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人民”结构及其意涵
作者:狄鸿旭来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11期


摘 要: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上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以“人民”的形式存在并展开的。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人民”(“各族人民”),是“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结构和真实主体。从历史维度看,各族人民的历史实践和共同追求构建起中华文明的运行逻辑和体系,创造了中华民族共同体;从现实维度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是在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的实践中得以持续推进的,并在此过程中不断调整依靠人民创造历史的具体实践方式,使人民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主体结构基础上更好地凝聚力量;从未来维度看,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和构成要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目的是和共产主义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相一致的,体现出中华民族先锋队政党的鲜明特质。这就昭示我们,需要将“坚持人民至上”的立场观点方法贯彻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与实践中。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人民;历史唯物主义;中国式现代化;人民至上


新时代以来,学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相关研究蓬勃开展并持续深入。总体来看,相关研究呈现全方位多领域跨学科的发展趋势,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作为交叉学科也在持续拓展中。但是,研究也呈现出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基点和原点,从整体视角出发研究为主的特点,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本体内涵及结构特征的讨论则相对薄弱。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基础,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构成,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的逻辑关系,先锋队政党与中华民族、中国人民的内在关系等一系列涉及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基本问题,仍需进一步阐释和厘清。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在新时代党的全局擘画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是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出发,以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来展开的,其具体实践形式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可见,“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中国式现代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直接内在联系,即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构成“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基础,同时也伴随着这一历史进程。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实践中,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具体呈现方式是以“人民”的形式存在并展开的。换言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团结凝聚形态,是由构成“社会关系总和”的“人”组成的,“人民”又是当代社会中“人”的主体和泛称。由此,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人民”(“各族人民”),成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伟大实践的真实主体。当然,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人民”,不仅具有共时性意义,也具有历时性意义,本文即在现有研究基础上,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本体构成视角,围绕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人民”结构及其历史、现实和未来形态,作一初步论析。

一、从“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生成

中华民族是民族实体,也是政治实体和文明实体。这一存在形式是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中逐渐发展形成的,而历史是由人民创造和书写的,由此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人民”结构的基本逻辑。近代以来,伴随中华民族的先进分子对民族救亡图存道路的探索,知识界展开了对中华民族的内涵及其起源的大讨论。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后,相关议题的讨论趋向共识,代表人物之一费孝通和他所提出的理论逐渐成为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话语建设的重要参考。费孝通的论述以1989年发表的《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一文为代表,文中对中华民族这一共同体具有的多元一体结构的论断,正是以中华民族发展史为依据的。文章在解释“中华民族”一词时讲道:“我将把中华民族这个词用来指现在中国疆域里具有民族认同的十亿人民。它所包括的五十多个民族单位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文章同时强调:“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2]

(一)人民创造中华民族历史的理论阐释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人民结构、内涵及历史关联作出了具体表述。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在我国5000多年文明发展史上,曾经有许多民族登上过历史舞台。这些民族经过诞育、分化、交融,最终形成了今天的56个民族。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3]在2019年和2024年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中华文明发展史的逻辑关联作了更为具体充分的阐释,概括为“五个共同”。在对“五个共同”的解释中,同样贯穿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人民”结构内涵,体现出鲜明的人民性特征。比如,“疆域”是各族先民胼手胝足、披荆斩棘,在中原与边疆人民的互动中实现的;“历史”是在“五方之民共天下”的交融发展中实现的;“文化”是在“洛阳家家学胡乐、万里羌人尽汉歌”的交融互鉴中展现的;“精神”是在各族人民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历史传承中共同培育、继承、发展起来的;“国家”是在各民族共同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斗争和建设中缔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发展规律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在百年抗争中,各族人民血流到了一起、心聚在了一起,共同体意识空前增强,中华民族实现了从自在到自觉的伟大转变。”[4]人民群众在创造中华民族的历史中,实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生成,奠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人民”结构基础。这一历史过程的实现,统一于从古代中国到近代中国的整体延续性和时代转折性之中,从而使中华民族从传统走向现代,以共同体形态构筑新中国的“国家民族”。作为构成中华民族这个多元有机整体的“人民”,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中则占据着历史主体地位,其历史生成始终包含着人民群众的劳动创造和精神追求。

