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我”与“共有”:论佤族传统文化价值观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逻辑关系


作者:李鑫来源:《学术探索》2024年第8期


摘 要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一个饱含各民族共有历史记忆、情感归属、民族团结的概念话语。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共有是建立在“多元”基础之上的提炼“共同”与追求“共生”的过程。以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的“有我”与“共有”如何共生共存为问题导向,分析佤族传统文化在生态观、集体观、劳动观、道德观、民族观、家国观中的价值指向,及其与中华民族文化精神的强共有性,认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仅要在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前提下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还应注重在实践中深入促进“有我感”的有机融入。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佤族传统文化价值观


“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是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内容之一,这一思想旨在从精神层面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七大被视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话语的发端,首次提出“要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1]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上,“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战略任务的基本内容被正式提出。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加强中华民族文化大团结,长远和根本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首次将大团结、文化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共有精神家园相结合,一定程度上奠定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基本理论框架,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思想内容,是对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更加深入阐释的重大突破。2019年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强调“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3]同年,党的十九大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被确立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这一政治定位也进一步确立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间的关系,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实现了由“建设”到 “构筑”的表述转变,是对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本质属性及其功能定位的再深化。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召开,“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成为“十二个必须”的重要内容,会议强调“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4]“必须”一词表明党中央对此问题的坚决态度,话语程度更深“人心归聚”“精神纽带”“文化认同”等词及其背后所体现的具体要求和目标,更加明确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实践指向; 要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由此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时代使命,以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使命担当,实现要求更高。“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出至今,其话语体系、理论承载以及其背后的思想内容经过多年演进不断丰富、深入和细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包含物质文明的高质量发展,也包含精神文明的凝聚升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旨在从精神层面推进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建构,是中华民族凝聚力和生命力的根本所在。

一、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话语逻辑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概念剖析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一个饱含民族团结、历史记忆、情感归属和道德关怀的概念话语。”[5]从语境上看,“中华民族”作为主语是这片 “家园”的主体,这片“家园”里承载着中华民族之 “共有精神”,“共有”作为定语强调和修饰着“精神家园”的属性与性质。

其一,“中华民族”是中华大地各类人群浸润数千年中华文明,经历长期交往交流交融,在共同缔造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具有共同历史文化记忆的人们共同体。[6]费孝通先生将中华民族的形成过程和基本特点形象地概括为“多元一体”。[7]这一科学概括对于理解中华民族的形成与演变过程,对于理解我国56个民族之间的关系,对于理解我国当今的基本国情与民族格局,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多元一体”指的是文化多元而政治一体。[8]故中华民族包括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并不能机械等同于56个民族简单叠加的总称,在这个民族实体里各族同胞已结合成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所有归属的成分都已具有更高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中华民族是高层,56个民族是基层。

其二,“共有”从字面上看指“共同享有”“共同拥有”之意,即“属于大家的”,其背后所指主体通常包含多个对象或为复合性指称,主体范围回应“是谁”的问题,范围界定又明确了“是谁的”的权限,含有一种归属的意味。“中华民族共有”强调了“民族共有性”,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下,组成中华民族的是经过民族识别确认的56个民族单元,从这一角度理解,“中华民族共有”具有不可分割性,强调56个民族缺一不可。

其三,“精神家园”与“物质家园”相对,并以物质家园为前提,指一种能够为人们提供情感寄托、精神依赖或是认同归属的精神载体。“家,居也,室也,庙也。”[9]这是我国最早对“家”的定义之一,强调了家的居住、生活和祭祀功能,即栖息之地、居住之所。“家人闲坐,灯火可亲。”体现了家的构成要素是人,家人之间因家的存在而产生情感联系。“家,国之本也。”表达了家是国家的基础,只有家的和谐稳定,才能保证国的长治久安。由此可知,“家”既是人们进行生产生活的实体空间,也是维系血缘和情感的纽带空间。同理于马克思哲学中的辩证唯物主义,“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家园”作为从“家”的衍生词,同样也具备着“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属性。作为一种物质性的活动空间,“物质家园”是人们进行繁衍与发展的物质空间场域,通常与国土疆域、民族地域、家庭生活等因素息息相关而“精神家园”指人们基于物质家园的各类社会活动形成和建立起来的情感空间,是人们对生存观念、生活意义和生命价值的精神依靠和归宿,[10]浸润着强烈的情感寄托和精神归属,在文化上具有一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综上所述,“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可以理解为古往今来中华各民族在中华大地上所创造的、反映中华民族整体精神标识的文化符号和思想价值,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财富,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精神动力。[11]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既是由56个民族文化相互融汇而成的、各民族所共有的文化层面的精神家园,同时,又是国家政治层面的精神家园,是各民族身份认同与中华民族认同的统一,其政治主体只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有我共有的逻辑关系

