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民族教育政策的百年探索

作者:王世忠 李雨谦来源:《民族学论丛》2022年第2期


摘 要:本文基于民族教育政策的历时性与共时性和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分析方法,采取历史、理论和实践三个维度的理论分析框架,从历史维度入手对党的历史的四个时期及其四个“主要成就”作出阐释。理论维度主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次飞跃为主线,凸显了四个历史时期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三次飞跃之间的关系,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本文结合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理论和现实发展,以历史发展的内在联系及其阶段性特征为主线,对“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教育政策的历史意义”和“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教育政策的历史经验”作出阐释。从“历史、理论和实践”的内在联系上,全面阐释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立德树人、全面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教育政策;历史成就;理论生成;实践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这是贯穿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思想主线。回顾建党百年民族教育政策实现伟大跨越的历史轨迹,揭示其与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三者的内在联系,是深刻把握中国共产党领导民族教育事业的百年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基本线索,也是深入探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理论和现实的基本遵循。对于新时代我国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这条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民族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格局,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服务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新的历史使命,蕴含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理论价值。

一、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教育政策的历史成就

中国共产党在对近代中国社会发展深刻反省中不断摸索、创新、自省,形成了把握历史潮流的科学方法,把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也是党制定民族教育政策的初心与使命,顺应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开展民族工作的历史逻辑。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民族教育政策(1921年7月—1949年10月)

在中国共产党创立之初,中国共产党人就十分重视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工作。1923年,中国共产党北方党组织深入北京蒙藏学校,与进步的少数民族学生建立了秘密的联系。李大钊、邓中夏、赵世炎等一批中国共产党人先后到蒙藏学校,向这里的少数民族青年学生宣传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1]。在1934年10月,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利后,党中央和中央红军开始战略转移。在长征途中,先后接触了苗族、瑶族、土家族、壮族、侗族、布依族、白族、纳西族、彝族、藏族、羌族、回族、裕固族等少数民族,由此对中国的民族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作用和培养有了更加深刻的思考。红军开始长征后,更加重视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1935年毛尔盖会议指出:“必须挑选一部分优良的番民给以阶级的与民族的教育,以造成他们自己的干部。”[2]

延安是中国革命的圣地,也是中国民族工作的发祥地、民族工作机构的摇篮。红军到达陕北后,采取在工作和斗争中提拔培养以及通过组织短期训练班的办法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领袖。1936年5月,总政治部《关于回民工作的指示》提出:要加强回族干部的培养,“造成为强有力的回民的领袖干部。同时,从工作中斗争中提拔和培养回民新的干部,尽量吸收一切愿意为回族自决而斗争的回民人才,特别是对于回民中有信仰的领袖,直到他们从各方面去进行回民的自决运动,及吸收他们参加回民自决斗争和政权的指导机关,于必要时可组织短期训练班”[2]

1936年,中央党校建立了少数民族学员班,由藏族、蒙古族、羌族、彝族、回族等20余名学员构成。至此,以中央党校成立少数民族学员班为标志,中共中央开始正规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为适应抗战需要和形势发展,培养更多的抗日干部,中国共产党在延安附近的杨家湾创办了陕北公学,简称“陕公”,这是一所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干部学校。1941年6月,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陕北公学又成立了民族部,以培养更多的民族工作干部和人才。陕北公学民族部的成立为延安民族学院的创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年9月18日,在陕北公学民族部的基础上,成立了第一所培养民族干部的学校——延安民族学院。延安当时不仅仅有民族学院,而且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发展各民族教育的方针政策,如推广义务教育;普遍地设立日学校、夜校式补习学校;进行消灭文盲运动;改善各族之间的待遇保护和发展回族的文化教育,创办回、蒙民的报纸,提高他们的政治文化水平,并且把教育直接和少数民族人才干部的培养联系在一起[3]

