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校教师评价不仅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保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民族高校兼具高等教育与民族教育的双重属性,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十四五”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应当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指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评价体系中指标特色不足、量化依赖过度、指标权重失衡等显著问题,重新审视评价的价值效用,侧重评价的调节、激励与导向功能,以民族高校的使命担当、价值理念和办学特色为根本遵循,从评价结构、指标体系、功能体系三个维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具有系统性、严密性和适用性的教师发展性评价模式。
关键词:教育评价改革;民族高校;教师评价
教师评价为高校人事聘任和绩效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和有力支撑,是高校管理科学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体现,也是教育评价改革的核心内容。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建立高水平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和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提高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内容。①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以破除“五唯”顽瘴痼疾为牵引,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主线,对未来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和教育现代化总体进程的推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民族高校既遵循普通高等教育的办学规律,又肩负着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人才以及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使命,较之其他高校有着更艰巨、更自觉的国家和民族责任担当。其独有的办学理念和典型的多元文化特征,以及在学科布局、生源结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显著特性,要求民族高校的教师评价工作也应具有相对的独特性和差异性。民族高校需要以《总体方案》为行动指南,以教师评价改革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评价改革的发力点,在明确民族高校内在本质、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坚持弘扬和发展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培养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化意识”,[1]着眼于教师的长期发展,将民族高校教师本身的职业特征、价值取向、成就特性渗透到评价指标体系和具体的评价方法中,构建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量化指标与质性评价兼顾的科学评价体系。
一、教育评价改革对构建民族高校教师评价体系的时代意蕴
教育现代化的新任务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呼唤与其相适应的高等教育评价制度。《总体方案》以教育评价改革作为指挥棒和切入点,以立德树人作为教育评价改革的根本任务,实质上是对教育评价思维的突破和挑战,具有极强的指引性和创新性。教师评价作为破除束缚高校教师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的核心力量,其价值内涵不仅仅是运用评价手段提升高校组织运作的整体效益,同时也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立教师与组织间信任关系的重要途径。笔者认为《总体方案》对构建和改进民族高校教师评价带来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一是评价的价值遵循。教师评价作为一种评价活动,本质是价值判断,其价值功能决定了评价的改革方向、路径选择和实践效果。作为一种以“价值理念”为表征的教育旨归和育人模式,要求教师评价更加注重对教育本质和教师精神内核的追求。《总体方案》明确了构建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价值遵循就在于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而当前高校教师评价所形成的功利主义价值观与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所倡导和树立的以立德树人为中心的教育价值观在本质上是冲突的。民族高校应该坚持正确的教育价值观,必须转变一味追求效率至上的管理逻辑,扭转不科学的教师评价导向,实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的本质回归,使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
