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国家语言能力新框架中,国家语言治理能力是指“政府运用语言处理国内外两类事务的效力和效率”。这是国家语言核心能力和国家语言战略能力建设和发展的“大脑”,起着“总指挥”作用。本文聚焦国家语言治理能力,将新中国成立70年划分为3个阶段:(1)建设期(1949~1977年);(2)发展期(1978~1999年);(3)繁荣期(2000~至今),从机构体系构建、规划制定与实施、研究与交流3个方面,讨论各阶段所取得的成就与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语言政策;国家语言能力;国家语言治理能力;国家语委
一、引言
根据文秋芳[1]对“国家语言能力”的新解读,国家语言能力包括国家语言治理能力(简称治理能力),国家语言核心能力(简称核心能力)和国家语言战略能力(战略能力)(见图1)。治理能力指“政府运用语言处理国内外两类事务的效力和效率”,核心能力指“处理涉内事务的语言能力”,战略能力指“处理涉外事务的语言能力”。这3种能力形成一个三角形,其中治理能力位于三角形顶端。这是国家语言能力建设和发展的“大脑”,指挥着其他两种能力的建设和发展。文秋芳进一步指出,治理能力可以从3个维度来分析:国家语言治理机构体系构建(简称“机构体系构建”)、国家语言规划制定与实施(简称“规划制定与实施”)和国家语言生活研究与交流(简称“研究与交流”)。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治理能力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本文将梳理这方面的工作,总结治理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旨在为国家语言治理能力的进一步发展描绘出清晰的起点和未来的目标。
图1 国家语言能力的新框架
二、治理能力的发展
回顾我国语言文字工作70年(1949~2019年)发展情况,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文革”结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审议通过为标志,将其划分为3个阶段:(1)建设期(1949~1977年);(2)发展期(1978~1999年);(3)繁荣期(2000~至今)。总体上,我国治理涉内语言事务的能力稳步提高。经过70年的努力,现已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行政治理机构体系;制定并落实了多个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五年规划。进入新世纪,各方面工作更是朝着规范、系统、创新方向发展,语言生活研究的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对研究成果的国内外交流力度明显加大,各方面工作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限于篇幅,本文聚焦涉内事务的语言治理,围绕“机构体系构建”“规划制定与实施”“研究与交流”3个方面,呈现各阶段的特点与成就。
(一)机构体系构建
“机构体系构建”指政府是否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国家语言治理行政机构体系。我国国内语言事务的治理工作沿着两方面进行:国家通用语和少数民族语言。这两方面的工作时而分开、时而交叉。为了便于撰写,下文将依据两方面分别加以阐述。
1.我国国家通用语事务
在建设期,国家通用语治理机构体系整体上处于初创阶段。尽管如此,中央政府因地制宜,采取了特殊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征求意见的方式,弥补了当时行政体系不健全的弱点。
图2 建设期国家通用语事务治理结构
图2大致展示了这一阶段国家通用语事务治理状况。位于图2中央的文字改革机构,几经更名,但中心任务未有根本变动。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在北京成立,这是政府支持成立的首个研究文字改革的民间组织。[2]1952年2月5日更名为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隶属于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内设拼音方案组、汉字整理组、教学实验组、编辑出版组、秘书组,[3]这是首个国家级文字改革研究机构。1953年10月1日党中央成立了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协调党内对于文字改革的不同意见,研讨文字改革工作上的重大原则和实行步骤,向党中央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4]1954年12月23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正式改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简称文改会),直属国务院领导。1956年1月28日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成立,具体工作由文改会负责,不另设机构。1956年6月文字出版社成立,专门出版文字改革和语言文字书刊。1956年8月《拼音》杂志创办,1957年8月改名为《文字改革》。[5]1966~1971年由于“文化大革命”,文改会工作被迫停止。1972~1976年在周恩来总理的指示下,文改会职能逐步恢复,普通话推广工作得以延续。
上述这一体系具有两个显著特点:第一,文字改革机构的工作直接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其文字机构人员与中央领导循环互动,反复斟酌和打磨各种将要出台的文字改革方案,文字改革出版社为文字改革机构服务,宣传其方针、政策。例如,就汉字简化方案,毛泽东就做过两次批示;第二,文字改革机构拟订的草案获得中央领导同意后,立即向各相关政府部门和全社会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对草案进行多轮讨论和修改,直至获得国务院全体会议正式通过。
