双管竖笛,演奏时多为独奏,曲调自由,大致分为劳动曲、爱情曲、迎春曲三类。其音层互垫,双音迭韵,音色柔和、悠扬婉转,表达出悲凉的意境。
羌族舞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生命力。舞风古朴典雅,粗犷优美。主要分为自娱性舞蹈、祭祀性舞蹈、礼仪性舞蹈、集会性舞蹈四类,基本动作较为一致而各具特色。自娱性舞蹈最具代表性的舞种有“莎朗”和“席步蹴”,与节日、喜庆活动密切相关。祭祀性舞蹈主要指羊皮鼓舞和铠甲舞。羊皮鼓舞是一种带有古老历史沉淀的舞蹈,跳者以释比为主,在庄严的宗教祭祀活动中进行,以达到敬神、消灾、避难、祈福的目的。铠甲舞流行于茂县、黑水县一带,是为战死者、民族英雄和有威望的老人举行隆重葬礼时表演的祭祀舞蹈。舞者身披生牛皮铠甲,头戴插有野鸡翎和麦秆的头盔,肩挂铜铃,手执兵器,分列对阵而舞,吼声震天,威武雄壮,唱、跳和吆喝融为一体,表现出古代将士的英勇。礼仪性舞蹈是一种迎宾待客时作为礼仪内容之一的舞蹈,韵律特殊,胯部动作较多,表现了羌族原始古朴的审美意识。集会性舞蹈是以男性为主的集体舞。舞者唱着具有召唤性和示威性的歌曲,伴随着发出浑厚、威武的吼声,踏步走出不同的队列和阵形,反映出古代出征战士高昂的士气。新中国成立以来,羌族民间舞蹈得到了挖掘和抢救,经过艺术家们提炼改编的《铠甲舞》、《腰带舞》、《羌族锅庄》等舞蹈,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特别是1991年以来,阿坝州艺术馆推出的羌族莎朗舞,受到了各族群众的欢迎,更让众多的中外游人感受到羌族舞蹈特有的艺术魅力。
此外,在北川羌族自治县还流行花灯戏、马马灯、打围鼓等,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
羌族民间体育种类繁多。如推杆、拳下翻身、抱蛋、仰卧抱杆起、扭棍子、摔跤等。随着文化生活的丰富,增加了广播、电影、电视等新的文化娱乐形式,使羌族人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羌族民间工艺别具一格,以挑花、刺绣最为出色。心灵手巧的羌族妇女,不需图稿,信手绘成各种优美的图案,绣成绚丽多彩的成品。题材取自世间万物,用挑、扎、绣、勾、纳、提、拼、扣、纤等多种针法,单用或混用,绣于头帕、衣服、腰带、裹肚、围腰、鞋袜、香包等局部地方,美观漂亮而耐用。羌族工匠打造的三足架(铜制或铁制),以及簪子、耳环、手镯、戒指等金银首饰;石匠凿制的石狗、石柱、门坊和碑刻等,精巧美观,表现出民间工艺的高超技术。
羌族服饰朴素美观,风格独特。各地略有差异。其中,汶川县的龙溪、绵虒、雁门,理县的蒲溪,茂县的赤不苏、黑虎、三龙、渭门,北川县的青片,松潘县的镇坪等地服饰具有代表性。头饰,男女包头帕。赤不苏一带的妇女盛行“一匹瓦”,瓦片状的青布上绣有花纹,用银牌、环扣点缀。黑虎乡的妇女以白布帕包头(被称为“万年孝”)。传说是为了纪念民族英雄黑虎将军。蒲溪妇女包头用黑色头帕,前端露出一块白色布块,人称“喜鹊头帕”。无论男女,都穿棉布或锦缎(过去为自制土布或麻布)长衫,右衽,比较宽松,形似旗袍。男衣过膝,女衫有的到脚背。色彩因年龄不同有所变化,中老年人多为单一的蓝色、黑色,年轻姑娘则喜欢艳丽的色彩。衣领、袖口和对襟有扎花,斜襟部嵌有一至三指宽的花纹,有的镶梅花形银饰,皆手工细作。纹式多样,色泽艳丽。衣衫外套无领、无袖、无扣的羊皮褂子,羊皮褂子四周露垂长毛,晴天毛向外,雨天毛向内,可用来防寒、挡雨、垫坐、垫背和负重。男女除了束腰带,女子还喜欢束花围腰和绣花飘带,男子系裹肚。在高山或半高山的羌族男女裹绑腿,以麻布或毡子缠绕。鞋类以自制的“云云鞋”最有特色。形似小船,鞋尖微翘,面上绣有云纹图案。未婚男子和姑娘穿绣花彩鞋,中老年人则穿素色圆口布鞋。装饰上,女性普遍喜戴银牌、领花、耳环、手镯、戒指、发簪,有的还在戒指上镶嵌玛瑙、玉石及珊瑚,有的胸前挂链珠和椭圆形的“色吴”。成年男子饰以腰刀、烟袋、铁火镰。
