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下普通高校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困境与对策研究——以某民族地区高校为例

作者:刘春玲来源:《成人教育》2024年第3期


摘 要:新规的出台标志着高校非学历教育将从快速发展阶段向着更加高效、公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从宏观、中观、微观等不同视角来看,推动高校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富有深刻的时代内涵与价值定位。但目前高校非学历教育还面临行政导向型驱动紊乱、管理机制运转失效、教学质量水平偏低、资源结构与利益问题突出等现实困境。基于“教育质量观”发展的三重导向,结合某民族地区高校非学历教育发展实例,提出通过精准办学定位、多元主体协同、创新教学模式、资源开发共享以及“亮点特色品牌”战略促进高校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系统对策。

关键词: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质量观;新时代教育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将“构建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作为教育现代化的十大战略目标之一。在终身学习理念的倡导下,作为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构成,高校非学历教育启动了一系列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改革实践,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国家层面的政策革新。2021年11月11日,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从管理体制、立项招生、合作办学等七个方面就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作出全面规定。这是继1990年《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出台以来,国家基于高校非学历教育30年建设的历史经验与现实问题所作的全新规定和系统要求,标志着高校非学历教育将从快速发展阶段向着更加高效、公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但是新规的落实非能一蹴而就,目前,高校非学历教育在办学定位、管理体制、质量保障等方面与新规所要求的高质量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因而,新规的出台对于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而言既是机遇,也伴随着自我革新而带来的阵痛挑战。在此背景下,本文基于对普通高校非学历教育现实情势的考察,以某民族地区高校的发展为例,阐释高校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所面临的“堵点、痛点、难点”,从教育质量观的视角提出综合性应对策略。

一、新规下高校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意蕴

高校非学历教育的推进源于政策、实践与理论等多方因素的互动,并且最终将反哺于新时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从国家、社会、高校等不同角度来看,推动高校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同维度的价值内涵与积极意义。以下将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分别阐释:

(一)宏观层面: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学习型社会部署的必然要求

从宏观层面上看,高校非学历教育有着特殊的定位和价值,并随着国家总体教育方针和策略的变化而转变。1998年,《高等教育法》出台,明确规定非学历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办学条件承担非学历教育工作。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在第五十九章“推进教育现代化”中专设“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一节,并指出“要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制定国家资历框架,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由此可以看到,非学历教育关涉国家建设“终身学习制度”“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方略。2021年,中共中央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将非学历教育内容置于第四十三章“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第五节“深化教育改革”中,且不再单独设置“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一节。此外,关于“终身学习”“学习型社会”的谓语部分,《“十四五”规划》更多地使用到“完善”“高质量发展”等用语,不同于《“十三五”规划》中提及的“加快建设”“构建”等用语。无论是篇章结构的调整还是文字用语的转变,都体现出非学历教育在国家整体教育方针与战略定位中的变化。

在此背景下,非学历教育的目标定位由“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向着“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学习型社会”的方针政策转变。该转变要求非学历教育的发展方式从加快发展向着高质量发展转变,发展理念也由注重数量与规模的功利导向向着更加重视办学内涵与人才质量的教育质量观转型。在新的理念下,能否教有所学、终身受益成为衡量高校非学历教育水平的重要标准,更加丰富多元的学习机会、更加开放优质的学习资源、更加灵活便捷的学习方式、更加友好的学习环境成为高校非学历教育的核心特征。

(二)中观层面: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益渠道

《管理规定》第三条指出:“非学历教育应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公益属性,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从中观层面来看,社会主义高校的非学历教育具有强公益属性,是高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益渠道。

