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族地区“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多元路径研究——以凉山彝族自治州Z县、攀枝花市Y县为例

作者:张立辉 邱金华 陈永亮来源:《民族学刊》2021年第12期


摘要: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效手段,缘起于四川省的“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作为民族地区普及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创新手段取得了积极成效。研究基于凉山州Z县、攀枝花市Y县的调查,提出影响“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主要因素语言环境和学校教育,从积极开展引导形成“嵌入式”语言环境、稳定学校师资建设以及开发地方性知识教材的多维视角探讨新时代民族地区“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多元路径,为其他民族地区开展该行动提供宝贵的经验。因此“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是保证我国少数民族学前儿童日后成功融入社会,公平公正的参与社会就业等方面的前提条件,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基础。

关键词: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


“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缘起于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春节前夕在凉山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凉山州)视察时对当地教育的关怀。同年5月,原国务院扶办、教育部在凉山州启动了“学前学会普通话”的行动试点并逐步在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办好学前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强调“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1]学前教育是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社会,阻断民族地区贫困代际传递的基础性事业。本文以凉山州Z县、攀枝花市Y县的调查为基础,思考民族地区“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实施过程中的理论和实践困惑,在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本原则下探讨新时代该行动在民族地区有效实施的多元路径,为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宝贵经验,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基础。

一、民族地区“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七条对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都有明确的规定,长期以来民族地区都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学前学好普通话”行动是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其缘起于四川省凉山州,旨在帮助具有学习能力的学前儿童,在接受义务教育前能够做到“听懂、会说、敢说、会用”普通话,从源头上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基础。

学术界关于民族地区推广全国通用语言文字的研究颇丰。一是从理论政策层面探讨。如有学者从语言政策层面对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进行了梳理[2]。也有学者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的关系思考,提出“主体多样”,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性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多样性[3]。二是从功能作用层面探讨。如有学者提出民族地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够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同民族之间在交往过程中的负面印象等往往来自道听途说、刻板印象,是由缺乏民族接触与交往造成的。也有学者从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讲,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民族地区完成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的必经之路[4]。通过以上研究可以看出,学术界关于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研究多探讨宏观理论政策以及其相关的功能分析等方面,以微观层面探讨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实践研究相对薄弱,关于学前教育阶段开展推广普及的相关研究也主要集中在政策层面,如有学者关注“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政策发展,建议纳入国家教育管理体系,以“一幼多点”为布局,兼顾分散居住的“极少数”[5]。列宁曾论述“语言的统一和无阻碍的发展,是使居民自由广泛地按各个阶级组合的最重要的条件之一”[6],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利于各民族“无阻碍”的广泛的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长久有效化解困扰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的“听不懂”难题,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基固本。本文以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实践“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为具体案例,对实践过程中的具体困惑进行反思,思考新时代民族地区“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多元发展路径。

二、个案分析:“学前学好普通话”行动的实践困惑分析

历史上的大小凉山地区由于地理空间自然切割封闭,交通闭塞,曾经是全国“三区三州”和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是贫困人口最多贫困范围最广、贫困程度最深、脱贫难度最大的区域。自然、社会、历史等因素制约,大小凉山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特别是教育事业发展滞后,学前教育更是“短板中的短板”。本文中的Z县位于凉山州,Y县位于攀枝花市。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政策的贯彻落实,这些地区的学前教育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调研组首先对《凉山族自治州教育志》《凉山彝族自治州统计年鉴》以及调研过程中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梳理,对凉山州的学前教育发展变化情况进行前期分析。数据显示2019年园所增长比例相较于1952年增长722.22%,约73倍,幼儿总数增长19893.29%,约200倍。在四川省“一村一幼”计划实施前,凉山州、攀枝花市等地的彝族聚居区学前教育的教学语言以彝语为主,普通话的教学使用很低,还有位于乡村的家庭多采用传统早期教养方式,农村适龄儿童基本没有接受学前教育,他们到了七八岁有些甚至更晚些就直接进入小学。由于学校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教材,教师使用普通话讲课,虽然教师会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辅助教学,但学生仍然“听不懂、跟不上”,从而对学习失去兴趣。语言因素成为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辍学的影响因素之一,与义务教育衔接问题出现了典型的系统性的“断层”。