二是评价的实践遵循。《总体方案》提出的“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②直指教育评价改革的核心问题,打破了以“五唯”为表现形式的单一“结果评价”模式,提供了教师评价改革的具体方式和实践路径。结果评价本身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过程评价则是对结果评价的补充和完善,更注重将教师职业发展的全过程纳入评价视野;增值评价作为对结果评价的改进,与过程评价交叉耦合,更侧重教师的长期学术素养形成和业绩贡献;综合评价更加强调评价的综合性、实质性,突出主客结合、全面完整和公正公平的导向。民族高校需在实践层面充分探讨并不断丰富和优化“四个评价”的具体适用原则和详细使用办法,充分彰显对民族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尊重,在打破传统评价模式的单一化和不均衡状态的同时,增强各类评价相互叠加的系统性、规范性和操作的平稳可持续性。
三是评价的科学遵循。教育评价包括理性的科学研究和精准的应用过程,评价的科学性关乎评价结果的可信度与权威性,也影响着评价功能的效用发挥。教师评价有其内在的结构系统,其本质是由多元化评价主体按照预设的评价标准,依据规范的评价程序对评价对象做出判断评估的过程。《总体方案》全面厘清了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结构系统,涵盖了教师评价的运行机制设计、程序设置、评价标准制定和工具方法选择等因素。民族高校必须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和教师队伍特点设计公正、客观、有效的评价体系,既要确保学校总体发展目标的实现,又要保证教学科研质量的稳步提升,更要保障教师自我权益的实现和发展路径的畅通;要不断优化评价标准和程序,设计个性化的指标体系,切忌评价内容的形式化、同质化、功利化,真正通过专业化的分类评价促进民族高校教师更好地履行本职工作,凸显育人力量,实现个人价值。
二、民族高校教师评价的现状与困境
教师评价体系不仅决定民族高校战略目标的有效实现,也决定民族地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的根本实现。结合民族高校的办学定位及战略目标,其教师评价工作在面临时代机遇的同时,也存在指标特色不足、量化依赖过度、指标权重失衡等共性问题。
(一)指标特色不足,差异化评价方式匮乏
民族高校教师评价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体现在多个维度。一方面,“民族高校因其办学目标和办学特点,大多形成了以民族类学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及专业结构与布局,这种学科专业结构决定了民族高校师资队伍独特的结构特点”,[2]少数民族教师人数占比较大,对教师多元文化素养和少数民族语言能力要求较高,教学科研工作的民族性和区域性特征鲜明。因此,对民族高校教师在“育人的职业责任感、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使命、为民族地区服务的科研意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职责”[3]等方面的培育和引领应更加凸显,具体表现在其教学工作要注重培养学生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意识,注重培养服务于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发展的人才,[4]科研工作要明确面向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担负起为民族地区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人才的培养等特殊任务”。[5]另一方面,各民族高校在发展层次、特色优势学科、人才培养及科研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内部差异,折射在教师评价中的数量与质量、个性与共性、短期与长期、过程与结果、定性与定量等多维度的平衡与权重问题愈发显著和特殊。因此,民族高校教师评价的指标选取应更加彰显其特色性、差异性和创新性,既符合高校发展阶段的战略需求,也契合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要求。当前各民族高校评价实践中,普遍对教师队伍进行了教学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型等的分类管理,但其教师评价主要以结果为导向,核心因素仍然基于论文、项目、奖项来构建,对教师的学术创新能力、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和贡献度等的评价彰显不足,相对缺少对所处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特色化和前瞻性设计;部分民族高校基于其学科分布和学科优势而设置的教师差异化评价指标不甚清晰,对民族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和艺术学等重点建设学科的创新评价机制不足,对工程、农学、医药等学科领域考察教师解决行业关键问题的向度不明;[6]对各岗位类型、各发展阶段的教师缺乏实质的分类评估和精细化评价标准,“无法根据评价结果对教师提供阶段性的改进反馈,难以实现‘促进教师发展’的评价目的”。[7]
(二)指标量化依赖,评价功能与导向错位
量化评价的优势在于能够通过大量分析数据呈现出直观且易于比较的评估结果,在追求效率、实现管理标准化方面效果显著,某种程度上契合了高等教育在市场化背景下的高效管理需求。然而,当前高校教师评价普遍存在着对量化指标的片面依赖,缺乏对量与质关系的合理掌握,一定程度上导致评价导向出现偏差、评价结果的可信度下降。对民族高校教师的价值引领应更注重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更侧重于对教书育人、维护民族团结、为民族地区服务的感召和教育。而这种表面公平明确的量化依赖评价方式实质上淡化了对教师的思想引领,弱化了对师德师风的引导约束,消解了对教育本质的价值追求,致使教师以指标为中心,以提升个人绩效评价分值为目标,盲目追求短期的成果数量;民族高校与教师难以脱离指标体系的框架进行双向沟通,教师普遍缺乏参与性和互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市场竞争逻辑,助长了价值取向功利化的不良风气,破坏了教师团结合作的行为机制,也损害了民族高校与教师之间应有的信任机制,甚至影响了民族高校发展的根基。
(三)指标权重失衡,向教育实绩倾斜不足
