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内在一致性,两者协同并进、互为支撑,前者为后者提供系统方案和价值向度,后者则为前者提供主体动能和安全保障。从整体逻辑而言,现代化进程中的共同体建设彰显出其价值、功能、实践三重维度的高度统一。在价值维度上,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彰显出凝聚共同意志、坚定人民立场、增强历史主动的多层次价值意蕴;在功能维度上,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加强民族团结、实现社会稳定、塑造国家认同、促进共同富裕、赓续中华文脉的全方位功能定位;在实践维度上,要科学构建空间融居、社会共治、心理相容、经济互惠、文化凝合的复合型共同体。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关键要突出价值、功能、实践的重要性,找到两者在本质特征和建设方案上的结合点,从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磅礴力量。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功能定位;民族工作;共同体意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1]坚持走自己的现代化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整体的现代化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景。中国式现代化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目标指向和实践方案,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也成为了中国式现代化宏大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两者都是实现民族复兴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前者偏重文明进程,后者聚焦人民主体,呈现出效用互通、相辅相成的辩证互构关系。
一、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价值意蕴
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重要原创性方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着人口规模巨大、民族数量众多、区域发展迥异的复杂国情,其艰巨性前所未有。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不仅能够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而且能够为复兴征程凝聚社会共识、坚定人民立场,并激发全民族的历史主动精神,对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正向价值。
(一)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凝聚民族共识
中华民族共同体所蕴含的共同体意识赋予了中国式现代化团结稳定的历史逻辑与政治价值。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能够消弭国家建设和民族建设之间可能存在的斥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全民族的合力,以此达成实现中华民族整体复兴的政治理想。中国式现代化在人类历史上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不仅改变了世界的现代化格局,更展现为一种人类文明的新形态。其进程必然要面临复合型风险挑战:既包括西方分裂主义思潮的渗透、“三股势力”的现实威胁,亦需面对国内民族领域“五个并存”特征带来的治理难题。在此背景下,强化全民族“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的认知塑造,构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思想防线,成为化解“一体”与“多元”辩证张力的关键环节。人类文明演进史表明,共同体意识对民族存续具有决定性作用。环顾古代文明,发源于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文明在历经数千年更迭之后,被阿拉伯帝国终结并彻底伊斯兰化;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印度河流域文明、古希腊文明等古代文明,或因外族入侵,或因生态灾难相继消逝。反观中华文明绵延五千载而不衰,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华民族“大一统”政治哲学所赋予的文明韧性。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指出,“中国的立国规模,并不是向外征服,而是向心凝结”[2]。这种以“六合同风,九州共贯”为特质的统一性传统,不仅构成中华民族的价值共识,更是维系民族国家稳定的文化基因。中国近代历史特别是抗日战争的历史经验表明,中华民族意识的整体觉醒,既是全体中国人凝聚力质变的精神密码,更是抵御外侮、实现民族独立的思想保障。现实和历史双重维度印证: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强化全体国民的共同体意识,构建各民族普遍认同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先要条件。新时代以来,党的民族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创新,贯穿始终的核心逻辑就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此基础上科学把握特殊性和普遍性的辩证关系,既避免片面强调共性而忽视民族多样性特征,亦始终警惕过度放大差异而弱化国家整体利益的维护。通过构建“差异中求共识,共性中显特色”的中国特色民族治理范式,在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双向维度中巩固民族团结,在协调“统一性”与“多样性”斥力中维护社会稳定,在解构“认同悖论”和廓清错误史观的过程中强化国家认同。这种系统化治理路径,不仅强化了各民族命运与共的现代性自觉,更优化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制度效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凝聚民族共识的基础上提供了思想政治的安全保障。
(二)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坚定人民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3],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追求。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一方面明确了现代化建设的主体,另一方面也强调了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应由各民族共享,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夯实人民立场的价值遵循。这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第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导向。人民立场贯穿于中国式现代化九个方面的本质要求,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方向,其价值指向是要实现全体国民的整体现代化。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持人民中心思想的执政理念,以实现人民福祉作为价值指归,把造福各族群众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逻辑起点。