2015年四川省委、省政府开始支持大小凉山彝族聚居区实施“一村一幼”计划。2017年起该计划扩展到四川省民族自治地方51个县(市)。该计划是四川创新实施的重人教育扶贫工程,是民族地区学前儿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化解基础教育阶段教学语言困境、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的奠基工程[7]。“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是在“一村一幼”计划基础上实施的。该行动立足民族地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村多人少的特殊实际,根据人口数量、交通情况、气候、地质等具体因素,按照“大村独立举办、小村联合举办”思路,采取“一村一幼”“一村多幼”“多村一幼”等方式科学规划建设村级幼教点(园),取得了显著成效。如2019年“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惠及2724个“一村一幼”幼教点,11.28万名幼儿,6854名辅导员,3年将累计覆盖学前儿童约50万人。[8]2020年11月,凉山州开展全州小学、二年级学生的三级测评工作,一年级全员普测合格率为95.48%,其中参加过学前学普的合格率为96.49%,未参加学前学普合格率为64.3%,两者相差32.19%;二年级全员普测合格率为95.46%,其中参加过学前学普的合格率为97.43%,未参加过学前学普的合格率为78.78%,两者相差18.65%。[9]2020年底,四川省民族自治地方51个县(市、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6%,较2015年提高25个百分点,其中凉山州、阿坝州和甘孜州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较2015年分别提高近30个、近10个和11个百分点。为了促进“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更加完善和发展,更好地发挥该行动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19年、2020年调研组分别深入凉山州Z县、攀枝花市Y县进行“学前学好普通话”行动调研,重点将Z县“学前学好普通话”行动作为个案深入探讨,同时补充Y县等散杂居民族地区的具体做法,探讨“学前学好普通话”行动实践困境。

(一)语言环境因素

语言环境影响语言使用,成为普及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影响因素。有学者把语言获得的变量分为语言环境、目的语环境、学习者条件和学习成果,并把语言环境分为宏观语言环境和微观语言环境,又把目的语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探讨了理想的语言环境与文化适应有利于语言习得[10]。调研组观察的Z县,截至2021年3月的统计数据,全县户籍总人口32.26万人,其中彝族人口占98.53%。调研组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干部和县城的经商人员等都基本兼通西南官话,而在村镇调查中基本要采用彝语,也就是说Z县目前普及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语言环境实际上并不是很理想。虽然Z县一直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交际用语,也多次组织不同形式的普通话培训,但显然实施效果和实际情况仍有较大的差距。而调研组观察的Y县则有明显的不同,截止到2020年的统计,Y县总人口20.95万人,少数民族人口6.4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0.1%。调研组在Y县的县城以及其他民族乡调研过程中,当地人基本上都能听得懂普通话。可见就语言环境而言,像Z县这样的民族人口聚居县“学前学好普通话”行动的实施难度较大,同时兼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提升了语言习得的难度,但是民族地区的语言习惯和语言环境已经密不可分,少数民族语言使用人数基数越大,在短期内就很难培养普通话用语习惯。但是从语言习得的理论来看,学前儿童学习两种语言是不存在矛盾的,会形成具有“附增性学习”的“生产性双语现象”,两种语言的水平提高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学习者自身的潜能得以充分发挥。[11]

(二)学校教育因素

学校是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本阵地,以提高全民族文化教育和素质水平为主要出发点的语言文字工作,对学校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学前学好普通话”行动的主要阵地是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学前班),这也是决定该行动是否能够持久有效的关键。对于此问题,调研组在调研过程中对相应的问题提出了若干反思。