有我共有在哲学关系上辩证统一,表现为“共有”基于“有我”的融入,没有“我”就不可能形成“共有”,二者相辅相成、和谐共生。要深刻理解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所蕴含的 “有我感”的辩证逻辑,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好 “两个结合”的重要意义,其背后的学理逻辑是物质与意识、整体与部分、共同性与差异性的辩证关系。

其一,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看,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构建的物质基础是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与建设的物质家园,进而形成的是各民族在这片物质家园上共同创造与书写的文化与历史之精神家园,并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鼓舞着中华民族不断砥砺前行。我国各族人民在历史的互动中共同开拓了辽阔疆域,并在统一的疆域内不断交往交流交融,共建共享物质和文化资源,在中华大地上繁衍生息,产生了对领土和主权的强烈归属感以及心理上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其中,共同的历史文化源自于在共同的物质家园中的交往交流交融,滋养着各民族的情感,形成了共有精神家园的文化认同基础,进而凝聚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四个共同”便是其生动而具体的理据概括。

其二,从“多元”与“一体”的关系看,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造就了文化上的“有我”与 “共有”。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汉族离不开各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12]“有我”是“共有”形成的基础,“共有”是“有我”的共生表现,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之所以“共有”,得益于中华文化的求同存异、兼收并蓄,而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又源自于各民族优秀文化以“有我”式的汇聚共生,多元一体格局造就了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有我”与“共有”的互融共生属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其三,从“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看,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仅在文化上体现为多元一体格局的共生表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被首次提出并被归结为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三大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即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社会规范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意识形态文化)、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民族认同文化)三部分,三者间是一种“三位一体”的关系,[13]各部分既各司其职又相互联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旨在不断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体系建设,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应回到社会主义文化体系中去,回到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理论纲领中去。

其四,从“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看,共同性与差异性始终存在于我国民族发展演变的过程中。一方面,要认识到我国多样的地理人文环境塑造了各民族在文化上的多元特性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同”与“异”的共存是我国长期的历史现象与事实,二者互补共生。

另一方面,正确处理好差异性与共同性的关系,关键要把握好“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这一重要原则。“共同性”与“差异性”也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多元一体”格局中的具体体现,故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被首次被明确为民族工作重要原则的内容。异是形成同的基础要素,同是异和谐共存的主导力量。“有同无异,没必要强调共同体有异无同,形成不了共同体。”[4]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离不开每个民族的独特贡献,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各民族共有的巨大精神财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增强文化认同。”[4]文化认同的必要条件是形成共同的文化,尤其是相对于物质文化形式的精神文化。在实践中,对哪些为“同”、哪些为“异”、如何尊重差异性及增进共同性等问题的正确理解,是构筑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前提。文章以佤族为例,分析佤族传统文化及其价值观中的多民族之共有精神,阐述“有我”与“共有”的逻辑关系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的具体体现。

二、佤族传统文化价值观中的多民族共有之精神

民族精神是本民族成员共同认同和追求的思想体系是整个民族文化的灵魂和升华括本民族的自然观社会观价值观等中华民族精神是我国各民族之共有精神汇集百川兼容八方而形成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在文化上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单个民族的民族文化中也蕴含着多民族文化的融汇互通并表现中华民族整体在文化精神上的强共有性佤族是云南15个特有少数民族之一是云南省最早的居民的一支后裔佤族人民有着悠久的爱国主义传统和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意识,这在佤族的传统文化及其价值观中有着诸多体现。

