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结合中心发展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以人为本
做实做细招生工作服务,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小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包括对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具体职责包括对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
(三)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处置并及时上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四)材料审核小组。具体负责考生材料审核评定。
(五)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综合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拟录取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
(一)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中心2023年计划招收普通计划5名(可招收不超过1名定向就业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6名,对口支援计划2名。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单列招生和单独排名。
类型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名) |
备注 |
普通计划 |
040101 教育学原理 |
1 |
|
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
1 |
0401Z5 教育领导与管理 |
2 |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
1 |
少民骨干 |
0401Z2 民族教育学 |
2 |
|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2 |
0401Z5 教育领导与管理 |
2 |
对口支援 |
040101 教育学原理 |
1 |
|
0401Z5 教育领导与管理 |
1 |
报考普通计划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为高等学校和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独立科研院所的在职在编研究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保证在校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三年。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核或无法录取,责任自负。
(二)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成绩(15%)+专业基础(85%)。具体名单见我中心网页相关通知( 网址:http://epc.swu.edu.cn/)。
(三)综合考核方式
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采用面试进行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报到和考核时间地点
通过材料审查评价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统一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1.报到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25日(周二)下午16:00-17:00在荟文楼正门大厅西民中心报到处报到。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综合考核时需向中心提交以下核验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以及《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试诚信考生承诺书》。
2.综合考核候场和考核分组
综合考核年4月26日(周三)举行,具体分组、考核候考和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详见中心网站“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组织安排”。
(五)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含思想品德及身心健康)。每位考生需准备10分钟左右PPT个人陈述,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能力占80%,外语占20%。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心理健康测评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六)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占80%,外语占20%。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
综合成绩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一)拟录取方式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二级学科录取,即在同一二级学科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二)调剂
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同一二级学科合格生源数大于招生数的导师录取后余下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
无合格生源,导师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其招生计划由中心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讨论后分配到合格生源较多的导师名下。
(三)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电子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3227094026@qq.com),并将纸质档使用邮政ems寄送至中心(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荟文楼西民中心539室 陈老师 收,电话023-68253900)。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交《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试诚信考生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中心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中心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将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在综合考核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我中心,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五)入学后3个月内,中心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中心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监督及咨询渠道
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epc.swu.edu.cn/
监督电话:023-68252273, 邮箱:50533828@qq.com。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23-68253900, 邮箱:3227094026@qq.com。联系人:陈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将在中心网站及时公布。
西南大学
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