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数字时代,教育治理的本质逻辑经历着从整体性建构向个体化关注的趋势转变,数字技术以深度嵌入的方式参与到治理实践的多维侧面。然而,数字嵌入在解决教育治理难题的过程中愈发遭遇复杂性困境,对教育强国建设和教育高质量发展带来多重挑战。基于这一时代背景,作为调适性概念和超越性策略的“数字包容”应运而生,展现出应然价值和实然效果。数字包容将数字鸿沟、社会包容、数字排斥和文化认知等理论线索融入教育数字治理的实践框架,蕴含着教育数字化转型的价值内核。因此,多元主体不仅需要在具体教育情境中理解数字包容的现实内涵、生成机理和实践效果,更要探寻提升数字包容水平的治理路径,在应对教育数字治理的非均衡困境的同时使治理成果更加开放、多元和普惠,真正服务于教育强国建设。
关键词:数字嵌入;数字包容;教育强国;教育治理数字化;数字弱势群体
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坚持应用导向、治理为基,建立横纵贯通、协同服务的数字教育体系。同年4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教育治理整体性变革,推进教育数据集成和有效治理,全面支持教育决策和治理,对农村、边远地区视情给予倾斜支持。《纲要》和《意见》的出台共同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治理的整体过程,成为推动教育强国建设的关键力量。出于教育治理精细化和个性化的需求,数字治理推动教育变革朝向清晰化态势发展,传统教育语境的结构性难题正在被逐渐消解。随着数字技术高速运转以及技术对教学环境、文化塑造和培养质量等方面产生多维影响,治理主体通过将数字技术嵌入治理实践以解决教育困境。然而,囿于教育数字治理的结构性困境,数字嵌入容易衍生出诸多异化现象,导致治理形式脱离教育变革的本质需求,治理手段也脱离了教育实践,使得数字技术应用和教育治理严重错位,教育场域也呈现出“数字悬浮”现象。这不仅导致区域间、群体间的数字资源分配不均、“新数字鸿沟”问题愈发凸显以及“数字弱势群体”面临参与障碍,更违背了教育强国建设过程中追求教育公平和高质量教育的初衷。当数字嵌入逐渐暴露出局限性,作为调适策略的“数字包容”则更具教育治理价值。数字包容是中国传统文化“均平思想”和“中庸之道”在数字时代的价值彰显,更成为应对教育数字治理困境的指导方针。数字技术的象征角色经历着从“规则破坏者”到“规则创设者”的深度嬗变,其蕴含的开放性、包容性和参与性等多元理念引导治理主体形成与之适配的决策理念和服务立场。教育数字治理需要针对性解决由数字嵌入失衡引发的关键问题,建立起契合教育现实的数字包容体系。本文以跨越“新数字鸿沟”为线索,通过探讨从数字嵌入到数字包容的教育治理观念转变,尝试从数字包容的维度揭示出教育数字治理的行动实践方式与价值超越路径,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数字化推动力量。
一、跨越“新数字鸿沟”:从数字嵌入到数字包容
《意见》强调,支持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构建大数据赋能教育治理新体系,探索教育数字化助推教育公平优质发展新路径和教育教学新方法、人才培养新模式。在教育强国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教育治理的数字化转型既是不可避免的必然趋势,更是关联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教育公平和教育强国建设成效的重大议题。在教育数字治理系统内外压力的共同作用下,特别是面对风险社会中不确定性的教育生态,多元主体开始寻找新的时代机遇改革传统的教育管理方式,应对接踵而来的“新数字鸿沟”。作为概念的“数字嵌入”由最初对经济运行与社会结构的关系分析转向多学科延伸,尤其在公共管理领域完成理论创新,并延伸出“嵌入式治理”等全新概念。伴随着数字技术的价值更迭,数字嵌入在理论演绎中展现差异性价值,被视作技术与组织在各个层次上彼此互构的过程,揭示出数字技术促进组织制度变革的实现过程。本文提到的“数字嵌入”用以表示涵括数字政策、数字价值、数字结构、数字资源以及数字权能等在内的全要素嵌入的宽泛概念,揭示出教育数字治理实践中技术因素与非技术因素的互动,以及数字治理衍生出的复杂问题。数字技术嵌入教育治理是应对时代之变与社会之变的战略选择,其内涵既包括“基于数字化的教育治理”,更指向“基于教育数字化的治理”。它已经摆脱了传统意义上课堂教学的技术性应用和数字化测量,指向教育场域内部多种治理因素的交织过程。