敬畏自然、万物有灵的生态理念

佤族曾经经历了漫长的农业文明社会,靠天吃饭的佤族人自然而然地形成朴素的生态伦理观念,“自然”在佤族人的心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在佤族繁衍生息的过程中,产生了诸如“人和动植物同为大地母亲的儿女”“人们钻出葫芦,百鸟是人类的朋友”“我们本来来自泥巴,大地处处是生命之家”[14]等反映佤族对自然物的尊重与依赖的民间俗语,这与道家“天人合一”等理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佤族的民间故事中,讲“人在被地神用水和土创造出来之后,因过度的繁衍和无节制获取自然资源,把山林和河水都吃光了,把自然破坏得不成样子,因此天神惩罚于人,让地上的人死去大半”。[15]以此告诫后人必须尊重自然万物规律,适度开采自然资源,不能过分贪心。在佤族传统文化中,佤族用质朴的语言传达并实践着万物有灵、尊重生命、善待自然、力求与自然万物和谐共生的理想追求。

团结和睦、和谐友爱的族际关系

团结和睦、和谐友爱自古以来一直是世人所推崇与倡导的传统美德。《论语·颜渊》中孔子曾曰“四海之内皆兄弟”,孟子也提出了“天下一家”的和合理念,儒家经典《礼记·中庸》中的“和为贵”也体现了和谐的重要性。在佤族的创世史诗《司岗里》中,认为“生活在这个地方的各民族都是出自一个‘司岗里’(佤族传说‘司岗里’是人类的发源地)的人,都是亲人、兄弟”。[16]《司岗里》阐释佤族与其他各民族“同源”“同根”,力证佤族并非“徼外”之民,而是很早就与其他各民族共同生活的群体,是中华民族的成员之一。佤族民间故事《七兄弟》,认为“远古时期,汉、佤、白、彝、傣、哈尼、拉祜是同一父母所生的七个兄弟,随着家庭规模不断扩大,逐渐衍生为今天的汉族、白族、彝族、傣族、佤族等。”[17]佤族认为,自己与其他民族同出于“司岗里”,虽然姓名、语言、文字、肤色不同,但都是同宗同源的兄弟姐妹,应该相互友爱、团结互助、和睦相处,“村村寨寨皆是亲戚,男男女女皆是兄弟姐妹”就是佤族所提倡与其他民族团结和睦、友爱共处态度的最好证明。

出以公心集体为重的价值取向

佤族的社会组织形式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佤族社会中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做人要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的价值观也贯穿于他们的生产生活之中,大到凡是涉及村寨集体的共同利益事项,如集体修路、修水槽或大型祭祀活动和重要节庆,都需要全体成员共同承担、共同出力共同财援小到家庭盖新房、办婚丧等重要活动,全寨的人都会自发前来帮忙。《佤语熟语汇释》中提及“爱己不会爱咱,爱小家不会爱大家”,意为自私利己的人是不可能真心对待集体的,只有出于公心以集体利益为重的人才能得到集体中每个人的尊重与拥护。“独木不成林,独户不成寨”“树大家栽,果大家吃”“一根木柴烧不开一锅冷水”等佤族的古老谚语,皆展现了佤族以集体利益为重,注重互帮互助、团结共进的文化价值取向,这与“唇亡齿寒”“顾全大局”“众心齐、泰山移”中的理念一致。

)勤劳节俭、艰苦奋斗的品性追求

古人常曰“天道酬勤”,《易》中讲到“劳谦君子,有终吉”,《左转·宣工十五年》中讲到“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自古以来,勤劳一直都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标识,也是几乎全人类共同赞美的美德。在佤族传统文化中,佤族以黑为美,认为黑色的皮肤是健康阳光、勤劳能干的象征,认为付出辛勤劳动所得的收获才是踏实的。贬斥懒惰、褒奖勤劳是佤族一贯的品性追求。在《佤语熟语汇释》中如“没有挖过的地方不会长出棉花,没有犁过的地不会出谷子”“白米饭来自锄头柄,净米饭来自手指尖”“差脚差嘴,在家喝水”“懒惰嘴生锈,勤劳嘴抹油”“勤快的人吃盛餐,懒惰的人守冷灶”等民间谚语皆展现佤族崇尚艰苦朴素、勤劳奋斗的价值观。“鸡叫煮饭,天亮舂米”形容的是佤族妇女黎明即起、生火煮饭的生活图景,从侧面反映了佤族日出而作的勤劳生活态度。“扛重的,抱大的”即刚砍的木料要扛大的,去干活要先干重的,意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佤族《择偶歌》中唱道: “我爱爬山的双脚,我爱勤劳的双手,我要嫁年轻的种田人和猎手。”[17]以佤族姑娘的恋爱观展现了他们对勤劳奋斗的价值追求。

