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的提出,蕴含了深邃的国族一体的思想和理论。从“共同体”到民族、从民族到国家、从国家到更高追求的“共同体”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层级和变革次序。“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无疑是在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前提下,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认知,是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的有机统一,是国家认同与“一体”追求的有机结合。基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可通过增进各族群众的伟大祖国的“多元一体”认同、拓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有效形式、加快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坚持民族工作的理论与道路自信以及坚持不懈做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路径进行。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民族
从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再到十九大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任务,这一理论从政治伦理到国家战略、从理论构想到具体实践、从内地到边疆,形成了一整套宏大的国家治理体系。[1]中华民族共同体,既是国家与民族统一的全新理论,又是当前国家治理体系变革的必然实践。本文从共同体的演进、国家与民族统一的理论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当代路径三个方面诠释作为国家和民族统一理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一、“共同体”的历史演进
在学术话语体系中,“中华民族”是比较宽泛的概念,它不是指一个具体的民族,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的包括汉族在内的56个民族的统称,其发展和融合经历了较长的历史进程。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2]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华民族”既是中国56个民族的总称,又是具有同一性的整体,而体现这种同一性最鲜明的特征就是广泛认同的共性文化,如渗透于各民族社会的儒学理论、天下归一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忠孝节义的社会伦理、多族同一的风俗习惯,以及当今通用的语言文字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等。[3]当前,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主张,是对国族关系的直接回应。探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质上是在强化不同民族社会成员的国家认同。从逻辑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原点是“共同体”,只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生成的样态有所区分,这是共同体构建的基础和前提。
(一)从“共同体”到“民族”的形成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共同体”的解释有两个方面:一是人们在共同条件下结成的集体;二是由若干国家在某一方面组成的集体和组织。实质上,在现代国家建构中,共同体最重要的凝聚力量是共享的文化、政治、经济、社会和情感,血缘和地缘已经不是现代国家共同体建构的必要条件[4]显然,共同体作为特定文化的集体或者组织,经历了较为漫长的发展过程。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最早“共同体”的出现是人类社会性的集中体现,结群倾向和意识是人类共同体形成的天然基础,也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共同体雏形即组织化共同体的形成。后来由于发展壮大的需要,“共同体”逐渐被稳定地巩固下来,但从“共同体”发展的样态看,早期的“共同体”是基于生产生活等具体需要而结成的“人群”,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样态,这时期的“人群”仅仅是依托人际心理维系,而非完全制度化的“共同体”。此种情势下的“共同体”表现出三个特征:一是这种共同体不存在基本的制度规范,是相对松散的社会存在;二是这种共同体基于生产和生活的基本需要,成为共同体的前提是具有共同的诉求,要解决最基本的生存问题;三是这种共同体是制度化组织的雏形,早期“共同体”靠人们之间的心理认知维系。
雏形意义的共同体——“人群”发展到后来,便逐渐具有了文化属性,这比仅仅由心理维系的共同体本身要复杂得多,规范化和聚合力也强很多。心理认知维系成了共同体存在的前提,政体建构成了这一发展进程的重点。原生态的“共同体”向“文化共同体”的过渡,进一步深化了共同体发展的内涵,丰富了共同体存在的样态。这一漫长的进程使生活在一定地域的人群日常交往交流不断增强,生活中的相互关照也逐渐形成了心理上的依存,逐渐地,基于长期共同的经济文化生活,也形成了基本相似的风俗习惯和共同认可的群体文化,成为群体成员生活中的基本遵循和参照,这种心照不宣的“照着做”进一步强化了群体文化对个体的规约,进而使这种群体越来越成为一个稳定的共同体,表现出显著的群体生活特征和共同的心理素质,尤其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生活方式上表现出越来越多的一致性,为民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国内的这种共同体的“识别”,使其成为实体化的民族。
民族的出现,是共同体发展壮大的必然结果。显然,民族是由居住在一定地域,有相同的价值观、思维方式和基本相同的信念的人群发展而成的。在多民族国家内部,民族的多样性不仅仅具有数量、规模上的人口统计学意义,而且还深刻地影响到多民族国家社会纽带的建立和凝聚力来源。[5]斯大林把“民族”界定为是在“四个共同”(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与共同文化基础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的共同体。民族共同体区别于以往共同体的地方在于这个共同体是通过共同的文化从根本上凝聚起来的。客观地讲,这为后来民族国家的建构奠定了基础、准备了条件,也逐步演进成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单元。
(二)从“民族”到“国家”的建构
民族的发展形成了民族国家建构中多民族的基本事实,成为多民族国家建构的天然原点,多民族的存在以及民族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为“一体”国家的建构奠定了组织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进程不仅是文化整合的进程,实质上也是政体建制的过程,演进的结果使多民族国家成为既定的事实。当然,这一进程复杂而多变,其中的学理与规律需要进一步认识和总结。