针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实际情况,通过实施差异化的财政扶持政策、构建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战略性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特色化区域发展优势等系统工程,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科学调度资源满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彰显了引领复兴执政党的人民属性。第二,主体性建构的实践路径。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全体民族成员共同参与,这既是现代化的普遍规律,也是中国特色的具体展现,更是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观的科学要求。以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为方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其深层逻辑在于确立各族群众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主体与价值主体。通过共同体意识的培育,在价值认同建构、融居格局重塑、精神家园共享等维度上,形成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性力量,实现了民族工作由传统治理范式向现代化共同体建构范式的转型。第三,成果共享的价值旨归。因为“中华民族是一个”,因此发展成果理应由各族群众共享,这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物质基础。以成果共享为价值旨归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具有双重理论意蕴:从价值维度看,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平正义;从实践维度看,契合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现实国情。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从性质上界定了中国式现代化与西方现代化的本质差异——既不是单一民族的现代化,也不是区域割裂的现代化,而是中华各族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复兴征程上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掉队。
(三)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增强历史主动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战略部署,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注入了历史主动精神,更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了全民族的主体动能。其价值逻辑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第一,历史任务的科学认知。中华民族正面临着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性课题,这一命题既承载着文明赓续的深层诉求,也体现着当代发展的现实要求。在近代百年以来的艰苦探索中,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华民族走出了一条独立自主而又别具特色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这种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生成机理,本质在于主体对历史使命的科学认知,即在现代化实践中实现民族性与现代性的有机衔接、稳定融合和创造性转换,这种集体自觉构成了实践创新的认知基础。只有在科学认知的基础上,才能明确目标、持之以恒,凝聚全民族的力量和智慧,推动现代化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第二,历史规律的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大论断,“是中华民族存在之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发展逻辑的辩证延伸”[4],能够厘清中华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源脉,把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主动权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在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过程中,党带领各族群众科学把握历史演进规律,精准锚定时代方位,全面掌握发展主动权,系统构建起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体系,有效防范化解了各类风险隐患。让各族群众在顺应文明演进规律中彰显历史主体性,以高度的历史自觉和主体意识有效作为;在掌握人类社会现代化本质特征的基础上,科学回应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需求;在历史规律与时代潮流的辩证统一中深刻洞察历史大势,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第三,历史使命的主动担当。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既要尊重客观规律,更要在科学把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整体现代化是中华各民族的共同理想,绵延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是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底气所在。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能够赓续传承中华历史文脉和民族精神,在厚植全民族文化自信的基础上,激发全体中华儿女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历史主动精神,以昂扬的精神面貌积极投身于伟大的现代化事业。对各族群众而言,就是要铸牢共同体意识,将个体发展嵌入民族进步框架,使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承担历史使命,探索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帕累托最优”。
二、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功能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5],提出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战略目标。只有伟大的民族才能实现伟大的复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实现民族复兴的一体两翼,两者既有共同的价值目标,又有相同的实践遵循。中华民族共同体所蕴含的凝合、治理、建构、发展和传承的功能定位,能够推动国族一体化、促进治理现代化、加强观念整合化、保障发展均衡化、实现文明赓续化,把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凝聚成势不可挡的复兴之势。
