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共同体视域下民族地区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的理性构想
作者:达万吉来源:《民族教育研究》 2025年第1期


摘 要:“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具有融合共同的文化实践、彰示集体的价值原则、蕴蓄群体的精神力量和联系共同体发展的“因”与“果”之本质规定性。这种本质属性赋予了“教育家精神”作为共享文化,为中国教师共同体提供共同的文化纽带,联结不同的教师个体和群体、凝聚中国教师共同体并为其所认同、尊崇和实践的文化品质。民族地区教师作为教师文化共同体成员的重要组成,应积极审视自身所处的文化态势,依循以共同记忆延展发展愿景、以价值共识熔铸文化信念、以共同实践促成文化创生的共同体构建逻辑;在具体的文化策略层面,应坚守教育家精神的文化立场,深明教育家精神的文化选择,凝蓄教育家精神的文化修养,不断推动中国教师文化共同体的价值整合和创造。

关键词:教育家精神;民族地区教师;文化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致信全国优秀教师代表,首次提出“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并深刻阐释了教育家精神的丰富内涵,赋予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至高的精神归属。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到2035年,教育家精神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追求”,对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打造支撑教育强国建设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作出了全面系统部署。“教育家精神”深厚的理论意蕴和重大的实践指导意义,决定了探索其多重解读视域和阐释空间的必要性。当前,关于教育家精神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两大类别。一类是“明体”,即聚焦“教育家精神”的理论形态,通过理论思辨阐释“教育家精神”的内涵特质[1][2]、历史逻辑[3][4]、价值意蕴[5][6],此类研究主要基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家精神”的六大内涵论述,理论阐释具有趋同性和重复论证倾向,相对缺乏基于理论生长、创新的开放性阐释。二类是“达用”,即关注“教育家精神”的实践路向,通过理论演绎探索“教育家精神”引领教师教育[7][8]、教师专业发展[9][10]和教师队伍建设[11][12]的着力方向,此类研究大多基于教师群体的普遍共性,还未有“教育家精神”对于我国民族地区教师群体之价值意义及其践行策略的具体关照。

民族地区教师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方面,民族地区教师是推进中国式民族教育现代化的关键因素,对于推动民族地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教育家精神”作为强大的精神动力;另一方面,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特殊性和现实困境,由于身处中西部贫困、欠发达和乡村地区,以及受历史、文化等社会独特因素的影响,民族地区教师涵养教育家精神面临诸多因素的干扰和阻碍。由此,有必要从正确处理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方法论出发,以“文化共同体”视域关照民族地区教师弘扬教育家精神的文化逻辑和策略,裨益民族地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和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教育家精神”凝聚教师文化共同体的意涵解读

正如英国后现代主义理论家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表明“文化就是将知识和旨趣融为一体的一种人类实践的方式”[13],一切社会实践都可以从文化的观点予以审视。实践意义上的“文化”不仅是一种抽象的观念或制度,更是扎根生活世界的文化行动。也正是在文化实践的理论基础上,共同文化作为文化实践的理想,意味着“为有机组成部分的总体性文化实践”[14];文化共同体展现的是一种秉承共同价值理念和特定精神追求的“有生命的有机体”[15]。可以说,文化共同体在共同体的理论基础上,尤为强调共有文化作为与共同体本质相关的联结纽带,构成了维系共同体一致性、形成共同体之共同实践的基石。如阿米泰·埃齐奥尼(Amitai Etzioni)所指出,“共同体需要一套对共享文化的承诺,包括共享的价值、规范、意义,以及共享的历史和认同”。[16]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具有作为共享文化,为中国教师共同体提供共同的文化纽带,联结不同的教师个体和群体、凝聚中国教师共同体并为其所认同、尊崇和实践的文化属性。这种文化属性源自“教育家精神”构成其文化本质的内在根据,具体来说,“教育家精神”何以称得上是凝聚教师共同体的共有文化,源自其内在质的规定性。