当前,多民族国家建构进程表明,无论怎么演进,始终存在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艰难博弈,这既是理论难题,又是实践困惑。需要指出的是,民族认同是与个体的民族身份联系在一起的,它是一种排他性的认同。在多民族国家中,民族认同不宜人为强化,否则将会对民族团结、国家统一产生不良影响。长期以来,民族国家建构进程充满了民族和国家的艰难博弈,时而演进成为国家建构的认知力量,时而生成民族国家建构的阻力,对民族国家的建构和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学术界关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冲突论”过分助长了理论上的根本对立。但实事求是地讲,多民族国家的确面对着把诸多语言、文化、种族、宗教等存在差异的族类共同体整合到多民族国家中的艰巨任务。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安德森的观点,实质上是要通过各种措施“制造”所有族类共同体同属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想象”,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其中小到文化认知分歧与影响因素、面临的整合阻力,大至局部冲突和战争,都是整合进程中矛盾和冲突的现实表现,也使民族和国家在多民族国家建构进程中产生了不可分割的天然联系。
从这个意义上讲,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必须以国家认同来整合多元化的民族认同,消除原初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可能存在的张力和冲突。[6]“文化多元”是这种共同体的基本特征,“政治一体”又是其典型的外在表现。如何整合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一直是多民族国家治理进程中的难题。“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提出,是对国族关系的深化和新拓展。因为传统的“中华”的概念,其中复合了少数民族及其发展的历史。当前将56个民族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对待,强调多元发展中的“一体”意识,即注重“一体”格局的构建。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华民族共同体”既是对“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创新发展,又是国家与民族统一的全新理论。
(三)从“国家”观念的内化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化
民族国家是近现代世界中最为重要的国际行为体,它原生于欧洲,其后逐渐推进至全球。[7]从历史进程看,国家是民族共同体长期发展和演进的结果。由民族到国家,共同体的建构和性质发生了质的飞跃,被完全政治化,逐步演进成了由制度、规范、政策等规约的共同体。事实上,多元文化背景下的国家建构是世界上任何民族国家都面临的根本性问题,它是指现代民族国家在族群文化多元的背景下为实现民族一体化这个目标,如何在民主的政治理念指导下,通过一系列族群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来促进国家的整合,最终实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上一体化的过程。[8]发展到国家这个层面的共同体,显然都是“多元一体”的“共同体”,是在多元的基础上对“一体”意识的不断强化。具体讲,表现和包容了不同的问题,但有统一国家的建构需要。就我国的现状而言,实质上是在强化不同民族对国家的认同,这有三个方面的表现:一是强调“共同体”的意识。强调“共同体”实质上是在强化国家认同,进而不断巩固“一体”格局,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长期稳定,这亦是共同体的根本要求所在。二是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意识。这是认可各个民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都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都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了当前“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的难得情势,促使中华民族成为一个大家庭。三是强调个体对国家的“整体认同”。认同向来有明确的对象,也涉及到不同的层次,强调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是强化对居住在我国境内的56个民族的整体认同。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要求演进为新时期全党的重要工作。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政治上团结统一,文化上兼容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民族共同体,是建立在共同历史条件、共同价值追求、共同物质基础、共同身份认同、共有精神家园基础上的命运共同体。[9]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是国家建构的基本需要,更提供了认知和理解民族和国家关系的新视角。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不仅是将国家与各个民族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且巩固了国家团结稳定的大局,保持了国家长期社会稳定与发展繁荣。以往研究聚焦多民族国家的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之间的博弈,但涉及到认同研究时,研究者往往强调由小到大的学理与逻辑;在政府层面,往往出于多民族国家治理的需要而重视由上而下的认同次序。[10]用治理的思维调和多民族国家进程中的这对矛盾,理想的目标是达致有机统一,国家与民族统一的认知是大势所趋。
二、国家与民族统一的理论
“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是高瞻远瞩的大视野,是国族融合的新理论,更是强化民族国家共同体意识的全新实践。显然,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历史,是由民族、国家再到民族国家逐步演进的逻辑和过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也在民族国家的建构中经历了较长的历史过程。
(一)民族意识的强化与巩固
客观地讲,民族的产生和发展,是民族意识不断强化的必然结果,早期民族意识仅仅表现为对民族身份的认可,但随着民族的演进,民族意识的增强则是在个体民族身份的基础上践行和表征相应的民族文化。相对于民族身份的认可,对民族文化的肯定则渗透了较为深厚的民族情感,体现出来便是个体对特定民族的向心力,亦是民族意识中的核心部分,民族意识对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发展意义重大。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对这一问题,理论上向来倡导要进行有效调和,这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团结和稳定。相反,基于民族身份强调民族意识实际上是在过度认可民族间的差异,无形中也拉大了不同民族间的心理差距,忽略了诸多民族之间的“共”与“同”,事实上形成了国家建构中的离“心”与阻力,这点不容忽视。世界上一些多族群国家的局部纷争和冲突,最终导致族群之间的长期战乱和国家分裂,给了多民族国家治理以深刻的警示与教训。