羌族饮食丰富。主食是玉米、洋芋、小麦、青稞,辅以荞麦、油麦和各种豆类,蔬菜品种多样。传统的饮食有搅团、玉米蒸蒸、“金裹银”或“银裹金”、洋芋糍粑、煮洋芋、猪膘肉。人们普遍吸兰花烟,还喜欢饮咂酒、“玉米蒸蒸酒”和蜂蜜酒。咂酒,是羌族地区流行的一种特殊的饮酒方式。
羌族一般在向阳、背风,有耕地和水源的高半山或河谷地带筑屋造房,由几户或几十户形成自然村寨。建筑大致分为两类:碉楼与碉房。碉楼属古代建筑遗存,汉代称“邛笼”。多矗立于关口要隘或村寨附近及中心,以石砌筑,外观雄伟,坚固实用,楼体呈四角、六角或八角形,上细下粗,棱角突出,结构严密,内有六七层,最高的达十三四层。碉楼已成为川西地区一大景观,彰显了羌族人民高超的建筑智慧。碉房也叫“庄房”,为居住用房。呈方形,一般分三层(也有两层和四层)。上层堆放粮食,中层住人,下层圈养牲畜。楼层之间用独木做的锯齿状楼梯连接。房顶可脱粒、晒粮、晾衣,四角设有塔形石龛,上置白石,为天神居所。中层楼内两端为卧室,中间为堂屋,是平时全家聚会、接待客人、欢庆歌舞以及举行祭祀的重要地方,内设神龛,供奉祖先、家神诸多神灵,并砌有火塘,火种终年不熄,有“万年火”之称。碉房的建筑,就地取材,以土石为料,不绘图、不吊线,也不用柱架支撑,均由当地的男劳力信手垒石砌成,他们巧妙地结合地形,分台筑室,碉房形式多样,层次不一,冬暖夏凉,牢固耐用。
羌族地区山高谷狭,交通险阻,勤劳勇敢的羌族人民凭智慧还架起了竹索桥、“悬筒渡索”的溜索和木架的挑桥,开凿了栈道。索桥在古代称“笮”,是将竹绳系在河谷两岸坚固的物体上,不用铁钉,没有桥墩,只是用多条竹索,并排横跨江面,上铺木板,以通人畜。栈道指凿岩成道,有的在陡壁上凿孔、架木、铺板而成悬空通道,有的在道路中断之处用片石砌成保坎,将木梁置于保坎上,以便通行。今天在羌族地区仍然可以看到大量的栈道遗存。
羌族家庭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长制家庭,由祖孙三代或父母、子女两代组成。每个家庭就是一个生产和生活的单位。儿子成婚后,要另立门户,独子或幼子随父母生活。父亲主要安排和支配家中的经济生活,决定子女的婚姻大事和财产继承问题,组织或参与宗教祭祀与对外社交等活动;母亲主要是参加劳动生产和操持家务。舅权在婚姻及家庭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如遇男女婚事,必须事先得到母舅应允才行;母死必经母舅的同意方可入葬;分家由母舅主持;母舅有对小辈进行管教和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等。
新中国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怀抱婚”、“童子婚”、“买卖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有转房、入赘、抢婚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自主婚姻逐渐居多。但传统的礼仪程序一直保留至今。随着羌寨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得到改善,昔日的婚姻仪式更增添了新的内容。传统和现代相结合,将羌族的传统文化发挥得淋漓尽致,更增添了喜庆气氛。