数字嵌入的相关研究主要关注数字技术嵌入治理的逻辑理路、具体方式和过程影响,但其内在不均衡性导致不同主体间的矛盾关系愈发显著,衍生出更多关于“数字弱势群体”“区域数字差异”等问题的探讨。教育数字治理实践并非独立发生,研究者可以从不同数字技术赋能教育治理模式的运行实践中发现,其背后暗藏的不仅是技术化治理逻辑、方法和策略的时代更迭,更是与之关联的教育观念和教育实践的升级转换。当研究目光投向教育领域,现有研究已经关注到数字赋能教育变革的建构性意义,但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赋能不同教育主体(特别是数字弱势群体)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应对数字赋能的非均衡性及其诱发的教育治理难题,引发了“新数字鸿沟”问题以及与之关联的应对思路,而作为新兴教育概念的“数字包容”逐渐展现出理论建构和行动实践的双重价值导向。数字包容(Digital Inclusion),关注所有个体和社区在数字社会各方面的参与情况,借助具有包容性的数字技术及其应用来达成更广泛的包容性目标。它旨在确保所有人具备平等机会和适当技能,探索从广泛数字技术系统中受益的策略。
在数字化时代任何数据的价值释放,不是无目的的随意行为,都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数字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为最大限度释放数据价值提供支撑。数字包容是一个与“包容性数字社会”建设目标相关联的社会包容过程。在知识社会和数字社会的大背景下,社会包容需要借助技术创造出全新的手段和形式,以此为社会包容赋予能量。这种利用技术实现的社会包容是包容性数字社会建设的关键环节,它意味着通过创新的技术应用,打破旧有的隔阂与障碍,让不同群体都能在数字时代平等地参与社会活动、获取资源和享受服务,从而提升整个社会的包容程度,实现更加公平、和谐的社会发展目标。这意味着我们不能忽视任何个体或群体在数字时代的发展需求,包容性数字技术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手段。无论是处于偏远位置的社区,还是处于特殊环境下的个人,都应在数字社会中有平等的参与机会,而这种参与涵盖了从信息获取、知识学习到社会交往等不同层面,通过合理使用包容性数字技术打破障碍,让数字社会的发展成果惠及每一个人,确保包容性目标的真正实现。
从逻辑起点来看,不同学科领域对“数字包容”的概念探讨始终围绕“公平”“平等”“公正”等治理维度和价值立场,但是并未在具体层次上形成共识,也没有关注到教育研究的差异性、特殊性和复杂性。从具体研究内容来看,学界对“数字包容”的研究集中于图书馆领域、老年人福利和政策文本分析,较少将其引入教育研究视域并视作教育数字治理的价值导向,对这一概念的理解显得比较泛化和抽象。通过梳理文献,发现部分研究者对数字包容的关注聚焦于具体教育实践层面,比如,有研究者基于数字包容的视角,对澳大利亚土著人的数字鸿沟表征进行分析,立足澳大利亚数字经济战略建设的宏伟蓝图分析了面向不同土著人群体开展数字技能教育的实施路径;有研究者关注加拿大创建的“数字素养夏令营”项目,通过独特的设计和丰富的活动尝试为中学生数字技能发展开辟新路径,挖掘新的学习模式与潜力,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数字世界的挑战,提升在数字环境中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为其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数字基础。传统数字鸿沟侧重于技术因素,而教育服务的公平获取以及由此产生的包容性效果才是“新数字鸿沟”的关注重点。深层次包容性成果涉及不同群体在数字教育环境下是否能真正实现平等发展、是否能充分享受数字教育资源带来的益处等重要问题,对于理解和应对数字时代的教育挑战具有重要意义。“新数字鸿沟”实际上造成了部分教育群体的数字权利流失,致使其成为被剥夺和被边缘化的数字弱势群体,揭示出从“数字嵌入”转向“数字包容”的时代必然。
立足教育数字治理的概念范畴,“数字包容”包括“目标”和“行动”两个取向,前者指向多元主体参与数字教育治理的理想状态,可以平等而充分地使用数字技术并享受数字治理的教育红利,特别是确保对数字弱势群体的教育赋权;后者指向在教育治理中提高多元主体的技术获取机会和应用能力,其开展过程和实施效果是数字包容作用于教育治理推进合理性和教育主体发展平等性的关键体现。从差异关系来看,“数字嵌入”关注方式,是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的逻辑前提,是宏观维度对数字要素嵌入的强调;“数字包容”更注重过程和结果,从公平角度出发确保教育场域的多元主体享有数字红利。在这个意义上,“数字嵌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育数字治理的实施效果,而“数字包容”则成为实现教育主体性需求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路径。数字包容致力于使包括数字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人都能够获得充分的机会从广泛的数字技术和系统中受益。