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家社协同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理论逻辑与实践进路
作者:李乐 张环来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5年第11期


摘 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内在要求。共同体的本质特征、意识的基本特性、现代教育的基本规律在理论上规定了各个教学主体协同建构的逻辑必要,同时不同主体具有的互相补充的教育功能在实践上也提供了这种建构的路径可能。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协同建构,需要基于学校的理论教育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系统知识体系;基于家庭的血缘关系奠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道德-责任基础;基于生动的社会生活架构联通中华民族共同体本体与意识的现实桥梁。

关键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家社协同育人;宣传教育常态化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教育则是落实这一主线任务的重要中间环节。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提出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1]。2021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2]在同年8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要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3]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要求“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4]。这些重要论述及相关文件内容标志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已经成为了一个重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

目前,学界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研究呈现出多层次、系统化的趋势,就开展教育的主体来看,学校、家庭、社会以其不同的教育特点受到了日益广泛的关注,众多学者对不同教育主体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功能及其路径进行了详尽细致的阐发与构建。通过对现有文献的系统梳理,发现目前学界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主体的研究主要是分门别类各自展开的,鲜有将学校、家庭、社会三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功能进行协同建构的自觉意识。2023年9月11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共青团中央召开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推进会,就切实抓好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各项重点任务作出重要部署,首次提出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5]。这意味着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同时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全面推进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推动教育部重要工作部署,需要在理论上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规律,阐明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之必要与可能,并且提出切实可行的建构路径。

一、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的必要性

作为一种“有意识地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6],教育构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手段。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工作不是分门别类各自为政的工作,而是一项涉及广泛场域的系统性工程。

(一)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是由“共同体”的性质决定的

“共同体”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词组的基础性词汇,是一种指向整体的概念[7]。这个整体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过程中,不是僵化封闭的而是有序开放的。同时,就这个概念的根本性质而言,“共同体”不是简单的机械组合,而是深层次的有机融合。

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较早形成了关于“共同体”的系统论述,此后韦伯、鲍曼对这个概念不断进行阐发,勾勒了今天我们探讨“共同体”的最初轮廓。马克思主义立足于对社会生产的全面剖析,认为每一社会的物质生产决定了不同民族的全部社会生活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共同体”就架构于这种物质生活的现实之上,体现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有机统一。这种共同体超越了市民社会利己主义的虚假联合,不是将别人看作“自己自由的限制”,而是看作“自己自由的实现”。正如英国思想家威廉斯的考察结论,就这个概念所蕴含的伦理意蕴而言,“共同体”从来不是某种负面的意涵,而是指向了积极的关怀[8]。在其现实性的表现上,可以借用马克思关于社会的描述,即共同体“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9]

综上所述,“共同体” 是一种带有正向意义的有机集合——民族正是属于这样的积极范畴。在作为“民族实体”的“中华民族”概念后面加上“共同体”三个字,则是对中华民族内在特征的突出强调[10]。根据费孝通的深刻见解,中华民族可以阐释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个具有共同地域、共同历史、交融互通、不可分割的统一体[11]。“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1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在尊重和包容不同民族差异性的基础之上,强化这种在历史上建立起来的中华民族的共同性,正是这种共同性构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根本前提与价值归宿。

(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是由意识的特性决定的

唯物史观认为,是社会存在决定了社会意识,但是这种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13]。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种历史的存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这种存在在观念上的反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华民族发展规律的主动把握,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对意识具有能动反作用的基本规律的主动把握。

从意识的起源看,意识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产物,人类劳动以及随之而来的交往是意识产生的关键环节。进入近现代,交往的普遍发展引发了意识的进一步发展。这些事实构成了各个民族自觉把握自己民族实体的历史前提——民族的意识是在民族内部的纵向发展与各个民族之间的横向交往中产生的。民族共同体的确是一种历史的存在,但是关于这种共同体的意识却是近现代的产物。近现代社会的整体流动为民族意识的产生创造了基本条件,但是民族意识的萌发却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民族的成员“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相接触的地方”才真正开始的,世界市场的开辟使得这种接触的普遍发展成为可能,现代的民族意识就诞生于各个民族的普遍交往之中。在现代化的社会中没有相互隔绝的“孤岛”,意识的无意识产生与有意识建构都不得不涉及到广泛的物质与精神交往。因此,通过教育的手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发力。