(一)融合共同的文化实践

英国文化研究奠基者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指出,“在文化实践中,在文化生产者之间,在这些已被接受的抽象概念发挥作用之前,这个实践过程就不可避免地被认为是整体性和相互联系的”。[17]言下之意,文化共同体是文化实践的总体性存在和整体性过程。就教育家精神而言,文化性是教育家精神的前提规定,实践性是教育家精神的行动表达;教育家精神是中国特色教育文化活动中共同的文化选择和文化实践的产物。首先,精神是文化的核心,教育家精神作为信念化的教育文化,是对中国特色教育文化的集中概括和意识表达。正所谓,“教育学活动是有一个文化限域的,文化的时空就是教育学活动的时空,文化的可能就是教育学活动的可能,文化的指向就是教育学活动的指向”。[18]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教育,并在此过程中形成了以尊师重道为核心旨趣和价值取向的教育文化。教育家精神作为中国特色教育文化的深层结构或内在基础,是隐匿于制度背后却对日常教育活动产生直接影响的“活的灵魂”,它在文化模式层面提供教育生态的建构导引,更从整个社会文化的层面来观照教育的精神导向。其次,精神产生的过程并非抽象的思辨,而是需要具体的劳动实践,教育家精神的弘扬亦在于教师共同体价值共识的达成与践行。精神绝非脱离现实生活的抽象,而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的直接产物。教育家精神的传承和弘扬,是人的精神世界在与对象世界的互动中不断展开的、自主的、自为的过程。“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19],才能促成教育家精神落实在物质世界。

(二)彰示集体的价值原则

文化共同体在本质上体现的是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和利益追求。正如在马克思的理论视域中,个体并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而是一种“类存在”;教育家精神既是一个个教育家和优秀教育者向“类”的价值原则,教育家精神成果的结成也因此体现为属“类”的价值追求。具体而言,教育家是教育家精神的主体,教育家精神的形成离不开中华民族漫长教育历史长河中不同历史阶段一个个具体的、现实的教育家,否则“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就只能落于抽象。然而,文化是“类的存在物”,是人类“类的生活的对象化”[20]。教育家精神也并非教育家个体德性的简单相加,更加是超越教育家个体的“类”的精神共相和集体人格。正如“教育始终在一种社会组织中进行,每个个体的教育活动又无一不受与它对应的文化模式的影响”,教育家精神的形成过程是一种对教育事业和教育理论的理性探索活动,深受它所赖以存在、发展的文化传统和社会力量的规约,具体体现为不同历史阶段的教育家依据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的伦理关系建构对象世界的思想和实践。因此,从本质上说,教育家精神是一种基于文化自觉和实践自觉的精神共相,它超越了教育家个体的自然本性和社会本性,所强调的是站在集体的人的共同价值利益上的共在性和整体性。

(三)蕴蓄群体的精神力量

文化共同体的达成意味着文化的“人化”与“化人”的和谐统一,即共有文化由共同体成员们创造、继承,并认同这种共同文化的价值影响;教育家精神既是“人化”向度上群体团结的精神塑造,也是“化人”向度上强化成员凝聚力的文化秩序。其一,教育家精神是在对象化的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人化”的精神生产。马克思认为,“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鲜明确认了人是精神生产实践的主体。[21]教育家精神源于整个教师群体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精神创造,是一批批教育家和优秀教师以他们的精神世界和育人品质积蓄的教育理想和信仰。其二,教育作为培养人的实践活动,教育家精神的核心功能在于“化人”。教育家精神是广大教师群体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成长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文化规范。理解教育家精神,不仅要觉知教育家精神作为静态“人化”的文化成果,更要体悟其面向学生、面向日常生活、面向教育本真的“化人”的教育价值。其三,教育家精神在新的社会历史场域中的时代创新需要以新时代育人实践的创新性和发展性赋予内生动力,教育家精神也在“人化”过程中展现出文化超越性。教育家精神“人化”和“化人”的统一,既体现了教育家精神由教师群体创生和继承,也意味着为教师群体共聚一心、共同行动提供价值引领。可以说,教育家精神既是教师群体形成团结的文化动因和精神动力,亦具有教育精神文化对人的文化凝聚力。

(四)联系共同体发展的“因”与“果”