高校为增强各自的学术影响力、发展声誉及资源竞争力,普遍赋予科研评价指标更大的权重,其主导地位被显著强化。科研项目、学术论著、期刊论文、获奖项目、被引次数等都有明确的奖励方式和标准,科研绩效被过度形式化和精准量化。在科研导向效应下,催生了教师“重科研轻教学”“重数量轻质量”的功利化价值取向,科学至上与学术创新无法落到实处。相较而言,对教学成效的衡量笼统而模糊,对教学工作的独特性、创造性和复杂性的评价缺乏显性表征手段。民族高校的教学实际成效和课程建设水平直接关系着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的质量和价值体系的塑造,教学质量评价指标的科学设定则直接关系着民族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的实现。然而,在实践中工具理性主导下产生的偏差扭曲,使得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之间权衡利弊,逐渐丧失对教学价值和学术理想的热衷,专注于追逐科研、名誉和利益,离最初的评价目标渐行渐远。
三、民族高校教师评价指标构建的路径探析
建设高质量民族教育体系的实质在于“构建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加多样、更可持续发展、更为安全可靠的教育体系”,[8]民族高校教师评价机制必须站高望远,以国家教育现代化征程中民族高校的使命担当为导向,以“十四五”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规划下民族高校的办学定位为本位,以“双一流”建设背景下民族高校的战略目标为基础,以教育评价改革要求下民族高校的办学特色为支点,遵循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路径和教学科研客观发展规律,尊重各民族高校历史发展形成的教育价值理念,合理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民族高校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
(一)立足民族高校使命担当,科学构建教师发展性评价结构
民族高校要坚守初心、回归根本,紧紧围绕“民族”这一核心发力,自觉担当起培养高素质民族人才、传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助力民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民族工作战略的历史使命。各民族高校要在深入研究时代需求、外部环境和自身特点的基础上,以明确的“民族”办学定位为前提,以多样性的民族学生为育人关键,以理论和实践并重的学科特色为引擎,以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培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要素完整、层次科学的发展性教师评价结构。
首先应预设合理的评价原则和评价目的,其次要兼顾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短期评价与增值评价、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最终搭建起层次分明、指标完善、功能健全的,包含科学评价标准、指标、内容、方式、程序等的闭环式立体化评价结构。完善的教师评价结构是激励与调节功能得以释放的基本支撑,不仅能帮助高校实现评价的管理效用和价值目标,也能在实践中对教师的绩效管理、职业规划、长远发展提供有效反馈,从而推动实现高校组织与教师个体间的相互信任、协同发展。民族高校在具体实践中,应结合实际需求和目标原则,明确评价主体、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三个要素,在时间上涵盖教师的早期培塑、中期发展、后期驱动三个阶段,在内容上覆盖教师人才素养、专业能力、育人成效、社会服务等方面。尤其要利用好民族高校在民族教育教学、民族学科建设、民族文化传承、民族区域经济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和实践经验,将教师评价的着力点集中体现在与其他高校所不同的方向和领域,重点评价教师的师德涵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人才的培育贡献、教育教学的实际投入、学科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民族文化传承的倾力贡献、民族地区社会服务的具体实践等,全面考察教师的长期积累、职业赋能与增值效能,最终形成既有联动教师岗位聘任、职称晋升、绩效薪酬和评奖评优的鉴定性评价,也有反馈民族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和民族教育工作管理决策的发展性评价结构(见图1)。
图1民族高校教师发展性评价结构
(二)紧扣民族高校价值理念,合理设置全要素教师评价指标
民族高校作为民族人才的培育摇篮,应当致力于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就需要民族高校遵循人才培养规律,立足民族地区实际情况,塑造全方位、深层次的育人文化环境,下大力气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维护民族团结有力、业务能力精湛,兼具理论教学素质与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型”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其教师评价体系必须坚持民族高校自身发展的价值理念和内在逻辑,科学设置指标体系梯度、类型和权重,将评价的工具理性和价值功能有机结合在一起。
首先,评价指标的选取应具有适用性和特色性。在人才素养方面,重点考察教师的师德师风、多元文化素养、民族团结教育自觉意识、民族文化理解和传承等,将教师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同、对民族高校办学特殊性的正确认识、对服务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发展的主动性、对民族理论与政策的掌握程度、对自身师德涵养的严格要求等方面设置清晰明确的评价指标。在专业能力方面,着重聚焦教师的民族课程建设及教育教学质量、民族学科研究及学术贡献、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双语教学水平、继续教育和终身成长情况,以及在民族特色问题研究、民族地区关键卡脖子技术难题攻破、民族地区濒危技艺抢救性保护、民族地区方言和历史文献资料整理等领域所做的田野调查、社会实践和各类成果;指标的构建要适合本地区、本校的实际发展阶段,重点突出教学科研工作的民族性和地域性特色,以科学的教学评价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理念,更好地落实本科教学评估和教学改革的精神,以正确的科研评价引领教师把科研做在民族地区上,促进科研成果与国家及地方社会发展重大性问题相结合。