一是学前教师队伍不稳定,职业归属感不强。关于师资队伍建设,调研组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查过程中得知,Z县大部分学前教师每月工资为2000元,基本上没有缴纳“五险一金”。由于幼教点采取“利用村级活动室、布局调整闲置的校舍、租用民房”[12]等方式设立幼教点,大部分学前幼儿教师在幼教点没有住房,幼教点没有幼儿教师们的休息场所和住宿场所,教师们只能在县城租住房子。虽然前几年说过指出要解决“五险一金”等问题,但目前尚仍未解决。Y县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如南北幼教中心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3300元左右,扣除缴纳的“五险”1500元,实际收入工资1800元左右。工作收入等具体情况直接导致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职业的归属感不强,师资队伍不稳定,其中一部分教师决定考其他事业单位,一部分还在观望。访谈过程中大部分教师表示“自己从事的职业难以维持生计,生活压力较大”。

二是学前玩具、教具和幼儿园图画书等开发不足,缺乏地方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学前教育的教学用具范围。虽然学前教育的玩具、教具和幼儿园图画书等种类繁多,但大多性都呈现出同质化的特点。目前民族地区的这些学前教学用具的开发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学前教育的玩具、教具内容和幼儿图图画书等缺乏地方性知识。在与学前儿童的简单交流过程中了解到,现行这些工具具有很强的同质性,远离传统乡土社会生活的底色和背景,趣味性和普适性不够。在访谈学前教师中了解到“因为幼儿图画书等内容缺乏本地文化特色,偏离学前幼儿的日常生活常识,也很难用当地语言辅助教学,难以引起学前幼儿的趣味、共鸣和好奇。”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教学效果。

三是关于“办园基本要求标准化"。教学场地是“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主战场。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川教[2006]128号)的通知,按照基本要求的标准,调研组在Z县H乡、Z乡、G乡对学前教育办园情况进行调研,由于硬件的现实条件学前幼教点的实际幼儿数量和幼儿室内学习环境、室外活动空间,均与标准化建设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位于Z县K乡E村的幼教点启办于2015年秋季,设在村委会,占地总面积为65m,校舍建筑占地面积30m,幼儿公共活动场地30m,幼儿卫生间5m。每个幼儿的活动空间和学习空间仅仅为1.2㎡。可见从学前教育的师资建设、相关教学工具开发、办园的建设基本标准等方面都与现行标准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些差距也影响着“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实施效果。

三、新时代民族地区“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多元路径反思

调研组基于个案调查对影响“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两种主要因素语言环境因素和学校教育因素进行了重点分析。当然影响该行动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教育政策因素等。本文重点从语言环境和学校教育两方面进行思考,对新时代民族地区“学前学会普通话”的合理路径进行学术反思。

(一)积极引导“嵌入式”语言环境,持续巩固“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成果

“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在民族地区的实施取得了满意的成绩,学前儿童的普通话水平较“一村一幼”计划前有了显著的提高,实现了民族地区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阶段的顺利衔接,切实扭转学龄儿童因语言沟通而输在起跑线上的问题。因此,要继续巩固“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宝贵成果,助推新时代民族地区实现共同富裕,共同走向现代化。语言环境的变化影响着“学前学会普通话”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因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13]。因此,要实施积极的政策推动民族地区社会形成各民族“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逐步改善各民族生活居住区域的语言环境,加强政府相关服务部门、市场消费等方面积极开展语言环境变化尝试,从区域到全面逐步营造浓厚的普通话语言使用环境。

(二)采取多样化的办学模式,制定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新规划

学前教育并非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童第五条规定鼓励了采取多样化的办学模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乡村学前教育的办学原则。因此在幼儿园数量不足的情况下,要采取多样化的办学模式,包括公建民营模式、民办公助模式、政府办园模式等多种模式办学。通过多种模式办学的方式来不断均衡配置城乡学前教育资源,优先解决乡镇一级的学前教育学位需求,按国家相关办学标准建设,努力提升乡村学前教育办学水平和实力。“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要依靠民族地区优质的学前教育体系,抓住学前语言习得的关键期。在语言环境差异化相对较大的民族地区,要制定好“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规划,既要有效地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又要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