在发展期,我国语言事务治理逐步形成了国家级与省/区/直辖市的两级机构体系。截至1979年,全国已有27个省/区/直辖市成立了文字改革的专门机构、临时领导机构或指定机构,完成中央布置的有关文字改革任务。[6]1984年国务院批准成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7]1985年12月文改会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继续推动文字改革工作,做好相关的社会服务工作。[8]1986年2月原国家教委推广普通话办公室正式划归国家语委。1986年3月《文字改革》杂志更名为《语文建设》,由国家语委主办,成为向社会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方针等的刊物。[9]1990年5月国务院批准国家语委正式成立文字应用管理司。[10]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语委由教育部领导,对外仍旧保留语委的牌子,内设语用司和语信司。表1列出了这一时期从文改会到国家语委的机构变迁情况。由此可以看出,从改革开放之初至世纪之交,我国国家层面的语言治理体系在不断探索中逐步完善。
表1 发展期国家语言文字机构的变迁[11]
在繁荣期,以国家语委为主体的语言事务治理体系已基本完善(见图3)。整个体系由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构成。国家层面有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国家语委是规划、统筹国家语言文字事业的职能部门。国家语委委员单位由29个党政部门、社会团体等组成。依据“语委统筹、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国家语委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单位代表会议,报告每年的工作情况和来年的工作计划。下设机构有“两司”“一所”“一社”。“两司”指语用司和语信司,负责承办国家语委布置的具体工作。每个司内设两个处:语用司设立了“政策法规与督查处”和“宣传推广和教育处”;语信司设立了“规划协调处”和“标准处”。“一所”指语用所,专门研究有关语言文字应用问题,内设多个处、室和中心,还负责出版《语言文字应用》杂志。“一社”指语文出版社,服务于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图3 国家语委主导的国家语言能力治理机构体系[12]
2000年12月13日,首届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成立,2019年3月18日调整了委员人数,由17名增加到27名。2001年11月23日,新世纪第一届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成立。这两个委员会都是国家语委的高层智囊团。前者重点对国家语言文字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建言献策,就语委的年度工作和未来计划给予评价和建议;后者主要负责审定语言文字标准,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咨政建言。
在地方层面,除了省/区/直辖市级,地/市级、县级机构也基本建成,从而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自上而下联动的语言文字机构体系,对接国家层面的国家语委工作。截至2016年,全国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31个省/区/直辖市和建设兵团都设有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地、市行政机构共有2238个,另有277个地、县级无行政机构,但有明确人员负责。[13]
2.我国少数民族语言事务
在建设期,新中国成立初期只有9个民族有文字体系和相应读物,5个民族有文字但无相应读物,4个民族有文字但未普遍使用,还有相当一部分民族无文字。[14]1951年2月中央政府颁发文件,要求设立机构帮助少数民族创建文字。于是,同年10月“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指导委员会”成立,隶属于国务院,其任务是“指导和组织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研究工作,帮助尚无文字的民族创立文字,帮助文字不完备的民族逐渐充实其文字”。[15]1954年后,该委员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负责管理。[16]为了确保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创建工作的顺利完成,截至1959年,全国成立的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已达11个。[17]这比国家通用语省级工作机构体系的建设提早10多年。可见中央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创建和改革工作极其重视。为了解决同一种少数民族语言跨省区使用的复杂情况,民间还出现了被政府认可的民族语文协作组织,后成为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这种跨省区的协作组织解决了同一民族在不同省区的民族教育、文化领域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根据1974年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工作问题报告的批复》(国发[1974]3号)精神,1975年5月成立了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调小组。[18]
在发展期,民族语文协作组织继续增加。从1977年起,东北三省建立了朝鲜语文出版、朝鲜文教材、朝鲜语文三方面的协调机制。后经三省协商,1989年正式成立了东北三省朝鲜语文协作领导小组(简称朝三协),主要负责民族教育和朝鲜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还协调朝鲜文字的调查和相关学术研究。1982年3月在国家民委和国家教委的协调下,成立了西部五省区藏文教材协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编译不同教育层次、不同学科的藏文教材,实现了藏文教材的全覆盖,做到“配套建设、同步供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1993年,在昆明成立了西南四省区彝文协作机构,办公室设在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协作的主要成果有两项:一部《彝文字典》和一部《彝文字集》。[19]1998年“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指导委员会”归国家民委领导,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工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由语委负责。[20]由此可见,国家语委和国家民委的工作有一定交叉。