在这一历史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这条道路的显著特征是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大致分为4个时期。第一,中国共产党创立和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初步提出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纲领和政策。第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民族教育政策主要体现在创办少数民族学校。第三,抗日战争时期。作为我国民族教育发展的典范,延安民族学院是我国教育发展历史上的伟大创举,不但开启了中国民族干部教育之先河,而且成为新中国民族高等教育的发源地。第四,解放战争时期。《共同纲领》提出的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政策,既是解放战争时期民族工作成功经验的总结,也为新中国民族政策的制定奠定了基础。总之,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族教育工作中,中国共产党根据革命形势的变化,努力探索将马克思民族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并将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民族教育政策(1949年10月—1978年12月)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教育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领导人民迅速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的人民政权组织系统,成为国家政权建设、巩固人民政权的现实问题。其中,建立健全民族教育的行政机构设置,加强对民族教育事业的管理也成为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方面。1951年,我国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讨论了《关于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的决定》,提出在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和有关的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中,建立少数民族教育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少数民族教育工作[4]。同时,会议建议政务院在确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编制时,能够按各地区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繁简,予以适当照顾[5]。次年,政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民族教育行政机构的决定》,决定在从中央到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内,设立专门负责管理少数民族教育事务、解决少数民族教育问题的民族教育行政机构,或者由专人负责少数民族教育事务,由此确立了我国少数民族教育行政机构设置的雏形。1952年,教育部成立民族教育司[6],各级地方政府也设立相关的民族教育行政机构。

为保障民族教育事业的平稳运行,我国通过召开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针对当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困难,创造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保证了民族教育事业的稳健发展。1951年,教育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第一次明确提出少数民族教育的总方针[7],首次系统、全面地阐述了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这次会议明确指出少数民族教育必须是新民主主义的内容,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同时,会议提出少数民族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我国少数民族教育政策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石。1956年,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之际,教育部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在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民族教育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讨论确定了1956年—1967年我国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方针和主要任务。

针对民族教育发展历史欠账较多的问题,我国在一般教育事业经费之外特设民族教育补助费,其目的在于补助一般教育事业经费之不足。1951年,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为151.2万元,1955年增加至10819.9万元。同时,为加快培育少数民族高素质人才,我国在招生政策方面对少数民族学生给予了相应的优惠措施。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在高校招生中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的“从宽录取”政策[8],由此也拉开了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的序幕。从1953年到1961年,我国高校在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时,执行的是“成绩相同时,予以优先录取”的政策。

针对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实际特点,我国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的办学形式,促进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一是制定少数民族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等,可以结合本民族的实际情况,在教育部规定的基础上加以变通和补充。二是除少数民族聚居区外,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设立民族中学和小学,办好寄宿制民族中小学。三是根据牧区群众的生活特点,各省(区、市)可以继续试行固定的、流动的、半固定的等办学方式[9]。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发展民族师范教育和各级民族学校师资队伍建设,1951年制定的《培养少数民族师资试行方案》和1957年制定的《关于解决各地民族学院师资问题的意见》,对民族教育的师资问题提出了专门的建设措施。

这一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对民族教育主要有以下举措。一是开展各级各类扫盲教育,少数民族受教育人口大幅度增长;二是办学兴教,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培养了大量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为推动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到1965年全国普通中学少数民族专任教师1.4万余人,小学专任教师13万余人,分别是1957年的1.25倍和1.64倍,在全国专任教师中分别占3.2%和3.5%。到1956年民族自治地方小学有14万余所,少数民族在校生521.9万人,占全国在校小学生总数的4.5%,该年度普通中学少数民族在校生为37万余人,占全国普通中学在校生总数4.0%。至1958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总数达14839所,在校学生已发展到130多万人,比自治区成立前各增加了9倍多,90%以上的学龄儿童能够入学读书。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小学3500所,儿童入学率达95.4%,基本普及了小学教育;普通中学在校学生达15397名,相当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学生人数的15倍。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达27750人,比1949年的500余人增加了49倍多;中等师范学校学生由1949年的1370多人增加到6770余人,增长了近5倍;中学生由25100余人增加到372100余人,增加了13倍多;小学生由14万余人增加至290万余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80%以上,全区基本上普及了小学教育。青海省各自治州、自治县,共有各类学校1231所,比1949年增加了4.8倍;在校学生95964名(包括高等学校103人),比1949年增长18.7倍。其中,中等学校(包括专业技校)50所,全部为新中国成立后所建。在民族高等教育方面,我国从1950年开始着手建立中央民族学院和地方民族学院。到1958年,中央民族学院和地方民族学院培养了各民族干部3万多名;各高等院校和民族学院就读的在校学生达2.2万多名,比新中国成立前增加了35倍。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民族教育政策(1978年12月—2012年11月)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发展的关键时刻,会议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并作出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部署[10],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国民族教育事业也逐渐得以恢复,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年,国家民委恢复设立教育司,加强对民族教育事业的管理。1981年,我国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本次会议对新中国成立后的民族教育工作的经验与教训进行了深刻的总结,明确其在“四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对民族教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作了研究和调整。198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该法明确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享有的教育自主权,确保了民族自治地方自主管理地方民族教育的权利,有效地避免了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一般化”和“一刀切”倾向。1992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来临之际,我国适时组织召开了第四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会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11],为新时期少数民族教育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提高办学活力和成效指引了方向。进入21世纪之初,我国于2002年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对进入新世纪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方针、原则,以及政策措施作了明确的规定。