反观我国的现实,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且地理分布并不利于王朝的治理以及政权的巩固。但我国作为多民族国家,在建构进程中,不仅强调特定民族独特的民族文化,而且强调不同民族之间共性和理解民族和国家关系的新视角。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不仅是将国家与各个民族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且巩固了国家团结稳定的大局,保持了国家长期社会稳定与发展繁荣。以往研究聚焦多民族国家的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之间的博弈,但涉及到认同研究时,研究者往往强调由小到大的学理与逻辑;在政府层面,往往出于多民族国家治理的需要而重视由上而下的认同次序。[11]用治理的思维调和多民族国家进程中的这对矛盾,理想的目标是达致有机统一,国家与民族统一的认知是大势所趋。
二、国家与民族统一的理论
“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是高瞻远瞩的大视野,是国族融合的新理论,更是强化民族国家共同体意识的全新实践。显然,中华民族共同体演进的历史,是由民族、国家再到民族国家逐步演进的逻辑和过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也在民族国家的建构中经历了较长的历史过程。
(一)民族意识的强化与巩固
客观地讲,民族的产生和发展,是民族意识不断强化的必然结果,早期民族意识仅仅表现为对民族身份的认可,但随着民族的演进,民族意识的增强则是在个体民族身份的基础上践行和表征相应的民族文化。相对于民族身份的认可,对民族文化的肯定则渗透了较为深厚的民族情感,体现出来便是个体对特定民族的向心力,亦是民族意识中的核心部分,民族意识对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发展意义重大。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对这一问题,理论上向来倡导要进行有效调和,这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团结和稳定。相反,基于民族身份强调民族意识实际上是在过度认可民族间的差异,无形中也拉大了不同民族间的心理差距,忽略了诸多民族之间的“共”与“同”,事实上形成了国家建构中的离“心”与阻力,这点不容忽视。世界上一些多族群国家的局部纷争和冲突,最终导致族群之间的长期战乱和国家分裂,给了多民族国家治理以深刻的警示与教训。
反观我国的现实,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且地理分布并不利于王朝的治理以及政权的巩固。但我国作为多民族国家,在建构进程中,不仅强调特定民族独特的民族文化,而且强调不同民族之间共性的文化,进而在国家建构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巩固和强化“大一统”的观念。
从历史上看,我国“大一统”的观念和思想长期根深蒂固,为民族国家的统一稳定奠定了心理基础。尤其是我国的民族国家治理及“多元一体”格局长期巩固为多民族国家的治理树立了榜样。虽然文化多元始终是主旋律,但“政治一体”则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必然表征。从民族政策实践看,我国民族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和巩固“多元一体”的格局,不仅包容和发展了多元的民族文化,而且增进了不同民族个体对民族、国家的认同,维系着多民族国家的长期繁荣和稳定。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废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等倾向和做法,民族政策的基本取向是平等,而且从《宪法》到各专门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为推进这种实质性的平等,国家出台了针对少数民族的倾斜性的优惠政策,这对改善少数民族的处境、促进少数民族跨越式发展、巩固“多元一体”格局意义重大。[12]当前,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共同发展繁荣仍然是民族关系发展的主流,这是面对民族关系问题时不容否认的基本事实。
(二)国家认同与“一体”意识的强化
五千年的风吹雨打与分合聚散历练了民族性格,锻造了身份认同,在“中华儿女”、“炎黄子孙”、“龙的传人”等标签下,原本多元复杂的人们逐渐融为一体,形成了“四个共同”的基本事实。“四个共同”是我们今天谈国家认同与“一体”意识的基本切入点,也是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事实和基础,各个民族在长期的发展中日益形成了“三个离不开”的基本格局。总体上看,我国56个民族和谐共处的局面是民族问题的基本面,维护了国家的长期团结稳定。“五十六个星座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正如总书记指出的,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形象地说,就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就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中,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在“多元”的大背景下,“一体”的追求和发展趋势长期客观存在。
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13]但客观地讲,在多民族国家的治理进程中,“多元”与“一体”的矛盾长期存在,尤其是在处理民族关系的过程中,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往往因为强调一个方面而极端地理解和认识另一个方面。强调国家认同的研究往往淡化民族身份,也在某种程度上淡化了民族成员的文化差异,但客观上有利于增进多民族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有利于加强多民族国家的常态治理和长期统一。强调民族认同的研究往往坚守民族身份的差异而不断强化民族意识,易引发现实中的对立、矛盾和冲突。在多民族国家内部,如何将二者进行有效的统合,越来越成为多民族国家面临的治理难题。一些多民族国家试图通过不断调适政策以弱化这种矛盾和冲突,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在这种情势下,国内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相互协调的理论呼声越来越高,实践中急需理论突破与创新。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提出,理论上回应了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博弈的难题,将国家和民族进行了有效统合。事实上,“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公民的共同体,是将各个民族的命运和整个民族、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将这一问题的认知高度一体化。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共同体”意识就是在强调国家建构进程中的“一体”倾向,更是在增进全体国民的国家认同。从前期认同认知上的分离,到后来认同实践的统合,经历了认识上不断深化的过程,也逐渐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问题提上了研究日程,需要深入探讨。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化