因此,治理成果的包容性是数字包容的主要目标,也是跨越“新数字鸿沟”的价值诉求。不同行动主体间的互动关系和力量分配充满着张力,以数字包容为中心的赋能过程呈现出非均衡特征。因此,研究者需要在梳理和总结数字技术嵌入教育治理的效果基础上,反思数字赋能过程的非均衡性困境,以数字包容为内在驱动以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更重要的是,需要将数字治理的逻辑置于教育数字化转型和治理范式转换的进程中加以理解,以数字包容的主导逻辑和显著特征为切入点探讨价值导向。立足教育强国建设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需求,从数字嵌入到数字包容不仅是跨越“新数字鸿沟”的观念流动过程,更是保障教育公平和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跃迁过程。而这恰恰指向了本研究的核心价值。
二、以数字包容为核心的教育治理
从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数字包容是数字技术变革与教育治理转型相互交织的策略选择。作为彰显教育需求的价值导向,数字包容为兼顾技术效率和数字公平提供了方向引领,成为跨越“新数字鸿沟”的生动表征。教育数字治理的关键在于治理而非数字技术本身,后者更多的是一种治理工具的时代引入,核心始终在于如何从数字包容的角度理解教育治理。这种理解不仅体现在对理论内核的更新,更流动于对价值平衡的纠正。
(一)数字包容的理论基础及其教育阐释
教育数字治理的工具理性实质在于关注教育系统和教育机构的“形”,但较少聚焦教育主体和教育价值的“实”。在这一理念的价值指引下,教育管理者注重数字技术的外部物质形态嵌入教育治理过程的实际绩效,强调数字技术嵌入治理程序的再生产,而非数字技术对教育制度完善和价值提升,即更多地围绕教育治理的多维目标展开行动,聚焦于治理过程的效率和结果,而弱化了教育主体的个体化塑造和教育时空的公共性建构。面对这一教育现状和挑战,治理主体需要及时重构教育数字治理的理论基础,在数字包容的理念指引下优化和完善教育数字治理。这不仅是管理的艺术,更是教育的艺术。作为“数字嵌入”的矫治性概念,“数字包容”是针对数字嵌入教育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复杂问题而提出的包容性方案。它时刻警示着教育者:教育数字治理始终需要坚守有限理性的价值引领,以开放姿态接纳技术介入的同时避免形成“唯技术论”“数字技术崇拜”等消极心态。这有助于推动不同身份者之间的民主对话,以支持不同认识论和方法论之间富有成效的参与和协商,从而促进更具协作性和互动性的教育研究与发展。
数字包容的理论脉络来源于社会资本理论、认知建构理论和社会排斥理论,总是与社会学、经济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相互交织。它指向目标取向(目标、程度和水平)和行动取向(战略、规划和政策),关联着数字鸿沟、数字排斥和社会包容等具体概念。从教育数字治理的角度来看,数字包容既受到社会维度的影响,包括区域教育发展水平、学校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数字资源分配均衡化情况等;也指向个人层面的因素,包括受教育水平、性别差异和社会支持等。数字包容赋能下的教育治理过程不仅是纯粹的技术输入过程,更是技术逻辑与教育逻辑相互嵌入并重新构型的过程,蕴含着教育变革的技术生成过程。这一过程摆脱了传统科层制由上至下的推动过程,转化为上下交互式的相互理解和融入的动态调适过程。社会建构论对于技术的研究,重点在于考察技术和与之相关联的机构,同时也注重对那些会影响技术应用的特定组织方式展开分析。当治理主体陷于对“技术刚性”的迷恋,便会相信技术可以超越理性界限;当技术应用于相关领域,便能自发地展现出其结构性治理效能。数字治理并非是发生于真空之中的教育实践,同样受到有限理性的边界约束,是一种更高层次包容性的意义彰显。从数字包容的治理框架来看,包括技术包容、场景包容、结构包容和制度包容四个方面。它们共同为教育数字治理的包容性建构提供了重要线索,是对理论内核的时代性更新。数字包容的教育目标并不局限于跨越“新数字鸿沟”,而是以教育治理场域为基点将数字嵌入的教育成果惠及不同教育主体,为数字弱势群体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权利提供切实保障。作为一种面向未来的基础性教育治理观念,数字包容在完善教育主体的技术应用能力的同时,强化了个体对数字技术的接纳度和适应度,使其在提升数字素养水平的过程中以更加平等的姿态面对教育竞争带来的挑战。
(二)数字包容的行动指向及其教育实践