(五)敬孝相爱、推己及人的道德意识

“百善孝为先”,尊重长辈、孝敬老人是中华文化所一直推崇的道德意识与精神文化,佤族也不例外。在佤族社会里,老人被视为整个寨中经验和知识最丰富的人,寨中举行重要活动或仪式前要主动寻求老人意见,杀鸡宰牛时最好的部位要优先分给老人等,日常中的诸多细节体现着佤族尊老敬老的道德意识。《佤语熟语汇释》中讲“不拿咱自己高于老人”,意为生活中要以老人为大,所拿之物的数量不能超过老人。这与《后汉书·郭隗传》中的“父母之恩,与天地并高,与日月齐明”、《孟子·梁惠王上》中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之幼以及人之幼”等体现古人对孝道的崇敬和追求的理念如出一辙。

(六)坚守根魂、同仇敌忾的家国情怀

1885年英国侵占缅甸后,图谋将佤山地区划归缅甸由英国政府管辖,继“黄果事件”后,班洪王胡玉山召集各部落王共商抗英大计,举行剽牛盟誓,立下了“誓死要把‘嘎拉’(当时佤族对英国人的称呼)赶出佤山”的誓言。在佤族同当地各民族的坚决抵抗下,英国主导的第一次中缅边界会勘失败。1934年英国卷土重来,班洪佤王召集各佤族部落共同抵抗,爆发了史上“班洪抗英”事件。1936年第二次中缅边界会勘期间,佤山17个部落联合向政府请愿,并发表《佧佤十七王敬告祖国同袍书》:“吾佧佤山数十万之民,宁血流成河,断不做英帝之奴隶…… 愿断头颅,不愿为英帝之牛马……”[16]《方国瑜文集(第四辑)》中记载“班老王”胡玉禄说“炉房银山,为中国所开,我祖宗受中国大恩,世世相传,为中国保护银山,失之洋人,何以对我祖宗?何以对我中国?故我不顾一切,与英抗战军火不利而至失败,避居于此,然心中甚乐,虽死亦无恨焉。”[16]《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二十五辑)》中记载,抗日战争时期,佤山地区自发成立了“佧佤山抗日支队”“佧佤山特区自治卫队”“耿马沧源支队”等抗日游击武装,支援滇西南抗日部队阻击日军的侵犯。抗日战争胜利后,佤族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其各支武装力量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陆续推翻了当地的国民党政权。194912月,佤族同云南各族人民一起获得解放,这些历史彰显了佤族誓死保卫家园、同仇敌忾的爱国主义精神。

   三、多民族共有之精神对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启示

佤族传统文化在其生态观、集体观、劳动观、道德观、民族观、家国观中所表现出的价值指向与中华民族在文化精神上的表现具有强共有性,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表现出强共享性。当下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就是要构建一种各族人民共享的认同文化,这种文化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有助于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使得各族民众在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形成共有的一致精神归依。因此,在以增进共同性为前提的目标下,探寻各民族精神中的价值取向与价值要求的共同之处,是各民族共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一个新路径。