从历史上“共同体”的发展进程来看,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是文化对个体成员的不断雕饰和持续影响,其中渗透了文化内化及“以文化人”的目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化也不例外。需要在多元背景下对“一体”意识进行强化,提供一种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路。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华民族共同体”客观上既包括56个民族在内的多元化“中华民族”(各个民族),又包括抽象意义上的组合,即“共同体”(国家),两者的复合,是对“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延续和最好诠释,也是对它的创新和拓展。
进一步讲,就我国国情而言,无论是识别的民族,还是现实存在的族群,都是以共同文化为基础的共同体,有着“共同”的基础。这点在2019年9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得到进一步明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即“四个共同”,这既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的历史和基础,更是事实和前提。从历史进程看,族群—民族—国家成为不同历史阶段演进的基本单元,这些都是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基本事实,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天然基础。总体而言,这种意识教育首先是对特定共同体的认同。因为认同本身不仅反映了归属,而且也是个体逐步“确认”归属、形成归属感的过程。[14][11]这是强调“意识”教育重要性的理论根据。
本文认为,从内容而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切实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青少年中形成坚定的国家“一体”意识,即在教育中要一如既往地强化“中华民族是一家”的理念,真正使“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理念入脑入心,这理应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核心问题。其次,要紧紧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的需要,强化国内各民族之间相互依赖和“三个离不开”的基本原则,在各族人民创造的“四个共同”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开展多元化的专题活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提供实践载体,拓展有效形式,真正取得实效。因为按照费孝通先生由自在到自觉的民族实体的发展演进看,中华民族绝不是56个民族的简单叠加,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具有高于56个民族的国家意识,这就是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一个中国的凝聚力和向心力。[15]从理论上而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不是简单的灌输和强加,应该是理解事实上的自觉与自为,既需要由事实到认识的逻辑,更强调由认识到意识的深化。
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政策话语,也是党的民族工作最重要的目标。进一步讲,强化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党在新时期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从字面解读,“铸牢”说明要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加强,真正让这种意识牢固树立起来,既要打牢思想基础,又要真正入脑入心。既然是“意识”,则一定是在共同体事实上的主观建构,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势必关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实践。这也使共同体意识逐步演进成为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精神力量、动力源泉。为此,这是一个需要包括理论界在内的社会各界长期探索和实践的进程。
三、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
国家内部的团结奋进,是一种宝贵的民族精神、一种正面的国家形象、一种重要的软实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我国首要的民族属性,是全体人民的最大共识,是我们凝聚人心、维护团结、促进发展的重要法宝。[1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政策要求,势必让我们追问“怎么办”的问题,也必须探讨可行的当代路径,本研究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多元一体”认同
众所周知,费孝通先生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既强调“多元一体”格局的现实,又成为国家建构的重要目标之一。实际上,“多元一体”格局需要“多元一体”认同提供认知支持,而教育正是维系“多元一体”认同的有效路径。由此逻辑,“多元一体”认同也必然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选择。
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大背景下,提出“多元一体”认同的教育路径,首先需要明确“多元一体”认同的内涵。所谓“多元一体”认同,是指在国家内部个体基于民族(族群)的现实考量,意识并承认民族之间在文化、经济、发展路径等方面存在差异,具有多元性;同时又认可个体所属的共同体,如特定民族存在“一体”取向。“多元一体”认同既是当下国家内部存在的基本样态,又是国家建构的认知力量。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大背景下,“多元一体”认同形成的基本前提是认同的意识教育。当然,这种意识教育便是对特定共同体的认同,是今后一段时期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工作。
本文认为,增进“多元一体”认同,首先要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深入了解。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民族演进的历史“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这是倡导“多元一体”认同的现实基础,理应成为我国各族群众基本的国家认知。其次,增进“多元一体”认同,要客观看待不同民族之间的差异。众所周知,我国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经济文化导致的差异客观存在,现实中不可避免的“多元”是其客观存在的根本表征。显然,多元的背后是差异的凸显,认同是个体复杂的文化心理现象,认同的前提是“认异”,对客观差异的认可是多元认同的基本内涵。再次,增进“多元一体”认同,就是要不断强化各族群众的“一体”认同。众所周知,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一体”国家建构的基本要求,是公民最基本的国家观。“一体”认同体现在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充分尊重“多元”的基础上,凸显高度的“一体”认同是各族群众维护国家长期稳定的心理基础,更是“多元一体”认同的当代价值。