在育人成效方面,应特别关注教师对学生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的教育引导、对学生专业水平和研究能力的培养塑造、对学生积极从事民族团结工作的倡导推动等,可具体结合教师开展课程思政的建设情况、向民族地区输送专业技能人才和用人单位满意度情况、为学生参加民族地区社会实践和就业创业搭建良好沟通渠道情况等设置评价指标。在社会服务方面,主要观测教师对民族地区的科技成果供给和智库服务、对民族优秀文化的宣传和展现、对民族精神风貌的传播和弘扬等,具体可根据教师到民族地区基层挂职任职、为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提供智力支持、在国际学术交流中提升我国多民族文化的世界影响力、科研成果与本地区社会发展重大性问题紧密结合、带动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与产品“走出去”等情况进行设置和评价。
其次,评价指标的选取应注重公平性和兼容性。一是兼顾师德评价与业绩评价,要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评价的首要位置,建立明确清晰的、全员覆盖的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学术诚信等的评价标准、内容及方式,避免设计上过于宏观空泛,在此基础上对教师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二是兼顾教学评价和科研评价,进一步加大对教学评价的权重,体现对教育教学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的倾斜,结合教师在课程设计、教材编译、实践平台建设、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等各类教学工作的实绩,综合评价其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将“破五唯”贯穿在教师评价的全方位和全过程,克服以往重成果数量、重“人才帽子”的评价顽疾,把标志性成果质量、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③引导教师回归学术本真。三是兼顾不同岗位类别、学科门类、发展层次的教师评价,要充分考量教师所属不同岗位类别的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不同学科门类的知识属性和研究范式、不同发展层次的阶段性需求和连续性目标,提高评价指标的专业化和针对性;要注意做好统筹设计与精准分类相结合,分类评价不是简单抽象地强调个体独特性与差异性,而是要与民族高校的整体规划和学科建设及团队发展联动起来,贯通教师的发展全过程,着重对其当前发展状态、特定周期发展变化以及未来发展潜质进行客观评价,以纵向动态的过程性视角引导构建教师潜心育人的氛围,激发教师教育教学创新的活力。
最后,评价指标的选取应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于教学奖项、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明确可测评的显性指标,可以通过相关统计数据取得;对于教学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建设贡献度、发展潜能等难以测量的隐性指标,可以引入多样的评价主体和不同的评价技术,结合目标因素将其拆解为可对比分析、可分类转换、可具体操作的显性指标。以教学能力评价指标的选取为例,可根据民族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的特殊性,创新建立分级评价标准,主要围绕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情况、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情况、取得教学成果情况等形成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对课堂教学要区分课程规模、课程难易度、是否双语教学等,做好各项评分的权重与系数,通过专家评价、同行评议、督导评价、学生评价等多主体评价进行综合的质性评定;对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情况的判断要结合教师参与的课程类、教材类、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类、学科竞赛类等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对取得教学成果的认定要涵盖教师指导学生学术活动产生的育人成果、解决和培养民族地区专业化人才紧缺问题的现实成效等多个方面。同时,还要进一步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加强对量化指标的科学分析,积极开展基于智能技术的教学评价创新实践,重视有效互动性评价,不断完善评审专家库,建立多维精准的教师档案库,为增值评价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数据支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第三方评定机构、大小同行评议等作为教师评价的补充工具,在保证评价结果权威性的同时克服人情社会带来的主观偏差(见图2)。
图2民族高校教师发展性评价全要素指标体系
(三)助力民族高校核心竞争力,充分释放教师评价导向功能
在“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各高校更加聚焦如何保持鲜明办学特色的同时大力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以实现整体内涵式发展。作为民族教育体系与国家高质量教育体系相融合的重要部分,民族高校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强大的民族资源吸纳能力和民族文化整合能力,在于民族人才的培养能够及时跟进服务于党和国家民族工作大局的能力。这就要求民族高校必须抓住教育评价改革的时代契机,将教师评价体系的重构紧紧围绕和服务于提升民族高校的核心竞争力,充分释放评价的价值功能和实际效能,进一步彰显出民族高校特色发展的活力和潜质。