从意识的性质看,意识的形成过程涉及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同时不同领域的影响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彼此联结,最终在人们的现实交往中构成了个体精神面貌的总和,并且通过日常的行为体现出来。教育是对人们意识施加影响以改变个体行为的重要手段,意识的这种特性要求在进行意识教育的过程中联结各个教育主体,整合各种教育资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基于共同的地域、历史、文化、精神等等,涉及成员情感的归属、价值的认同、行动的目标等多个向度,是家园、价值、利益、发展等多种共同体的有机统一。作为这种存在的积极反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样是涉及面广泛的系统的体系。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必然呈现出形式的多样性、内容的丰富性、时间的连续性、空间的互补性等显著特点。这样的特点决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手段、主体、时间、场所等要素上的不可分离。因此,需要尽可能利用多样的教学载体、把握重大的时间节点、联结不同的教育主体、联通不同的教学场所,在此基础上整合各种教学资源,形成以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为核心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教育体系。

(三)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是由现代教育的规律决定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活动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14]。列宁认为,“规律是现象中同一的东西”,意即不同事物之间以及同一事物内部不同要素之间最为“本质的联系”[15]。作为实践活动的重要形式,教育的主体、客体、中介构成了这个系统的基本结构,把握教育的基本规律,就是要正确理解三者之间的本质联系。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社会的教育功能通常不被重视,教育基本上是在专门的教学机构中进行的。而在现代场域中,社会的教育功能不断彰显,同专业的教学机构构成了密切联系的教育整体。现代教育在这种社会化的趋势下呈现出了崭新的特点。在传统的教学活动中,教学的主体、客体属于“泾渭分明”的角色,学校是绝对的教学场所,教师是绝对的课堂主角,教学的手段和载体相对比较单一,在这样的封闭式课堂中,学生是作为消极被动的客体而存在。进入现代社会,教育逐渐打破了传统的僵化、闭塞状态。推进教育现代化,正是意味着这样的理念转变:教育的主体和客体绝非一成不变,教育的载体和手段必须多样化,而这个活动本身应该是开放的。现代教育的开放性,首先意味着教育场所的扩大,学校不再是进行教育的唯一“合法”场所,这条脉络延伸到了家庭与社会;其次意味着教育主体的扩增,在现代教育中,社会机构与家庭成员成为了专业教师的必要补充;最后意味着教育对象的扩展,学生不再是唯一的教学客体,所有社会成员都可以是现实的与可能的对象。

教育的这种社会化变革,契合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内在要求。学校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过去的研究中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但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对象并不仅仅限于在校的不同层次的学生,而是中华民族的全体成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内容上的广泛性与对象上的全员性[16]决定了教育场所及其教学主体的多元化。因此,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是积极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

二、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互补性

学校是进行教育的主阵地,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积极补充,能够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并与学校教育一道,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育人合力。

(一)学校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主阵地

学校教育具有系统性。学校教育在教学主体上涉及到各个不同层次的学校,因而在开展教育的形式上必然是多样的。课堂是学校教育的基本形式,包括了课前、课中、课后三个阶段。课前主要是任课教师根据预定的教学大纲有意识地选取适当的教学内容,制定合理的教学目标;课中涉及先进的教育理念的应用,多样的教学手段的选择,目的在于实现教学主客体之间的良性互动,以便促进教学内容的落地,推动教学目标的完成;课后包括教学过程的反思,教学结果的检验,教学行为的评价等相关环节,从而形成了教学活动的完整闭环。因此,学校教育以其教学理念的先进、教学方式的多样、教学程序的严格、教学效果的可视,仍然是当前最为高效的教学形式,在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是确保教育实效的根本途径。