(三)稳定“学前学会普通话”的教师队伍,研发具有地方特点的学习读本、教辅工具、教学用具

稳定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是确保“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实施效果的关键。《意见》对“教职工的配备”及“补助政策”进行了说明,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等有了一定的政策依据,因此依据法律法规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合理改善聘用教师的福利待遇,保障“同工可酬”,不断完善学前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和评聘通道,依靠“国培”“省培”等计划不断完善学前教师培训机制,提升学前教师的专业技术能力,增强学前教师的职业荣誉感。

学前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技能的提升有利于让教师专研教学,提高“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品质。语言习得是通过理解信息,即通过接受大量的“理解性输入”而产生的,在语言输入的过程中,应该遵循“此时此地”原则[14]。因此民族地区的学前教育在使用大众性玩具、教具和幼儿园图画书的同时,建议组建优秀师资、专家学者等教研团队开发出适合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学前儿童的学习读本、教辅工具、教学用具等教学资源,充分挖掘红色文化和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充分考虑学前幼儿的日常生活和传统文化场域,如以传统饮食、服饰文化为主题的故事、儿歌等等,力争开发出更多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品课程。“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无处不在,意味着学前儿童生活中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亲子交流、师幼交流以及同伴交流的机会,因此要注意培养幼儿园“学前学会普通话”的全过程,不能只停留在课堂上,需要创造无处不在的语言教学环境,民族地区的幼儿园要特别注意“嵌入式”原则,吸引不同民族学前儿童同伴与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交流,让他们在宽松而真实的语言运用情景中获得有效的语言经验。由于民族地区很多家庭的亲子交流主要是以当地民族语言为主,故民族地区“学前学会普通话”的语言环境主要是在幼儿园,突显出幼儿园这个合理场域则更为重要。总之,民族地区“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要走出一条具有民族地区特点的学前教育发展道路,助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综上所述,“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不但对民族地区学前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国民素质提升有重要的奠基作用,更是人才培养的筑基阶段。新时代民族地区“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学前教育规模布局已经初步形成,办学硬件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很多民族地区的学前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这项在四川开展的扶贫探索写进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15],“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是该行动仍然面临着实践的困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要把我建成“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学前教育是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更是一项关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人心工程,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发展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是实现我国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同步致富、共同富裕的人才战略和智力保障,起到缩小我国民族地区和发达地区贫富差距的作用。因此要积极引导“嵌入式”语言环境,持续巩固“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成果,采取多样化的办学模式,制定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新规划,持续增加学前教育投入,完善和稳定“学前学会普通话”的教师队伍建设,研发具有地方特点的学习读本、教辅工具、教学用具等,把握好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多角度多层次反思新时代民族地区“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为全国民族地区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总之,“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是保证我国少数民族学前儿童日后成功融入社会、公平公正的地参与社会就业等方面的前提条件,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厂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基础。


说明:

相关的调研报告2021年6月荣获国家民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调研报告类)二等奖。


注释:

①1952-1990年数据参考于凉山州教育志编纂委员会.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志Z.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97:152;2009年数据源于《凉山彝族自治州统计年鉴2010》[Z].p253;2018,2019年数据由凉山州统计局提供.

②数据参见Z县人民政府网站,2021-11-15.

③数据参见Y县人民政府网站,2021-11-15.

④由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共同分担办班经费,省级财政按每村平均配备2名辅导员、每名辅导员每月2000元劳务报酬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余办班经费由州(市)、县(市、X)共同负责。参见四川省实施“一村一幼”计划加快发展民族地区学前教育,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2017-11-22,http://wwwmoe.gov.cn/jyb_xwfb/s6192/s222/moe1755/201711/t20171122319719.html.