(一)凝合功能:加强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是中国共产党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准则。对于多民族国家而言,民族团结更是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基础。费孝通先生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写道:五十多个民族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虽然都是“民族”,但层次不同[6]。许力心等在《论中华民族研究》中进一步指出:中华民族不是各民族相加之和的称谓,而是一个具有共同心理素质的复合民族[7]。虽然中国古代没有民族概念,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在近代西方侵略的压力下形成的,但作为自在的民族实体,其实在漫长的历史中已经实际形成。华夏先民在共同的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自在-自为-自觉”的民族实体,56个民族单元共同生活在中华大地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共同创造了伟大的中华文明,但是“多元”造成的差异性也客观存在,成为了民族团结的潜在风险。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紧密联系在一起,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安全。西方敌对势力为阻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惯用并不存在的所谓“民族矛盾”制造事端。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给中华民族带来重大战略机遇的同时,也会给中华民族带来风高浪急甚至是惊涛骇浪的考验。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团结工作,在政党层面注重党内团结、党群团结,在社会层面注重民族团结、地方团结,在国际层面注重团结合作、团结共赢,形成了一套科学的维护团结的话语体系。团结既是一种价值理念,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过程中致力打造的社会形态”[8],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华民族要想实现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然需要稳定的民族形态作为支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9]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的重要基石,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安全保障。团结形态基础上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大理论创新,能够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和整体性,让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围绕在一起,由“他们”转变成“我们”,从历史上的“自在”真正实现新时代的“自觉”,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把中华大地上的各个民族单元团结熔铸成为牢不可破的共同体,从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集强大的民族力量。
(二)治理功能:实现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要前提。现代化是一个持续的进程,在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中,必然会面临矛盾和挑战。西方各国在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民族和宗教矛盾引发的冲突比比皆是。对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言,各民族间的关系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为了实现社会稳定的目标,必然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一项国家性的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民族领域的具体体现,更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能够最大程度消解由于差异性造成的民族矛盾,因此具有维护现代社会稳定的治理功能。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人口跨区域流动不断加快,区域间经贸往来更加频繁,社会治理的潜在风险也愈发突出。就城市民族工作而言,部分原本生活在相对欠发达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在经济引力作用下逐渐向城市和沿海地区迁移。根据国家民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8月,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总数超过3700万人[10]。各族群众大流动和大融居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独有的社会图景:一方面,改变了作为流出地的民族地区的人口结构和社会格局;另一方面,也给沿海城市地区的社会发展和治理带来了新机遇及挑战。迁入城市的各族群众,满足了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在城市中形成了各族群众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原本单一的社会结构呈现多元异质的特征,各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也给城市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就是要在城市治理中,减少差异性伴生的矛盾,增加共同性带来的和谐,保障各族群众社会身份和福利待遇的均等化。科学吸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积极融入城市生活,在稳定的基础上实现城市民族工作的整体性治理。需要强调的是,在城市社会治理过程中,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般矛盾,简单地归纳为民族矛盾,必须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法治是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制度建设为方向,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对积极构建各族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治理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构功能:塑造国家认同