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价值旨归。过去的旧式分工使人的全面发展受到严重遏制。但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增加了社会与市场的不确定性、易变性和复杂性,使得商业模式日新月异、职业工种更替频繁。这就要求劳动者必须掌握持续适应社会变化的能力,并能够不断驱动自我成长,实现全方面能力的“解禁”。[1]因此,智能时代的人必须通过不断学习更新观念、增加知识、提升技能,以适应社会的更迭变化,否则将因新兴技术发展被社会所淘汰。高校是前沿技术资源、高知识群体的聚集基地,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具有非一般社会教育机构所能具备的优势。从高校非学历教育实践来看,高校可以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两种类型的非学历教育机会:一种是以提升受教育者专业素质、职业技能、文化水平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另一种是以满足受教育者个人兴趣等为目的的进修、研修等教育活动。前者如党政机关的职业发展培训班,可以满足党政机关干部综合素质与能力提升的特殊需求;后者如境外人才的汉语夏令营,可以满足其对汉语言文化的兴趣需要。

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社会主义高校的应有使命。一方面,高校通过非学历教育可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孵化更多的专业人才。如通过构建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产教融合、灵活多样的非学历教育体系,可以为高校辐射范围内的社会人才提供职业成长所需的赋能机会。长此以往,可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打造一支具有持续学习能力的创新型、知识型、多元型的劳动大军。另一方面,除了人才培养外,高校通过合理规划非学历教育活动,能够直接对地方文化保护、“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脱贫攻坚落实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贡献自身力量。例如,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某民族高校依托民族地区、“一带一路”城市的地缘优势开发了面向东盟国家的培训班、乡村振兴对口帮扶班、民族团结教育培训班等系列特色项目课程,通过资源开放共享的方式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助力。

(三)微观层面:促进高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

高校非学历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一方面给国家的政策落实、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助力,另一方面,也反哺于高校自身,为高校提升办学自主性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供了契机。

“大学自治”是诞生学术创新的源泉所在,也是现代大学的基本理念。《世界高等教育宣言》指出:“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是21世纪大学发展的永恒原则。”[2]我国《“十四五”规划》则将“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核心要旨。总体看来,受历史传统、管理体制、政校关系的影响,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目前仍有待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较于行政导向性强、管理体制严格的学历教育部分,非学历教育更多地兼具市场属性,成为高校发挥自主性、积极性的绝佳领域。《管理规定》也明确了高校对非学历教育的办学主体责任,这意味着高校在非学历教育招生、举办、管理等方面有完全的自主权与职责。无论是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的拟定,还是立项审批、招生审核,或是合同事务管理、证书发放,均由高校自主决定,无需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严格审批。因此,高校可以根据自身的现实情况和发展需求,试验并打造出具有高校自身特色的非学历教育品牌课程。这个过程可以将社会需求、高校品格、各方资源有效连接起来,并将为高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构筑以及学术创新研究提供新的动力。[3]

高校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对人才、资产、学术资源、社会资源等要素的合理调动与管理,该过程实质上也是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与体制进行自我革新的过程。一方面,非学历教育管理体制的革新涉及校内各部门的密切配合,该过程可以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及配合能力。面对过去职务交叉、职能混同等难题,通过管理体制改革和实践磨合,可以进一步明晰各部门的管理职能,从而提高高校内部的治理效能。另一方面,非学历教育离不开校内外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该过程是对高校科学规划配置资源能力的一大考验和锻炼。一项大型的非学历教育活动的举办,往往涉及场地、设备、师资、学术资源、资金等各种要素的交换。这就要求高校在规划非学历教育活动时不仅对自身资源和优势有清晰的把握,而且能够对市场需求和合作对象有着清楚的了解,从而有效地平衡教育职能与市场需求间的关系。

二、新规下高校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困境

近十年来,我国高校非学历教育经历了快速增长期,在办学人数和规模上得到了长足发展。根据教育部最新公示数据可知,截至2018年我国普通高校高等教育非学历教育学生结业数共计9808395人次,相较于2007年1001328人次年均增长率约为75.96%。办学人数的增加显现出我国高校非学历教育在办学规模和受益人数体量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但该成就的背后还存在着一些质量和效能方面的问题。例如,相较于我国非学历教育规模而言,高校非学历教育的结业生数仅占全体比重的17.1%左右。高校非学历教育的社会服务贡献度相比于高校所处的社会地位以及自身能力不成正比,离高校教育普及化的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4]此外,我国高校非学历教育领域“虚假宣传”“退费难”等违法违规现象频发,也影响了高校非学历教育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要实现高校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明确影响办学质量的关键要素和所处困境。结合各高校非学历教育办学实践,大致可以归结出教育定位、管理机制、创新模式、资源保障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具体阐释如下:

