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决定》指出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这是我们党根据我国语言国情、根据语言文字自身发展规律而做出的科学论断,其准确把握了我国社会语言生活面临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这也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中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凸显了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语言文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为今后一段时间构建健康和谐的语言生活指明了方向。“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现阶段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任务,“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是我们的重要使命。《决定》科学论证了“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之间的辩证关系,“大力推广”是手段,“规范使用”是目的,二者要做到有机统一。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要同时考虑到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两个层面,不能将二者割裂开来。《决定》符合当前语言生活实际,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2011年1月20日,刘延东同志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下文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这是新时期指导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她在讲话中指出“要将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摆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核心地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加强”,充分证明了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我国当前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刘延东同志还强调要“全面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其关键一点就在于国民能否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待颁布,下文简称《语言文字规划纲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刘延东同志在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描绘了未来语言文字改革发展的蓝图,是今后10年我国语言文字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提出“把加快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首要任务”,并提出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与提高工程”,以更好地落实六中全会、延东同志讲话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精神。
李卫红同志在2012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年度会议上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阐述,她认为《决定》提出了教育和语言文字事业在文化传承发展繁荣中的重要作用和发展任务,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具有重要意义。学习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任务要求,关键是要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水平能力,在大力推广和科学保护上创新工作思路、举措。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指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每个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通过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也应采取相关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跟国旗、国歌一样,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同时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独立,象征着一个国家的主权和民族尊严。她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具有重要作用。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历史选择的结果。特别是在建国初期,大力推广普及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为克服语言障碍,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新中国的各项建设都做出了重要贡献、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
(一)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同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事关科技进步和国民个人素质提高,对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豪感,对于展现中华民族的良好形象,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力都具有重要作用。此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同也是国家认同的重要方面。历史和实践证明,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特别是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普及,是维护国家主权与尊严、体现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举措。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一个统一的、开放的市场在全国开始形成,全体民众和各个言语社团会产生形成全民族共同语和全国通用语的要求。共同语的形成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而经济发展也是促进语言统一的必要因素。没有全国通用语的出现,经济运行和发展很难成为现实。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推进,特别是人流物流信息流的迅猛发展、迅速增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有更广泛的需求。当前,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经济工业化进程中,工业化必然要求标准化,而标准化则建立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基础之上。发达国家正处于后工业化时期,同时,一些发达国家又提出了再工业化战略,新标准的重建也必然要求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整体发展尚不平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对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依然意义重大。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速度不断加快,在汉语走向世界的同时,大量外语也在不断涌入,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带来冲击,因此,我们不仅要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还要做到规范使用。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计算机、互联网的普遍应用给经济增长方式和人们生活方式带来重要影响,扩大了人类交际的空间,使社会语言生活空前活跃,同时也是对语言文字工作的严峻挑战。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提高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的前提条件,开展基础研究,制订规范标准,加强基础工程建设,加强对网络语言等新的语言现象的监测研究,引导社会规范使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语言文字的交流是不同文化、不同文明间交流理解的重要桥梁纽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的建设、传承、发展都要求我们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弘扬中华文化、增强国家软实力、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迫切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和影响力的不断增强,世界上许多国家出现了“汉语热”,反映了各国人民对中华文化的浓厚兴趣,体现了世界各国对中国未来发展的关注。通过多种途径加强语言文字的对外交流和传播,扩大中华语言文字的国际影响力,拓展中华文化传播的广度和深度,有利于进一步搭建与世界各地人民沟通、理解、信任的桥梁,增进中外人民之间的理解和友谊,为有效提升国家软实力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也是新的历史时期语言文字战线的重要使命和光荣任务。