婚嫁仪式主要有订婚和结婚。在羌寨,媒人被称为“红爷”。如果男子对女子有意,男方家就会备礼,请红爷到女方家提亲。女方家要征得母舅同意才可允婚。之后,红爷会带上猪膘、酒等礼物,去女方家吃“许口酒”。数月或数年后,男方家又请红爷携礼到女方家,以“小订酒”招待近亲,并请释比测算双方生辰八字,定下结婚吉日。随即,男方家要备重礼前往女家报期,并在女家办酒席,即“大订酒”,作为正式订婚礼,欢宴女方整个家族。此后,两家开始婚礼筹备,期待着“女方家花夜、男方家正宴”好日子的到来。“花夜”意即为新人举办的喜庆晚会,是结婚最为隆重的一道程序。一般在娶嫁的前一天晚上举行,男方办的叫“男花夜”,女方办的叫“女花夜”,男的庆祝娶妻,女的欢送出嫁。这一天,女方家高朋满座,桌上放着咂酒和12盘“干盘子”(即花生、核桃、红枣、柿子、苹果、桔子、糖果等,饱含圆满、吉祥、喜庆之意)。男方家派出的能说会道的迎亲队伍会受到热情的款待。双方要按照习俗进行盘歌比赛。盘歌即以歌盘问之意,方式为一问一答,所唱内容广泛,形式随意而风趣。次日清晨,舅舅给身穿嫁衣的新娘披上红绸,新娘哭嫁,拜别父母、兄长和族人。到男方家门口,释比要做祭祀神灵的仪式,驱赶附在新娘身上的“煞气”后,再向新人祝福。众人为新人举行“挂红”仪式。新人在神龛前行礼,一拜祖宗创业恩,二拜父母养育恩,三拜夫妻偕白头,四拜子孙个个强,再拜亲人和宾客,最后夫妻对拜。拜堂后新娘就正式成为男家的人了。随后,众人欢宴。当晚,男家父母点香敬神,对新人祝福。所有来宾在院坝围着熊熊篝火跳起欢快的莎朗舞。次日即谢客日,主人再备两桌宴席“谢客”。新人要带一个猪头、一根猪尾巴感谢红爷,表示有头有尾,圆圆满满。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要“回门”。由新郎及弟兄背着酒肉送新娘回家。新郎仅在女方家小住几日,而新娘可以住数日、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才由丈夫接回,开始家庭生活。
羌族至今保持着古老的人生礼仪。孩子出生后,女婿要携礼向岳母家报喜。亲友带着衣物、祝米、鸡蛋和挂面看望产妇。有的地方,有生子后在门前挂靴的习俗,若生女,鞋面向上,若生男,鞋面朝下。生子后,要请释比做法,忌讳生人到家。羌族姓氏普遍为汉姓。一般随父姓,取名的方式不尽相同,有的请释比取名,有的由长辈或按照个人意愿来取名。孩子满月和满岁后,家人还要宴请亲友吃“满月酒”和“满岁酒”。孩子脖子上戴长命锁,以避邪祛病,保平安健康。
羌族男子在年满十五周岁时要举行成年礼(冠礼)。一般在农历十月至十二月举行。届时,请来亲朋好友,围着火塘而坐,受冠礼者身着新衣,朝家中神龛下跪叩拜,并接受释比代表天神馈赠的礼品——用白色公羊毛线栓系的五色布条,作为护身符围在脖子上。再由族中长辈叙述祖先历史,或由释比诵经祷告,祭祀家神及诸多神灵。
羌族的葬式有火葬、土葬、岩葬。火葬的历史最为悠久,《吕氏春秋•义赏》载:“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累,而忧其死不焚也。”《太平御览》引《庄子》佚文:“羌人死,焚而扬其灰。”直至清朝中期,火葬仍在茂县沙坝、赤不苏、较场等地保留下来。每个家族有自己的火坟场。大部分地区由于受汉族影响,加上得到封建王朝的提倡,将土葬作为主要葬式,并一直保留至今。各村寨都有遇丧不请自到、协助料理丧事的习俗。丧家需及时通报亲属,向母舅家禀告逝者去世前后的情况,请释比杀羊祭祀、测算下葬时日。一般三天之后,众人在风水宝地下葬逝者。其家人要在新坟前点篝火,烧柏枝,敬香蜡、烟酒、肉类,以示祭奠。葬后三日,再备祭品,并修整墓地。到此时,丧葬礼仪才告结束。崖葬主要存在于北川一些地方。如果儿童不到三岁就夭折,用蜂桶或简易木箱装殓,置于山岩洞穴中。
