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锡伯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锡伯族总人口为191911人(数据来源于2021年中国统计年鉴),主要分布在沈阳、大连、铁岭、朝阳、锦州、丹东、瓦房店、凤城等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锡伯族主要聚居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以及霍城、巩留、伊宁、乌鲁木齐等县市;黑龙江省的锡伯族主要分布在哈尔滨和双城市;吉林省3168人,主要分布在长春市;内蒙古自治区的锡伯族主要分布在呼伦贝尔盟;其余分布在陕西、北京、上海等省、区、市。呈现东(北)西(北)分居、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局面。20世纪80年代后,全国(主要是东北三省)锡伯族人口出现了猛增的趋势,其主要原因是过去报为满族和汉族的原锡伯族家庭都陆续更正为锡伯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位于自治区西部,伊犁河谷盆地伊犁河南岸和中天山西端。东至塔尔德沟,西与哈萨克斯坦国相接,南达乌孙山分水岭,北临伊犁河。属温带亚干旱气候区,年均气温7.9摄氏度,年均降水206毫米。
自治县资源丰富,县内森林密布。以云杉为主,还有松柏、桦树、杨树、柳树、榆树等。矿产主要有煤、铁、铜、铀、石灰石、芒销、冰洲石、石英砂等,石油资源也在进一步勘探中。
锡伯族有自己的语言。由于历史的原因,东北和西北的锡伯族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各自的特点。现在,东北锡伯族的语言和当地汉族、满族基本相同。新疆的锡伯族,由于居住较为集中,在语言文字上保持了较多的特点。锡伯语属于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满语支。相传锡伯族曾有过自己的文字,但早已失传。清代以后,锡伯族人民通晓满语文、汉语文的日渐增多,后者在生活中使用得更加广泛。新疆的锡伯族有不少人兼通维吾尔语、哈萨克语。1947年,锡伯族的知识分子改革了原来使用的满文,废去一些音节,增加了锡伯族语的新字母,创制了经由满文发展而来的锡伯文字,自治机关至今行使职权时还使用这种锡伯文。
(二)历史传统
锡伯族是我国北部少数民族中较早从事农业生产的民族。清初,锡伯族便开始种植水稻,清代文献中称为“锡伯米”。从1765年西迁至察布查尔地区,至19世纪初察布查尔渠修通,锡伯营八个牛录扩垦耕地78 700余亩。东北的锡伯族至清朝中后期也以农业为主,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高梁、大麦、胡麻、油菜籽、谷子、葵花、烟草等。
在锡伯族生产活动中,牧副业也占一定的比例。农民大多蓄养马、牛、羊等牲畜,不仅供自食自用,而且其蓄养规模也越来越大,出现了不少专业户。锡伯族的副业主要有园艺、渔业,还有少量狩猎业。园艺有蔬菜和果树种植,也有榆木、杨树等木材树木种植。渔业是重要的副业生产之一。察布查尔地区的锡伯族,有在伊犁河捕鱼的良好条件。
锡伯族的交通运输独具特点。因东北和新疆的自然气候条件相近,自古及20世纪50年代,牛、马、骆驼、毛驴、滑雪板、雪橇、牛车、毛驴车、马车等成为其重要交通工具。50年代之后逐步有了胶轮车、自行车、人力车、手扶拖拉机、轮式拖拉机、卡车、摩托车、小汽车等。但是,直至目前,雪橇仍然作为特殊的运输和娱乐工具被人们珍爱和传承。
早在清代,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等地的锡伯族就形成了村镇。西迁的锡伯族在察布查尔渠凿通后,便基本形成了现八个牛录的聚落形式。牛录既是经济单位,也是作战单位。最初每个牛录均围以高大的围墙,开东西南北四大门,有两三百户不等。每户庭院大小不
等,少者两三亩,多者四五亩。庭院多呈南北长方形,四周植有各种树木。庭院都用矮墙围成,分南北两院,南院多种果蔬,北院修棚圈、种树木及谷物等。住房多为人字形土坯斜顶房或木架结构斜顶房,多南北向。卧室均起火炕,多是南西北“三环炕”。西屋多由长辈住,