(二)中华先民在创造历史中推动中华民族发展进步

自然地理是孕育文明的摇篮和民族生存的根基。东亚的陆地与海疆为中华文明孕育和中华民族繁衍生息提供了基本条件。在喜马拉雅造山运动中,至300多万年前的更新世时期,地球与东亚的样貌初步形成。此后,青藏高原隆升而成的三级阶梯地貌、西高东低地势、多样地貌交错的区域地理环境,构成了中华先民繁衍生息的自然基础。分布其间的小区域内滨水、平原等环境,使得6000-8000年前的中华大地呈现“满天星斗”的文明分布格局[5]。此后,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方式的发展,中华先民很快超越小区域地理局限,展开跨区域的生产、技术、物资和文化交流,进而形塑了中华早期文明。就文明史来看,中华民族长期处于技术创新的时代前沿,追求生产和技术文明的进步是中华民族的历史趋势。早期的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就已出现大规模农业种植以及陶质器具烧制、家畜家禽驯养技术等,为中华民族的文明启航奠定了基础。夏商周时期,青铜冶炼技术的进步,推动生产的规模化与工艺技术的扩散传播,加速了社会分工与区域整合,由此推动华夏群体圈层扩大和中华民族规模扩展。至春秋战国时期,制铁技术的成熟与铁制农具、兵器的普及,辅以耦耕、代田、区田等耕作技术上的创新,加之此后秦汉大一统政治体制下的大型水利、交通工程建设,都标志着先进技术与国家组织共同培育了社会生产能力。隋唐至宋元,农业技术的持续发展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推动手工业与商业网络的繁荣,在城市规划、交通物流等层面形成新型社会状态。明清之际,以活字印刷、造船、历算、火药、指南针及棉纺织等多项技术的革新和应用,达到了传统科技体系的高峰。这一技术发展脉络体现出人民群众作为主体在不同社会生产关系下,不断以创新实践塑造物质文明与制度秩序,从而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持续演进提供根本驱动。由此,古代中国持续成长为世界上文明先进、富庶强大的国家,中华民族在各民族深度交融中繁盛发展,稳固壮大。

(三)历代王朝治下之民在向心凝聚中塑造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

唯物史观视域下,夏商周时代奴隶社会诞生的以青铜冶炼技术、西周礼法制度等为代表的早期中华文明,是在奴隶制度这一适应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度条件下所创造的。奴隶社会的劳动者,成为创造中华民族早期文明的主体。春秋战国时代,随着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自耕农群体的增加、国家形态的发展,构成封建社会主体的农民,成为人民的多数,而中华民族也伴随着农业生产形态的推广而壮大。如,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楚“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6]。可见,所谓“大夷之力”对中华民族形成的推动力,其基础是列国通过对“蛮夷”的“编户齐民”过程,增加人口与土地进而增强国力来实现的。孟子强调“春秋无义战”,其逻辑则是基于民众对和平稳定社会生活的极度渴望。正是追求稳定秩序而形成的“民意”及顺应民意而生的历史合力,塑造了“大一统”的中华民族历史基因。即“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7]。由此,在古代中国,形成天子、天命和民心所构成的三方制衡体系,“责任”成为天赋权力的最终来源,尽责与否成为权力合法性的依据[8]。在这一基础逻辑构架下,中华大地上构建出中华民族生息发展的制度与文明形态。此后,在传统中国的历史周期率呈现中,王朝更迭往往被解释为治乱兴衰。这一历史解释模式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受两个因素影响。其一是显性直观的,即受到由政权所主导的传统历史书写及其史观影响。王朝更迭造成社会动荡,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而人民群众对安定秩序的向往,是影响和塑造历史书写的基础,这使得重建并维持秩序的稳定成为史家所推崇的价值,进而内化为中华民族的世界观、价值观乃至方法论。其二是隐形客观的,即受到制度与文明形态的认同影响。在传统中国的治乱兴衰中,往往发生中央政权与四方民族群体间的丰富联系。稳定治世,中央政权主导联系形式,将“四夷”整合到中华民族中;冲突乱世,往往是“四夷”丰富和发展这一制度政治文明形态,融汇到中华民族中。二者的最终结果都是制度文明形态更为成熟,更有利于稳定,而中华民族的群体和规模也更为发展壮大。由于历史书写“褒治贬乱”,往往遮蔽了治乱之下中华民族正是在历史周期率的波动变迁中发展壮大及巩固定型的面相。