学校教育具有针对性。针对性是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内容上是广泛的,而且涉及的对象极为复杂,不同民族具有特定的生活习俗、民族风貌,同一民族下的个体具有不同的成长背景;同时教育客体在不同的年龄段展现出不同的心理特点,还包括专业兴趣、性格喜好等差别,都需要教育主体作出完全不同的应对。在这个维度上,家庭教育局限于家庭成员,不能超越共同的生活环境;社会教育虽然是群体性的工作,但是缺乏针对性的教育意识及其工作方法,因此难以作出相应的教育部署;只有学校教育能够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运用科学的理念与教育方法针对不同的情况实施积极的举措。

学校教育具有理论性。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1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工作实质上是一项理论的研究与宣传工作,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社会教育,总体而言都缺乏足够的知识储备与理论素养,这样的理论工作只有学校教育才能够完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概念的表达上是抽象的,但是却蕴含了无比鲜活的内容,教育工作者就是要解剖教育对象面对的抽象理论,讲清楚这个抽象概念背后生动的内容,包括历史脉络、理论渊源、时代背景、基本内涵、目标指向等,向教育对象展示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具体形象。在这个过程中,受教育者基于共同体的真实生活体验,领会课堂的理论演绎,再次回到生动的现实,在理论的指导下强化自己生活于其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觉感悟,同时也在这种感悟中深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认识。

(二)家庭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过程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苏霍姆林斯基曾经指出:“如果没有整个社会首先是家庭的高度的教育学素养,那么不管教师作出多大的努力,都不会收到满意的效果。学校里的一切问题都会在家庭里反映出来;学校的复杂的教育过程产生的一切困难的根源都可以追溯到家庭。”[17]家庭教育是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形式,在传统社会中,私学具有“道德”与“政治”两大基本功能内涵,时至今日,家庭教育仍然在社会道德的塑造与国家政策的落实过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18]

从形式上看,一个家庭的教育通常是通过家风实现的,家庭成员从小受到家庭长辈的言传身教,耳濡目染于日常的琐碎生活,这种潜移默化的教学方式合乎教育的本来意义,故而能够发挥教育的最大效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内容上确实有“灌输理论”的积极意蕴,但是在教育的形式上却不能依靠强行的灌输,而应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工作。家庭教育具有比学校教育更为感性的色彩,在某些方面也能够达到比学校教育更好的效果。从效用上看,家庭教育具有“定型”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人生的第一颗扣子”是在家庭里系好的。根据心理学的分析,在人生的“拔节孕穗期”培育的意识是最为巩固的,而在这个时期发挥着主导作用的正是家庭教育。因此,家庭教育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过程中具有基础性地位。从性质上看,家庭教育基于自然的血缘关系,具有天然的合法性与权威性,血缘相融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然底色,依托家庭这个最小的血缘亲缘单位,可以建构最为牢固的民族认同。从时间上看,家庭教育是终身性质的,这样的教育方式合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过程”的育人要求,填补了学校教育不在场的时间空白。

(三)社会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必要补充

经济发展带来的流动打破了传统社会的封闭与僵化,社会成为了人们生命活动的主要场所。社会的持续繁荣激发了学界对人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探索,相关学说如雨后春笋涌现,正是在这样的时代与理论背景之下,社会的教育责任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学界普遍认为,将教育延伸到社会是必要的,现代社会尤其应该履行这样的职责。教育学者叶澜认为,教育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活动,为了继续深入探索社会的教育本质,她甚至提出了一个崭新的概念“社会教育力”[19]来说明与“个体教育”相对应的社会教育力量——这种力量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必要组成部分。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积极发挥社会的教育作用,可以弥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不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教育力量之必要与有效,主要根源于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现代社会是人类生命活动的主要场所。社会的发展将人类从狭窄的生存空间解放了出来。进入到现代化的场域,人不仅仅是“家庭人”“学校人”,更为重要的是生活在整个社会上,因而也是“社会人”。社会在最广义的层面上涵盖了我们在家庭与学校的生命体验,这就决定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不但不能脱离社会而单独进行,而且会受到社会活动的深刻影响。

