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由“中华民族共同体”与“意识”双重维度构成,体现为主客观相统一的社会共识。纵观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演进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各民族在历史交往与融合中形成的共同价值观念,其发展历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理论奠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制度探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实践深化,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全面创新。其演进脉络表明,党的民族政策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统一战线策略等推动民族团结。在价值向度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民族根本利益、巩固爱国统一战线、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及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在实践层面上,需强化意识形态引领,构建“树状”主体网络,健全法律体系,并依托数字技术赋能民族交流与治理,从而持续激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生动力,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开创民族工作现代化新格局。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国式现代化;民族区域自治;统一战线;意识形态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1]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对“什么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中华民族关系”“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刻的阐释。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2]党中央对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的理论指引,既为开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学术研究提供了全新的方向,更为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完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的生动实践指明了前进的道路。
一、中国共产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演进脉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贯穿党的百年奋斗的一条重要线索。中国共产党的民族观是在“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形成的,不仅借鉴吸收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合理内核,更兼具中国发展的实际情况。因此,“解决民族问题的思想观点,既来源于经典马克思主义又蕴涵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之中”[3]。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与中国民族问题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身矢志不渝奋斗的目标。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发展、民族实体、民族关系等方面的重要论述既符合“建立广泛的民族革命统一战线”[4]的需要,也鼓舞了受到“三座大山”压迫的中国人民。例如,马克思在强调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区别时指出:“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5]这些都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抵御外侮,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富强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引。
中共二大把“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6]作为工人和贫农联合战线的奋斗目标。在这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了“中华民族”一词,但对“中华民族”的内涵边界缺乏明确的定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其话语权都不稳定、不明确,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36年10月。[7]在此之后,随着中国共产党政治运动实践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明确了“中华民族”的基本概念,他指出:“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8]这一论述从民族历史、精神、文化等多个方面揭示了中华民族的内涵要义及其内部诸要素间的联系性和整体性,阐明了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深厚历史渊源,也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塑造中华民族特有文化提供制度载体
新中国成立后,如何处理好民族间关系、反对“两种民族主义”,打造统一的民族共同体成为紧迫的现实问题。为此,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9],为形成民族共识和提升民族平等提供了法理依据。与此同时,党中央陆续向全国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派遣工作人员,一方面是向当地少数民族宣传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了解少数民族群体的所想所需;另一方面,深入开展少数民族的识别和调查工作,通过广泛调研和实地走访,对全国400余个族别称谓进行辨析归纳,逐步确立了我国56个民族的地理分布情况和55个少数民族的名称,甚至一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没有得到承认的民族也获得了相应的权利。这项基础性的民族工作虽然耗时长、工作量大,但从国家层面、从根本上解决了历史上遗留的民族问题,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打下坚实基础,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为了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巩固新生政权,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生动体现,为塑造“中华民族”独有的话语体系提供了制度载体。早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主张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推行民族自治政策,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更是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三级行政系统,明确了“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10]。在维护统一的基础上尽可能保障少数民族人民的权利,有利于其依照自身特点进行经济和文化建设,畅通了少数民族群体处理本民族地方性内部事务的渠道,为激发少数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提供了答案。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的新阶段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民族工作相关理论和实践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一方面,“民族问题等同于阶级问题”的错误认识被否定。1980年的《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深入辨析了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的概念、性质、区别、联系等内容,否定了“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说法。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一些敌对势力企图以民族和宗教问题为幌子在我国进行非法的宣传渗透活动,新疆地区原本和谐的民族关系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面对如此分裂行径,党中央提出“两个离不开”的重要论述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一致肯定,加强了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信任和联系,成为促进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重要一环。另一方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逐渐步入法治轨道。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和实施,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得到确认,这既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应然指向,也进一步解决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中新发现的历史遗留问题。该法律不仅在促进民族团结、推动构建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加快了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体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1980—1985年,内蒙古自治区粮食产量从39.2亿公斤增长至60.4亿公斤,增长率为54.1%,全区人均粮食产量210公斤增至300公斤[11],基本上解决了自治区内人民的温饱问题。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为全面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水平,深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充分肯定“两个离不开”的基础上对我国民族关系进行了更为完善的表达,他指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12]从“两个离不开”到“三个离不开”的转变,坚持了历史与现实的统一,反映了党中央对新时期民族关系的科学认识,是对我国56个民族之间“同呼吸、共命运”的生动概括。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主题,将“和谐”纳入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之中。与此同时,党中央“继续推行兴边富民行动,加大对人口较少的民族扶持力度,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13]。