(一)定位不清,行政导向型驱动紊乱

普通高校的发展重心为学历教育,对非学历教育普遍重视不足。因此,目前多数高校的非学历教育仍以行政任务驱动为导向,而受行政任务所支配的非学历教育易产生两种错误观念。一种是被动接受型观念:持该观念的部门领导及教师仅仅将非学历教育作为一项行政任务,出于避免影响正常教学的考虑往往投入精力不足,这使得非学历教育在学院层面被边缘化。另一种是主动逐利型观念:接受任务后的学院将非学历教育当作创收渠道,片面追求短期效益,而不顾办学质量,为扩大规模牟利,肆意进行校企合作,甚至可能产生通过下放办学权、招生权、管理权进行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腐败行为。高校非学历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性质是教育,本质是“育人”。因而,高校非学历教育必须践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承担其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与担当,而不能形式化、工具化和功利化。如果不及时摆正定位,仍以行政任务作为内驱动力,高校非学历教育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可能面临偏航和动力不足的危险。

(二)管办合一,管理机制运转失效

《管理规定》指出:“高校负有非学历教育办学主体责任……应实行‘管办分离’原则,归口管理部门与实际举办非学历教育的院系或部门分开。”“管办分离”原则意味着管理部门和办学部门在法律框架下恪守各自的边界、发挥不同的效能,体现着“善治、良治、共治”的秩序理想。[5]同时,归口管理部门与办学部门分开可以规避决策、执行和监督一体化带来的道德风险问题。但从非学历教育实践来看,部分高校实际上并没有实行“管办分离”,从而导致管理运转过程中可能出现效率不高、动力不足、竞争无序等多种问题。首先,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在肩负繁重办学任务的同时还承担着繁琐的管理事务。一般而言,继续教育学院是高校非学历教育办学的主力,甚至其每年的培训量在部分院校中可以占至全校的50%以上。同时,继续教育学院还担负着管理和指导全校各学院非学历教育办学工作的职能,这导致继续教育学院自身的办学精力常常被繁琐的管理事务所占据,从而影响了部分非学历教育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其次,在“管办不分”的职能架构下,高校内部的激励机制未能对继续教育学院的付出给予合理“对价”。除了基本劳务给付以外,其他学院承担非学历教育工作存在绩效奖励,但继续教育学院因为“本职工作”的要求得不到任何绩效奖励支持。激励机制的不合理严重地抑制了继续教育学院的办学积极性。最后,继续教育学院与其他学院存在双重关系。继续教育学院与其他学院既是管理关系又是竞争关系,在具体办学中难免存在资源分配不公平或因无序竞争带来的资源内耗。

(三)观念落后,教学质量水平偏低

教学思想观念落后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机械地套用学历教育模式;二是被动式地等待委托方主动上门。目前,非学历教育在高校中仍处于次要地位,其办学管理难免受到学历教育影响,部分高校甚至将学历教育管理模式直接套用于非学历教育,[6]使得非学历教育的适应性、灵活性等优势未能充分显现。学历教育模式侧重学生理论思维、学术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以基础理论为重,评价方式侧重于闭卷考察,具有理论性、长周期性和稳定性。但高校非学历教育主要面向社会人员,更多地受市场机制调整,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将学历教育模式直接套用于非学历教育缺乏针对性,与市场需求衔接不足,难以满足非学历教育培养创新型、实践型人才的办学目标要求。与此同时,部分院校还充斥着“等靠思想”,对非学历教育缺乏长期规划,市场推广和项目营销的意识不强或能力不足,单位品牌特色不明显,仅被动地等待委托方上门寻找培训合作。这种被动等待项目的方式具有不可控性,所承接的项目以政府部门或企业委托的短期培训班为主,培训周期仅仅为几日,缺乏高端项目和长期连续项目。因此,学员往往难以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有效的知识技能增长,高校也难以打造出有影响力和实质社会效能的非学历教育品牌。