(二)当前普通话普及现状的必然要求
2010年8月,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制订《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总结分析我国普通话普及的总体情况和特点以及阶段性规律和特征,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项目组对河北、江苏、广西三个省(区)做了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结果显示,与2000年调查数据53.06%相比,此次三省(区)普通话普及程度均在70%以上。调查结果证明,经过10年的努力,推广普通话工作富有成效。为保证质量,调查在继承2000年工作经验基础上,加入录音环节,对主调对象都录了音,保证了数据的可核查性和可验证性;挑选国家级和省级测试员作为调查人员,并设立选项分表测试调查人和被调查人,保证了调查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各项统计指标系统与2000年全国调查时基本保持一致,保证了调查的连续性和传承性。这也便于数据比较,便于对比研究。
通过调查可以看到,尽管普通话普及程度提高了,但普及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能真正达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的人群低于30%。大多数被调查者普通话水平限于能听懂状态,普通话的表达有困难,规范化程度较低。调查结果还表明,说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人口的数量并没有因为普通话的推广而萎缩,甚至在部分地区还有所提高。如广西,少数民族语言使用比例2000年是33.91%,本次是44.14%;河北汉语方言的使用比例2000年为81.81%,本次是86.31%。因此,普通话推广不会影响民族语言和方言的使用,语言的使用在向多言多语的方向发展。目前普通话普及的数量和质量,都要求必须“坚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与2000年相比,河北、江苏、广西三省(区)乡村普通话普及程度的增幅虽高于城镇,但与城镇间仍分别存在约12.86%、15.14%、30.36%的差距。学校学习是学习普通话的最主要途径,但不同地区教师普通话水平存在差距,大多数教师能够达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水平,但是还有部分教师,特别是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汉语教师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此外,各地情况发展不平衡,不同领域发展也不平衡。这些不平衡都需要我们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调查还发现,多数人具备普通话表达能力,但因长期不说而随之退化,造成了很多不规范现象,往往是测试后,证书一到手,方言便开口,缺乏管理、监督、培训的长效机制。因此,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依然是当前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
10年来,基础教育、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及广播电视的村村通工程等使推普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我们依然要有清醒认识,看到不足,找准努力的方向。
(三)新形势下语言生活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交流日益增多,网络虚拟空间逐步扩大,语言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大量不规范现象不断增加。网络语言开始大量进入公众生活,中小学作文中大量涉及网络语言的现象时有发生,外语不断涌入,由于外语、网络语言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属于不同的语言体系,具有不同的规范和标准,一些外语、网络语言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混用现象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造成很大的影响。
当前语言文字应用失范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社会用语用字失范,很多商铺招牌、广告及宣传品中存在着错字、别字、白字;媒体用语用字失范,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中存在较多失范现象,如电视字幕差错,网络语言的大量使用等;中外文使用失范,报刊、广播电视媒体中,一些机关公文中出现了中外文混用、乱用、错用现象。语言生活中存在的大量失范现象,也要求我们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三
(一)树立科学的语言观
1.树立科学的语言规范观。树立科学的语言规范观,首先是要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刘延东同志在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10周年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切实贯彻《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深入落实李卫红同志在2012年语言文字年度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语言文字战线应充分认识到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不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共识。语言规范应该坚持辩证的原则,不仅要做到分清层次、突出重点,还应兼顾整体和全局,解决规范中的不平衡,防止片面化和绝对化。遵循语言文字自身发展规律,处理好语言文字规范与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规范不是要求语言文字一成不变,而是要根据时代发展的不同阶段,不断吸收新词新语,实现自我发展。
2.科学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调谐语言关系,首先是要确定好地位。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同时确定民族语言文字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地位;坚持主体性与多样性的辩证统一,在注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和全国通用地位的同时,还应注重各种语言文字的共存、包容,各安其位,各展其长,保护语言多样性,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调谐各种语言关系,包括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处理好普通话和方言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母语和外语的关系,处理好简化字和繁体字之间的关系。
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民族的共同语。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是国家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神圣权利,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共存,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法律赋予各民族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语言文字的神圣权利。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处理好普通话和方言之间的关系。二者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方言为普通话发展提供营养。依法推广普通话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交际障碍,方便沟通和交流,而不是歧视、禁止方言。方言是客观存在的,有其自身的产生发展规律和使用价值,并将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内长期存在和发展。对方言、特别是一些濒危方言还应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建设有声数据库等加以保持,进行调查、整理、研究和开发应用。