“数字包容”不仅为教育治理提供了契合时代变革的全新思路,更为应对数字嵌入失衡指明了解决路径,“通过顶层设计、理念重塑、社会支持、多元投入以及权利保障,建构集制度、价值、主体、资源、权能等要素为一体的数字包容体系”。当作为理论的数字包容进入教育数字治理的真实场域,则需要考察与之关联的行动指向,将实践定位、实践内容、实践执行、实践效果和负面效应纳入考量。从实践定位来看,主要包括数字包容的教育属性、教育目标构建的清晰度和针对性、对数字排斥和数字鸿沟等传统思维的教育超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前瞻性。从实践内容来看,主要包括数字包容的教育治理政策内涵、内容和方案、数字化教学技术培训方案以及学生数字技术应用方案等。从实践执行来看,主要包括兼顾教育群体的选择权利、考虑教育数字治理的结构性障碍以及保证效率水平契合教育主体实际需求等。从实践效果来看,主要在于师生数字素养水平变化、数字技术接纳度变化、配套政策和技能衡量标准的兼容性以及学校整体的数字包容水平等。从负面效应来看,主要包括数字排斥和数字鸿沟的动态性变化风险、教育弱势群体的信息安全和伦理困境、数字技术的过度使用和心理依赖以及学校文化的同质趋势等。
数字包容指引下的教育治理实践既要保持对学校发展、课堂教学和育人方式等方面效率价值的天然关注,在教育实践中优化方法探索、问题解决和目标实现的速度,更要强调公平这一关乎教育整体利益的价值形式,将处于数字弱势地位的教育群体纳入考量,兼顾治理过程的多维差异,以确保每个差异性个体都能平等共享数字治理的教育益处。立足教育领域,已有研究主要通过观测青年儿童等教育主体对数字技术的使用效率、数字技能的掌握方式或数字素养的提升水平,以解释数字包容实践的教育效果。但是,相比数字包容对于教育治理的战略性意义,相关研究的数量仍然较少,对研究对象的选择、研究内容的挖掘和研究视角的探索显得较为局限。同时,既没有从教育治理整体性视角阐释实践效果的发生逻辑,也没有从实证维度验证其运作机制。因此,如何在教育强国建设和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双重背景下考察数字包容实践的教育效果则成为后续研究亟需关注和解决的核心问题。
三、何以包容:教育数字治理的实现路径
开展数字教育治理不仅需要改变过去科层化的刚性治理思维,更要强调“包容”在教育治理过程中的深层应用,朝向以数字包容为核心的柔性治理思维转变。数字技术常常被视为改进传统治理模式的“破局者”和“催化剂”,在其强大工具理性的驱使下,数字治理本应满足数字赋能与技术赋权两大期待,但实践中却漠视了人的主体性价值。面对数字技术对教育治理带来的影响,既要积极接纳其蕴含的技术红利,也要采取措施规避其潜在的负面效应。教育数字治理的适应性调整过程体现于从数字嵌入迈向数字包容的教育行动路径,即在追求更优质和公平教育的过程中走向数字包容阶段,其实质是对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中浮现的“新数字鸿沟”、算法黑箱、技术伦理和权利失衡等复杂风险的回应,更是对教育强国建设的数字化落实。
(一)警惕数字过度嵌入的理性失衡,培养教育数字治理的包容思维
数字治理本应作为一种关系纽带以加强各个教育主体间的互动联结,是对整体性支配和集体化管理的补充与替代,塑造共同遵循的有限理性的教育规则,以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协商、动态共鸣的教育治理目标。然而,宏观层面的“总体支配”并未完全从中观层面的治理策略和微观层面的治理实践中抽离出来,始终面临着因数字过度嵌入引发的理性失衡难题。从教育数字治理导向的诸多问题来看,各类问题并不能完全通过数字技术的自我革新得以克服,而是需要借助蕴于教育场域内部及其治理体系的价值取向、体制系统和引领力量等包容性元素,弥合教育数字治理中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平衡关系和内在张力,使其超越技术主义迷思带来的行动困境,真正成为助推教育数字化治理的驱动力。数字治理蕴含的工具理性需要吸纳教育场域的多元价值诉求,才能在认知变迁和实践流动过程中得以转化为与价值理性相互平衡的有限理性。一方面,以数字包容为基础的教育治理对治理主体提出更高要求,需要转变治理思维、更新治理方式和强化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包容实践的赋权作用。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过度应用会限定教育个体的行动活力和实践动力。在数字时代,技术化是教育实践的基本方式,以契合特定目标的确定性手段融入教育活动。从教育目的实现和个体生命发展的角度来看,教育实践需要通过技术化方式完成教育资源和教学方法的优化升级。面对数字嵌入教育治理的理性失衡,治理主体需要培养“包容思维”,正视数字治理本身与教育主体的关系,限定其运作环境和发生机制。教育场域展开数字治理的价值取向在于以更加包容的实践逻辑推动教育治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和精准化,更新治理方式和创新治理模式,提升教育治理的效率与能力。