(四)激励乏力,资源结构与利用问题突出

对于高校而言,无论是在师资人才还是软硬件教学设施方面,均具有一般社会机构所不具备的资源优势。但具体到非学历教育办学,高校却普遍面临资源保障体系不完善、激励乏力的问题。这背后的主要原因不在于资源总量的问题,而在于资源结构与利用程度的问题。首先,在资金方面,非学历教育面临内外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一方面,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投入的经费不断压缩,出现“资金支持只有文件规定的标准上限而无下限”的普遍现象,给项目洽谈人员和项目质量保障带来较大压力。另一方面,高校非学历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校内外资金投入增长的速度远不及实际资金需求增长的速度。其次,在师资方面,大部分高校尚未建立专门的非学历教育师资团队,主要聘请二级学院教师兼任非学历教育教学工作。但参与非学历教育项目的教师却得不到与学历教育同等的绩效奖励和发展机会,一些教师常以种种理由拒绝为培训班授课,即使参与授课也缺乏开发新课程的动力,在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方面难有创新的积极性。最后,在设备、场地、住宿、教学仪器等环境资源方面,高校非学历教育往往与学历教育共享资源,舒适性和服务性不足。根据参与过高校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学员反映,校内培训在方便与舒适程度上不如社会机构所提供的学习环境。实际上,这些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高校资源的累积和利用本是为学历教育服务,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间的差异决定了高校资源落在非学历教育上时存在结构性矛盾。此外,多数高校非学历教育未能实现对高校核心资源的有效规划和利用,诸如校友资源、校外师资资源、学习环境资源等均未能得到充分开发。因此,在资源投入不足的情况下,非学历教育的办学软硬件条件不完善、师资激励机制不足,这将进一步加剧高校非学历教育质量偏低、口碑下降等问题。

三、新规下高校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对策

教育质量是高校非学历教育办学的生命线,新规下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方案的设计离不开新时代“教育质量观”的指引。教育部公示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7.8%,高等教育进入世界公认的普及化阶段。建立在普及化基础上的高等教育“教育质量观”也经历了“从精英到大众”“从要素到系统”“从达标到卓越”三个层面的持续嬗变过程。[7]这可以为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实践提供三个基本导向,分别是“教育样态多元分化”“教育治理系统规划”“教育目标社会导向”,即面对高等教育普及背景下不同教育需求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非学历教育供给产品,以系统优化思维统筹兼顾、整体规划非学历教育治理过程中的各种要素及其互动,根据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发展需求制定项目方案,以实现非学历教育不同维度下的时代价值与职能目标。结合非学历教育发展的现实困境,可以将前述三种导向分别融入教学规划、管理体制、教学模式、保障体系、品牌塑造等五个方面,以构成新规下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系统策略。具体内容如下:

(一)精准办学定位,重视顶层教学规划

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非学历教育处于社会主义终身教育事业的关键环节,可以为人才成长提供持续赋能机会,其本质属性仍是“育人”。因此,非学历教育虽然更多地利用到市场机制,却不能因此而沦为纯粹的牟利工具,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