(二)拓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形式,深化民族团结教育的价值
培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极为重要的手段。[17]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促进民族团结的必要条件。当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促进学生深刻领悟“三个离不开”的原则、提升学生的“一体”意识、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伟大实践中,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连接民族与民族、民族与国家的重要情感纽带。[18]
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对象来说,它涵盖全体中华民族成员,不仅要在民族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也要在非民族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和形式来说,要坚持开展面向全体成员的各级各类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19]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文化认同问题解决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才能巩固。因此,当前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是以给学生知识、理论等为根本目标和取向的教育,而是要培养学生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积极情感,这种情感既是“一体”的共识,也是对“一体”文化的认可和遵从。总书记也强调指出,民族团结重在交心,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一种以情感为基础和依托的教育。[20]因此,当下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克服学校化、课程化、课时化的典型问题以及教育路径单一、效果有限等突出缺陷,积极拓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路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起来,创新方式载体,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场所,真正践行“不留死角”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为保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序进学校,我国即将印发《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对各级各类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提出新的要求。下一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按照要求率先开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真正发挥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的作用。除此之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中要利用好各类教育形式,在基础教育中创造条件让各族青少年从小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切实增强他们的民族团结的意识。积极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民族团结大局。[21]
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效果,必须从如下两个方面进行基本考量。一是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否有效促进了各个民族成员积极的民族情感,在民族问题上具有理性、合理的认知,不抱有刻板印象,不存在误解,更不存在固有偏见。二是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否整体提升了各社会成员对民族问题的理性认知和合理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要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以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这理应成为衡量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效的基本点。只有客观认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才能走向深入,真正取得实效。在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效果的评价上,要从文化的高度理解其重要价值和意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各民族在文化上要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没有对彼此文化的理解、包容和欣赏,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三)加快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促进民心相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语言相通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环节。语言不通就难以沟通,不沟通就难以达成理解,就难以形成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伟大事业必然要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后者理应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抓手和工具。毫不动摇地加快推进国家通用语言和文字普及工作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这为“共同体”建设的“通心”工作提供了前提。应该承认,“共同体”的构建需要培养一种感同身受的内在联系性,这种内在联系性具有超越想象的现实切身体验,它既基于历史的相互承认,又基于主观感觉的紧密联系性。[22]不言而喻,无论是对事实的承认,还是与主观感受的联系,都是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作为最基本的载体和工具。政策视域中的“普及”实践需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问题:一是学习者意向性的“选”;二是学习者过程性的“学”;三是学习者结果性的“用”,这注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