(一)正确处理好“主干”与“枝叶”的关系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共有性要依托文化的作用,“文化是人民的精神家园”。[11]在正确把握好“四对关系”的前提下,首先,在认知上要清楚认识到中华文化是基于各民族文化始终扎根于中华文明沃土之上所形成的,广袤辽阔的中华大地为各民族文化的交织接触提供了物质基础,绵延不断的中华文明为各民族的文化交流碰撞提供了延续纽带,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为各民族文化的交融汇聚提供了社会依托,决定了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载体,这是根据历史事实得出的判断和结论。正是中华文化的兼收并蓄和求同存异,造就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永续发展、历久弥新的历史文化“密码”。[4]其次,在实践中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就“共同性”而言,中华文化并不是各民族文化的简单叠加,而是各民族文化在不断的互鉴融通中革故鼎新而形成的。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属于每一个民族,属于每一个公民,因此要在强化中华文化认同意识和培育共有文化精神等方面不断增进共同性。就“差异性”而言,“共有”不代表拒绝任何差异性,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瑰宝。因此,要尊重各民族文化中差异性的存在,但一方面,不能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各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要在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进行,不能本末倒置。另一方面,对于过度凸显民族个体差异性、弱化共同性的问题,要以增进共同性为前提立足实际加以改进。中华文化的“一体性”是全体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基础,各民族优秀文化的“多元性”是构成中华民族共有精神的多彩内容。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是达成“共识” “共建”“共享”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前提。

注重“有我感”的融入

“有我感”就是让受参与者感到与我相关。[18]我国“多元一体”格局造就了中华民族在文化上 “有我”与“共有”的特征,“有我”依托“共有”而共存,没有“我”也不可能实现“共有”。因此,要构筑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就要让各族人民都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共建中华民族精神家园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中华民族是具有“两个共同”的共享利益、“三个离不开”的共生关系、“四个共同”的共有历史、“五个认同”的共享价值的共同体,[19]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我国 56 个民族在彼此的交往互动中共同塑造的,是在各民族不断赓续、除旧布新的基础上形成的,绝不仅仅是个别民族或部分民族所特有的。故此,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实践中注重和提升“有我感”的有机融入,可以极大增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对各民族优秀文化的凝聚力与吸引力,让每个人切实感受到每个民族不仅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者,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拥有者,真正以“有我”式的参与积极投入到“共有”的共同建设中去,进而在不断的实践互动中持续加深对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以及国家的高度认同。

结语

佤族传统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其价值观中也蕴含着多民族之共有精神,二者都服务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在共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过程中,首先,需处理好“根本”和“从属”的关系,任何问题都应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把握好中华文化的正确方向,把增强文化认同放在首位,繁荣中华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同时,各民族同胞都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者,应尊重少数民族文化在中华文化中的重要地位,继承和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促进各民族的文化自觉,加强民族团结和民族认同,使中华民族充满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其次,注重“有我感”的有机融入能够激发全民积极投入共建共享中华民族共有之精神家园的强大动力,以“有我”式参与感能够增进各民族对“共有”的认同感,进而不断增强各民族的文化认同,形成强大精神纽带联系各族群众,稳固好民族团结之根,进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简言之,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当下全民共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方向与路径,也指明了只要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紧密团结,把握时代要求,就能处理好“一体”和“多元”的关系,不断丰富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涵,建设好“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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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lection on “Inclus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raditional Cultural Values of Wa Ethnic Group and the Common Spiritual Home for the Chinese Nation

Li Xin

Abstract: The common spiritual home for the Chinese nation is a concept and discourse for all Chinese people, which is full of shared historical memories, emotional belonging, and ethnic unity. The common spiritual home for the Chinese nation is a process of refining “commonality” and pursuing “symbiosis” based on “diversity”. This article takes the coexistence of “self” and “shared” in the common spiritual home for the Chinese nation as the problem orientation. Taking the Wa ethnic group as an example, it analyzes 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the Wa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its values in ecological, collective, labor, moral, ethnic, and family values, which have strong commonality with the overall cultural and spiritual performance of the Chinese nation.It believes that not only should we enhance the identification of various ethnic groups with Chinese culture while promoting commonality, respect, and tolerance for differences, but also pay attention to the organic integration of“the sense of inclusion”, in order to seek new paths for building the common spiritual home for the Chinese nation at present.

Key words: the common spiritual home for the Chinese nation; cultural identityWa ethnic group; the traditional cultural values


(责任编辑:李晓婧)

初审:王雨苇

复审:罗士琰

终审:蒋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