面对数字时代的教育风险,不同主体需要将经验层面的治理思维转换为实践层面的包容思维,迎合技术革命和教育需求的新变化。他们应当破除过往对内涵理解的传统范式,在跨越“新数字鸿沟”的开放式教育探索中重新厘清数字包容与社会包容、数字排斥等概念的异同,立足普惠教育意义构建数字包容的概念阐释逻辑和行动实践框架。教育数字治理需要警惕数字技术的过度应用,在创设多元治理模式的过程中确证主体存在的合理性,塑造富有理性限度和善于科学协商的教育主体;坚守技术与人文的理性边界,理性看待技术之于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工具性与价值性,永远持存技术向善、以人为本的教育立场,从而融合工具精神内涵、加大人文关怀外延。数字技术的时代更迭使得数字治理与教育民主获得深度耦合的发展机遇,并推动教育民主朝向更加微观的领域扩散和渗透。教育数字治理的包容式发展改变了教育决策的传递方式,由过去自上而下的单一路径转向上下交流的互动方式,更多普通的教育个体获得参与教育决策的权利。因此,需要为教育数字治理设定契合教育现实的行动指南,以有限理性平衡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博弈关系,从多元意义向度阐释教育治理的数字价值。
(二)坚持数字普惠价值理念,建构多向协作的教育数字治理体系
传统教育治理模式对技术应用比较单一,治理主体尚未意识到教育数字治理是一个复杂性和动态化的过程,需要多方协同参与完成。数字包容的教育治理核心并不只是教育体制的变革、数字技术的引入和全新教育机制的生成,关键在于教育主体的自我成长。能否实现教育治理的技术创新,不仅需要实现自上而下的制度革新,更取决于具体教育情境中自下而上的主体能动塑造。教育治理的数字化本质在于教育主体之间通过非零和博弈达成共识,而这一前提便是以数字包容为基础建构治理体系。数字治理作为教育场域的赋权方式,在学校时空中既是在解决某种教育问题,也是在生产某种教育意义,需要不同主体积极参与到创建数字包容教育环境的具体过程,在相互作用中转变各自的目标、规则和结构。
数字包容与数字普惠,是未来教育数字治理的最大挑战。践行数字包容的教育治理过程并不仅仅是简单地以包容性策略处理教育事务,而是数字包容逻辑与教育普惠逻辑相互嵌入的深层过程。“连接每一个人,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是数字社会发展的共同目标。关注社会每一个群体、个体的数字障碍与需求,提高数字资源与服务的可及性、普惠性,以此推进社会数字包容。包容理念之下的教育治理蕴含着宏观教育逻辑和微观个体行为相互作用的基本路径,具有共时关联的教育属性。教育数字治理是多元教育主体共同决策的结果,并在具体实践和后续博弈过程中反向影响教育主体的决策行为。坚持数字普惠价值,构建基于数据要素的公平分配机制,调整各类资源特别是数据资源的分配决策,通过对数字弱势群体的资源分配倾斜进一步消除数字鸿沟。青年儿童在数字技能的获取上存在不足,直接影响了他们的社会化进程。而数字包容举措的重点之一便是政府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政策引导、资源调配等方式,促使家庭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数字学习氛围,学校为学生提供系统的数字技能培训,社区为青少年创造丰富的数字实践机会。三者紧密相连、协同发力,弥补青年儿童在数字技能方面的欠缺,保障他们在数字时代的健康成长和顺利社会化。
未来研究需要关注对数字包容实践的教育测度,考察其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产生预期教育效果。学校应积极推动技术接入并开展教师技能培训工作,同时致力于数字教学工具设计的优化;鼓励学生摆脱被动接受数字教育的模式,积极主动地投身于数字化创造。通过这些举措,不断强化包容实践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学校教育在数字化浪潮中更具活力和适应性,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教育的积极作用,为学生和教师创造更优质的教育环境,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具体而言,一方面需要聚焦于监测教育场域中数字包容实践的具体效果,包括监测方案的设计、监测工具的开发以及具体实施过程的调适。治理主体可以借助科学合理的指标框架、不同学科的课程特征和教学案例等路径,对数字包容之于教育变革的真实影响展开全方位测量。比如,开展混合教学模式的学校可以通过长期对照实验评估数字包容实践的作用,包括关注教学模式的创新度和人文性、学生学习效果的增幅度等不同维度,进而以此为线索建构和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测量和评价体系。另一方面,需要聚焦于对不同教育主体带来的影响及其应对,包括学生的学习体验转变、教师的课堂教学更新以及教育管理者的决策依据调整等,将研究样本扩展至不同区域、主体身份和学龄阶段,从短期、中期和长期等不同时间跨度进行效果评估,同时需要关注数字包容实践引发的不确定性教育风险。