为切实推动民族教育优先发展,我国在民族教育发展的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1980年,《关于从民族地区补助费中适当安排少数民族教育经费的建议》中提出,对少数民族教育除了拨付正常的教育经费之外,还要从国家对民族地区的各项补助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款额,用于解决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需要。自1985年起,国家每年拨出1亿元作为普及小学教育补助专款,其中拨给5个自治区和多民族省份的经费占54%以上。1990年,我国又设立了少数民族教育补助经费,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教育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教育的倾斜力度,1992年,我国在出台的《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地方财政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做了明确要求,“要逐步增加地方财政支出中对民族教育的投资比例,力争做到‘两个增长’”[12]。1995年,国家设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共投入39亿元(加上地方配套款共100亿元)主要用于5个自治区及青、甘、滇、黔等9个多民族省区。“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向5个自治区安排21.04亿元,支持了576所职业学校建设。此外,我国还通过一系列重大工程的实施,如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国家扶贫教育工程等,增加对民族教育的投入,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民族教育的发展成果。

在高考招生工作方面,为保障各民族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入学机会,1980年,我国在出台的《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中,首次对高考招生中少数民族学生的录取比例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各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学生的录取的比例应力争不低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

为补齐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短板,充分利用中东部地区的优质教育资源,发挥中东部地区教育“传、帮、带”的优势,我国还创造性地实施了教育对口支援政策。这一政策萌芽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在20世纪80年代得到较快的发展。1993年,我国在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要认真组织和落实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2000年,我国专门出台了《关于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教育对口支援的顶层设计,细化了教育对口支援的思路。2002年颁布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再次明确要求加大中东部地区对口支援力度。

在这一历史发展时期,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改革开放道路经历了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和确立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大致经过了探索改革道路的起点、探索改革道路的突破、改革道路的拓展创新和改革道路的丰富完善等4个阶段。在党的领导下,我国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教育在办学类型结构上,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在办学层次结构上,从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等教育组织系统相对完善,基本形成了比较完整、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成功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道路。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民族教育政策(2012年11月至今)

2012年,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迈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2015年,我国召开了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了2020年民族教育的发展目标。在民族教育经费投入方面,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民族教育投入”,“中央财政针对民族地区特殊情况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力度”[13]。自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教育事业迎来了投入最多、建设规模最大、发展最为显著的黄金时期,截至2015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先后投入4000多亿元,支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促成民族地区办学条件的显著改善和办学质量的显著提高。在民族教育的办学体制方面,为了有效激发民族教育的办学活力,营造适宜的办学氛围,我国因地制宜地采取了允许多种办学形式或办学模式并存的政策。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牧区流动学校、内地班、民族班以及少数民族预科班等,都是充分结合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实际特点,而采取的行之有效的办学形式。