为了不偏离办学定位,高校需要根据校内外条件做好长远的顶层规划,强调非学历教育与学校发展定位、学科专业特点和优势办学能力等相适应。首先,以完成国家下达的学历教育事业计划为前提,高校非学历教育不能超越这个前提和基本的办学能力。其次,高校非学历教育的主要内容应与本校发展定位、学科优势保持一致。以某民族地区高校为例,作为毗邻东南亚的民族高校,该校具有民族教育、外国语言等优势学科,因此,该校将非学历教育的办学特色定位为“民族性、区域性、国际性”,并围绕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提升问题、区域经济发展与人才培养问题以及全球化背景下人才交流与文化传播的问题构建了系列课程。最后,在高校内部各二级学院举办非学历教育,也应与学院的学科特点和专业优势相一致,以实现对学科专业发展、人才培养、就业创业的推动和助力。[8]

“高质量”意味着“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更高效益”,非学历教育项目定位需与国家战略规划和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相联系。[9]无论是国家战略还是地方的经济发展规划,均涉及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具备全局性、长远性和关键性意义,是高校服务于国家建设、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引。因此,在对非学历教育进行长远规划时,高校不仅需要考虑自身发展条件和办学优势,还应当积极与国家和地方战略需求相联系,以充分发挥高校非学历教育的实践价值。仍以某民族地区高校为例,因地处民族地区,民族团结教育以及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养是该地区经济社会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该高校依托自身的语言学及民族理论学研究优势,经中央统战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批准,成为了国家第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并积极承办了全区高校民族理论与政策骨干教师培训班、政法干警维吾尔培训班、公安民警越南语培训班、壮汉双语教师教育培训班、民宗委系统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培训班、全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等教育活动。该校累计承接干部培训班1000多期,培训人数超12万人次,对地方民族文化传承、人才培养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多元主体协同,疏通管理机制运转堵点

根据《暂行规定》,高校非学历教育管理机制可概括为内部管理、外部管理及保障机制三个方面。其中,高校内部管理是核心,外部管理是指引,保障机制是基础。内部管理主要由高校党委、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办学部门负责,分别涉及非学历教育工作的政治把关和校内非学历教育统筹协调、规范管理以及举办非学历教育活动等职能。外部管理包括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宏观指导、统筹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引导,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业务指导。保障机制主要由绩效管理制度、质量评价体系、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检查监督体系构成。(如图1所示)

图1 高校非学历教育管理流程图

实现教育样态多元分化、系统协同的前提是多元主体的协同发力。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组织的管理低效与运转困难不仅仅是组织内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的问题,组织内其他执行部门及执行人员、组织外的合作对象、相关政府部门均是利益相关者,也是影响管理运行的重要因素。要实现有效治理,应当注重多元主体的协同配合,以系统思维整体优化。具体措施如下:

1.发挥政府统筹,转变非学历教育治理方式

面对高校非学历教育治理与《管理规定》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必须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在标准制定、依法监督、信息服务方面的统筹作用,促进非学历教育治理方式转型优化。[10]对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身负重任”,需尽快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全面落实教育部有关非学历教育的对照整改任务。2021年12月9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教育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6号),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参照《检查整改清单》逐条逐项检查,针对所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职尽责,及时督促高校进行改正。其次,建立健全《管理规定》要求的配套措施。各省需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尽快研制落实《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非学历教育评价标准以及办学质量抽查、评估机制,依法依规展开非学历教育办学检查评估工作。对于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建立地区高校非学历教育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提高非学历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与行政效率。最后,完善责任监督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制。对高校内存在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问题,应当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确保高校非学历教育发展环境风清气正。

2.坚持党建引领,多部门齐抓共管

高校党委在非学历教育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是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坚强的政治保证与组织保证。“总揽全局”体现在党对非学历教育办学方向和思想政治建设的关键把关。面对非学历教育中存在的逐利倾向、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等问题,高校应强化党委领导及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办学指导思想切实贯彻到非学历教育制度建设、课堂教学以及质量评价的全过程。例如,《X省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中指出:“学校党委应将高校基地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总体安排,专门成立高校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组长。小组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门研究高校基地办学方向、办学定位、课程体系打造等重大问题,为培训基地建设把握好政治关。”“协调各方”主要体现在高校党组织对于校内各部门的组织、协调与统筹。非学历教育内容多样、形式各异,各部门之间针对如何办学、职能如何承担、资源如何分配难免产生不同意见和需求,为避免部门间的资源内耗,各级党组织作为各部门的领导核心可以以固定会议等方式集中协调各方意见,再进行统筹规划。