东屋为起居,中间多为隔成过道的厨房。锡伯族历来崇尚多世同堂,分家须由父母操办盖房,另立门户。
“哈拉莫昆”是锡伯族以血缘为纽带的人们共同体。“哈拉”为姓,有瓜尔佳、郭尔佳、何叶尔、哈斯胡里、图克色里、吴扎拉、富察拉、伊拉里、胡斯哈里、孔古尔、觉罗等50多个。新疆锡伯族中也有30余个姓。辛亥革命后逐渐译成单姓使用,如“何叶尔”译成“贺”或“何”,“图木尔齐”译成“佟”或"涂”,“吴扎拉”译成“吴”,胡斯哈里译成“胡"等。“莫昆”为自哈拉分出的分支,有的哈拉有一个莫昆,有的有两个或三个。每个哈拉和莫昆均有一位由成员民主选出的“哈拉达”(长)和“莫昆达",一般多为辈分最高的德高望重者。每一哈拉莫昆均有成文的家规和茔地。哈拉达和莫昆达负责处理的事务有斗讼、祭祖、财产、婚丧等。锡伯族家谱分哈拉谱和莫昆谱两种。谱序多书写创立家谱的意义及该哈拉莫昆延续的情况;谱单记各代、各支延续的情况,还有记事栏定期记录族内发生的大、要事等。
东北的锡伯族多食稻米、高粱和小米等。新疆的锡伯族则食小麦,其中发面饼几乎是新疆锡伯族一日三餐的必备食品,称“发拉哈额分”。
在历史上主要从事游牧生产的锡伯族为便于骑马射箭,男子多穿左右开衩的滚边长袍,束粗腰带,戴圆顶帽,穿长筒靴。辛亥革命后,锡伯族服饰变化受汉、维吾尔等族影响较大。年轻妇女喜欢穿色彩鲜艳的连衣裙、短裙、衬衫和高领短大衣、靴子等。男青年喜穿西服、运动服、夹克衫、皮鞋等,只有八九十岁的男女老人偶尔穿戴长袍马褂、礼帽、坤秋帽、绣花鞋等。
锡伯族基本保持着一夫一妻、妇随夫居的典型的父权制婚姻形态。个别无子嗣者招婿入赘。同姓不婚,但偶有姨表、舅表、姑表兄妹婚配情况。新中国成立后,新婚姻法在锡伯族社会得到全面贯彻,纳妾、童养媳、指腹为婚等陋习逐步被杜绝。锡伯族与汉族等民族的族际婚姻日益增多。
锡伯族实行土葬。每一个哈拉和莫昆有各自的墓地。老人死后行洗礼,报丧时行跪礼。出殡选单日,忌申日和午后。吊丧期多为三日,多者五至七日不等。墓堆上插两杆幡(一为纸幡,一为红布幡或红绸幡)。丧期内忌串门。祭奠期为四十九日,届时远亲脱孝,直系亲属则需百日脱孝。萨满、其他巫职人员和非正常死亡者火葬,未婚男女棺材不做底,而用芦苇代之。幼儿死尸弃于野外任凭飞禽走兽噬食。
锡伯族有讲究礼仪、尊老爱幼、热情好客、崇尚整洁的传统美德。在日常生活中,不孝儿女、不赡养老人者,要受到社会的谴责。教师在社会上受到特别尊重,本民族谚语说:“不尊重教师就是不尊重父母。”保持整洁、保护水源、在公众场所保持良好的外表形象是锡伯族自古延续的社会公德和个体德行,礼仪礼节则被视为做人的根本。在日常生活中,对长辈应答和气,久别重逢须行“打千”礼,逢重大节日、婚丧必行跪礼及磕头礼。该传统一直传承至今。
锡伯族民间节日有农历三月间的以鱼为祭供品的“鱼清明”、农历七月间以瓜果为祭供品的“瓜清明”、五月的“孙扎拜义车孙扎”(端午节)和八月的中秋节。欢度这些节日的方式,均以本民族的习俗方式进行祭奠、饮食和娱乐。民族节日有“四一八西迁节”和正月十六“抹黑节”。
锡伯族的文学艺术内涵丰富多彩,富有本民族特色。民间文学为民族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民歌、民间故事、谚语、谜语、格言等。民歌又分叙事歌、苦歌、萨满歌、颂歌、劝导歌、习俗歌、田野歌、打猎歌、情歌、婚礼歌、新民歌等。民间故事有传说、童话、动物、寓言、神话、谜语故事等,谚语多为教人谦虚谨慎、诚实讲信、团结友爱、勤劳节俭的内容。谜语主要为提高儿童智力、启迪其心智,是老年人和妇女教育儿童的工具。创作文学多表现为近现代内容。最早的有19世纪上半叶换防卡伦侍卫何叶尔·文克津的散文体书信《辉番卡伦来信》。清末民初之后才开始涌现文学新人。到目前为止,已有锡伯、汉文字的长篇小说、叙事长诗、散文、诗歌、纪实作品、人物传记等多部作品,在新疆民族文学领域占有一席之地。本民族的音乐分戏剧音乐和说唱音乐两类。戏剧音乐称“秧嘎尔牧丹”,分平调和越调;说唱音乐具有浓厚的民族特点。民间体育有射箭、赛马、摔跤、角力、滑冰以及娱乐化的狩猎活动。其中射箭和赛马具有悠久的历史,系本民族“善骑善射”历史传统的延续。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