2016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教育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工作的意见》,为新时期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指导。仅仅“十二五”期间,国家实施了援疆教育项目528个,援藏项目148个,援青项目86个,共投入资金117亿元[14]。2017年,国家启动实施万名教师支教计划,组织内地优秀教师到西藏、新疆支教,首批向西藏、新疆增援教师4000人,加上各对口支援省市已经援派的教师和顶岗实习的师范生,总计达5500人[15]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启了民族教育发展的新篇章。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并对各级各类教育提出了总体要求,为新时代的民族教育指明了发展的方向和改革的要点。2019年,《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要求“振兴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提升民族教育发展水平”。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指明了新时代民族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方向,为新时代民族教育事业开启新征程提供了重要的遵循。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2019年,《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要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同时,也为民族教育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将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实现民心相通的基石,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一环,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高标准高水平做好民族工作的长久之策和固本之举。2018年9月,新疆义务教育阶段294.19万名学生就已全面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100%全覆盖[16]。至2019年9月,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率接近80%。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教育事业取得显著的成就。民族教育工作着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并且同步实现少数民族学生占比的稳步提升。目前,民族地区已全面普及从小学到初中9年义务教育,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南疆地区等实现了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至2018年底,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有少数民族在校学生3067.25万人,占全国在校学生总数的10.99%,比1951年的少数民族在校生人数增长了30倍。2018年,各级各类学校有少数民族专任教师146.22万人,比1953年增长了23.21倍[17]。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到96.86%,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94%。根据教育部2019年统计数据,在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普通高中、初中和普通小学阶段,少数民族学生占学生总数的比重分别为5.47%、9.86%、11.03%、11.45%、12.15%。2020年,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数达到3602.92万人,比2009年增加了74.18%,且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所占比重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18]

综上所述,建党百年以来,我国民族教育政策立足于教育公平与普惠的同向同行,明确民族教育培养和造就“两个接班人”的方向目标,聚焦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着力补齐民族地区教育短板。百年来,民族教育政策始终围绕党在每个历史时期的工作重心来制定,在发展中逐步完善,在完善中渐成体系,其重心更加凸显出“人”的发展,将立德树人作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目标,其内容涉及我国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诸多领域,为我国民族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教育政策的理论生成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使中国革命的面貌焕然一新。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推动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教育政策的理论走向完善。中国共产党民族教育政策理论生成的初心和使命,实质是以人民为中心,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从逻辑思想上来看,这种既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之上,又取之于具体实践之中的思想理论,是经由实践到认识,进而指导实践深化认识,实践和认识的每一次循环,都将实现民族教育政策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一)在“两个结合”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民族教育政策的理论生成的逻辑起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用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继续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在历史的进程中不断发展完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实际情况相结合,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实践化的动态过程。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构成的集合体,由于各民族的文化特点、心理特征、发展阶段等都有较大的差异,因而也决定了中国民族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必然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起来的优秀政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对马克思主义的学习,既注重将其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又注重将其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国共产党探索民族教育政策的百年历程,实质上也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的民族教育政策中国化的历程。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为遵循,不断丰富对民族教育政策的理解,深化党对民族教育政策的认知,为实现各民族教育平等,有效调节各民族教育关系,保障各民族受教育权提供了重要思想武器,为中华民族由站起来到富起来到强起来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民族教育政策的理论生成的逻辑中介

毛泽东同志最早在《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中提出“实事求是”,并对“实事求是”作出了科学的阐释,赋予了实事求是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内涵。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是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历史和现实充分地展示了,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思想方法,是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事求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它始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和灵魂”,“是党带领人民推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19]我国领土幅员辽阔,区域差异明显、自然人文环境条件各异,发展历史进程快慢不一。中国共产党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立足于民族地区和民族教育发展的“实事”,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求”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是”。一百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立足于我国国情和民族教育发展特点,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教育问题的正确道路,有效解决了我国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困难。

(三)坚持依法治教是民族教育政策理论生成的逻辑关键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政治保障,“也是中国法治道路与西方法治道路的根本区别所在”[20]。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正式的宪法,其所规定的国家基本制度,如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表达,并搭建起全面依法治国的四梁八柱,夯实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21]。如今,我国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教育政策法律体系,从纵向来看,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教育基本法、其他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和法律、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等,为我国民族教育事业实现依法治理提供了遵循。特别是,宪法中所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1984年颁布、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提供了法理支撑,为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有关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条款,赋予了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自治权,充分尊重了各民族的教育权益,为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制定契合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实现民族教育的依法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与使命是民族教育政策的理论生成的逻辑旨归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产生和形成的逻辑起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在于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无产阶级政党对待人民群众的根本立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于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解和正确把握[22]。“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坚持人民至上,是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奋斗、不断取得伟大胜利的宝贵历史经验,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在民族教育政策的探索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继承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体性思想。建党一百年来,民族教育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一系列伟大成就,与中国共产党人始终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不可分。中国共产党高度关心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高度重视保障各族群众受教育权,高度关注弱势群体的学习权利的保障问题,持续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力度,改善民族教育的办学条件,提高民族教育的办学质量,着力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红利为各族群众所共享。