(三)关注数字弱势群体的教育成长,兼顾治理过程的多维差异
教育数字治理逻辑本质上属于“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教育逻辑范畴,其目的在于不断满足教育主体的个体化成长需求。长期以来,我国面临着数字资源结构性失衡和区域教育差异化发展等现实问题。在数字嵌入逻辑的教育作用下,多元主体容易陷入对技术治理过度迷信的“技治幻象”。同时,教育主体展现出多元化需求,需要借助数字包容来统筹兼顾治理过程的多维差异。在数字化时代,缺乏数字素养的个体往往被定义为“数字贫困者”,指向数字红利的获得感问题。“数字弱势群体”的身份表征是非均衡性层次结构的呈现,其本质是数字权能的缺失。他们总是囿于数字技术构建的新型教育时空,在获取技术红利的过程中遭遇身份困境,对既有教育实践方式的依赖以及与之关联的行动缺陷也随之愈发暴露。比如,从教师专业发展和学习成本角度来看,对于肩负重任的一线教师、年长世代教师以及接纳程度相对较低的教师而言,基于新兴数字技术的课堂教学带来沉重负担的同时也引发了新的职业挑战。他们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学习和掌握相关数字化教学知识和技能,是时间成本和心理成本的双重增加。因此,以数字包容为核心的教育治理需要关注的不仅是处于数字弱势地位的教育群体如何主动融入数字化教育场域,更要关注学校、社会和家庭等多方主体采取何种实际行动创造包容性的数字化成长环境。如何保障各阶段教育高质量协同发展,是摆在教育发展面前的难题。以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的改革,推动各阶段教育高质量发展,是重要路径选择。
当前,数字教育依旧受学生家庭资本、学校基础设施以及教师专业能力的影响,弱势学生群体一直面临因数字排斥而产生的成长风险问题。将数字弱势群体的成长需求纳入教育考量,既是转换治理思路的时代选择,更是实现数字包容的全新起点。数字包容并非是凌驾于教育数字治理的工具性概念,而是深度嵌入教育治理整体格局并与教育治理主体、范式、关系和系统相互形塑的建构性实践。数字包容赋能教育治理也并非简单的“器具现代化”和“观念开放性”,而是要在教育治理实践中寻找那些被遗忘、被遮蔽和被误解的角落,从包容性层面实现“道”与“术”的平衡。既要考虑一般教育主体的数字需求,也要兼顾数字弱势群体的数字权益,及时提供科学合理且富有人性的帮助,引导其克服数字嵌入带来的成长焦虑和行动恐慌。因此,数字包容驱动教育治理,一方面要顾及教师数字技能的提升以及数字教学工具的优化,引导师生更好地适应数字经济时代因数字设备更迭、数字技术升级、社会交往媒介形态变化所引发的复杂的生存环境。另一方面,更需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开展数字化创造活动。这是因为教师数字技能与教学工具的优化是教育数字化的重要基础,而学生主动的数字化创造则是教育数字化的活力源泉和价值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教育治理在数字包容环境下实现高质量发展。不同区域的学校发展存在典型差异和层次分化,如果未充分考虑数字弱势学校及群体的需求,毫无差别地推进同质化治理模式,将会致使数字嵌入出现不均衡状况,并且导致治理过程呈现低效能状态。
与此同时,对于处于数字弱势地位的治理主体而言,在技术应用、风险应对以及能力支持等方面缺乏针对性的配套支持措施。因此,需要重新审视和优化治理模式,以推动各治理主体在数字环境下的平等发展机会和有效治理效果,否则难以保障其参与教育数字治理的包容意识。面向未来,需要探寻提升数字包容实践水平的教育治理路径。比如,考虑城乡、区域和个体差异,构建数字包容教育环境,需提出契合在地化发展且以需求为导向的数字包容教育方案,并以此为线索从教育的起始端提升数字包容水平。它能够为教育活动提供更具适应性和针对性的指导,确保数字包容理念贯穿教育全过程,有效弥补因“新数字鸿沟”等问题造成的可能教育差距。同时,可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在数字时代背景下的协同发展。为了推动目标教育群体在数字领域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引导他们在参与数字教育实践的过程中清晰知晓自身的应然角色、把握理性限度以及明确行动边界,进而增强数字包容维度的获得感。
四、结语