共有文化既是文化共同体形成和延续的核心要素,也是文化共同体运行与发展的逻辑必然,文化共同体也因此展现出鲜明的历史性和引领作用。就教育家精神的“因”“果”联系来看,中国教师队伍既是共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共同体,亦是共担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强国建设重任的现实共同体。首先,教育家精神是对中国教育传统和教育精神的传承转化和创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22]习近平总书记概括的“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不仅凝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典籍语录,其实质更是继承了中华传统文化“家国一体”的价值观念和“利济苍生”的家国情怀,深度体现了中华民族“崇智尚学”的先贤智慧和“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显然,教育家精神离不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汲取、内化和根脉相承,更进一步说,教育家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意义世界与价值体系在中国教育情境中的具体体现,因此也是中华民族教育发展的文化基础和逻辑必然。其次,教育家精神不仅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元之“果”,同时也彰显着焕新和升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新时代教师“为国家”“为人民”“为人类”之“因”的功能。因此,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并非局限于为教育实践提供思想资源,更是锚定民族复兴和强国建设的时代要求、引领中国教育和中国文化发展的一面旗帜。

二、民族地区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的文化逻辑

以“教育家精神”凝聚起中国教师文化共同体,意味着对内聚集起中国教师共同的文化记忆、价值共识和行动导向,对外标识出中国教师队伍建设和中国式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文化信仰与精神家园。然而,文化共同体的达成与发展始终是动态的平衡与演进过程,其间避免不了差序文化的矛盾;当下论及中国教师文化共同体的发展,其实然状态仍为未竟之事业。对于民族地区教师而言,践行教育家精神意味着积极审视自身所处的文化态势,深入把握“教育家精神”的内在要求和价值意义,真正通过“文缘”联结起民族地区教师作为中国教师文化共同体成员的文化构建。

(一)重要前提:共同记忆延展发展愿景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在民族教育领域主要采取“优先发展、重点扶持”的政策,形成了“模仿或仿照东部发达地区的发展模式”,“导致民族教育自身发展内驱力不足、自我发展意识不强”[23],影响着民族地区教师专业发展的主动性和内驱力。进入新时期,随着民族教育从传统向现代、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的转变,民族教育从“追赶战略”走向“跨越式发展战略”,国家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民族地区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然而不能否认的是,民族地区教师依然存在淤积已深的文化弊病,如教育观念和行为的循规蹈矩及对现代教育文化的“抗拒性思维习惯”和“被动接受型行为习惯”等,[24]这些消极维度无疑是制约民族地区教师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的根本性观念因素。

教育家精神作为一种教师共同体文化,从其“因”“果”联结的历史根基和时代导向观之,对同属文化共同体的民族地区教师而言,意味着共同的文化记忆和共同的发展愿景。在德国学者扬·阿斯曼(Jan Assmann)的界定中,文化记忆的概念侧重于意义世界、价值体系和文化本质的基因属性,具有在时空维度存续并标识特定的“凝聚性结构”。[25]就教育家精神的历史根基而言,教育家精神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载体,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意义的教育情境化。在层级维度,教育家精神是各民族优秀文化集成的整个中华民族文化的体现;在时序维度,教育家精神的“滥觞与演进同中华民族精神的建构进程紧密关联”[26];在空间维度,教育家精神为各民族教师创设共享的意义系统。可以说,教育家精神对各地区、各民族教师意味着共享的文化基元,共同的文化记忆不仅将教育家精神与各民族共享共有的优秀传统文化相连,也赋予了各民族教师由教育家精神联结而形成的文化共同体以持续的共同实践和共同发展愿景。由此,弘扬教育家精神意味着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继往开来,以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立场肩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使命,将教育家所追寻的民族融合与协和万邦置于当前宏伟的民族复兴愿景进行创造性诠释,不断提高各民族学生和全体民族群众的国民素质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推进中国式民族教育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说,弘扬与践行教育家精神,从来不是外在规范的约束,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生选择。

(二)显著标志:价值共识熔铸文化信念

民族教育培养社会现代人才、创新文明新形态、推进社会现代化等重大价值功能的充分实现,从根本上必须考虑民族地区教师的文化信念。这是因为,文化信念是“根基在特定文化环境中的个人或群体对其所属的文化的心理认同,从而在其语言、思维、行动等等一切社会行为中潜意识地或者无意识地表现出其文化的特质”;[27]对于民族地区教师而言,文化信念“因教师的信奉而凸显”,“可主导教师的思想和行为”,[28]直接反映民族地区教师的价值取向与文化内涵,也决定着民族教育育人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实现。然而,“教育的文化选择、文化实践和文化价值皆发生于特定的文化世界,受该文化世界的影响和制约”[29]。民族地区教师由于身处文化多样化和教育需求多样性的教育场域,加之民族地区教育改革和发展伴随着经济发展全球化、信息交互密切化背景下“中国社会文化、价值取向的更新”,其教育实践相对于一般地区而言面临更为“复杂的文化生态环境和多元的文化价值选择”[30],进而影响民族教育场域中教育家精神的汇集和凝聚。