羌族热情好客。客人到家,要鸣枪放炮表示欢迎,并让客人坐上位,主人献茶敬酒表示祝福。有挂红习俗,表达对客人的尊敬、对新人的祝福、对英雄的敬仰和赞美之情。
羌族有敬老的传统。人们饮咂酒时,先由年长者用羌语致开坛词,意为向神灵祈福,然后依照辈份高低、年龄大小、主客身份顺序,用酒杆吸饮。宴席中老人坐上位,待其就座,其他人才能坐下。路遇老人,要尊称、让路。歌舞时由老人领唱。讲究为老人祝寿。
羌族重视春节。春节又称“过大年”,是羌族人家团年的重要日子。从农历腊月二十三起,家家户户就要扫尘、敬灶,备好丰盛的年货。除夕之夜,要烧猪头肉敬献祖先和神灵。全家人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团年饭,再围坐在火塘四周守岁。一般初一不劳动,不走人户。初二以后开始亲戚朋友之间的走访。正月十五闹元宵,正月三十要送年。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举办各种娱乐活动。
此外,羌族还要过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节日,但最有特色的,当数羌历年、祭山会和领歌节。
羌历年,羌语称“日美吉”,即“吉祥欢乐的日子”。又称”过小年”。原是在秋天收获粮食后,祭祀神灵和祖先,向神还愿的重大节日。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各地欢庆的时间不一,一般为三到五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初十。主要的活动是还愿敬神和吃宴席。羌历年在20世纪80年代曾一度停止。1988年恢复,成为羌族人民共同的节日。在羌区各地,每年都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
祭山会是羌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之一。又称转山会、塔子会、祭天会、山王会、山神会或者碉碉会。是羌族对代表着天神、山神等诸多神灵的白石神进行祭祀的活动,也是人们祈求保佑来年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地方太平、森林茂盛的大典。因各地气候差异,举行的时间、次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一次或二、三次。
领歌节,羌语称“瓦尔俄足”。主要流行于茂县曲谷一带。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举行(如该寨有13岁至50岁妇女死亡,则当年不举行)。是为了纪念天上的歌舞女神莎朗姐。整个节日活动持续3天时间。妇女们尽显其能,忘情欢跳莎朗,农事和家务事皆由男人操持。
羌族民间存有一些禁忌。如:火塘是神圣的,任何人不得跨越火塘,不能在火塘边吵架或说不吉利的话。火塘边座位男女有别,坐错了会得罪火神。家中有人生病,忌见生人,要在家门外立一条板凳,以谢绝外人进入;正月初一忌大声叫骂,不能动用火钳、绳子和菜刀;禁止妇女参加重要的宗教活动;孕妇不能进新婚夫妇的新房,怕压喜;新娘出嫁时不能回头看,以避免招来霉运失财;孩子未满月前,妇女不得入灶房,否则会得罪灶神和家神。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