处理好母语和外语的关系。外语是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外语学习和使用,应该认识到这是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强与世界联系和交往的需要,也是学习借鉴外国先进科学技术、吸取人类文明成果的需要,应鼓励和支持。但对于片面强调外语学习和不当使用外语,尤其是忽略或削弱本国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的现象,要进行必要的纠正,依法予以规范,并做好语言规划。
处理好简化字和繁体字之间的关系。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求所有场合都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繁体字的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文物古迹;姓氏中的异体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我们的要求是规范用字,即该用简体字的地方用简体字,该用繁体字的地方用繁体字,一切都要依法行事。
(二)加强普法宣传,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2000年10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语言文字事业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进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新阶段,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随着这部法律的深入实施,语言文字工作发展良好,成效显著。但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法制观念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当前需要采取多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广泛知晓并自觉遵守贯彻。要结合编制《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规划和各级普法教育,全面宣传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针对社会关注的语言文字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好释疑解惑工作,注重引导好社会舆论。要拓宽宣传渠道,通过传媒宣传、学校教育或者纳入各类培训等方式积极宣传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和应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战略高度思考和把握语言文字的发展趋势,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组织力量,为修订、充实、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做好准备,并适时制订如网络语言、外语使用等相关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及语言文字应用的法律法规体系。
(三)继续抓好重点领域和人群
1.抓好学校。学校是基础。学校一直是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阵地,尽管过去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当前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语文教师与其他科目教师的普通话水平不平衡;城乡之间不平衡;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校长语言文字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因此,我们要把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抓细抓实、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以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中华经典诵读等工作为抓手,重点抓好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创建工作,积极谋划,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加强农村地区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加强对农村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培训。争取完成《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提出的“2015年前,完成对农村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提高培训;2020年前,完成对农村教师普通话水平提高培训”目标。此外,要不断创新载体,拓宽工作平台,如江苏省就通过从各地和高校遴选千名省级语言文字培训视导员,组织千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与乡镇学校结对,千名省级语言文字培训视导员送教到乡镇学校,开展“推普到乡镇”志愿行动等系列举措,切实从制度、经验、人才等方面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农村地区学校的大力推广和普及给予支持。
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通过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建立培训基地、拓宽培训渠道、推进教材和课件建设、加强培训效果评价等方式,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争取到2020年完成《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提出的“少数民族学生基本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基本适应普通话教学要求”的目标。
加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对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语言文字培训,或在校长、园长培训中增加语言文字专项内容。
2.抓好党政机关。党政机关是龙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过程中应起带动作用,要主动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测试和培训。目前,国家及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较高,而市县及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仍然存在差距,基层公务员使用方言较多。因此,今后一段时期,要加大对中央及省级国家机关普通话水平未达标公务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地市级及以下国家机关普通话水平未达标公务员的培训,完成《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所提目标。
3.抓好媒体。媒体是榜样。这里的媒体主要指广播电视媒体。2010年的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广播电视媒体对普通话学习影响力上升明显,看电视听广播是被调查者学习普通话的主要途径。媒体对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起到示范、促进和引领作用,媒体语言使用的规范化对社会影响巨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目前的广播电视媒体语言存在较多问题,如一些媒体在节目中大量使用方言,普通话语音问题频出,网络语言、外来词及缩略语滥用,以及电视字幕中错别字频出等。造成这些不规范现象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媒体从业者主观上对媒体语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深刻认识;其次是媒体从业者政治素质、文化素养、专业知识素养不够;再次是节目量大,高科技的现代化手段等客观上使得工作难度增加;缺乏必要的监管体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如国家缺乏针对字幕管理的相应法规,一些电视台也缺少对电视字幕的监督机制。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媒体语言的科学研究,加快这一领域相关条例规章建设,根据新情况科学规划媒体语言。
媒体语言规划应该从实际出发,分层次地科学规划。在媒体中,电台的语言规范化程度较高,电视处于中间层,网络媒体语言规范化程度较低,因此应该对网络媒体语言进行重点规范。从播音员来看,老一辈播音员语言规范化程度较高,而新加入的年轻人员则较低,因此,对新入行的媒体从业人员应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本着积极的态度向老一辈学习,可以采取以老带新方式完善推广。此外,在规划时,还应细化到播音员、主持人、出境记者,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作出切合实际的规划。