在西部大开发、对口支援、东西协作等重要战略举措的支撑下,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迅速。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统计,截至2009年,8个民族省区地区的生产总值达到34619亿元,增长1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2005年增长5328元和1654元,“两基”人口覆盖率为98.5%,[14]民族地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实质性的改善。改革开放后,党在深化对民族关系认识与把握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深厚理论与现实基础。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多元一体格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工作取得了全方位成就,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为提升民族凝聚力,构建和丰富少数民族精神家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城乡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新兴阶层出现导致的社会结构变迁以及外部势力的干预和渗透等问题的出现,使得新时代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面临严峻的挑战。为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当前我国民族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科学研判和深入分析,创造性地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要的论断,为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国的历史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各个民族不断交流融合形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所谓“多元”,是不同民族在起源、形成和发展中存在不同,呈现出差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所谓“一体”,是各个民族的相互融合和相互补充,呈现出整体性和一致性的特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重要优势。”[15]这鲜明体现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这一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整体与部分辩证思想在新时代民族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既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枝繁叶茂的根结所在,也是各民族在文化上互相借鉴、经济上互相帮助、情感上互相依存的内生动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进一步完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提升各民族的情感共识,必须把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从治国理政的角度厘清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理念,增强各民族“五个认同”的自觉性,使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向度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推进“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的过程中所产生的重大原创性论断,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方位,基于新发展阶段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问题,及时纠正理论误区和实践偏差,是维护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爱国统一战线的应然指向。
(一)维护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16]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只有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防渗透、反分裂的思想堡垒,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以实现。
纵观历史长河,团结统一始终是中华民族共同追求的价值理念。中华文明之所以能够成为唯一不曾中断的文明,其重要原因就是“大一统”思想深深印刻于中华民族的基因之中。无论是郑成功收复台湾,还是左宗棠收复新疆,中华民族始终作为一个整体坚强抵抗外敌入侵,共同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壮丽篇章。此后,各民族更是在同心协力、救亡图存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中华民族是一个共同体,个体的力量无法救国救民,关键在于要以荣辱与共的信念汇聚起磅礴的力量。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少数民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族空前繁荣团结。与此同时,一些敌对势力和分裂分子企图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不仅危害了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对国家统一事业产生负面影响。党中央领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爱国人士第一时间依法处理“民族分化”的非法活动,挫败了境内外势力的阴谋,“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成为指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抵御渗透、反对分裂的重要思想武器,进一步深化了各民族对国家、民族和人民三者之间关系的认识和理解。中华民族是一个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新时代党对民族工作和民族未来发展的升华总结,也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方式。
(二)巩固爱国统一战线的应然指向
统一战线策略,是法宝,也是一门科学。[17]从历史上看,统一战线在防范化解民族分裂、增强各族人民国家认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贯穿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全过程。统一战线的核心要求通过汇聚力量和凝聚人心共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内在一致性。
首先,中国共产党既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领导者,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领导者。党在不同阶段的任务要求决定了统一战线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归根结底是为了团结各方力量,为民族复兴共同奋斗。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将民族工作纳入统一战线之中,并通过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民族理论指导并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积极促进不同民族间的交往和融合。新时代,“五个认同”进一步丰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科学内涵,加快将中华民族实体向自立自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转变。事实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发挥统一战线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优势,才能完善新时代我国民族团结发展的新格局。
其次,无论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是巩固爱国统一战线,其群众基础都是相同的。“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搞统一战线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18],新时代统一战线对象包括民主党派成员、少数民族人士、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等类人员。因此,必须依靠人民才能铸就统一战线牢固的壁垒。同样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以各民族人民所共同创造的丰富物质基础和精神条件为基础形成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信仰的人民群众团结起来,形成相互依靠、相互扶持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为实现民族复兴凝聚磅礴力量。
最后,爱国统一战线的大团结大联合本质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契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在困难与挑战面前迸发出更强大的力量……统领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全局,贯穿于新时代统一战线的全过程。”[19]从宏观上看,爱国统一战线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目标都是通过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服务的;从微观上看,统一战线所强调的大团结大联合不仅进一步明确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的目标要求,同时也指引了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的具体方向。坚持共同性和差异性相统一的原则,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础上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既有利于积极应对各种机遇和挑战,也生动诠释了民族团结和民族繁荣的内在关联,从而更好地寻找“最大公约数”。