三、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教育政策的实践经验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实践的理论,解决现实的问题是其理论价值的重要标志。抚今追昔,纵观中国共产党近百年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历程,始终坚持“三个统一”,即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的统一,提高人口素质与培养优秀人才的统一,民族地区自力更生与国家帮扶的统一。这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主观认定,而是基于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洞察,而把握规律则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标志性的话语表达方式。由于对“三个统一”的深刻把握,党的初心与使命不仅有了理论基础和历史依据,而且有了实践遵循。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民族教育事业的百年沧桑巨变,最关键的实践逻辑就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历史的选择,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办好中国的事情,妥善解决好中国的民族问题,关键在于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引领民族教育政策探索的先进政党,党的领导是科学制定民族教育政策、努力办好各族人民满意教育的核心力量。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自成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以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奋斗的最高理想。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总纲中提出“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指明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民族教育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社会主义民族教育,最重要的是在办学方向的问题上站稳立场。办学方向是事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性问题。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决定了我国的民族教育事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民族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一个必须永远坚持的问题,既适应和满足了各族群众的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需要,又符合了中国的国情,对于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统一多民族既是我国一大特色,又是我国的重要财富和优势。各民族在长期的实践中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23]。在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如何确认和处理民族问题,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和考验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能力和智慧。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艰辛探索中,坚持从我国民族问题的实际情况出发,稳步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逐渐形成了关于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经验,并走出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为其他多民族国家的民族问题治理提供了中国经验和中国样本。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24]。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指引下,民族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施行也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坚持国家统一和民族区域自治相结合,坚持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和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利益相结合,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相结合,坚持国家帮扶和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等。

(三)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发展指向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与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同中国教育实践相结合的精华,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境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与使命的生动诠释,充分彰显以人民为中心价值旨归,深刻展现了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教育事业,始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发展方向,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自始至终都是民族教育政策的灵魂和指引。一百年来,民族教育在规模上的扩大,为各族群众提供了充分的入学机会,民族教育在质量上的提升,为各族群众提供了优质教育资源。民族教育的量质双升,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人人有所学、人人有所成的内在要求。在百年征程中,民族教育成功走出了一条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让人民满意的发展道路,向世界生动表达着蕴含中国价值办教育的人文关怀。

(四)自我革命构筑民族教育新发展格局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能够带领中国人民开展伟大斗争,不断取得伟大胜利,把一个个不可能变成现实,其成功密码之一,就在于中国共产党有着自我革命的能力和勇气。这种能力和勇气,来源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与使命,对中国共产党人而言,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正是这种自我革命的勇气和能力,使中国共产党始终处于“改革—调整—再改革—再调整……”这样一个动态发展过程之中。由此,也使中国共产党能够根据环境的变化,实现自主革新与提高,从而永远保持着调适性和灵活性,有效地避免了僵化问题的出现。在党的领导下,民族教育事业也不断自我革命,实现自我革新。分别于1951年、1956年、1981年、1992年、2002年、2015年召开的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分别根据当时国家发展形势与战略需求,结合民族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优化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与任务,不断推动民族教育形势新的发展局面。坚持自我革命是党的优良传统,更是民族教育构筑新发展格局的动力源泉。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的指导思想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政策导向和重点要求,指明了新时代民族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方向。在新时代,民族教育需要以更大的勇气和毅力,舍我其谁的担当,为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以及更加开放的民族教育生态,实现民族教育发展的量质双升提供坚强保障。