4.抓好公共服务行业。公共服务行业是窗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目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车站等时常出现错字、别字,许多词语或者成语被赋予商品化色彩,改变或歪曲了原义。在地市级以下公共服务行业常以方言作为服务用语,或者普通话水平不高。因此,需要对公共服务行业等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语言文字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科学地制订出完整评测要求,更有效地提高其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5.抓好进城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具有流动性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相对较低的特点,但是这类群体对掌握普通话有很强的需求。因此,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推动用人单位、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和进城务工人员输出地相关部门对务工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四)加强规范标准建设
加大对国家语言文字标准的统筹管理,健全语言文字标准的层级和体系,制订并逐步实施国家语言文字标准化战略。加快制订、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标准、应用能力及评测认证标准、外国语言文字使用标准,重点建设教育、信息处理、新闻出版、辞书编纂、广播影视和公共服务领域急需的标准;及时开展标准的复审、修订等工作。做好相关标准的发布及后续的宣传、培训、实施及相关配套标准的研制工作。推进新时期普通话审音工作,制订审音原则,修订《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及时解决社会急迫的语音规范问题。制订《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英文》交通、旅游等若干领域分则,结合国内举办的重大国际性活动,会同各地语委为活动所在城市或地区提供外文译写方面的服务指导。加强语言文字标准化人才培养。健全机构,建立研究与培训基地,培养制订语言文字标准、特别是国际标准的人才。
四
(一)做好第15届推普宣传周工作
今年是第15个推普宣传周,应以此为契机,了解掌握宣传规律,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要总结15年来的成绩和经验,开展社会语言生活热点问题研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并对推普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扬。通过举办纪念座谈会和相关活动,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使全社会对国家的语言政策有全面、正确的了解,提高知晓度,更好地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语言文字规划纲要》。
(二)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工作
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工作为核心,夯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础。完善国家级和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求,将示范校要求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监测、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各级示范性学校评审等,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加强研究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和示范校校长论坛。
(三)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以城市语言文字评估为抓手,促进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调整充实评估指标体系,对尚未达标的城市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印发进一步做好城市评估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加快二三类城市评估工作进度,适时召开推进城市评估工作现场会。开展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工作。坚持以城市为中心、辐射带动农村地区,促进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的战略,指导已完成评估的地区向乡镇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四)推进“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
推进学校“中华诵·经典诵写讲”工作。努力推进“中华诵·经典诵写讲”进校园活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建立“中华诵·经典诵写讲”的实施标准,扩大试点,全面推进。将中华诵有机融入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等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经典诵读和书写教育课程,广泛开展社团活动、校外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将诵读、写字教育列入教育督导内容。重视吸引和组织在华留学生参与中华诵活动。继续办好中小学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班,举办“中华诵”经典诵读、书写、作文大赛。
打造“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社会参与平台。继续举办经典诵读大赛、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等系列活动。将诵读与历史文化名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和评选,与学习型社会建设相结合,推进诵读行动进家庭、进社区、进军营、进企业。加强与台港澳地区的交流。吸引两岸四地青少年参加中华诵夏令营活动,组织地区间和校际交流,开展丰富多彩的诵读活动。
(五)做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
加强普通话测试体系建设,加大对普通话测试的宣传,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对普通话培训测试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加强对测试员的政策培训、业务培训以及信息化手段的培训,建立健全测试员培养、考核、聘用、监督、奖励制度,提高测试员队伍整体素质。拓展测试对象,开展有关特殊人群、特殊行业、特殊地区的测试需求的调研工作,研究针对不同测试对象实施不同测试的可行性,开发科学有效、符合特定需求的测量工具,使普通话测试更好地为社会语言生活服务。加强对计算机辅助测试的试点推动、跟踪研究和技术支持。加强普通话培训测试科研和队伍建设。制订适合不同地域、不同母语背景、不同行业、不同年龄的测试群体的测试标准,为建立由不同测试品牌构成的、层级多元的、适应未来社会语言生活需要的、立体化普通话测试体系奠定基础。
完善汉语能力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测试范围。坚持两项测试的公益性原则,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在促进测试工作健康发展的政策环节上力争有所突破。修订和完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大纲》,完善测试系统,加大推进力度。
当前,既是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语言文字工作开拓新局面的关键时期。深入学习体会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内涵,坚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我国的语言文字事业将会取得更大的发展。(袁伟笔录整理)
参考文献:
[1]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项目组.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资料汇编[Z].2012.
[2]李卫红.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广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Z].2012年度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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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姚喜双等.普通话水平测试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5]姚喜双等.谈电视字幕规范问题[J].语言文字应用,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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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献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