从大历史视野看,秦汉、隋唐及至宋元明清,都存在中原王朝与边疆各族丰富深刻的互动与交融。近代以来,欧美日本史学界通过歪曲史实、虚构历史等手段,提出如“王朝征服论”“内亚史观”“新清史”“族群史观”“多元文化主义论”等错误理论,其逻辑就是将中华民族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农耕核心区和多类型生产形态的边疆区域对立起来,进而投射为当代汉族与少数民族对立,达到其虚化扭曲中国历史、消解群众对当代中国认同的政治目的。事实上,历史上的“中华文明不是‘中心永恒统治边缘’的帝国模式,而是‘边缘可以竞争中心’的共同体模式”[9]。进而论之,这一共同体形态,并非通过族群边界整合形成共同体,而是以个体或部分群体的文化共享为基础不断发展,而“民”或当代语境下的“人民”则是对这些个体或群体更为准确的概括和解释。在中国历史上,如匈奴、突厥、鲜卑、蒙古等民族,实际上都经历了具体的分化演变,在历史舞台的活跃周期,这些民族或全部或部分融汇到中华民族中,成为传统中国的治下之民,并在“国”与“民”的双向认同中,实现中华民族在制度与技术文明方面的连续与创新,并塑造着中华文明的特质。

总体而言,“人民”首先是一种通过共同生产活动与社会交往逐步形成的集体身份,是多元个体凝聚而成的群体,群体因共享生产成果、共创精神文化、承担公共义务等而凝聚成血脉相融的价值与文化认同群体。在历史上,“人民”对政治共同体的归属感和合法性的能动判断,使得“人民”在国家治理与文化传承发展中不断确认自身与共同体的关系。由是观之,历史上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变动发展的实体,是在不断壮大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在无数具体“人民”的互动与交融中不断形塑的有机整体。而历史中的“人”的具体融入,因时代因民族不同而接纳节奏各异,甚至有时同一民族的父子对中华的融入接纳亦不同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共同”的重要论述中,在“各民族”主体下也指出了“各族先民”“五方之民”“各族人民”等具体的历史主体,标志着“人民”群体在中华文明物质与精神创造中的核心地位。这一不断生成与再生产的“人民”主体,在构成民族共同体基础的同时,不断赋予文明以新的生命力。也正是在此过程中,中华民族的历史、疆域、文化、精神和国家得以塑造发展,中华文明具有了坚实物质基础和深邃精神内涵。

二、从“紧紧依靠人民”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现实构成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让中华民族有了先锋队和主心骨;新中国的成立,让中华民族有了赖以依存的坚强载体。中华各民族群体共同构成了新中国的“人民”(“各族人民”),人民主权和人民主体性成为新中国国家建构的基础,人民的平等构成民族平等的前提基础,这也是新中国的组织与运行逻辑之一。

(一)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塑造中华民族的新型现代国家

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现实而言,新中国成立有四重意义:一是中国共产党具有了带领中华民族取得革命胜利的成功经验,形成了新型政党、国家与人民的一体化特征;二是自觉的中华民族有了现代国家载体,为中华民族实现现代化奠定了基础;三是构成中华民族的中国各民族群体,有了超越传统历史形态的新型社会地位与社会关系;四是形成了超越以往资本主义革命的“人民”群体及内涵的新中国“人民”,产生了新型的“人民”国家,确立了“人民”作为民族共同体的政治主体地位。