⑤“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的玩具、教具和幼儿图画书,不得使用教科书”,教育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20-09-07, http://www.gov.cn/hudong/2020-09/07/content5541349.htm.

⑥现行四川省幼儿园建设标准是:“园舍面积定额,(1)幼儿园用地面积,规模在25人以下,用地面积450m,生均用地面积18m2/生;(2)具有与幼儿数量相当的户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供儿童使用,每生户外场地面积不低于2m2;(3)幼儿园房屋建筑面积定额:每班有固定的幼儿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4m2(若活动室与寝室共用,其面积不少于90m2)。设有单独的寝室,每班每间面积不少于30m2。各室通风良好,自然光线充足。其中6个班(含6个班)以上幼儿园至少有一个用于音体、电教、多媒体、建构、美工等活动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20m2。全园须设办公室、资料室、保健室、厨房、财会室、值班室、会议室、教工厕所等辅助用房”。参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川教2006]128号),参见四川省教育厅网站,2006-09-22,http://edu.sc.gov.cn/scedu/c100552/2006/9/22/4e1ddb219400444894893cb6e27a1839.shtml.

⑦以上数据由K乡E村村委会提供.

⑧“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参见《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8月20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发布自1990年2月1日起施行),载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1989-09-11,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wODE2ZjNIOThiZDAxNmYOMWVjZmM5NDAxZTY%3D.

⑨“公办园资源不足的城镇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参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18-11-15,http://www.gov.cn/zhengce/2018-11/15/content_5340776.htm.

⑩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有条件的地方可试点实施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参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18-11-15,http://www.gov.cn/zhengce/2018-11/15/content_53407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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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这项在川开展的扶贫探索写进白皮书N].四川日报,2021-04-07(03).

 

A Study of a Diversified Action Plan on the “Learning Standard Chinese for Pre-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in the New Era: Taking Z County of Liangshan Yi Autonomous Prefecture and Y County of Panzhihua as Case Studies

Chen Yongliang, Zhang Lihui, Oiu Jinhua

 

Abstract: Based on an investigation of Z county of Liangshan and Y County of Panzhihua, this paper tries to discuss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perplexitie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Learning Standard Chinese for Pre-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in ethnic regions. Following the main principles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Law on Regional Ethnic Autonomy, this study attempts to explore multiple conceivable ways to effectively implement this action plan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in the new era. As a result, this paper hopes to provide valuable experience for the popularization of the standard spoken and written Chinese language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By focusing on language environment and school education, this paper strives to scholarly reflect on a reasonable path for “Learning Standard Chinese for Pre-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in the new era. It proposes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 1) Actively create an “embedded” language environment, and continue to consolidate the practical effects of the “Learning Standard Chinese for Pre-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2) Adopt diversified styles of running schools and formulate new plans for preschool education in ethnic rural areas; 3)Stabilize teaching faculty using the “Learning Standard Chinese for Pre-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while also developing reading books and teaching materials with local characteristics.

We find that the popularization of standard spoken and written Chines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preschool education in ethnic territories is a talent discovery strategy and intellectual guarantee for realizing a synchronous or common prosperity of ethnic people areas and developed areas alike in China. This arguably can narrow the economic gap between the ethnic areas and more developed ones in China. We therefore should grasp the intersection between commonality and difference, and reflection how the “Learning Standard Chinese for Pre-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actually functions in real-life ethnic minority settings in the new era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We expect this to help us provide a referential experience model for all ethnic minority areas in implementing the “Learning Standard Chinese for Pre-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In short, we think carrying out the “Learning Standard Chinese for Pre-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is the premise to ensure that ethnic peoples' children in China successfully integrate in-to society, and participate fairly and equitably in social employment in the future. It will conceivably help to promote exchange, communication, and integration among ethnic groups, and constantly consolidate the empirical foundation for forging a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

Key Words: ethnic minority areas; standard spoken and written Chinese language; the action of “Learning Standard Chinese for Pre-Primary School Education”

  

初审:张露

复审:王晓燕

终审:蒋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