教师评价功能主要受两方面因素的制约:一是评价的价值体系所确定的教师评价的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和根本任务,二是评价的结构体系所确定的组织与个体间的权责分配关系。一方面,《总体方案》中明确指出要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民族高校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基地,其核心价值体系有其他高校难以具备的现实优越性。因此,民族高校在全面构建和精准实施教师评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评价的导向、引领和促进功用,充分发挥教师评价在强化教师时代责任感与工作使命感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教师自觉参与到对学生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的引领和塑造中。另一方面,教师评价作为高校组织管理与教师个体发展之间的联结纽带,评价的重心和效用往往倾向于提升组织业绩效率,而事实上评价的主体地位是教师群体,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激励和促进教师工作及发展。因此,民族高校要尊重学术职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使评价超越工具理性的桎梏,切实发挥反馈和反向激励效用,不仅要充分释放教师评价为民族高校日常绩效管理提供评判依据的基本功能,更要有针对性地为教师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提供参照,努力消解教师对于评价的抵触和畏难情绪,引导教师将评价过程视作自身周期性工作的科学化、指标化总结,将评价结果视作发现实际问题、改进育人水平的有效手段,逐步实现由注重教师管理转向注重教师发展,“由教师的外部激励转化为教师寻求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9]最终协同教师树立起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人才成长观。
注释:
①参阅:新华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②参阅: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20年。
③参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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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ruction of Teacher's Evaluation System in Ethnic Universit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Education AppraisalReform
GAO Yi-qiong ZHANG Nan
Abstract: The evaluation of university teachers is an important means to promote the specialism of teachers and guarantee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It is also an important support for promoting the connotatively development and improving the modernized managing capabilities of universities. Ethnic university has the dual attributes of higher-education and. Considering the background of consolidating the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 and building high-quality higher education system within “14th Five-Year Plan”. According to the guideline of education evaluation reform, the urgent task faced by ethnic university is to create a teachers’ evaluation system that meets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new era and fit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thnic university. This article believes tha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ethnic university should be problem-oriented. Re-examining the value utility of evaluation by focusing on obvious problems like lack of features, quantitative relying and imbalanced index. Putting more attentions on the adjustment, motivation and guidance functions of evaluation. Building a systematic, rigorous and applicable teacher evaluation model from three dimensions of evaluation structure,index system and function system by following the vocation, value and characteristics of ethnic university.
Key words: education evaluation reform; ethnic university; teacher evaluation
责任编辑:热孜万古丽