国家认同是一种复合型认同,体现了国民对自身国家的认知、态度和归属感,其中民族认同是国家认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在我国漫长的古代历史中,并没有产生“民族”观念。1902年,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首次创造了“中华民族”概念。尔后,中华民族意识在中国人民救亡图存的抗争中不断觉醒,逐渐演变成为与西方相类似的“国族”概念。中华民族理论在提出之初,就是为了解决王朝国家组织松散的缺陷,以及国家与臣民间缺乏联动的弊病,以此实现国民整合的功能。通过构建现代民族的称谓,为塑造现代国家认同提供了民族载体,让中华各民族拥有了统一的身份符号,从而增进全体国民的国家认同,达到凝聚人心和团结民众的政治目标。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带领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仅组建起了符合国情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而且建构起了现代的国家认同,国家凝聚力明显增强。改革开放后特别是21世纪以来,西方反华势力重拾瓦解社会主义国家的“套路”,歪曲制造所谓的新疆、西藏等民族问题,本质上就是妄图通过消解中国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的国家认同,从而实现分裂中华民族和社会主义中国的目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对于塑造全体国民的国家认同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价值。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创造性提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概念的升华发展,是新时代国家认同的全新价值载体。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提升新时代国家认同的政治功能。只有增强全体国民的国家认同,才能在现代化进程中坚守国家统一的安全防线,抵御境内外分裂思想的侵蚀。需要强调的是,以增强现代国家认同为切入点,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其对象并非仅限于中国大陆的56个民族和14亿多人民,还包括三千多万港澳台同胞和六千多万海外华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是民族话语,还应该是政治话语。积极发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功能,科学构建大统战格局,不仅能够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而且对于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凝聚海内外力量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
(四)发展功能:促进共同富裕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经济基础,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中华民族是一个“巨型复杂体”,人口规模超大、民族种类众多、内部结构复杂。要想维系“共同经济生活”民族实体内部的团结稳定,必须要处理好发展与分配的问题。纵览古今中外,现代化进程中的利益分配失衡,是引发社会矛盾甚至冲突的根源。因此,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在经济维度要实现中华各民族共同富裕,两者是高度契合的互洽关系。促进共同富裕,不仅能够推动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彰显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平正义,而且能够有效消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经济问题对国家认同的潜在消解效应。中华民族共同体所蕴含的促进共同富裕的发展功能,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阔进程中,具有三方面的具体作用:一是保证发展的公平导向。无论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还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公平正义都是最鲜明的底色。马克思设想中的“自由人的联合体”,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以公有制代替私有制,能够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1]。而中国传统文化更是强调“不患寡而患不均”,把公平贯穿于巩固统治和化解矛盾的制度设计之中。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表明,形塑民族共同体必须要以共同利益为根基,缺乏物质成果的普惠共享和利益结构的深度耦合,就无法培育稳固的共同体意识,更遑论实现民族共同体的有机整合。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共同富裕,能够引领发展的公平导向,确保现代化发展的成果由各族群众共享。以此进行制度设计,既遵循发展为了人民的价值逻辑,又契合共同体建设需要物质载体的实践规律。二是优化发展的行动策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存在着发展时序安排、资源要素配置、利益分配格局等系统性协调问题。共同富裕不是平均富裕,蕴含着渐进式发展规律,体现着优化发展的行动策略。按照“温饱保障-局部先富-全面小康-共同富裕”的梯次发展战略,中华各民族实现了从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再向共同富裕社会的历史性跨越。在实现各族群众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利益共享机制也在不断完善和优化。实践证明,渐进式共同富裕既遵循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辩证规律,又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科学方法论。通过分阶段、分目标的方式,进行逐步积累和动态调整,在保持发展定力的同时提升现代化的建设效能。三是塑造发展的中国标尺。中国式现代化既有中国特色,又要符合一般规律,核心衡量标准就是实现各族群众共同富裕。民族地区如果普遍贫困,中国式现代化的完整性和全面性是缺乏含金量的。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不仅体现了当代中国的制度优越性,更为全人类树立了民族团结进步与现代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中国范式。
(五)传承功能:赓续中华文脉
中华自古以来就是文化概念,从来不是种族概念。因此,中华民族不仅是民族实体,更是文明实体。中国历史上的北魏、辽金、元清等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统治集团都接受了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华文化,而且以中华正统自居。曲阜孔庙大成门前的十三碑亭,全部由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所建,成为了中华各民族尊奉的瑰宝。中华各族先民以文化认同为基础,“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12],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个文明意义上的共同体。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体和当代中华文明,聚合共同的文脉基因、肩负相同的文化使命、谋求同样的文明图景,是相辅相成、协同并进的辩证关系。首先,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同频推进中华文明发展,能够巩固文明赓续传承的主体性,以文化主体力量赋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化主体性是文化主体的自我认知、文化独立以及文化心态等重要表现,关涉一个民族独立自主的精神基础,是国家繁荣发展的文化根本。”[13]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能够为发展中华文明凝聚人民伟力,同时保障其发展向度的正确与稳定。其次,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同频推进中华文明发展,能够守正中华文化的根脉,防止被西方文化诱致性变迁。