在国家和民族建设方面,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基础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实践基础则是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共同纲领》序言中表述:“中国人民由被压迫的地位变成为新社会新国家的主人,而以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代替那封建买办法西斯专政的国民党反动统治,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10]《共同纲领》“民族政策”一章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10]。上述内容表明,首先,新中国政权属于包括革命阶级和“爱国民主分子”群体的全体人民,这一点各民族因一律平等而一致。其次,从中华民族角度讲,需要各民族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人民公敌。在这里,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本身就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而“人民公敌”强调的是与各民族人民敌对的反动力量群体,而非强调其民族属性。最后,人民民主专政实现了将原本松散的社会群体纳入以人民为主权主体的宪制秩序之中。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毛泽东强调:“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11]即所有拥护新生政权、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与社会集团,都被统一于“人民”概念之下,而与之对立的反动力量则被排除于“人民”之外。

新中国的“人民共和国”属性和明确的“人民”群体范围,决定了在新中国的现代中国和中华民族建设中,“人民”是中华民族的现实构成。中华民族得以从历史走向现代,是以新中国为基本载体和实现形式的,新中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具体而言,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国家建设的主线是工业化,并以工业化支撑起现代国家的四梁八柱,这一过程彰显出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开创中华民族从独立走向复兴的伟大实践。新中国成立之初,政权的巩固依赖于对“人民”主体身份的确定与制度化承认。新中国初期的土地改革、抗美援朝战争、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运动、基层建政和社会改革等构成政党、国家和民族建设的主要内容,而这些建设都以人民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如在土地改革中,党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制定土改时间和政策,通过对地权的再分配满足群众切身利益的同时,将其从被剥削压迫的不平等身份中解放出来,赋予其平等政治权利与生产自主权,这一过程正是人民主体性的生成。与之相伴随的,是党对于传统民族治理模式的深刻转变。即由传统的“对民族的统治”到新社会的“与民族的共同建设”,通过组织引领少数民族群众实现解放并获得政治权利,塑造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巩固中华民族大团结,建设统一多民族国家大家庭。在对少数民族群体进行民族识别,并基本完成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民主改革后,各族人民才真正实现翻身解放。“各族人民在历史上第一次真正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共同当家做了主人”[4],处于传统制度边缘的各族“民众”转为平等的现代“人民”。由此,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中华民族共同体、现代中国形成了一种新型国家形态内部的关系,少数民族特别是曾被传统制度和政策所忽视或遮蔽的少数民族底层群体,在历史上真正获得了平等政治权利,跻身人民阵营,共同构成了具有现代意义的中华民族。

(二)依靠人民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深刻改变中华民族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一时期,“人民”的存在形式由以往相对固定的民族-地域共同体,向更具有流动性的生产主体演变。随着改革由农村向城市的递进,开放由沿海向沿边的展开,生产力解放推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城乡二元结构逐渐改变,乡土中国向流动中国转变,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为流动性的“人民”主体生成奠定了物质基础,曾处于边缘的少数民族更为广泛地参与到经济建设当中。人员与物资的流动不仅成为改革开放时代的社会特征,也成为中国发展的重要动力。更具流动性的“人民”对推动生产力发展和创造财富的热情、探索与实践,使“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深刻改变,促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在改革开放时期的新型存在方式。

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部形态看,各民族群体随着城乡、区域乃至跨国的交流,不断推进生产生活方式变革,实现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富裕。在民族人口分布格局的渐变中,新中国初期少数民族在经济社会发展层面的现实差距得到大大改善。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所开展的国家建设和中华民族建设,由侧重以“民族身份”为依据的政策支持来动员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力量,转向以缩小发展差距和调节不平衡为重点来实现社会动员和统筹协调。如20世纪90年代起,国家先后实施旨在推动国家整体发展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沿边开发开放战略等。在涉及群众利益的具体民生层面,如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支持保障相关政策,都在由以民族因素为导向渐进调整为以农村为重心(涵盖民族地区)的欠发达区域和人群。这一调整的本质出发点,在于中国共产党是以“人民”作为国家建设和民族建设的立足基点。这就必然需要始终将支持保障政策的重点瞄准相对发展滞后的欠发达群体,从而更好形成依靠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整体力量,这也是党的民族工作创新发展要“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的现实逻辑。