第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动内容是在社会生活中展现出来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之树”是抽象的,其“鲜活的现实生命”只能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去感受。比如,社会成员可以在旅行中获得关于民族共同体的空间感知——生活在如此辽阔疆域的“陌生人”都是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同胞;或者在博物馆获得关于民族共同体的时间感知——墙上斑驳壁画中的人物也曾是和我们一样的鲜活生命,正是这些逝去的生命塑造了我们今天的模样。此外,日常的语言交流、文字书写、传统节日以及随处可见的文化符号,等等,都是可以感知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生动意象。社会成员正是在社会的物质与精神交往中形成了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觉意识,这种意识的形成反过来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实体的发展与巩固。因此,这样的社会交往实质上就是一种教育活动,由此获得的体验则是最好的教育效果。

三、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的建构理路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内容上的广泛性决定了其教育主体的多元化,学校、家庭、社会等主要教育场所因其自身性质的差异,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过程中也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作用。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协同育人格局,正需要不同的教学主体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学校尤其是高校既然是理论研究与宣传的高地,就应当肩负起理论教育的任务,而理论达成的是对事物的本质认识,因此学校教育提供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知保障;家庭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之上,家庭教育起始于人类天然的情感,情感体现了人们认同于事物的自愿选择,因此家庭教育提供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伦理支撑;社会作为人们生活最广泛的领域,是人们感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天然场所,社会实践是人们认识事物的直接出发点,因此社会教育奠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基础。

(一)以学校教育建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系统知识体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首先是一种认知教育,这种认知教育在形式上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包括身处环境的影响、符号图像的感知、音乐作品的感染等。上述教育方式确实在不同程度上起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仍要看到,这些教育尚停留于事物认识的表层,需要在此基础上加以理论的深化。理论反映的是事物的内部规律,体现的是对事物本质的全面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教育任务是通过学校完成的。就内容而言,在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教育,实质上是要建立起系统全面的知识传授体系,“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讲清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的可靠保障,讲清楚中华民族是具有强大认同度和凝聚力的命运共同体,讲清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所具有的明显优越性”[20]。这个知识体系在逻辑上涵盖了两个方面。第一是纵向的逻辑,要求讲清楚中华民族共同体在历史上是如何形成的,这个形成过程如何决定了今天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基本内容以及在此基础上我国实施的民族政策、积累的经验、形成的理论;讲清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是对在历史上形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本体的巩固与发展,同时这种巩固与发展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意义,等等。第二是横向的逻辑,要求明晰民族共同体、国家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历史共同体、血缘共同体、文化共同体等不同维度共同体的基本内涵及其相互之间的逻辑关联,此外还应该将“五个认同”“四个与共”“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等重要内容有机融入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知识体系,讲清楚其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辩证关系。

在组织架构上,应当建立起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囊括各个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的分工明确、通力协作的育人体系,形成全员育人的基本格局。在课程设计上,除了开设专门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课程之外,还应当根据其他课程的不同特点有选择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内容融入其中。如,大学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可以讲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历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可以融入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在中小学的历史课程中可以开辟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专章,语文课程中则可以添加彰显民族团结的诗词文章、描写民族融合的生动故事,等等。在体系建构上,坚持大中小学教育一体化,循序渐进,由表及里。小学生偏于感性思维,在教育过程中应当注重故事的感染、影像的浸润、音乐的熏陶、色彩的吸引,此阶段为感性教育的阶段。中学生心智渐明,正是处于思维活跃而不能明辨是非的“扣扣子”的关键阶段,应当固本培元,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的教育,同时讲清楚我国的民族分布与发展现状,明晰当前我国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历史正当性与现实必要性,此阶段为感性教育到理性教育的过渡阶段。大学生正走向思想与人格的独立,因而更具理性的批判精神,此阶段的教育应当透过现象直达问题的本质,讲清楚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理论与现实之间的逻辑关联,使之明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与重大意义,“打通理论教育的最后一公里”。此外,校园环境的设计、日常活动的开展等,都是可以积极利用的教学手段。