西方的现代化理论和民族学理论,充斥着傲慢的“东方学”偏见。“内亚史观”“征服王朝论”“赞米亚学说”等西方错误史观,是披着文化外衣的意识形态渗透,本质上就是为了分裂中华民族。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能够正本清源,从历史源脉和现实凝合中进一步增强全民族的文化自信,确保中华文明在守正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最后,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同频推进中华文明发展,能够科学把握传统与现代,促进各族文化互鉴融合发展。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包容性,文化融合并不是文化改造,而是在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共同发展。各族群众的传统习俗和文化符号,在现代化生产生活方式的冲击下逐步发生变化,这并非是传统文化的适用空间被压缩,更不是被“汉化”或“同化”。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不是非此即彼的矛盾关系,后者是前者在继承基础上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能够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满足各族群众在文化领域的新需求。总之,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民族样态,中华文明守正创新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文明样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样态。三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主体同一、相互支撑,共同呈现出中国式现代化的多维图景。
三、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践路向
中国式现代化最本质的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必须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建立健全政治凝聚机制和政治保障机制[14]。在百年来波澜壮阔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党带领人民建立了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创新性发展和整体性跃升。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是新时代新型大一统国家的根本政治保障,也是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必然遵循。在此基础上,以政治统一为根本,逐步把“多元”纳为“一体”,以交往交流交融互动联结,科学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具体而言,就是要让各族群众在空间、社会、心理、经济、文化等层面,共同凝合成牢不可破的命运共同体。
(一)在空间维度,构建现代融居共同体
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需要物理空间,具体而言就是共同生产生活的实践场域。生活层面包括社区、村落,生产层面包括企业、工厂,还包括学校、医院等社会支持层面的空间场域。因此,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要围绕生产生活建设共有家园,打造好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场所和载体,构建现代融居共同体。首先,要引导各族群众有序流动。在传统的民族地理分布格局中,少数民族群众主要聚居在中西部地区。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呈现出自西向东的趋势,现代化进程中的大融居和大流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前,各族群众跨区域流动已经成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常态现象,一些少数民族群众移居到东部城市,在居住空间等维度也可能带来相应问题,这需要政府科学规划并有序引导,化解盲目流动带来的潜在社会风险。其次,要以社区建设为抓手改进民族工作。社区是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主要空间场域,是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重要组织载体。以社区建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把民族互嵌式社区打造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合单元。拓宽社区公共服务空间,培育社会组织、举办联谊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其与本地居民的交往频次,给各族群众提供更多的交往交流交融的机会,使其在共同生产生活的实践中增加信任感和亲近感,真正嵌合成为大家庭。目前,各地都涌现出一批典型的“红石榴”社区,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积极引导各族群众有序融入现代城市生活,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基层的生动注解。最后,要解决好各族群众的生活融入问题。民族地区的空间嵌入矛盾主要体现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转置或移民的社区。原本生活方式不同的群众聚居在同一个社区,容易因风俗习惯不同而产生矛盾。此类定居点就要通过科学规划,重点解决好生产生活的问题,为全方位嵌入营造坚实的空间基础。而在东部地区,空间嵌入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上,这类群体不仅在生活习俗方面和当地居民存在差异,而且在经济和生计层面也存在差距。这就需要通过政策扶持,为其住房落户、子女入学、劳动保障等层面提供帮助,这样才能构建起现代融居共同体,让各族群众共享现代城市生活。
(二)在社会维度,构建现代治理共同体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只有科学构建现代治理共同体,才能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格局,让各族群众都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者。过去的民族工作侧重于团结和稳定,客观上强化了差异性。少数民族群众享受了一定的特殊权益,同时也造成了被差异化对待的困境。这种“特殊照顾”的民族工作模式形成了针对性治理的思维,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造成人为梗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廓清党的民族工作的战略方向,强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作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9]。相关工作逐步由针对性治理转变为整体性治理,实现了从差异性到共同性的质变。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要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各族群众的创造性,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现代治理格局。