(三)坚持人民至上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新中国和中华民族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党和人民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时代城乡人口结构比例深刻变化,传统以农村牧区为主要居住地的少数民族群众,以更为深广的程度大规模进入和融入城市,同时乡村也正在深度走向现代化。与此同时,贫富差距、社会阶层分化等问题凸显,西方社会思想渗透蔓延,错误史观、民粹主义等各类不利于社会团结的思潮暗流涌动,社会共识和信任基础削弱,主流意识形态对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团结凝聚作用受到冲击。

面对“两个大局”和新时代发展的诸多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理论创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原创性论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强调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谋划和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由此成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下,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发展所呈现的主要形态,人类历史视野下的长时段发展呈现出由部落、部族到民族的发展演进特征,直至资本主义文明诞生后,现代“民族”和现代国家才作为一种主要的人类共同体形态,登上历史舞台。进入新时代,随着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形态的新发展和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东升西降”的历史新趋势逐渐显现。作为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产物的“民族”(现代民族),因资本主义的衰落及其内部不可克服的根本矛盾,在过去百年中与“国家”的冲突不断发展,一方面是各类跨越国家的共同体形态涌现,一方面极端民族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民粹主义等蠢蠢欲动。如何处理这些人类社会发展中具有相似性的共同问题,新时代中国提出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其理论实践,既具有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现代化中国建设的现实意义,也具有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世界意义。

从中国国内看,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长期积累的深层次问题和新的苗头性问题,对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形成新的风险和挑战。这使得现阶段依靠人民的具体内涵,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这两个时期有很大不同。体现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领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依靠人民体现在依托传统的民族人口分布结构,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党的民族政策塑造下,经由城乡二元结构、计划经济体制等制度性调控推进建设,形成以区域为特征的人民群体支持国家建设的模式。改革开放时期,依靠人民则体现为国家宏观调控与社会群体或个体创新创造相结合的形式,推动生产力解放和社会财富创造。进入新时代,地域之间、民族之间的人员、物资、文化互动已经日常化,区域民族人口结构深刻改变,更大规模的交往交流交融潮流正在形成。因此,新时代党依靠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提出坚持人民至上的重大价值理念,形成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的奋斗目标。

此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衍生性问题,如生态环境问题、文化保护传承问题、贫富差距、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等,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对人民群体的个体造成冲击与影响,进而发展为群体的社会心态。如在民族领域以“两种民族主义”“自外于中华民族”等形式呈现出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有血有肉,有情感,有爱恨,有梦想,也有内心的冲突和挣扎。”[3]一方面,共同体内部流动融居的经济基础已经形成,而由于社会意识发展的不平衡特点,亟需建设和引导与之相匹配的社会意识;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同体内部的常态流动交融,是国家宏观调控和个体自主选择的双向结果,其指向则是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就新时代十多年的实践来看,依靠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直接体现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脱贫攻坚的集中连片地区,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人口占比较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全面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12]。党中央坚定依靠各族干部群众,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实上,实现贫困人群脱贫,实现流动融居,是推进共同体共创美好生活的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3]紧紧依靠人民的物质基础涉及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建设自身的美好生活,而思想基础则涉及建设中华民族的文明新形态,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从思想文化层面构建起人民群众对中华民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文化、伟大祖国和中国共产党的深刻认同。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依靠人民必须推动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建设。对此,党中央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方面提出既要管肚子、又要管脑子的系列举措,推动各民族坚定“五个认同”,坚持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推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全方位举措,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促进各民族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秉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全面走向“大流动、大融居”的各族人民群众为主体,引导塑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刻转型的社会意识,不断建设以中华文明新形态为基础、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载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更好满足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力量,进而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探索面对世界百年变局下新型的共同体发展的中国之道。