3.落实管办分离,提高管理监督效能

“管办分离,归口统筹”是《管理规定》基于非学历教育历史实践经验提出的核心管理原则,该原则可以将校内多元化办学部门的具体优势转化为高校非学历教育体系的系统优势,不仅有利于办学风险防控能力的提升,而且有利于高校非学历教育整体品牌与声誉建设。关于“管办分离”,需要注意四个方面的基本问题,即“主体是谁”“要做什么”“怎样负责”“何种方式”。这意味着高校在落实和推进《管理规定》所要求的“管办分离”原则时,必须在主体、职能、责任等方面进行有效划分和厘定。首先,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不得将归口管理部门设立在实际举办非学历教育的院系或部门。例如,某民族地区高校为了避免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在《管理规定》出台后批复设立了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将该办公室设在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全校非学历教育工作。其次,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将管理部门与办学部门的权责关系、办学程序加以固定化。高校内部应当及时制定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从“管办分离、风险防控、质量保障”的视角,建立起覆盖立项招生、教学运行、结业管理、财务监管等全流程的管理体制。最后,面向全部办学部门设立统一规范的办学质量评估标准体系。建议通过训前调研、在线测评、学员座谈、跟班听课、教学督导、定期回访等多种形式,有效构建训前、训中、训后一体化的非学历教育项目全过程质量评估体系。[11]

(三)创新教学模式,提升总体教育质量

将学历教育教学模式套用于非学历教育的情况使得非学历教育的适应性、灵活性优势未能充分显现,应根据非学历教育实际需要增强教学的互动性和实践性,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小组研讨+成果汇报”等立体化教学模式,不断凸显“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的教育培训特色。首先,强化教学设计,按需定制。针对非学历教育市场灵活易变的特征,根据发展形势及时修订、更新非学历教育培训指南,动态推出课程菜单、培训模块,根据合作对象的需求分别开发不同专题的课程体系。其次,创新教学方式,多措并举。在教学过程中,改变以往以机械式灌输为主的教学模式,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现场教学、行动学习的课程应不少于总课程的三分之一。再次,重视现场教学环节,引入行动学习法。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高校可以根据课程的专业方向和时长设置1-2门以上现场教学课程。一方面,培养专业的现场教学讲解人员,通过深度打磨现场讲解材料,提升校外课堂教学效果。另一方面,将行动学习法引入教学中,通过配备行动学习专用教室和教具,使学员在实际问题中获取知识并得到能力的培养。最后,充分运用智慧教学方法,提升教育效能。例如,对于不需要较多互动的理论知识学习,可以采取线下讲授与慕课结合的方式,以解决社会学员因为工作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线下上课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利用外地专家资源,采取线上会议教学、线下集中听课的方式进行讲授,既能保证学员精力集中,又能解决教师的出行难题。