从教育家精神“人化”与“化人”的精神塑造来看,教育家精神是教育文化的主体化、信念化,是一批批教育家和优秀教师在长期教育实践中所秉持的文化信念和价值追求的集中体现。民族地区教师弘扬教育家精神的显著标识即是对“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所蕴含的教师文化、教育家文化和教育文化达成积极的价值共识,从教师个体和群体发展层次凝聚起教育信仰。这种文化信念既非盲目自大也非无端自卑,而是建立在对教育家精神的深度理解和认同之上的一种积极的开放心态。首先,其重要前提在于教育家精神的文化先进性。教育家精神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优秀教育家的文化品质、与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一致,是引领教育和文化发展的科学积极的价值观念,具有符合人的发展需求、教育发展和社会文化建设规律的先进性。其次,其动力机制在于教育家精神驱动教师的文化选择。教育家精神作为价值评判和行为导向的根本观念,指引民族地区教师对身处的教师文化、教育文化做出价值判断。由此,共同的价值关系和共同的价值倾向愈发强化共同体的情感基础,共同的文化实践进一步强化共同体的存续和思想基础。质言之,民族地区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是以教育家精神的先进性为价值指引,积极应对复杂文化生态环境和价值选择的挑战;是以教育家精神稳住民族教育精神文化的阵脚,进而影响和塑造民族地区教师的专业发展。

(三)动力因素:共同实践促成文化创生

民族教育事关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民族地区教师作为民族教育的直接推动者,应担负起扎实推进民族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各民族共同实现现代化的光荣使命和担当。然而,面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落后、民族教育仍然处于我国教育事业短板的现实,以及受到物质和城市文明、“城市”趋向教育价值取向的影响,当前民族地区教师在很大程度上陷入了身份焦虑,极易产生教育家精神“高高在上”的自卑心理,进而影响践行教育家精神的创生力。

从“文化”与“实践”的共融性以及“教育家”与“教育家精神”的互证来看,教育家精神是教师共同体在文化实践中所形成的文化联结。一方面,教育家精神是内含价值追求的文化实践,是教师个体和群体在自觉能动完善自我过程中形成的思想精华。另一方面,文化实践作为一种绝对创造性活动,[31]更强调具有创造性本质的人作为主体所进行的文化创造,而不只停留于文化的传承、适应和习得。因此,教育家精神作为教师集体共同创造的精神成果,其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来源于每一位教师的日常教育实践,也应于每一位教师在结合自身实际的日常教育实践中展现和发扬。要言之,教育家精神并非静态的文化成果,而是为教师的文化实践营造出行动的文化空间,需要在动态融入教师教育实践的全过程中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民族地区教师处于多样文化的教育场域中,其教育对象、工作环境、教育目标及任务具有鲜明的特殊性。新的时期,教育对象、服务职能、自身发展又面临多样化的需求。这决定了民族地区教师弘扬教育家精神不仅要具有“守正”意识,以全局视角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教育文化遗产和传统师道基质,弘扬中华民族崇文重教、有教无类的传统和历代教育家因材施教、诲人不倦的精神;还要有“开新”精神,以现实视野因地制宜地根据中国式民族教育现代化的发展规律,充分考虑民族教育发展的时代性、民族性、地域性等特征,推动民族教育文化的新形态和各民族文化的现代化。正所谓,“融入文化是创造文化的前提,创造文化是为了更好地皈依文化,只有当人类皈依的文化是人类创造的文化时,人才能防止在文化中迷失自身”。[32]对于民族地区教师而言,也正是做到对教育家精神文化实践的坚守和创造,才能在自我身份的体认和教育意义感的获得过程中让践行教育家精神真正成为一种主体实践和主动担当。