正如前文所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需要“多元”与“一体”认同的认知支撑,而“多元”与“一体”认同的前提是对多元文化的理解和学习。显而易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进程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和掌握是“多元”与“一体”认同形成的前提,而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又离不开相应的教育。在当前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大背景下,要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与民族语言文字学习之间的关系,必须警惕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过分强调民族文化传承的倾向,将民族文化传承简单地等同于民族语言学习。殊不知,这不仅是对民族文化的误解,而且忽略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的必要性。在这种语言学习导向下,很难真正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更容易走极端。因为从最初的语言选择和使用看,就从某种程度上使学习者有意无意地在区分语言的优劣,这种学习不可避免地带上了个人好恶和成见,直接影响个体对拥有这种语言的群体认同与偏见,“一体”认同实际上受到了某种程度的影响。二是语言选择与博弈。当然,这种现象受语境及语言使用范围的影响较大。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语言政策的变革,人们会对语言学习和使用进行抉择,更充满了文化的博弈。语言代表权利,权利是通过学习和使用语言来体现的;语言更是交际的工具,工具的表征是在特定的语境下实现的;语言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粘合剂,语言相通意味着民心相通,共同体的形成就具备最基本的认知和心理前提,这是在共同体建构中极力倡导语言学习的根本机理所在。
我国坚持向中华民族共同体各成员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有实践的基础,更有学理依据。共同体成员不分民族、不分地域,从小共习同一种语言,在心理和精神上“润物无声”地培育着共同体意识。[23]正像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要搞好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高各民族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可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了各族群众提升素质的必然要求,是个体重要的发展资源。
(四)遵照顶层设计和要求,坚定民族工作的理论和道路自信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无疑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关系总体也是和谐的,我国的民族工作是成功的。[24]这一漫长的进程使各个民族演绎出了“团结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日渐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和认识基础,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有研究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反映中华民族共同体存在的社会意识,包括共同建设中华民族的共建意识、共同发展中华民族的共担意识、共同享有中华文化和发展成果的共享意识等内容。共建意识的身份阐释、共担意识的责任明晰、共享意识的利益诠释,指向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内容与方式。[25]
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进程中,要改变套用既定民族工作模式的做法。在民族政策的正确指引下,开创性地做好民族工作是当前的正确选择。本文认为,国家层面必须做好顶层设计,打牢民族工作及改善民族关系的政策基础,各级各类研究及理论工作者要坚守我国民族工作的理论与道路自信,这是新时代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前提。这种自信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研究工作者要自觉宣传和正确运用民族政策,要将民族政策作为践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底线。尤其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有基本的理性判断,不可盲目自大,更不可“坐井观天”。二是理论工作者要积极研究我国民族教育政策,从理论上在更大层面和范围阐释我国民族政策的合法机理,形成民族工作的广泛共识,这是新时代民族研究工作者的责任与使命。三是对未来民族地区的改革与发展应该充满信心。这包括两个层面,一方面是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自信。回首过往,我国民族工作走过弯路,有过教训,但这改变不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向好、整体向前的基本事实,这理所当然应该成为理论工作者有发展信心的源头。另一方面是研究的自信。客观地讲,近年来相关研究为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难题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尤其在政策实施、政策改进、决策咨询等方面作用明显,这是当前研究自信的源泉。值得强调的是,长期以来,我国多民族国家的治理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也遭遇了来自现实的挑战,甚至出现因某些事件而以小见大、以点带面地否定国家的民族政策的情况。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民族工作做得都是最成功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研究工作不能在指责和埋怨中停滞不前,更不能在是非争辩中贻误发展契机,这是民族研究工作者应有的理论自信和道路自信。
(五)坚持不懈做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
“多元一体”认同支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是时代赋予国家教育的责无旁贷的使命,这也是当下中国教育必须回应的难题和重大关切。[26]以“多元一体”认同作支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建构,凸显了一国教育发展的根本取向和追求,是国家公民培养的最大公约数,无疑关涉诸多因素,注定是艰难、复杂的过程。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是其中最有成效的路径之一。随着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坚持不懈做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成为新的时代主题。本文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就国内而言,切实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青少年中形成坚定的国家“一体”意识,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即在教育中要一如既往地强化“中华民族是一家”的理念。其次,国际视域下要加强人类文明成果的互知互认、互鉴互赏,这是必然趋势。在当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任何国家都不能唯我独大而固步自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再次,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需要,强化“各个民族命运关乎你我”的共同体意识,为形成“多元一体”认同打好认知基础。