(五)以改革开放推动民族教育跨越式发展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和自我革命优秀品质的政党,正是这些品质使其能够不断适应与领导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具备领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体资格[25]。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改革开放的序幕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开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改革开放是一次全新的革命,没有现成的历史经验可资借鉴,更不能照抄照搬西方模式,改革开放是在探索中的伟大前行,蕴含着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与改革开放的要求相适应,民族教育政策也在不断地调整,以保证政策的适应性,有效推动民族教育事业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教育发展的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教育政策立足时代之需,不断调整和优化民族学院的办学方针,多措并举扶持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因地制宜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教学教育形式,针对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采取差异化的帮扶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民族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推动民族教育事业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步入新时代,在实现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民族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有机遇更有挑战。教育现代化、教育国际化、教育民主化等潮流需要民族教育主动融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更需民族教育主动作为。在“十四五”的开局之年,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形态、发展方式、发展格局等方面都需不断革新,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同时,应不断探索改革教学模式和教育管理方式,调整民族教育的类别、层次、专业、空间布局等结构,实现民族教育发展的与时俱进。

总之,任何一项政策要保持科学性、有效性和持久的生命力,都必须进行不同程度的转换与调适,从而适应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否则就会缺乏对社会发展的推动力,无法协调并满足人们具体需求[26]。因此,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教育政策积累了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许多政策一以贯之、一脉相承,如少数民族双语政策、招生优惠政策、内地班、教育对口帮扶政策等,都是针对各民族实际情况而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政策,必须在坚持中完善、在继承中创新。

四、结语

党的民族教育政策成长于中国大地上,在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长期实践的过程中形成的,是集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于一体的伟大成果,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内在地蕴含着“中国之治”的强大生命力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势。建党百年以来,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与使命,始终贯穿于新中国民族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有力地保障了各民族受教育权的平等实现,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促进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共同繁荣,共同发展。民族教育政策是党的民族政策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呈现,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情认识的“延展化”,对纷繁复杂的民族问题重要性的“具象化”。建党百年来的民族教育政策在中国民族理论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地位,不断深化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进程,不断推动着中国特色民族教育政策体系的完善和创新。深入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意涵,必须深入这一思想主题的逻辑理路中去,深入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视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教育政策历史视界和实践视界中,才能实现“不忘初心”的理论自觉、思想自觉和实践自觉,才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不竭的动力源泉。


注释:

①1980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大力扶持和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和具体措施。


参考文献:

[1]曹芳.延安民族学院的历史贡献及当代价值[J].理论研究,2020(03).

[2]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170,308,365.

[3]吴仕民.民族工作的摇篮民族教育的源头[J].中国民族,2003(10).

[4]《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396.

[5]国家教委民族地区教育司.1951年11月23日马叙伦在政务院第112次政务会议上的讲话[M].呼和浩特:内蒙古教育出版社,1991:38-39.

[6]王铁志.新中国民族教育政策的形成与发展(上)[J].民族教育研究,1998(02).

[7]王鉴.试论我国少数民族教育政策重心的转移问题[J].民族教育研究,2009(03).

[8]黄鹏.我国高校招生民族优惠政策负面评价的反思[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3).

[9]金炳镐.新中国民族政策60年[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399.

[10]王世忠,王明露.改革开放40年民族高等教育政策回顾与展望[J].贵州民族研究,2020(08).

[11]张立军,曲铁华.改革开放30年民族高等教育政策的历史回顾及特点探析[J].当代教育与文化,2009(06).

[12]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EB/OL].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55321.

[13]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Z].2015.

[14]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EB/OL].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8/17/content_10097.htm.

[15]四部委启动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支援西藏新疆[EB/OL].http://www.xzxw.com/yz/yzzx/201706/t20170619_1854691.html.

[16]新疆今年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全覆盖[EB/OL].http://edu.people.com.cn/n1/2018/0629/c1053-30095792.Html.

[17]郭岩.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少数民族教育成就卓著[N].中国民族报,2019-11-26.

[18]王学男,李楠,彭妮娅.我国民族教育发展的成就、挑战与对策——《教育规划纲要》十年回顾与展望[J].民族高等教育研究,2021(06).

[19]习近平.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EB/OL].https://www.Ccps.gov.cn/xxsxk/xldxgz/201812/t20181223_126889.shtml.

[20]汪习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N].人民日报,2014-11-06.

[21]吕廷君.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化、法治化研究[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5).

[22]宋俭,凌琦.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建构特性[J].贵州社会科学,2017(06).

[23]丹珠昂奔.沿着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前进——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体会[N].中国民族报,2014-11-07.

[24]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2019.

[25]刘海飞.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逻辑演进[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9(03).

[26]陈潭.公共政策变迁的过程理论及其阐释[J].理论探讨,2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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