三、民族地区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的文化策略

文化共同体的建构需要调动所有成员积极有效参与文化实践与文化创造。雷蒙·威廉斯将这一过程称为“一场真正的革命,它改变了人,也改变了制度,在数百人的推动下,它在不断地扩大和深化”。[33]作为中国教师文化共同体的重要组成,民族地区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的文化策略,应是秉持文化共同体的价值内核和建设目标,锚定中国式民族教育发展的本质规定和民族地区教师专业发展的特殊性,立足教育家精神的文化立场、深明教育家精神的文化选择、凝蓄教育家精神的文化修养,不断推动中国教师文化共同体的价值整合和创造。

(一)守护“固本”之文,立足教育家精神的文化立场

文化共同体的发展需要保持文化的价值底色。教育家精神具有作为教师共同体文化的历史性、公共性和超越性。民族地区教师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必须坚守教育家精神固有的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民族教育的文化记忆、践行共同的教育发展愿景,守护教育家精神的中国本质和中国方向,使其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中国式民族教育现代化强大合力的文化基础。

所谓文化立场,关涉坚持谁的文化和为什么而发展文化的问题,体现着对待不同文化的态度和倾向性,具有旗帜性和方向性的作用。民族地区教师坚守教育家精神的中华文化立场,首先,要增强文化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教育家精神源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是新时代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国教育实践情境中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34]对于身处多样、复杂文化的教育场域的民族地区教师而言,践行教育家精神,需自知“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所蕴含的丰富内涵及其所植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知“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所指向的中华民族家国情怀,自知“言为士则、行为世范”所扎根的中华民族身教传统,自知“乐教爱生、甘于奉献”所标识的中华民族传统教育思想和中华传统师道传统之道德准则。要言之,民族地区教师要深刻理解教育家精神是最深沉的中华文化、中国精神和中国特色的具体表达。其次,要融合文化愿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建设的教育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必须以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保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根本目标,以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重要使命,以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现代化为基本路径,以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为核心功能,最终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35]这就要求中国教师要以促进教育家精神的时代发展和现代性转化为目标,共同致力于建设教育强国、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愿景。民族地区教师要自下而上融合中国教师共同体的愿景视域,自觉地亲近、涵养、践行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感知其中的滋养价值,在不断实现自我发展的基础上满足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利益需求。从更高势位的文化层次来说,坚持和守护教育家精神的中华文化立场,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民族教育场域的具体实践。

(二)重塑“化人”之文,深明教育家精神的文化选择

文化共同体的发展需要维系共同的文化信念、践行共同的文化选择,保持文化纽带的牢固性。教育家精神既蕴含“人化”的文化信念,也内含“化人”之文化选择的规定性。民族地区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的关键在于,始终秉承对教育家精神的文化信念,于复杂多样的文化环境中自觉养成文化选择能力,潜心构筑教育家精神内核依归民族教育现实场域的文化生态。这既是彰显中国式民族教育现代化特色的内在要求,也是唤醒民族地区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内生动力的关键。

“教育在价值上存在两大指向:人及文化。前者以促发现实之人的生命进步、培育新人为要义,后者以选择、传承与塑造新文化,推进文化进步为要义。”[24]民族地区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的本质在于开创以科学理性和人本精神为主要内涵的现代教育文明。因此,民族地区教师必须坚持教育家精神的文化先进性,作出纯洁、端正的文化判断和选择,同时,必须通过培育新人实现民族地区教育和文化的改造,在教育家精神的现实转化和时代创新中明晰“选择什么文化、发展什么文化”。首先,在民族文化的选择向度上,一方面,要实事求是地、以积极态度吸收转化各民族优秀教育传统文化,达成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的本土化,营造出各美其美、充满活力的教育文化生命体;另一方面,必须进行必要的文化批判与反思性实践,剔除那些不利于民族团结、民族进步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更正和改进民族教育场域中存在的文化陋习,发挥民族教育对于民族地区文化改造的能动作用。其次,在现代文化的选择向度上,一方面,要深谙教育家精神乃是与国家发展紧密结合、适应时代运转潮流的时代拓新,积极识别和自觉抵制民族地区或封闭、或狭隘、或保守的教育心态,以教育价值观、思维方式和实践模式的现代化推动民族地区教育文化体系和文化习惯的现代化;另一方面,必须对现代教育文化加以批判性分析和吸收,积极建构中国式民族教育现代化,这意味着中华民族优秀教育文化传统必须成为教育文化现代化选择的基本尺度。归根到底,民族地区教师要以“崇文弘道”的精神信仰坚守教育家精神的文化使命,以“求是创新”的文化选择凸显教育家精神的生命力和时代性。这是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中培养新时代中国公民,达致新时代民族教育“启智润心”育人目标的内在要义。