立足教育强国建设理解教育数字化转型,数字技术既可以向学校赋能,促成整体“数治”的当代学校新形态;也可以向个体赋能,增强多元主体参与教育治理的主观意愿和能力,促进数字时代教育治理共同体的形成。数字包容作为一种具备需求异质性、价值多元性、过程科学性和成果共享性特征的实践过程,为化解教育数字治理的非均衡困境提供了时代进路,动态调试学校建设的优化诉求、价值立场和发展方向,使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成果更加均衡和普惠。当前,国内外对数字包容的教育实践及其效果呈现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尽管具有较大局限性,但已经展现出这一教育治理观念的前瞻性、必要性和开拓性。因此,未来教育数字治理应从数字包容维度关注学校场域的“韧性”:一是根据内生性发展理念,通过数字技术力量激活学校场域内生活力,形成“多向互动”的教育治理策略;二是积极探索和活化学校内生性资源,形塑具有“数字包容”价值取向的教育资源激励机制,提升治理共同体凝聚力;三是充分考虑教育场域和师生主体的适应性,紧密贴合不同个体的实际需求,赋予数字教育治理更加宽阔的自主空间。当“数字包容”深度融入教育治理的数字化转型,才能使治理实践成为教育强国建设的坚实保障和核心推力。
(本文参考文献略)
As the Digital Tolerance of Educational Governance: Theoretical Basis, Value Orientation and Realization Path
Duan Junji
Abstract: In the digital age, the essential logic of educational governance has experienced the trend of change from holistic construction to individualized attention, and digital technology has participated in the multi-dimensional aspects of governance practice in a deeply embedded way. However, digital embedding is increasingly complicated in the process of solving the problems in education governance, posing multiple challenges to the construction of a Leading Country in Education and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Against this background, as an adaptive concept and transcendent strategy, “digital inclusion” has emerged and demonstrating its due value and practical effects. Digital inclusion integrates theoretical clues such as digital divide, social inclusion, digital exclusion and cultural cognition into the practical framework of educational digital governance, which contains the value core of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education. Therefore, multiple subjects not only need to understand the realistic connotation, generating mechanism and practical effect of digital inclusion in the specific educational situation, but also explore the governance path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digital inclusion, so as to cope with the unbalanced dilemma of educational digital governance and make the governance results more open, diversified and inclusive, truly serv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 powerful country in education.
Key words: digital mbedding; digital inclusion; a Leading Country in Education; digital education governance; digital vulnerable groups
初审:王悦桦
复审:孙振东
终审:蒋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