进入繁荣期后,国家民委的少数民族文字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明显拓展。2013年4月9日国家民委民族语文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咨询委员会”)成立,包括11个语种,涵盖民族语文理论政策、民族语文应用研究等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2017年12月完成了国家民委咨询委员会的换届工作,新增了语言规划、政治学、法律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领域的著名专家。[21]
图4描述了我国现有的少数民族语言治理机构体系。在国家层面,隶属国家民委的教育科技司内设有民族语文处,具体负责与少数民族语言相关的事务。同时国家民委咨询委员会是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智囊团,为国家民委献计献策。地方层面既有与国家民委语文工作处对接的区(市)语文工作机构,又有跨省区的民族语文协作机构。这种协作机构能够更好完成单一省区难以完成的任务。需要说明的是,教育部下设了民族教育司,该司还有双语教育处。[22]由此可以看出,国家民委与国家语委、教育部在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方面有重叠和交叉。
图4 国家少数民族语言事务治理体系
(二)规划与实施
我国国民经济迄今已有13个五年规划,语言规划起步相对较晚。国家语委的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始于“七五”规划(1986~1990年),其后我国语言规划基本能与国民经济规划同步制定。国家民委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仅有“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下文将分别描述国家语委和国家民委两个系统制定的规划与实施情况。
1.国家语委的规划与实施情况
迄今为止,国家语委已制订了多个语言文字规划。每个规划大致包括4部分内容:(1)前期主要成绩;(2)新规划的主要目标;(3)新规划的主要任务;(4)完成新任务的保障措施。比较已有规划,可看出国家语委的规划种类不断增加,规划覆盖内容不断拓展,规划重点越来越突出,拟完成的任务越来越具体、明确。总体而言,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是,我国语言文字规划最显著的特点是具有长远性、连贯性与持续性。
在建设期,中央政府虽未就国家通用语制定过专门规划,但这一期间,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其中包括简化汉字、设计汉语拼音方案和推广普通话。
在发展期的初期,各部门都忙着“拨乱反正”,基本上无暇顾及规划制订。从1986年开始,也就是20世纪最后的15年,语言文字规划开始进入议事日程。首先,国家语委拟订了“七五”规划(1986~1990年)。1991年公布了十年规划(1991~2000年),随后公布了“八五”和“九五”规划。从语言规划学角度来看,这一时期规划内容以“地位规划”和“本体规划”两个维度为主。1982年11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条款,因此推广普通话、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一直是“七五”“八五”“九五”规划中的首要任务。第二大任务是推行已公布的汉字简化字、规范现代汉语词汇和科技名词术语的使用。从“八五”规划开始,增加了有关语言文字信息化的新任务,提出要建设大型汉语语料库,加强科学研究。
在繁荣期,我国语言文字规划工作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随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语言文字工作步入了法治轨道。这一阶段的规划制定与实施更为系统、全面。从内容上看,与前期规划相比有两大不同点:第一,从“十一五”规划颁布起,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不再是主要任务。这表明该任务已在2006年之前基本完成;第二,从2012年起,规划内容增加了“弘扬传播中华优秀文化”。这一变化反映了国家语委积极响应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号召。
从规划实施来看,“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力度显著增强。与前面规划不同的是,国家语委编制了“十三五”规划的分工执行方案。该方案将“十三五”规划中的6项任务,逐项分解为若干子任务,并列出了每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根据《教语用函[2016]6号》文件精神,制定分工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对规划当中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明确的责任分工”,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对目标和任务的详细分解,为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语言文字事业工作首个落实计划的执行方案。这就好比造房子,不仅有设计图纸,而且有施工方案,从而确保“十三五”规划制定的蓝图能够变为现实。笔者认为,这是繁荣期最为突出的亮点。
2.国家民委的规划与实施情况
在“十三五”规划之前,国家民委未制定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五年计划,因为少数民族语言使用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的工作由国家语委负责。之所以再次强调民委的职责,是源于2014年中央召开的民族工作会议。会上习近平做了重要讲话,对民族地区语言相通、干部群众双语学习等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这为深入抓好民族语文工作指明了方向。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央民族会议精神和习近平的重要讲话,国家民委于2015年初启动了“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整个编制过程历时近两年。