(三)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20]21世纪的前20年,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国务院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2009年,民族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5.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2.9%,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2.4%。”[14]此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问题也十分突出。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民族事业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团结带领我国人民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这与新时代党准确把握民族工作新任务新目标,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分不开的。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需要进一步发掘和拓展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方式。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新时代民族工作必须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新时代民族工作必须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努力缩小各民族的认知张力,使各民族充分认识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针对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在历史必然性上,立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各民族优秀的文化成果,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体系,引导鼓励社会各界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创性的理论成果,从而进一步阐释“四个自信”“两个结合”以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共筑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思想长城。在现实针对性上,针对新时代关于民族问题的一些错误认知,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通过全国统编教材、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途径向各族人民普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创新思想教育的宣传方式,提升各民族对中华民族整体性的认识和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另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新时代民族工作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利。当前我国民族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不利于维护各民族人民利益。例如,一些党员干部对民族工作存在错误认知,认为民族工作只是民族地区的工作,只需关注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即可,强调差异性而忽视了共同性。一些部门对民族工作的风险性和社会公平性估计不足,对于敏感度较高的问题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地方以民族身份实行选择性执法,对某些民族群众区别对待,导致社会公平性缺失。这些问题或多或少影响了各民族的合法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的进程。因此,现阶段的民族工作要在增进共同性的基础上,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推进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通过抓紧抓实民族工作保障各族人民的合法利益,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价值共识。
(四)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党的二十大以来,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21]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过程中,一个民族也不能掉队,56个民族既要携手共进,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凝聚力量,也要共享现代化发展带来的成果。
中国式现代化包含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个领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深厚基础。在政治层面,面对我国复杂的民族地域分布情况和西方国家的渗透活动,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以政治性和制度性为导向,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强有力的核心领导力量,才能确保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合理运行,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在经济层面,受到地理分布、历史发展和经济基础等条件的影响,民族地区在经济发展中仍存在一定的压力,甚至一些地区面临着“返贫复贫”的风险。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推动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国家政策倾斜和地区自我优势的有机结合,提升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动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在文化层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仅要求“口袋富”,更要实现“脑袋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的体制机制,提升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路径方式,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共有的“精神港湾”。在社会层面,实现共建共享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了公平正义、和谐共赢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各民族间的沟通交流,增进了民族间的互利互信。在生态层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文明向度,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决不能以牺牲民族地区环境为代价提升经济发展速度,而要以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为原则,通过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结构的绿色转型和建立民族地区的生态文明示范区等方式切实改善民族地区居民的居住环境,使各民族真正感受到中国式现代化所带来的优势,进一步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的价值共识。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进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22]既为解决当前我国民族问题指出了正确道路,也为指导我国民族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南。与此同时,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协同推进我国民族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的引领作用
意识形态决定了国家发展道路和前途命运。近年来,受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影响,思想道德领域出现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明显增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现实也无形中增加了凝聚社会共识的难度。因此,“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23]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强调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在理论认同上,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具体的民族工作、教育各族人民;以党的创新理论凝聚各族人民对中国文化和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化解各族人民在思想道德领域存在的困惑,自觉将党的理论转化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中来。在价值认同上,探索将主流话语和学术话语转变为“群众话语”的方式路径,通过增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影响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使其能够自觉地洞察中国特有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在情感认同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宣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有机结合,使各族人民认识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根本指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快构建围绕意识形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长效机制。在领导机制上,创新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干部培训机制,丰富领导干部应对意识形态问题的方式手段,从而更好地建立上下联动、管理明确的工作体系。在防控机制上,主管意识形态的部门应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安全办法”,针对极端民族主义、分裂势力、种族主义等非法活动,形成一整套防范、发现、处置和反馈的具体保障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风险产生与叠加。在宣传机制上,通过完善新媒体建设和强化网络安全等方式,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应对错误思潮和网络渗透的能力,以“靶向传播”的方式有的放矢地向各族人民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成效,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炼“共识符号”,激发民族情怀。
(二)着力构建中华民族意识共同体主体的“树状”网络
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主体网络不仅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应有之义,也是凝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现实需要。