(四)资源开放共享,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指南提出,共建共享是促进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理念之一。面对非学历教育资源的结构性矛盾以及缺少激励机制的问题,应强调社会多元参与,通过政校合作、政企合作、校际合作等方式多渠道扩大非学历教育供给,充分优化非学历教育资源配置与利用,完善教职人才激励机制。首先,促进校内资源共建,统筹经费以训养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高校将学校运动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资源向非学历教育学员开放。同时,设立专项资金加强非学历教育教学的软硬件设施建设。例如,设置专门的培训公寓、自助餐厅,打造一批适应高端培训需求的食宿场地。除学费收取以外,更加注重对非学历教育成果的转化。例如,鼓励教师对非学历教育内在规律、发展路径、教育技术等内容进行研究,通过出版相关学术专著、教材、论文,申报横纵向课题,获取资金支持和研究奖励。其次,探索异地办学模式,利用外地高校资源优势,拓展学员思维,学习异地经验。例如,某民族地区高校通过与异地高校进行横向合作,探索建立共建共享的干部培训“共同体”。该“共同体”积极整合本地与异地的教育资源,按需施训,分类开展干部培训,以“盘活存量,扩大增量”的方式实现了资源共建共享。再次,有策略地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善用市场资源。企业是市场的直接参与者,对市场有着更为敏锐和切身的感受。高校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均离不开对实践的考察和探究。因此,高校可以针对自身专业优势和教学需求,搭建平台与相关企业进行合作办学。但值得注意的是,合作办学需经严格审核,严禁转移、下放、出让学校的管理权、办学权、招生权和教学权。最后,完善激励机制,提升教学动力。针对专门教职人才缺乏的问题,探索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合理公平的奖惩制度、分配制度,缩小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的绩效奖励差距。

(五)点线面综合推进,强化市场竞争能力

非学历教育品牌建构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长远规划及有步骤地持续推进。从高校非学历教育实践来看,非学历教育品牌建造与竞争力提升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找准优势、突出亮点。根据学校专业优势、地缘特点以及经济社会需求整合优势资源,明确基本办学定位。利用校内外资源洽谈合作项目,优先选择专业对口、符合公益、体现区域特色的项目,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优先考虑项目质量,营造良好口碑。其次,扩大规模、形成特色。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初步形成具有特色的课程项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丰富课程类型,增强办学影响力。在规模增长过程中使得已有特色课程方案得到更大范围的应用,并及时发现和总结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新规模基础上构建能够体现高校品格的课程体系。最后,提质增效、凝练品牌。在高校非学历教育项目已经初具知名度与社会影响力之后,需进一步强化品牌项目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的联系,构建示范性非学历教育基地。仍以某民族地区高校发展为例进行说明:该校在非学历教育办学之初将项目聚焦于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依托校内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语言、民族教育等优势学科,开发了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核心课程和特色课程。在前期课程取得一定成效之后,非学历教育办学部门获得了校内外更多的资金和人才支持。因此,基于学科优势和前期办学成果,该校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并且拓展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专题培训课程以及助力所在区域精准扶贫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目前,该校正在实施“一院一品牌”的品牌营造计划,即在有条件且有意愿开展非学历教育的学院中,重点培育并实施一个学院一个培训品牌,提升非学历教育服务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四、结束语

我国正处于教育现代化转型的关键时期,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完善学习型社会建设是当前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是总体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出台,国家对高校非学历教育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推动了高校加速自我革新的进程。作为改革的一环,无论以何种方式促进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均需处理好“普遍性与特殊性”“公益性和市场性”“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矛盾关系。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前提下,需统筹协调各种要素,根据高校自身实际、区域经济发展现状、教育市场需求,渐进式、精准式地进行非学历教育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向着高质量水平、现代化目标迈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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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Dilemma and Countermeasures of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Non-academic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under the NewRegulations

——Taking a University in a Minority Area as an Example

LIU Chun-ling


Abstract:The introduction of new regulations indicates that non-academic education will move from a rapid development stage toa more efficient,fair and sustainabl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stage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From the macro,meso and micro perspectives,it is of profound connotation of the times and value orientation to promote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non-academic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However,non-academic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till faces practical dilemmas such asadministrative-oriented driving disorder,ineffective operation of management mechanism,low level of teaching quality,and prominentproblems of resource structure and interests at present.Based on the triple orient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education quality view”,this paper combines with the development example of non-academic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a minority area,and putsforward systematic countermeasures to promote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non-academic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through precise school-running orientation,multi-subject cooperation,innovative teaching mode,resource development and sharing,and“highlighting featured brand”strategy.

Key words:non-academic education;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view of educational quality; educational reform in the new era


(责任编辑:乔瑞雪)

初审:李柯瑶;复审:王晓燕;终审:蒋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