编制组进行了多次调研,征求了五轮意见,还通过一次合法性审查,最后提交国家民委委务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2017年3月国家民委公布了《“十三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这是首份有关民族语文工作制定的规划,其内容包括4部分:(1)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2)发展目标;(3)主要任务与重点项目;(4)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其中占篇幅最大的是第三部分。每项任务和每个项目后都注明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以第一项任务为例,列出的牵头单位是民委下属的教育科技司,参与单位是民委下属的政法司、文宣司以及各有关地方民族语文工作部门。为了更好地宣传“十三五”规划,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长还在国家民委网站上撰文,专门介绍了“规划”制定的指导思想、背景、过程和意义等。
(三)研究与交流
体现国家语言治理能力水平的第三个维度“研究与交流”是指“政府语言治理机构体系能否组织学者系统研究社会语言生活,搭建国内外研究成果的交流平台”。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语言治理能力在这一维度上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点。
在建设期(1949~1976年),文改会面临着汉字简化、汉语拼音方案设计和普通话推广的艰巨任务。这些任务本身就是庞大的科研项目,需要广泛发动群众,凝聚各方智慧,集中力量攻克难关。然而当时人们并未有显性的科研意识。
在发展期拟订“七五”规划(1986~1990年)时,政府开始将语言生活的科学研究提到议事日程上来。[23]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和国家语委于1986年1月6~13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时任国家语委主任刘导生在做“新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报告时,特别指出“加强科学研究,开展学术交流”[24]。1986年9月在北京召开了“七五”期间语言文字工作规划会议。该会议强调:结合语言文字工作的需要,大力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是“七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会议期间,语委还邀请了部分代表与参会专家学者专门讨论了《“七五”期间语言文字科研项目表(1986-1990年)》。这是语委作为国家语言治理机构首次把“研究与交流”列为重要任务,在“八五”和“九五”规划中都有类似文字的表述。这个阶段对科研工作进行顶层设计还刚刚起步,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
繁荣期的语言生活研究与成果交流有了跨越式的发展。组织研究语言生活成了国家语委常态化工作的一部分,建立了完善的科研领导机构,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设计了研究规划和措施,设立了科研基地和智库,培养了一批优秀中青年语言文字工作者。同时,国家语委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研究成果交流,例如组织出版系列皮书、举办国内外学术会议等。这一切都充分彰显出我国国家语言治理能力在科学研究与交流方面攀上了新高峰。下文将分别阐述“语言生活研究”与“成果交流”两个方面。
1.语言生活研究
国家语委的工作进入繁荣期后,语言生活研究体现了“依规管理、科研支撑、队伍培养”三大特点。第一,建立了科研领导机构、制定了科研管理章程、公布了多个五年科研规划、设立了21个科研基地,培养了科研队伍,使语委的科研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的可持续发展新阶段。2001年8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了《国家语文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规划领导小组的职责与构成》,文件中明确了国家语委主任担任组长,语信司和语用司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为语用所、语文出版社、中科院语言研究所、中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负责人,其职责为:(1)领导、规划、部署国家语委的科学研究工作,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科研方向,编制科研项目指南和科研规划,制定年度科研计划;(2)决定国家语委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3)对国家语委立项的科研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评估;(4)制定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和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同期,教育部、国家语委还印发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对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成果鉴定、经费管理与使用、成果的所有权与使用形式都作了详细规定。
第二,向社会公布了与文字工作规划配套的“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科研规划。每个规划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重点研究方向和保障措施等。
第三,根据语委工作需要,在全国建设了科研基地。2004~2019年,国家语委先后与高校、地方研究机构共建了21个科研基地。[25]每个基地根据语委规划,聚焦研究重点,开展课题研究,为语委工作提供科研支撑。
第四,有计划、有步骤培养优秀中青年文字工作者。迄今为止,语委一共举办了5期语言文字应用优秀中青年学者研修班,每期时长一星期。2014~2016年和2018~2019共举办了5期,受训成员达200多名。研修内容涵盖我国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语言学的新使命、人工智能与语言信息化处理、语言资源保护、民族语文政策、汉语国际传播等。2017~2019年与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组织了3期“语言文字中青年学者出国研修项目”,邀请了英国10多所大学的26位授课专家。课程内容涵盖7个板块:语言政策与规划、语言教育与教学法、语言保护与文化多样性、语言服务与传播、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国外教育体制、语言学理论前沿。[26]这一批批研修班毕业的学员,为我国青黄不接的文字工作队伍输送了新鲜血液,补充了有生力量,有些已成了中青年骨干。