(二)以家庭教育奠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道德-责任基础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为,民族是建立在部落的基础之上的,这种部落及其更早之前的氏族是一种“血族团体”。“最初本是亲属部落的一些部落从分散状态中又重新团结为永久的同盟,这样就朝民族的形成跨出了第一步。”[21]根据史料记载,中华民族的部落历史起源于“三皇五帝”时期,《国语》《史记》中明确记载了华夏民族与周边部族之间的杂居现象和血缘关系。可见,“各民族血脉相融,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根基”[12]

血缘亲缘关系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然底色,诞生于这种自然的血脉关系的是同样天然的人类情感。人并不总是只靠理性活着,同样,民族共同体也不仅仅是建立在冷冰冰的经济利益关系上的“物质团体”。既然各民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血缘亲缘关系”[12],则起始于情感的家庭教育理应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路径,如果说理论教育提供了了解民族历史与促进民族认同的逻辑进路,情感教育则补充了这种逻辑的人性温度,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基本的道德准则、责任意识。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在一个民族共同体内部,这种共同生活是建立在各民族血脉相融的基础之上的,建立民族共同体意义上的道德规范意味着民族成员在彼此交往交流中的行为应当合乎民族共同体生活的基本准则,这种行为的合乎道德性同时是民族成员对整个民族共同体的首要责任。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概念在这个维度上还可以进一步延伸为建立在各民族血脉相融基础之上的情感-道德-责任共同体。家庭作为血脉相融的最小单位,是维系这种共同体的起始场所。

家庭教育作为中国传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延续家庭教育之于中华民族发展的这种积极意义,首要的就是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以家庭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原则,是要以家庭的血缘、情感关系为自然起点,培育家庭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深厚感情,建立家庭成员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之中生活的道德规范,形成家庭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与繁荣的责任意识。这种感情、道德、责任在当前最为迫切的要求与恰当的体现,正是在家庭成员的观念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以家庭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涉及如下两个方面的要求。第一,以推进家长教育作为根本前提。以家庭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先要铸牢家长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是确保在家庭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效性的根本要求;其次要树立家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意识,并帮助其改进完善教育方法。此外,家庭氛围是否融洽,家庭关系是否和谐等等,都是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条件,需要有关部门和组织进行有意识的正向引导。第二,以变革家训家风作为基本方式。以家庭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根本上就是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内容有机融入到新时代的家训家风中,使其成为现代家训家风的内在组成部分。在赋予这种传统教育方式以时代内容的同时,保留其传统精神内核,将对家族家庭的亲情延伸为对民族国家的感情,将约束家族家庭成员的道德规范转化为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内部生活的行为准则,将对家族家庭的责任升华为对民族、国家的责任。

(三)以社会教育架构中华民族共同体本体与意识的现实桥梁

马克思主义认为,“意识”是建立在“存在”的基础之上的,“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13]。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质上“是以现实共同体、社会存在物为生动形式的那个东西”[13]的观念存在,而对于这种“观念形式”的深刻理解,同样只能通过人们的现实生活来感知。同时,既然任何意识都是社会存在的产物,那么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同样应该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去完成。当前的社会生活是对过往历史的整体延续,各个民族在历史上的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决定了今天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总体面貌,各族成员生活于其间的不可分离的整体性,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现实基础,但是这种意识又不完全是在各个民族成员的头脑中自发生成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教育工作。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都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方式,但社会生活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存在与展开的现实领域,提供了民族成员关于民族共同体的切身感受,因此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为直接的生成渠道。社会教育旨在以人们生活于其间的现实的生活方式为基本媒介,将社会成员对现实生活的真切感受转化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深刻理解,以引导人们形成对自己所属其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觉意识,从而架构起一道联通中华民族共同体生动现实与抽象观念的桥梁。