首先,要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少数民族群众由于文化习俗和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差异,容易被“贴标签”和“污名化”。因此,有关部门必须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平等权益。科学引导进城务工的少数民族群众积极融入城市生活,提升其对现代生活的适应性。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特别是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服务。通过税收调节、对口援助等方式,逐步补齐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民生短板,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其次,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现代治理共同体,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原则。要完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15]。实事求是依法处理涉民族案件,坚决反对把普通矛盾纠纷上纲上线为民族问题。强化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和底线意识,强调柔性执法,增进干群感情,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最后,要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合力。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社区参与、市场运作,只有让社会各界都共同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才能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治理格局。基于新时代流动融居的特点,要重点建设好民族互嵌式单元。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为抓手,拓宽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表达渠道,同时提升其社会事务的参与度,让他们真正成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主人翁。
(三)在心理维度,构建现代情感共同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系统性工程,不仅要用工具理性的技术逻辑来实现,而且还要用好价值理性的情感逻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要做大量‘润物细无声’的事情。”[16]对国家和民族的情感依恋是每个中华儿女内心深处的羁绊,构成了凝合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观动能。只有科学构建情感共同体,才能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心理基础,强化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的整体归属感,发自内心地增进“五个认同”[17]。一是要以教育提升历史认知,消除情感误解。构建情感共同体,必须科学做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工作,消除历史认知误区,廓清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要坚决警惕“毒教材”对青少年的危害作用,牢牢守住民族领域的意识形态阵地。在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础上,构建课程思政体系,把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和共同体史观全方位融入通识教育。要向各族青少年讲清楚,新疆5000多年前已有来自华北的农作物;吐鲁番出土了大量秦汉、晋唐时期,用汉字书写的文书和典籍;明清的回儒“四子”,重新阐释教义并强调“敬主忠君”,实现了穆斯林对中国皇帝的认同。只有把中华先民共同奋斗的历史讲清楚,才能消除认知的误解,增进各族青少年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深厚情感。二是要以技术构建宣传矩阵,营造情感氛围。构建现代情感共同体,既要做好“线下”工作,还要做好“线上”工作。一方面,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温情氛围,利用公园、图书馆、地铁站等公共场所,打造各族群众的共同情感空间;另一方面,用好互联网这个“最大增量”,利用现代传媒技术,优化算法逻辑,挖掘文化内涵,构建全平台的立体传播矩阵,讲好新时代各族群众“交心”和“融情”的故事,不断巩固同为一家人的暖心情谊。三是要以仪式强化集体记忆,凝聚情感认同。美国社会学家柯林斯提出的“互动仪式链”理论,认为仪式能够强化共享的情感状态,“产生符号与成员身份感”[18]。要以政治仪式实现“记忆共筑”,神圣庄严的国家政治仪式,可以将主流价值、主流文化立体化和具象化,形成公民集体的情感记忆。要以节庆仪式增强“心理共在”,运用好春节等传统节日全民共享的时间节点和文化符号的作用,活化传承中华民族共有的审美情趣、伦理观念和情感寄托。要以文化仪式塑造“情感共鸣”,提升祭孔、祭祀黄帝等文化仪式的大统战功能,凝聚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的心理归属感和情感向心力,构建全方位和深层次的中华民族现代情感共同体。
(四)在经济维度,构建现代发展共同体
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夯实各族群众共同繁荣发展的经济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加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极大改变了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的社会面貌。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让各族群众共享经济建设的物质成果。各族群众在经济利益的“推-拉”效应下,逐步向东部地区和城市区域流动,在共同生产生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现代发展共同体。以个体而言,共同生产生活,共享社会资源;以群体而言,共同团结奋斗,共享繁荣发展;以区域而言,产业分工协作,要素融通互补,组成现代化产业体系。各民族的发展都和全民族的整体发展息息相关,这就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成了现代发展共同体。实现共同富裕,构建中华民族发展共同体,需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激发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民族地区大多处于西部地区,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因素,经济社会发展同东部沿海地区存在较大差距。这就需要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解决好各族群众迫切关心的生产生活问题,尤其是要避免“返贫”现象,以经济建设带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民族地区普遍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源,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两山转化”,把生态优势转变成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二是加大东西部对口协作力度。东部沿海地区开放较早,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需要以制度安排为保障,统筹调度全国资源,拉动西部民族地区联动发展。对口帮扶不能仅停留在财政转移支付层面,而是要帮助民族地区建立现代化的产业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特别是在新一轮产业转移的大背景下,东西部地区都要以大格局大胸怀双向奔赴,实现高质量的产业对接。三是提升各族群众现代城市可持续生计能力。在流动融居的背景下,大量的少数民族群众迁入城市定居生活。此类群体面临资本薄弱、技术缺乏、身份边缘等困境,在城市中的可持续生计能力不高。把大流动转变为大融居,关键在于经济支撑,具体而言就是民生就业。人口流入地应以就业保障为核心,科学构建相应帮扶支持机制,提升各族群众在城市中的生计能力,以高水平就业推动现代发展共同体建设。