(三)躬耕实践,凝蓄教育家精神的文化修养

文化共同体的发展无法脱离文化实践。教育家精神作为教师共同体立足文化实践而与时代互动的集中表达,呈现了教师专业成长和发展的主体性和实践性。民族地区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的躬耕实践策略,即是在积极的对象化实践过程中驱动专业发展、塑造精神长相、破解教育难题,自觉养成共享教育家精神的意义世界。

依据文化实践的内在规定性,弘扬教育家精神意味着鼓励每个教师展现教育家精神,而非硬性规定每个教师成为教育家。对于民族地区教师来说亦然,只要在教师岗位上坚持终身学习实践,通过不断的学习、反思和探索来增进学识、砥砺学养,我们就可以说他的教育家精神正在不断萌芽和茁壮。而基于民族地区教师的工作地域、工作情境、工作对象等相关要素,这里的学识和学养需秉承“因材施教”原则,在以下层面和内容上予以着重强调。其一,意识层面,树立“心有大我”的实践主动性。民族地区教师涵养教育家精神,必须主动将自身的专业发展作为自觉实践的对象,对照教育家精神的目的指向进行自我监控和自我规范,从而在躬耕教育教学实践的过程中超越外部条件的制约和封闭、懈怠心态的影响,真正以教育家精神转化为个体生命之自觉和社会价值之成就。其二,知识层面,“因材施教”、撷取地方性知识。民族地区少年儿童是民族地区教师的教育对象,其成长及培养与文化环境息息相关。地方性知识不仅是阐释民族地区教育场域文化性的意义系统,也是民族地区教师懂得学生文化背景和认知特点的符号体系。撷取地方性知识整合于教育内容,有益于从民族地区文化资源中寻求积极的精神力量,同时也是发挥民族地区教师自我意识和主体作用的关键。然而,“我们需要的不仅为地方知识,更需要把各种地方性知识作为它们彼此间的评注:从而以一种地方知识的启明,照亮另一种地方知识的隐匿”。[36]民族教师要把握知识运用的价值向度,要明确撷取地方性知识的价值旨归在于在知识的积累和传承中体现中华文化的共享与交融。其三,能力层面,“以文化人”,锤炼文化素养和教育能力。所谓文化素养和教育能力,是在教师的一般教育能力的整全结构中,强调和深化民族地区教师在具体文化语境中的实践性知识生成,它“不仅是主观经验技艺的积累,也不单是各类客观知识的杂糅,而是由与生活难舍难分的整全的人所撑起的知识形态”。[37]民族地区教师尤其要提升中华文化素养、跨文化能力和文化回应能力,既要在教育中传递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的特质禀赋和文化基因,还要将凸显民族教育底色的各民族精粹文化和地方性文化融于教育并将其与中华民族文化有机统整,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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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ional Conceptualization of Ethnic Region Teachers Practicing the Educators' Spiri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al Community

DawaKyid

Abstract: The “educators' spirit unique to China” has the cultural essence of integrating common cultural practice, demonstrating the value principle of the collective, storing the spiritual power of the group and connecting the “cause” and “effect”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mmunity. This cultural essence gives “educators' spirit” as a shared culture, which provides a common cultural bond within the Chinese teaching community, bridging individual teachers and the groups and uniting the cultural qualities that are recognized, respected, and practiced by the Chinese teaching community. As important members of teachers' cultural community, teachers in ethnic regions should actively examine their own cultural context, adhere to the principles of community building by shaping a shared vision through collective memory, forging cultural beliefs through shared values, and advancing cultural creation through collective practice. At the level of specific cultural strategies, we should stick to the cultural stance of the educators' spirit, deeply understand the cultural choice of educators' spirit, accumulate the cultural accomplishment of educators' spirit, and constantly promote the value integration and creation of Chinese teachers' cultural community.

Key words:educators' spirit; educators in ethnic regions; cultural community; forging a strong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


(责任编辑:谭忠秀)

初审:高 婵

复审:罗士琰

终审:蒋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