通过社会教育的方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从如下两个方面着力。第一,立足社会的交往交流功能,在日常的经济、文化生活中深化社会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真切感受,在空间的联通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就是各民族相互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各民族在这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不可分割的整体。以社会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根本上就是要持续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首先,加强顶层设计,建立互嵌式的生活环境。在新时代建构“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需要立足于“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格局,在工作学习、日常生活方面坚持民族平等的基本原则,在文化娱乐方面发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完善政策、物资等基本保障,“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20],营造民族团结友好的和谐氛围。其次,建立全媒体宣传渠道,营造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网络空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的重要方式,交流的便捷弥合了地域造成的情感疏离。加强网络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功能,需要充分发挥官方媒体的主导作用,“创新涉及民族宣传的传播方式,丰富传播内容,拓宽传播渠道”[20],积极引导各种民间媒体尤其是视频博主进行正能量的创作,鼓励各种流量博主如实展现中华各个民族现实生活的生动内容,宣传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最后,多措并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推动政策法规的完善作为根本保障,以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作为基本条件,以加快交流平台的搭建作为重要支撑,增进不同地域之间的经济、文化、人口交流往来,从而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第二,立足社会的传承发展功能,在现实的经济、文化生活中增进社会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感知,在时间的联结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今天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在历史上形成的,社会对这种历史的继承发展包括了物质与精神两种形式。物质方面涉及国家疆界、博物馆、遗址、建筑等多种样态,精神方面涉及神话传说、传统节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丰富内容。以社会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充分挖掘利用这些物质与精神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元素,“构建和运用中华文化特征、中华民族精神、中国国家形象的表达体系”[20]。在博物馆中可常设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专题展览,配备专业讲解队伍,设计相关文创产品,形成系统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体系,让人在触摸历史中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在名胜古迹、文化遗址处可以充分挖掘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故事,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形成特色的旅游产业,让人在大好河山中感受中华民族共同体;在饮食方面可以充分利用诸如“满汉全席”“诸葛牛肉”“五谷丰登”等蕴含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内容的名吃名菜,加以宣传包装,形成特色的产业品牌,让人在共享美食中品味中华民族共同体;在音乐方面,注重讲述“胡汉融合”的音乐、乐器历史,鼓励创作传唱《一个石榴》《民族团结颂》等宣传中华民族大团结的优秀歌曲,让人在动人乐章中聆听中华民族共同体;在服饰方面,注重整理宣传“上衣下裳”“雅歌儒服”的服饰融合历史,在此基础上推进现代化的设计生产,将传统韵味植入时尚品牌,让人在服饰穿戴中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此外,还有包括戏剧、诗歌、建筑等重要物质、精神遗产,都蕴含了丰富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元素,需要加以挖掘、整理与宣传。

结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5]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之于共同体本质特征、意识生成规律与现代教育发展趋势的价值性意义,蕴含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方法论指向。藉由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协同建构,推动各个教学场域的优势联结,形成理论与实践教育的全方位互动、深层次融合,有利于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整体性认知与自觉性认同,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效性。今后要继续深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耦合性研究,深入挖掘与高效联通各个教学场域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元素,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的制度性建设,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协同机制,不断凝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合力。


参考文献:

[1]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打造工作铸牢中华民族社区意识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9-10-24(1).

[2]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N].人民日报,2021-03-06(1).

[3]以铸牢中华民族共产主义意识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N].人民日报,2021-08-29(1).

[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N].人民日报,2025-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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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旭)

初审:蒋秋圃

复审:罗士琰

终审:蒋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