第一,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根”。中国共产党在中华民族从自在共同体向自觉共同体发展中具有领导地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主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庞大、复杂和系统的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制度建设、经济建设、民生发展、思想教育等多项内容,这必然需要党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定调定向”。“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24]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只有以党的领导为根基,全面发挥党的民族工作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党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才能保证这项重大工作的政治站位、战略规划、组织协调、人员力量等事项的科学部署,才能在面对意识形态领域和民族工作的问题挑战中锚定前进的方向,确保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行稳致远、久久为功。
第二,以建立完善的基层党组织为“干”。党组织是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载体,为部署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供坚强的组织后盾。其中,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方针政策最终都要落实在基层。同时,基层也是面对和解决民族问题的“第一层屏障”。因此,应以各民族地区不同的客观因素制定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基层党委和党组织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责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日常工作的重点项目。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发掘本地区的产业优势,打造适合本地的特色发展路径,把改善民生、增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生动力。与此同时,探索将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转变为实际成效的体制机制,推动人民群众经验成果的转化运用。
第三,以提升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为“枝”。党员干部是执行党的大政方针的“排头兵”,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的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应以实际行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面对民族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积极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缺陷,正确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关系。与此同时,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建立健全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考核机制、巡视机制和监督机制等体系制度。通过做各族人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切实维护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增强党员干部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的示范效应。
第四,以社会各界群众共同助力为“叶”。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我国民族工作长期平稳发展的重要条件。发挥思政课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向学生自觉传授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概念、性质和意义等内容,系统地教育学生关于中华民族历史发展、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内部谱系等知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民族史观并转化为实际行动。文艺界人士通过创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潜移默化地增进各族人民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同,在文艺创作上,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基础,以民族团结繁荣共同发展为切入点,创作反映民族和谐互助的艺术作品,在寓教于乐的过程中达到教育宣传的目的。此外,探索海外华侨、留学生“现身说法”的媒体平台。海外华侨和留学生是最能直观感受异国文化的人群,通过搭建网络直播平台、电视采访等方式,倾听他们诉说对于中华民族在国际上的身份、地位和认可度等感受,使各族人民更能感受到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的重要性,在无形中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合力。
(三)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律体系
法治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路径,为培育民族团结繁荣之花提供肥沃土壤。新时代我国民族立法工作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各民族地区出台的“民族自治条例”为在法治轨道上深入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基本遵循。但当前我国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律仍存在上位法缺失、执法难度大、法治文化根基弱等方面的进步空间。
首先,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基础健全地方立法。适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并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规范依据、法律层次、执行办法、奖惩措施等一系列内容进行详细描述,为推进民族工作提供法制保障。与此同时,在深化立法论证和全盘考察民族地区的基础上,强化民族地区人大的立法工作,既要尊重少数民族习惯法的适用范围,也要立足少数民族根本利益,以科学的立法促进民族团结。其次,以公正执法牢固树立法治权威。执法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应做到依法执法,保障执法过程中的公平正义。与此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民族事务,明确民族问题和涉少数民族群众刑事民事案件的根本区别,厘清民族冲突和在民族地区出现的一般性矛盾的关系。既要保障各族人民的合法权益,又要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各族人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最后,以文化认同提升法治文化的建设。各民族地区政法机关应深入发掘本地区历史发展脉络和民族文化特点,并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针对性地开展适合本地区、本民族的法治宣传教育途径,营造民族区域整体的守法氛围,将“四个与共”自觉转化为民族地区法治化的实践。
(四)探索构建数字技术赋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方式路径
随着我国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大数据作为一种新兴技术手段在不同领域和各个过程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媒介逐渐发展成熟,极大地促进了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增进了各民族间的情感共识和文化交融。但不可否认的是,数字媒介所呈现出的主体多元化、内容碎片化、环境复杂化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多元价值观“滋生的土壤”,也为境外敌对分裂势力故意挑起民族矛盾、制造民族事端提供可乘之机,会导致各民族间出现信任危机和情感异化。因此,应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净化网络空间、改善社会治理、平衡区域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在净化网络空间方面,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提升对海量信息的甄别和过滤的能力,通过开发和完善数据系统,提升对关键字符和敏感语句的辨别速度和精度,对涉及民族团结相关信息实现精准把控。此外,通过数字技术深度分析各族人民的语言习惯、文化习俗和生活方式等内容,充分把握各族人民的思想动态和文化需求,增强网络信息空间传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效能。在改善社会治理方面,利用数字技术对数据分析整理的优势,有利于充分发掘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存在的堵点难点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推动社会治理向智能化和精细化转变。与此同时,以完善的数字网络监督平台为支撑,吸引更多的社会参与者为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建言献策,在集中整合社会治理资源的过程中努力形成共同治理、共同监督、共同协作的社会治理模式。在平衡区域发展方面,数字技术的一大优势就是能够全面迅速地分析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预测未来发展的趋势。因此,可以探寻利用数字技术建立“民族地区经济民生发展系统”,该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工农业实时数据、第三产业发展态势、经济发展潜在趋势、民族地区居民整体满意度等项目模块。既能够为民族地区政府精准施策提供依据,引导民族地区以自身优势进行产业的升级整合,实现资源的有序流动;更能够在全国范围内了解分析民族地区的比较优势,有助于针对性地制定民族地区的发展战略,搭建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利益桥梁,推动民族间的互利互信,强化各民族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建共识。
综上所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深化理论层面的认识,深刻发掘中国共产党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展现出来的勇气和决心,明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此基础上,探寻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进路,正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共同体之间的内在关联,引导各民族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以实际行动推动各民族的团结、繁荣和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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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阳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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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蒋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