三、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未来样态

实现共产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现阶段的共同理想。这一理想结构凸显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未来样态的价值取向,体现了远景理想与阶段理想的有机统一。最高理想作为历史的最终指向,是需要十几代甚至几十代人接续奋斗的长期历史过程,而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则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14]

(一)人民的美好生活建设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互构统一

从递进的未来历史进程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未来样态直接存在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党中央已经列出了时间表,划出了路线图,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是分两步走:从二○二○年到二○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二○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4]就中华民族而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未来样态,是在步入新时代并实现全面小康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基础上,向全面现代化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以及在此基础上走向共产主义这一历史进程的存在和表现形态。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具有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和平发展道路五个方面的鲜明特征。这意味着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科学社会主义的先进本质,借鉴吸收一切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代表人类文明进步发展方向的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一进程必然伴随着对西方式现代化的全面超越。在对资本主义及其现代化的观察中,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15]资本主义现代化最为严重的弊端,是资本对“人”的异化。而超越资本主义,实现“人”的解放,则成为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的理想与追求。“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16]“现实的个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起点,未来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是抽象的民族共同体,而是以具体的人为单位、以个体发展的全面实现为基础的人民共同体。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目标导向是民族复兴,实现方式是中国式现代化,价值旨归则是“人”的解放与现代化。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人民至上”,强调“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在国家、人民与民族的统一性构建中,准确把握在新时代这一历史阶段下中国社会、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存在状态与发展方式,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未来形态指明了方向。首先,先锋队政党的初心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一进程以党依靠人民群众在当下展开的治国理政实践来实现;其次,当代中国作为后发型国家,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决定了由“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进程中,必须进一步推进中华民族这一国家民族的建设,形成强大国家政治能力和制度性优势,在实现自身现代化过程中超越西方式现代化;最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未来形态,必然体现为不断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进而最终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发展”。这就意味着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未来样态中,构成人民主体的具体的“人”,其社会存在的状态将不断超越作为中华民族之下各民族的身份差异性,更加突出人民内部的共同性,实现个体与集体相统一的共同发展状态。

在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未来样态也作出描绘展望。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是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相伴随的。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14]根据分两步走的战略安排,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具体表现在人民形态方面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14]。这一目标的实现,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过程相伴随。在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过程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巩固,实际上是在追求现代化的目标中实现的。实现现代化本质上是中国共产党把握和解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展不充分不平衡”这一主要矛盾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与建设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互动与互构,前者为后者提供价值引导,后者为前者注入实践动力。

(二)各族人民在共建共享美好生活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14]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未来样态中,共同体的存在是基于建设美好生活中不断现代化的“人”来实现的,其组成方式即为“人民”的整体性呈现。在这一呈现方式下,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凝聚成一块钢铁,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团结奋斗,通过汇聚十四亿多人的磅礴之力彰显人民国家的制度优势。在这一共同体中,各族人民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更为牢不可破,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构筑坚固思想长城,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根本保障,从而更好地维护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实现中华民族共享共建的美好生活。

各族人民共建共享美好生活,是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根本目的是带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生产关系的解放极大释放了生产力,从整体上实现了中华民族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中华民族“强起来”也意味着生产方式进一步的深层次变革,从而更好适应新质生产力和社会新形态。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月向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阐述有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时强调指出,要从党的根本宗旨把握新发展理念,“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7]。就人作为个体的社会存在而言,美好生活是良性社会环境下的劳动创造,直接体现为个人的努力奋斗和劳动付出能够公平有效创造价值,由此实现“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18]