当前,如何做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教育的形式。根据共同体意识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形式理应是多元化的。不应该在实践中将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形式固定化、程式化、课时化,而应该渗透在公民的日常生活中,力求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人为呆板地设计课程,仅仅在学校靠教师讲授、考试评价等,显然将共同体意识教育窄化了。要知道,这种意识教育属于广义教育的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凡是增进了社会成员的认知,提升了其国家、民族认知水平的活动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然的教育形式。二是教育的主体。多元化的形式到底由“谁来育”是实践中较为困惑的难题。首先需要回答谁有资格教育这个根本问题。近年来,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争创活动中,涌现出了无数的榜样和先进典型,他们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新生力量,都是当然的共同体意识教育的主体。日常生活中,在多元认识的基础上,对民族、国家秉持积极、正面的“一体”意识和主张者,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准主体”。三是对教育效果的衡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效果的评价,涉及到复杂的指标和考核,不可能在实践中一蹴而就,需要在观照实践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研究,逐步阐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理路和逻辑,最终建立起科学的考评体系,形成意识教育的常态化机制,这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有效保障,也必然是一个长期和渐进的过程。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提出,系统消解了“民族”与“国家”之争的悖论,有效整合了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的价值逻辑。[27]“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造,是对多民族国家长期以来存在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进行的有效统整,注定是一个艰难的征程。在这种情势下,民族与国家是统一的。无论单一民族,还是以民族为基础建构的国家,都是以共同文化为基础的认知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也无疑将统一于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当中,这将是一个理论深化、实践推进、漫长而复杂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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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Nation Community:The Theory of State and National Unification
——The Contemporary Path to Build up the Consciousness
of the“Chinese Nation Community”
ZHANG Shan xin
Abstract: The proposal of the “Chinese Nation Community” contains profound thoughts and theories of the integration of the state and the nation. From the “community” to the nation, from the nation to the country, and from the state to the higher pursuit of “community” it reflects the level and order of change in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society. The theory is undoubtedly on the premise of China's multi ethnic country to strengthen the awareness and cogni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Community” which is the organic unity of state identity and national identity, and which is also the organic combination of national identity and the pursuit of integration.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contemporary path to strengthen the awareness of “Chinese Nation Community”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 promoting the “pluralistic integration” identity of people of all ethnic groups; expanding the effective forms of national unity and progress education; accelerating the popularization of the national common language; adhering to the confidence in the theory and path of national work; doing a good job in the education of “Chinese Nation Community” awareness and so on.
Key words: Chinese National Community; sense of Chinese National Community; state; nation
责任编辑:程紫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