国家民委于2012年12月12日公布《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从2013年1月1日实行,2017年4月又做了进一步修订。[27]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分为招标项目、委托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等类别。从2015年起,国家民委也举办了5期全国民族语文应用研究中青年学者研修班,学习方式及其功能与国家语委研修班很相似。
2.科研成果交流
在建设期和发展期,人们对语言生活研究成果的交流还缺乏意识,无计划、无系统。进入繁荣期后,情况大为改观。第一,国家语委组织学者编撰了白、绿、蓝、黄的“语言生活皮书”年度系列,向国内外展示我国对语言生活研究的成果。[28]第二,国家语委组织举办不同级别和类型语言文字学术会议,积极推动了中外交流与合作。
在“语言生活皮书”中,绿皮书《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是国家语委组织的首套皮书,2004年筹编,2006年出版。该皮书主要报告我国每年发生的语言生活重大事件、热点事件及各种调查报告和实态数据。2016年开始出版蓝皮书《中国语言政策研究报告》,主要报告及评述有关中国语言政策及规划方面的学术研究状况,为未来研究提供参考。2016年开始出版黄皮书《世界语言生活状况报告》,主要介绍当年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语言生活中发生的重要事件和热点问题,为我国语言生活决策提供借鉴。2017年出版了《中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报告》首部白皮书,主要宣传介绍国家有关语言文字方面的政策主张,用数据、事实来说明国家当年在语言文字事业中取得的成就。迄今为止已经出版了3部,为国内外读者及时了解我国语言文字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丰富的一手资料。这4个系列皮书各有侧重,相互补充,描绘出一幅完整的语言生活画卷。从共时角度看,这些皮书可以为政府决策和学者研究提供参考;从历时角度看,可以为研究语言生活的变迁提供真实数据,为语言规划学的研究提供丰富史料。
除了定期出版“语言生活皮书”年度系列以外,国家语委配合政府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多个国际学术会议,有力提升了中国在国际语言文字工作中的话语权。一种是世界性大会,另一种是两国之间的学术交流。世界性大会有4个:第一个是2014年6月6日在苏州召开的“世界语言大会”,[29]第二个是2017年9月11~13日举办的中国北京国际语言文化博览会(简称语博会),第三个是2018年9月19~21日在湖南长沙举办的世界语言资源保护大会,第四个是2018年10月25~28日举办的第二届“语博会”。国与国之间的语言政策研讨会已分别在中德、中法、中俄两国之间举办。2012年9月3日在北京召开了首届中法语言政策与规划研讨会,2014年9月29日在巴黎召开了第二届,2016年11月1~2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三届;2013年12月8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德语言文化政策高层论坛”;2015年3月30日至4月6日,在中国举办了“中德语言文化研习之旅”;2018年11月15~16日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办了首届中俄语言政策论坛。
三、总结与建议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国内语言事务治理能力的建设和发展稳步前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我国经济与政治发展的需求相比,仍有明显的不足之处,亟待改进。本文认为未来可从以下4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
(一)彻底解决地县两级机构落实不力现象
就“治理机构建设”而言,我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虚到实、从中央到地方逐层完善的过程。建设期仅有国家层面行政机构(即文改会)的运行,发展期扩展为双层行政机构(即国家级和省/区/直辖市级),繁荣期进一步向下延伸,基本形成了4级行政机构(即国家级、省/区/直辖市级,地/市级,县级)。这为国家内部语言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体系。不足的是,目前地县两级机构仍旧有21.65%未得到落实。[30]建议国家语委和国家民委加强沟通协调,采取措施,定出时间表,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盲点,健全与完善的行政机构体系能够成为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强大的组织力和推动力。
(二)增进国家语委和国家民委之间的协同
就“规划制定与实施”而言,从建设期无书面规划,到发展期的语言文字规划与国民经济规划同步制订,再到繁荣期的语言文字规划内容愈加丰富,操作性和可评估性逐步增强。就“研究与交流”而言,建设期面临汉字简化、拼音方案设计和普通话推广三大艰巨任务,无暇组织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发展期已经将语言文字研究工作的组织提到议事日程,但缺乏系统规划;进入繁荣期后,语言文字科学研究有了较为完善的顶层设计,国家层面的行政治理机构的活力和执行力得到充分体现。但“十三五”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由国家语委和国家民委分头制定,科研项目申报和管理各有一套体系和办法。很显然这两家单位的规划和课题设立有明显的重叠与交叉。建议两家机构通过有效沟通,合作制定规划和设立研究课题,分头贯彻执行,以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国家对涉外语言事务的治理能力