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未来图景中,人民结构还直接体现在“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即具体生活的共同性和共享性特征。随着各民族群体大流动大融居和互嵌式居住格局的深化,以及现代化生活方式的普及,推动了各族人民生活的共同性特征进一步增强。这直接体现为,因民族差异所导致的日常生活差异越来越少,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共同性特征更为全面更为具体,包括人们在政治法律运行实践中更为平等、财富生产与劳动分工的无差异化、教育与知识技能习得的共同性、价值认同与集体记忆的共同性,等等。但是,深度趋同的共同性特征并不意味着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内部歧视差异性,更不意味着各民族的特色文化走向消亡。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既强调增进共同性,也强调尊重和包容差异性,这一理念不仅体现党对民族发展规律的准确把握,更是新时代“人民至上”理念的直接体现,即将“人民至上”的宏大政治话语转变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现实。同时,与深度共同性伴随的是全面共享性,直接体现在文化生活领域的共享,在谱写中华文明新篇章中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民族共同体内部基于“人”和人民的社会交往活动展开,是以个体、家庭等为单元,是人的社会关系展开,而共有精神家园的深层认同为人民群众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创造良性秩序,提供充分保障。正如有学者对当代藏彝走廊区域的观察,因各民族习俗与文化的共享,极大丰富人民生活,使之更加丰富、多姿多彩和幸福快乐[19]。对此,党中央强调,“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20],“推动各族群众逐步实现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21]。其指向就是经过当前和未来一个阶段性周期的建设,使得各族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美好生活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并在此过程中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三)在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引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胸怀天下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特质,因为只有实现世界人民大团结和无产者大联合,才可能实现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不仅引领国内现代化建设,还展现出对全球治理与人类文明进步的关切。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党在处理中华民族与世界国家和民族关系中,强调反对帝国主义、大国沙文主义霸权,强调支持民族独立解放和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关注和支持第三世界国家人民的发展需求。改革开放以后,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中国主张以和平共处为准则,强调为落后国家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新时代中华民族向“强起来”迈进,全面参与全球治理,致力于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此外,从中华民族共同体内部关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价值目标出发,中国也必将超越民族国家的传统范式,彰显出引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意义。

共产主义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在此社会形态下,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并形成超越资本主义虚假共同体的人类共同体。由此,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未来样态,还体现为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与实践。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未来样态不仅伴随着中国人民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目标中共享共建美好生活,使得人们个体的生活也能在这一过程中超越资本主义现代化对“人”本身所造成的规训和控制,从而让“人”获得“自由”;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更是以社会主义这一先进制度基础上的新型人民国家形式为主体,日益走到世界舞台中央,塑造和改变国际秩序与世界格局,推动实现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为复杂世界和百年变局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正是在中华民族这一共同体内的“人民”不断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中,才能够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美丽新世界提供基础支撑和成功借鉴。同时,中华民族共同体也是流动的开放的共同体,并以共同体内部的人民“自由全面发展”为开放的基础和条件。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未来形态中,中国将继续深度融入世界,发展强化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和世界人民大团结,不断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注入生机活力。

结语

自古以来,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璀璨夺目的中华文明,铸就了伟大的中华民族。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实现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变,在中国共产党这一先锋队领导下,实现民族解放,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在革命与建设实践中,超越近代以来资本主义主导的“民族-国家”逻辑,走出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人”是文明的创造者和核心载体,归根到底,中华民族是由14亿多人民组成的。而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正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建设中华民族的文明新形态的。在古代,中华各族先民共同铸就了自在形态的中华民族;在近代,中华民族走向自觉,中华儿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革命实现四万万人民的解放,并拥有了新型人民国家这一中华民族的现代载体;在现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的历史使命,推动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体现了新时代实现这一历史使命的必然逻辑。从历史源流到现实境况,决定并塑造了中华民族必须在先锋队政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才能够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条件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聚合14亿多人民的磅礴力量。由此而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理论维度,需要准确认识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结构特征,即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发展史中,“人民”始终是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体;从实践维度,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从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人民”出发,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的立场观点方法,从中华民族视域下调整工作思路,完成好这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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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N].人民日报,2012-1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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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N].人民日报,2021-01-12(1).

[18]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3月17日)[N].人民日报,2013-03-18(4).

[19]石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6).

[20]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N].人民日报,2021-08-29(1).

[21]习近平在新疆考察时强调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N].人民日报,2022-07-16(1).


(责任编辑:马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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