(五)在文化维度,构建现代精神共同体
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在文化层面必须培育共同价值观,引导各族群众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构建现代精神共同体。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认为精神共同体是“真正属人的、最高级的共同体类型”[19]。构建现代精神共同体,要重点把握好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对立统一,共同性是绝对的,差异性是相对的,差异性可以存在,但不可以否定或损害共同性。科学把握其辩证关系,构建“真正的共同体”,关键就是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意识并不相悖,但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也并非平行并列的关系,中华文化是根脉,各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方面要强化理论研究,建立中国式民族话语体系,讲好中华大家庭的故事;另一方面要探索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现途径,推动各族群众的价值观深度契合。具体而言,就是要用好“两个结合”的最大法宝,从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汲取养分,不断强化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首先要用革命文化熔铸共同体意识。要充分汲取革命文化的精神养分,革命文化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的信仰与忠诚、智慧与勇敢、开拓与创新,以革命文化熔铸共同体意识,可以让各族群众感触苦难辉煌的来之不易,塑造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从而赓续红色精神血脉。其次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共同体意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标识,更是各族群众共同创造的思想宝库,塑造出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中华文化中的“大一统思想”,让中华民族流而不盈、分久必合、强而不霸、弱而不散。中华文化中的“和合思想”,让中华各民族在和谐交融的过程中,从“满天星斗”多元起源最终凝合为一。用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共同体意识,能够强化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认同。最后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育导共同体意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的现代化发展,是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比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华儿女的价值共识,为各族群众提供了行为准则和价值规范。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能够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目标,在形塑集体性认同的过程中,强化伟大奋斗目标的使命认同,以此构建全民族的现代精神共同体。
结语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华民族整体迈向伟大复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更是世界现代化浪潮中不可或缺的东方图景。中华各民族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12]。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是要取消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更不是要将其“同化”,而是要让各族群众共享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不仅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工作,还是包括海外华人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使命,有助于增强全球华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升华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筑牢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安全基石。汲取了传统社会主义国家,把地方管理和民族事务捆绑的教训,全面构建起政治统一、人心相通、多元凝合的现代国家形态。“中国在现代化道路上所确立的榜样,给了更多国家自主探索现代化道路的勇气和信心。”[20]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超越了西方民族国家理论,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创造性赋以全新的政治、历史和文明内涵,构建起中华民族整体话语体系。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继承和发展了中华传统文化“华夷之辩”的智慧,以文化而非血统来建构现代民族实体,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第二个结合”。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升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领导格局,拓展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加强党的领导高度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主体,科学引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前进方向,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的统一性、共同性和不可分割性,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了主体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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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海伦)
初审:王紫瑶
复审:罗士琰
终审:蒋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