根据国家语言能力新框架,[31]与涉外事务相关的语言能力大致可分为4个方面:国家外语教育、国家通用语的国际拓展、国家话语的对外表达、国家语言人才资源掌控。总体上说,我国对涉外语言事务的治理能力还显得薄弱。从机构建设来说,目前还缺乏统一行政机构治理涉外语言事务。就我国外语教育而言,不同学段、不同类型的外语教育由教育部不同部门负责。基础教育司负责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的外语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负责中职外语教育,高等教育司负责高校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的外语教育,整体上缺少“一条龙”理念。汉语国际传播既有国家汉办在全世界推动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的建设与运行,又有高教司调动资源建设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和硕士、博士学科点。中国如何有效表达对外话语,看上去是语言使用问题,不涉及行政机构的治理;事实上既是实践问题,又是理论问题,迫切需要有国家层面的行政机构组织对其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并将成果转化为有效国家行为。国家掌控语言人才资源,需要有完善的人才资源动态数据库。这是一个巨大的国家工程,需要有充足的行政资源和强大的组织力。目前我国对上述4方面有关国家语言战略能力建设的工作还缺乏有力的行政治理体系。建议扩大现有国家语委功能,统一治理涉内涉外与语言相关的事务,把提升国家语言能力的任务落到实处,同时不需要增设新机构。
(四)积极组织对国家语言治理能力的研究
与美国相比,我国有着明显的制度优势,行政机构体系完善,规划具有系统性、长期性和延续性,对社会语言生活的研究与交流具有强烈的顶层设计意识与超常的执行能力。但我们在国家语言治理能力研究上还缺少系统的理论建树。建议花气力组织学者从历时和共时两个角度,对我国语言事务治理实践进行梳理和凝练,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语言事务治理理论,在国际学界发声,提高我国的话语权。
四、结语
本文回顾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在国家语言治理能力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并提出了应对不足的4点建议。国家语言治理能力是提升国家语言能力的前提,具有全局性和统领性的特点。随着我国对国家语言能力提升要求的日益增长,国家语言治理能力的发展必须先行。目前我国治理国内事务的语言能力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但治理涉外事务的语言能力还远远落后于一些发达国家。我国缺少处理涉外事务的语言治理机构体系,又无系统的涉外语言规划。在和平和发展为主流的大背景下,用语言进行对话、谈判仍旧是解决世界各种争端的主要途径。因此在巩固和发展国家涉内事务的语言治理能力同时,我们必须花大气力提升我国涉外事务的语言治理能力,为建设和发展中国国家语言战略能力提供强有力的行政保障。
强国必强语,强语助强国。[32]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强大的国家语言能力作支撑。这需要我国各级政府、学界、全社会上下联动,协同努力,为之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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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ional governing competency of language in the past 70 years in China: Looking back and ahead
WEN Qiu-fang
Abstract:In the new framework of the National Language Capacity, the national governing competency of language is defined as 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of competency in dealing with international and domestic affairs involving national interests by resorting to language. This governing competency, like ‘brain’, directs and determine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Key Language Competency and National Strategic Language Competency.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achievements and challenges faced by the national governing competency since New China was founded 70 years ago. The past 70 years can be roughly divided into three phases, i. e. construction phase (1949 ~1977); development phase (1978~1999); prosperous phase (2000~present).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achievements and challenges in the three phases along three dimensions, i. e. constructing the administrative systems, formulating plans and ensuring their implementation, and organizing research on social language use and exchanges of research output. Meanwhile, some 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for meeting the challenges.
Key words:language policy; national language policy; national governing competency of language; State Language Commission
责任编辑:龚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